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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起来。康赛说,小西,我走后,你要看好我们的陶乐。
我捶了他一拳,说你快走吧,不然就误车了。
我有点急了,早上,阿原出门的时候,悄悄对我说,让我十点钟赶到他公司去。他们公司今天有趟上天池的货车,他将把我塞上那辆车,做一次免费旅行。眼看就要九点了,康赛却还在磨磨蹭蹭的。但我不能过分催促他,我答应过他要送他上车的。
康赛又跑回屋里去,说是忘了带上一本书,书找到了,他突然又想起来要上厕所。我只好坐下来等他,心里却急煎煎地想着阿原的那辆货车。
康赛终于出来了,我站起来就走,康赛拉住了我。小西,你急着把我送走,是吗?
我说你再不走,就要误车了。
误就误,有什么了不起,你根本就不是怕我误车,你是急着打发我走。
康赛,我们之间难道也会有这种时刻吗?
你就是急着打发我走,你急着到阿原那里去。
我瞪着康赛,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算了,你也不要去领奖了,你今天就呆在家里,你看看我会不会去阿原那里!
我真的这样想,与其让康赛不高兴,我宁愿不去天池。
康赛马上笑嘻嘻地过来拉我,说走吧,我只不过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一路上,我想对康赛说,再也不要开这种玩笑了。但我说不出口,我还不能虚伪到如此程度,只好做出假装生气的样子,一声不吭地走在他旁边。康赛想方设法哄我开心。他说小西,我会用奖金给你买一条裙子回来的,告诉我,你还需要什么,你要指甲油吗?要什么颜色的?我一笑,康赛接着说,我从来没有给女孩子买过这些东西。
康赛上车了,他坐在车窗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不停地向我挥手。我慢慢觉得他有点异样。他以前从不这样,他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车开出很远,康赛还在里面挥手。我有点想哭,这是怎么啦,他只不过去领奖,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们却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汽车刚从视线里消失,我便跳起来去坐公交车。如果不塞车,我还来得及在十点钟赶到阿原的公司。我真的那么想去天池吗?我不能解释自己。一路上,我总觉得康赛那双眼睛盯在我身上,令人坐立不安。我甚至想,他会不会中途跳下车来,赶回陶乐呢?
这天注定是不愉快的一天。气喘吁吁地赶到阿原的办公室,却被告知阿原出去办事了。阿原不在,去天池的计划当然也就泡汤了。我沮丧地站在那里,心想,还不如安安心心跟康赛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呢,真想马上打个车赶过去,赶到康赛身边去。
幸亏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那只正要抱窝的母鸡,它冲我咯咯叫着,一下子就冲走了我的沮丧和烦恼。我用一枚银戒指把它换了回来。我记住了那栋房子,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胖老太太。等我有了钱,我一定要来想法换回我的银戒指,那是老妈给我的戒指,她从来没有送过我任何东西,除了这枚戒指。我还记得那天我十八岁,她给我煮了面条,然后就从自己手上捋下了这枚戒指。老妈要是知道我拿她送我的戒指换了一只老母鸡,一定会气疯的。可是老妈,就算我赎不回来,我也会记住你的戒指的,它会一直戴在我的心里,就像我永远记得你是我最亲爱的老妈一样。
我还向一些温和的老人要来了蔬菜种子,讨来了一些时令蔬菜的种法,他们全不问我这个外地人从哪里来,只是满脸诚实地看着我,慷慨地回答我又简单又愚蠢的问题,甚至自告奋勇地教给我做饼子的方法。
阿原说,没想到你还是一个持家的好手,转眼之间,陶乐就被你弄得有声有色。
有那么一天,起床送走阿原(我每天都要站在门口目送阿原上班)后,我突然不想开荒,也不想去找野菜了,一阵莫名的忧郁击倒了我。我穿上外套向外走去。穿过一片又一片菜园和农田,来到一个小树林里,倚着一棵树干坐下去。我想我今天究竟是怎么了,我的心平气和哪里去了?远远地我看见了陶乐,它无动于衷地趴在那里,对我的心情一无所知。我掉过脸去缓缓巡视着安静的田野,村子像陶乐一样安静,一样漠然。我又仰头去看天,天也是安静的,漠然的,没有云彩,没有鸟鸣。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去看哪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难道我来到陶乐,仅仅是为了考验自己的生存能力吗?难道不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吗?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好久以前要写一部巨著的理想,心里豁然开朗。原来是它在提醒我呀。
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这才是陶乐生活的主题啊。
我赶紧跑回家去,手忙脚乱地找稿纸,找一杆好使的笔,选一个最佳的角度摆放桌椅。忙完这一切,我又去洗脸洗手,然后君王似的坐下来。我再一次在心里责备自己: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
我的桌椅正对着窗户,窗框不偏不倚装着窗外五棵白色的树干,远处是颜色错杂的苏醒后的田野,正是我所喜欢的画面。我坐在桌前,情绪高涨,跃跃欲试,却又不知如何下笔。
索性站起身来走一走,我知道它会来的,它已经在路上,正向我长途跋涉而来。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旋转而轻轻地飞扬起来。它们依次掠过我的脸颊,再沙沙地落到肩上。这种感觉让我想起许多次在火车站,在长途汽车站,在轮船码头,车船将开的一刹那,我总是要回过头去,最后一次打量我要离去的地方,因为我今生多半不会再来。每逢这时,我就会感到我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依次掠过脸颊,然后便是它们均匀地撒在肩上的沙沙声。
我突然为我的那部作品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来去如风。我要写一部自传式的小说,这个平庸的世界上,还有一个姑娘这样生活着,一个姑娘还可以这样生活。我相信,他们看后肯定又羡慕又沮丧,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像那种生活会落在自己的头上。他们除了习惯一种土生土长的生活模式,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都会一筹莫展。他们羡慕奇特的经历,却害怕脱离常规一步。所以我要写一部充满各种奇特经历的书,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繁杂事务中,偶尔出一会神,发一阵呆,最不济也会大惊小怪一番。
一旦动笔,我的进展十分顺利。春天的风穿过窗棂,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面颊,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一切都是那么温情,一切都是那么安闲。我看见我的笔尖像一张小小的犁,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犁着犁着。它的身后是一小块新翻的泥土。它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执著,令人感到路远迢迢,完工之日遥遥无期。这种景象让我产生一种使命感、沉重感,仿佛自己在做着一桩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
晚上,阿原提着摩托盔推门进屋的时候,我还在作奋笔疾书状。阿原说看来陶乐式生活已经全面铺开了嘛。
我赶忙收起稿纸和笔。阿原回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弃干活,我知道这很愚蠢,但我又无法抗拒自己。尤其是当他叉开两条长腿站在我背后,紧紧地环抱我时,我更是脑子一片空白。
阿原提议带我进城兜兜风。他说把今天晚上给我吧,到我那里去住。
今天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今天我做成了一笔生意,很有成就感。
我非常愿意帮他庆祝,虽然我根本就不想问他到底成就了什么。我找到了陶乐,并且在今天抵达了陶乐的核心,他也应该在他的道路上取得进步。
阿原在夜色中将摩托车踩到八十码,我紧紧抱着他的腰,心里忽然想到一件事:康赛可能已经拿到奖金了,他站在领奖台上是什么样子呢?他会致获奖词吗?他对着麦克风讲话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是我喜欢坐摩托车的原因,在风驰电掣的速度中,一个人静静地想着心事。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街灯闪烁的闹市区,饱餐一顿之后,我们醉醺醺地来到那个耸入云霄的豪华套间。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上,闭着眼睛踢掉鞋子,大声唱着乱七八糟的歌;又一跃而起,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甚至放肆地将阿原所有的柜门开得砰砰直响。我不要克制,不要勉强,我要彻底的快乐,忘情的快乐,傻瓜似的快乐。阿原在浴室里问:你是不是带来了抄家队?我说我要找出你的秘密,你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阿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我真想抓几件回去,因为有许多衣服康赛穿着会很合适,而康赛的衣服太少了。
我的眼睛突然停留在一双红色的皮拖鞋上,似乎是一双女式拖鞋。好奇心驱使我弯下腰仔细观察。这是有人穿过的。我安慰自己,也许就是阿原的拖鞋,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不算太小,至少有三十八码的样子。我突然想去重新搜查一遍阿原的衣柜。走到柜门前,又犹豫起来,我要看到什么呢?我是希望看到女人的衣服吗?看到一只女人的纹胸吗?万一看到了我准备怎么办呢?吃醋吗?吵架吗?怎么吵呢?说你欺骗了我?欺骗我什么呢?阿原对我有过什么承诺吗?
没有,阿原什么诺言也没给过我,他只是说过:康赛,我同意你的说法,我们三个人永远在一起。
我无力地退回来,咚地一声坐到沙发上,再也快乐不起来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种局面,我一点经验也没有。我只知道不能轻举妄动,不能破坏现在的生活。我现在有陶乐,而且,我还没有讨厌阿原,我们之间还有快乐的时光。我又想起自己的格言:快乐的时光不能有一丝糟踏,因为快乐转瞬即逝。
我还想起我的“来去如风”,那是一个奇特的姑娘,她的奇特的经历让人羡慕,又让人沮丧。奇特的人就该有奇特的胸怀啊,怎么能看到一双红拖鞋就捕风捉影地和男人吵架呢?这样的事情,就连老妈也没有做过呀,老妈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结果她从大城市退到了县城里,从机关大楼退到了工厂的一个小仓库里,最后退到了那个黑暗破旧的小两间套里。
像天一样高
姚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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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原像刚出炉似的走了出来。仅围着浴巾的身体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在这样的味道里,在这样的身体前,拖鞋的疑问不得不含糊过去。阿原朝卧室走去,说快点,我等你。看着阿原兴致不错的样子,我对自己说你没有权利盘问他的生活,你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为什么不做一个温柔的让人刻骨铭心的过客呢?为什么要做一个让人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