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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粥碗一摆,对着放好掸子跟过来的黎尧招呼道:“吃吧。”
黎尧拖过长条凳坐下,拿起包子啃了一口,热气呼了他一嘴:“哎呦还挺烫。。。你娘怎么三天两头叫你回家,你别来算了,就待家里最好。”
司空白给他递过筷子:“我不是说过吗,我家穷,我必须出来赚钱,虽然我妈舍不得我,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喝粥要什么筷子,”黎尧摆摆手:“那你在这边当仆役,我怎么觉得你也赚不到什么钱?更何况你还老不在,黄泉不扣你的?”
男童撇撇嘴:“不扣,但也不够用啊,幸好来的客人总是很大方,上次那个大富豪随手给我的金锭就。。。”意识到自己好像暴露了什么,他赶紧捂住了嘴。
“啊?他都没给我!”黎尧惋惜地一拍大腿,“早知道当时就多巴结巴结了!”
司空白好像想起了什么:“哦对。。。他其实也给你了,我把你的那份也收了来着。”
“你——”他一激动,手碰翻粥碗,黏腻的白粥洒了一裆,因为入了夏,穿的是对襟短衫和阔腿短裤,粥汤顺着大腿滴滴答答的往下淌。
两人抬头面面相觑。
黎尧刚准备站起来,司空白比他反应的更快,直接夺门而出,笑着跑了:“别生气嘛——那钱我最后还是给张三哥了,我回家了哈!”
“小兔崽子。。。算你跑得快!”虽然这么说,但是他并没打算追究,他哥的事他是知道的,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不,不说那个,就冲这裤子也得教训他一顿!
他咬着馒头,直接将裤子换上来洗了,没太在意自己只穿了亵裤的形象,反正这里偏僻的很,基本上不会有人来。
“高老庄”不仅是黄泉的住宅,更是他的铺子,却什么也不卖,只帮人实现心念,还要假模假式的写下契约证。用黄泉的话来说就是,完成契约能得到报酬。。。毛线的报酬,顶多就是他自己心里会舒坦吧。
话虽如此,这契约也不是谁都能签的,有缘与否主要通过一个小金羊来判断,那是他们的镇店之,不对,镇庄之宝,就摆在大堂长桌之上,来人用手一摸羊角,若是那羊眼一眨,便是有缘,这单子就要接,不眨,就是没缘没份。
当然了,缘要看天,有的人今天无缘,明天可能就有了,所以之前曾有过很多赖汉天天来摸羊角,巴不得羊眨眼,好提出要求让高老庄给钱,还好羊一直没眨眼,时间一长,这群人也就走了。
关于这羊也是蹊跷,黎尧可细致研究过,说是那些道士的小把戏吧,这样子和那些常见到的那些道士唬人的牲畜长得还真不一样,也不是鹤也不是虎的,长两只脚,说是叫山羊,啧啧,黎尧可没出过这平原蒲城,也不怎么相信山上还能有羊。
假羊能眨眼,这就更奇怪了,除此之外还拿不动,只有黄泉能拿动,可唬人。
本来黎尧还半信不信的,觉得黄泉虽然长得奇怪了点,说不定还真能是什么仙童子,结果时间一长,早就不信了,他的德行要是能成仙童子,那自己都能上天!
司空白是黄泉在他之前招来的仆役,买宅子的时候,原主塞给他的,说是个很可怜的小孩,不收下他就要饿死,黄泉便留下了他在这里打杂帮忙做事,后来不仅帮他娘治好了病,还帮他哥娶了媳妇,这孩子反而没以前那么勤快了,三天两头回家去,一点不拘束,自在的很。
他抖抖水淋淋的裤子。当然,他也没有责备的意思,司空白是个挺好的孩子,虽然有时候挺皮的,不过这个年纪的小孩,不皮才怪吧?
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是怎么样的。他将裤子再拧干,抖擞理平,准备晾到外面去。自己是被黄泉捡来的流浪汉,对之前的事情都忘了,高老庄当时已经在江湖上有了点名气,有些忙,正好碰见了他,就把他捡了回来帮着做事,也就是帮着给人完成心念。而最近黄泉要出远门和那魔教教主游历一番,也就暂且将高老庄交给他打理。
黎尧忍不住又猜测起之前的事,自己会不会是什么流落在民间的皇子?或者是什么前辈的私生子?身份特别显赫的那种?
要是那样就好啦。。。他想着,将自己的裤子晾晒到院里的长绳上。
但是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没完全拧干的裤子边缘滴下水来,亮闪闪的,打到地上,洇开一个小圆点。
为什么,会有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他看着天上的太阳,虽然才是早上,可云不淡,在云后的太阳就像掉进棉花里的灯泡,朦朦胧胧柔柔软软的,一点不刺眼。
等等?灯泡是。。。什么?
黄泉也好司空白也好高老庄也好,一瞬间好像有了种特别陌生的感觉,刚起床时的胸闷又重新席卷而来。
是自己还没醒?还是这才是梦?
水还在缓慢的滴下。
“叨扰。此处可是能,助人成念之地?”
“啊?”晾衣绳后的黎尧抬头望去,是开着的门口来了位客人。
那客人穿着很俊逸的襦衫,外袍上绘着挺拔的泼墨野竹,远看去好像没什么表情,淡淡的,气质如竹般疏冷,但那眉目可是十分又十分的好看,黎尧甚至觉得那是画里见过的人,要不然怎么能有这么优美的风仪?
而且还挺眼熟的。
第94章 章 回九十一美人()
要不是视野里还有一小半是自己的湿裤子,黎尧说不定还不会那么快回神,这位长相极佳的公子不禁让只穿着亵裤的他感到惭愧,交代了句“请先进大堂来坐”就急忙的跑回去找出其他裤子套上。
穿戴整理好之后,那位公子已经立在大堂长桌前,也不张望,也没什么表情。
“请坐请坐,”他示意那把红木圈椅,可那公子并不打算入座,只道:“我听闻来此地者,须得触金羊判缘启,若我无缘,当下便可离开,不必就留劳烦先生。”
“不敢不敢,”客人不坐,黎尧也不敢坐下来,指着小金羊介绍道:“这就是那断定之物,一碰便知,羊若眨眼。。。。。。”
没等他说完,那位公子已经将手放到了雕像上,羊也立刻就眨了眼。
“。。。便是有缘。”他将剩下的话说完,也算是下了个结论。
唉,他还以为在黄泉不在的日子里,自己能偷个懒好好放松下呢,没想到他刚一走,便来了有缘的客人,岂不苦哉!
“公子还请坐吧,”他有气无力的问:“还敢问公子大名?”
“水之央凤长鸣,央鸣,字传卮。”
央鸣这个名字到是挺熟悉的,但是“传卮。。。?”正从书柜上取出契约书的黎尧重复了一遍。
“是,家父痴醉丹青,便唤我传卮。”
那什么,我本来想问的是字怎么写。。。算了还是不问了,就写名字罢。
他从笔架上取下一枝软毫,将他的名字记下:“央公子,你心念为何?”
央鸣:“我索求,为思慕情爱。”
“思慕?公子可是看上了某家闺秀?”
“并非如此,我。。。”央鸣顿了一顿,“我此生还未领会情爱为何,上月忽生遗憾之感。可对于家眷介绍来的女子,全都无意,便来此地,只愿能圆我所念。”
“噢。。。。。。”黎尧将他想说的在心里转了个通俗的码,也就是说这个帅哥谁也看不上,结果就找到这边希望他们做媒,这种心愿到是挺稀奇的,他条件好,眼光高,那得找个什么样的绝色美女才能和他配啊?
他执笔,将央鸣所述记下,复阅一遍后确认无虞,取出一根银针递给央鸣:“有缘之人,我们定会相助,还请公子取左手次尾指尖血一滴,滴于纸上。”
央鸣接过银针,伸出手来毫不犹豫地扎破,他的手十分好看,冒出的血滴也很圆润饱满,就像是落在他指尖上的一小团红玉。
眼看着血已经滴上契约,黎尧知道这单生意算是真正的接下了,而且还是个难度很大的生意。
他将契约收好,询问道:“既然是要助你,还请问公子对于这闺秀人选。。。可有偏好?”
央鸣皱皱眉:“并无,我似乎并未对遇见的女子上过心。”
你不喜欢女人还能喜欢男人不成!黎尧心想,觉得还是央鸣的眼光太高,一般的女子都入不了眼。不过这点倒是能够谅解,因为央鸣的长相气度在男子中可谓是数一数二,确实要找个数一数二的女子才般配。
黎尧决定先定下一个方向,先带他去看看名美女,若是看上了,再帮他追到手。按照这个思路,他想起了江湖中的第一美人。关于这个第一美人一直众说纷纭,如果带上男子的话想必争议会更多,当然,即使只论女性,意见不一的人还是分成了三大类:
首先是支持者最多的是魔教教主天泣明的左护法,离霜花。据说离霜花的美貌完全能超过常人对于美的最高等级的幻想,已经没有能够恰巧比喻的词语,就比如形容一位女子美丽,人们会说她闭月羞花,可离霜花的程度不是闭月羞花,而是应该反过来,说闭月羞花就好像是离霜花一样。
离霜花有着出世的美貌,同样也有着脱俗的气质,据说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笑过,在江湖人士的心中离霜花就是那谪仙一样的人,是只能远观的。
如果央鸣看上的要是离霜花,那么还真是有点难度,但要追另外两位也是同样的。。。或者说在此之上的困难。
介绍第二位之前首先要从当今皇上说起。当今皇上是个小娃娃,摸约和司空白差不多大,这倒也没什么,从古到今有了太多少年天子,但是这位天子,应该被称为“顽童天子”。因为他真的太顽皮了,比平常人家的小儿还要皮上几分,他在朝堂上做的那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一直是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而还有一个话题,便是当今的皇太后,也是第二位绝世美人,不过由于她自己有着比美貌更抢眼的风头,以至于没见过她的人只会记住她的铁血。
当今皇帝并不是太后的儿子,上任皇帝薨的早,太后年轻美貌,也没打算带孩子,因为她的心情完全就是统治朝政,并且统治的十分出色深得民心,按理说皇帝年幼,太后代理本就是应当,但这位太后的政绩太过出色,举国上下几乎都达到了千年难遇的大繁盛,不说百姓,就连众臣都多次联名上书希望太后登基为王,顽童皇帝也支持这样的做法,毕竟他一心只想着玩乐,就连每天走形式的上朝他都觉得累。
但是太后并不乐意,她非常沉醉于自己“控制傀儡皇帝的幕后黑手”身份,乐此不疲的扮演着一位阴谋家,和并不存在的敌人耍心计,即使所有人都对她当女皇一事毫无异议。她的聪慧和政治手段使得国泰民安一片祥和,所以人们想起的常是她的丰功伟绩而不是她倾国倾城的容颜。
第三位美人比较年幼,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江湖中人的审美居然不如往常,将这位年仅六岁的小娃也给评了上去,她是诤谏山庄庄主、天下第一铸剑师唐仁的幼女,唐画。据说这唐画长得粉雕玉琢目如点漆,眼睛里总像是散落着星辰,漂亮的不得了,甜甜一笑,能笑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