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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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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儿马上多云转晴了,大声保证着:“我会好好照顾它的!”随后又催促道,“二叔,你可要快点儿回来啊!明天吗?还是后天?”好吧,我知道小坏蛋绝对不是舍不得我,只是想快点儿完成小马的交接罢了。 
  
  那时我也只是听听,真没往心里去,可当我再回来时,发现小马驹明显壮了一大圈儿,远看起来简直像只小白熊。唤来马夫询问,才知道我那慷慨大方的小爷把自己的点心分了一半儿给新伙伴,现在两个小东西感情好得很。我一阵无语,多亏这小马只是送给他玩玩,不是要上战场的,要不还真得杀吃肉了。 
  
  小破孩儿是那种相处越久,囧事就出的就越多的崽子。教他骑马会兴致勃勃地坐在“小白”背上手舞足蹈,却半天也没动地方,据说是在等小马驹吃完草;逛夜市会呆到买完糖葫芦就只顾着吃,跟错了人,差点儿揪别人的衣角唤二叔;去茶馆会主动和邻桌搭话,甚至还谈到“你们家有几个小孩儿啊?多大了?”这种话题,让我一度感觉自己带了个小话唠出门;去天坛跳台阶,小家伙会蹦跶到顶端,一脸兴奋地指着中心点道:“二叔,二叔,我和你说,祭天的时候,阿玛就站在那里的!高高大大的,说起话来特别特别有气势!” 
  
  在孩子的心中,父亲就是父亲,哪怕他不能时时牵起自己的手,说一句“孩子,别怕。”有一种崇拜是天性,无可取代。 
  
  不知从何时起,小家伙不在夜里哭鼻子了,并不是不做梦了,而是把它当成了能承载回忆的幸福的事情。四五岁的孩子没那么多复杂的心思,你不让他逃避,他就自己学会了接受。当然,我家的小爷比我想象的还要坚强,胜过当年的我。 
  
  不知从何时起,小东西学会了撒娇耍赖,但不再蹲在角落和自己怄气,不知从哪里悟出了类似于“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道理。 
  
  终于有一天,这样的小孩子居然要大婚了。说实话,我觉得自己似乎老了一点点,尽管不乐意去承认。明明连小乖出生的时候,我都没这么想过。我不知道寻常百姓家的叔侄都是怎么相处的,只知道那是个我尽管会不情愿,还是不得不放手让他长大,甚至狠心去催促的孩子。 
  
  还是那句,无论怎样,二叔都会竭尽全力帮你到达你想去的地方,就算那里布满荆棘,我也必然会为你拓土开疆。你不要怕,我会在那里,我一直在那里,等着你说幸福的或者难过的故事给我听。                    
作者有话要说:  

☆、特别篇(二)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发生在皇宫里面的哪怕是件很小的事情,传到街头巷尾时,也会宏伟起来。如今连咬着糖葫芦的三岁娃娃也知道,两日后太子殿下就要大婚了。 
  
  我曾经在书上看过,大婚的规矩非常繁琐,可想而知一样样学起来是多么麻烦的事情。就在刚刚,准新郎躲到了我的寝宫来,一进门就扑倒在床上,扯过被子蒙住自己,闷声道:“嘉儿,无论谁找来,都说没看到我!尤其是礼部的人!” 
  
  当然礼部的人并不会真的找到这里来,否则堂堂太子殿也不敢虫子似的在被子里翻滚。我故作镇定地把最后一颗橘子瓣儿塞到嘴里,在帕子上抹抹手。放轻脚步踱过去,然后猛地趴在鼓包上,得意地听到熟悉的哀怨:“哎呀呀,公主千(金)斤!快起来!” 
  
  宫里的嬷嬷说我是大孩子了,已经开始教我女红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年只会缝圆滚滚小熊的程度了。而且在这些独属于女孩子的手工的影响下,我也比之前文静了许多。当年的我绝对会脱了鞋子在哥哥身上踩来踩去的,可我这么乖了,哥哥还是不知足,啧啧。 
  
  有心躲避,就藏个彻底,连晚膳都没去吃。夜里,我们俩点着一盏小灯,把被子撑成小帐子,躲在里面分点心吃。哥哥一如既往地话多且嘴漏,掉了一床的碎屑,我很后悔没有去他那儿折腾。有一搭没一搭地从絮叨的礼节扯到城东的茶楼,从街角的糖人说到我的绣工。哥哥心血来潮,非要看我的新作品,我拿归巢春燕给他看,硬是被说成了小母鸡趴窝图。 
  
  一般来说,这种时候我都懒得和没有眼光和想象力的人生气,只要把点心盘子挪到自己这边儿就够了。果然哥哥开始讲和了,揉着我的脑袋道:“嘉儿,你总闷在宫里,哪儿知道燕子什么样儿呢,自然绣得不像。回头,哥带你去捉个十只八只的养着玩。” 
  
  我几乎是不加思索地问了句:“哥,你大婚之后,还能像现在这样陪着我吗?” 
  
  哥哥似乎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眨巴着眼睛,愣了半晌才道:“当然了,什么时候,嘉儿都还是哥哥的嘉儿啊。” 
  
  我没有接话,我不是不信。我只是在想,嘉儿你怎么是这么坏的孩子,在这种时候,你不是应该由衷的高兴,欢欢喜喜地送出祝福才对吗。 
  
  十二岁那年,小四哥哥邀我去老家玩,元儿姐姐帮我收拾行李,和我讨论带些什么做见面礼。哥哥坐在旁边一言不发,不肯出主意,又不离开,像在和谁赌气似的。眼看都置办齐整了,才有些闷地问道:“信纸带够了吗?每天都要写信回来,知道吗?” 
  
  尽管我认认真真地承诺了,沿途的风景,淮南的新奇,解家的舒适让我无暇旁顾,最终大半个月也只写了一两封信回去。回宫之后,哥哥本想板着脸吓唬吓唬乐不思蜀的我,却又在看到礼物的时候绷不住扬起了嘴角。
  
  九岁那年,小乖要抓周,我和哥哥商量着要帮着添点儿小物件。一开始是想选块玉的,作为会成为君子的象征。每当哥哥可以出门的日子,我都小尾巴似的跟着,一家家玉器行逛过去,顺便也假公济私地打包些点心。还没最终决定选那块时,突然听说小世子添了新习惯,喜欢把圆圆的东西塞到嘴里…… 
  
  为了避免惨剧的发生,我们果断决定送一样,唔,不能一口吞下去的。元儿姐姐提议做一只布老虎,虽然我们还没想到寓意是什么。就这样晚膳后,哥哥在书房复习当天学的文章,完成阿玛或者太傅布置的任务,我窝在旁边画老虎的小样儿。 
  
  这实在是一件困难的工作,毕竟我没见过真正的老虎,如果是画只小灰灰或许会容易些。可根据我们的分工,哥哥是要到缝制的关头才出场。我咬着笔杆想象着,侧过头发现哥哥也做着同样的姿势,大概是遇到了困难的文章题目不知道如何破解。我借着蘸墨的功夫,故意在砚台里搅了搅,墨汁溅出来,他愕然地回神看我。 
  
  尽管我努力做无辜状,哥哥还是眯起眼眸:“别装了,就知道你是故意的。嘉儿,你要当心啊。等你睡着了,小花猫公主就要诞生了。” 
  
  这种威胁对于我来说根本没有效果,果然当我完成七八成画作,真的睡倒在桌子上。苏醒在暖融融的被子里时,也没变成小花猫。但我的老虎小样儿就没那么幸运了,可恶的太子小爷在旁边添了五个字的评语:“真像!小家猫!” 
  
  终于我的第三稿得到了苛刻兄长的认可,从来没穿针引线过的太子殿开始缝制元儿姐姐协助下的半成品。我托着下巴在旁边看热闹,眼睁睁地瞧着哥哥笨拙地把针刺到了指腹上。也不知道使了多大的力气,还聚了一珠血。 
  
  我拉过来看,奋力吹着伤口。哥哥倒像没事儿人似的:“嘿,我看别人都是放到嘴里吮一下的,哪有这么吹的。”更让我无语的是,据说,这个小小的针孔还被哥哥渲染放大,取得了太傅的同情,免除了他两天的功课。 
  
  不知是不是画稿的问题,成品还是有点儿像小猫儿,放到一堆琳琅满目的抓周物品中也毫不出众。但让我们不能释怀的是,欣晟小世子选的居然是一块更加不起眼的点心,并且顺势塞到了嘴里。我和哥哥对视了一眼,我知道他有点儿抑郁,因为我也是。
  
  六岁的时候,哥哥第一次参加秋闱,把小灰灰带到我身边来。尽管我们尽量缩小它的活动范围,还是没有逃脱被送回丛林的命运。 
  
  虽然被阿玛开导过,我还是很想念它。尤其是午睡的时候,没了毛绒绒的陪伴,我只能睡意全无地独自在毯子上翻滚。在点心诱哄也没效果的时候,哥哥终于无奈地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走吧,嘉儿,我带你去看它!” 
  
  实践证明,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很难形成一个周密的计划,尽管我们很尽力地策划了三天,还是刚到目的地就被护卫发现了。被带到御书房的时候,阿玛正忙着讨论国事,没空处置我们,让我们到内间去反省。 
  
  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是规规矩矩地站着的。哥哥反省的结果是:“下次应该事先调查好小灰灰生活在哪个区域的,在最近的入口处拿点心把它引出来。” 
  
  我认真地构思了下可能性,皱着眉问道:“哥哥,如果引出来的是别的动物怎么办?” 
  
  太子殿给我的答案是:“那我们带着大白去,关键时刻,让它驮着我们逃跑。” 
  
  外间仍然在围绕国家大事展开讨论,内间的我们则逐渐发展到百无聊赖。我现在已经无暇思考阿玛有多生气,会怎么处罚我们,我只知道,腿站得好酸。于是我们很有默契地坐在了案桌旁边的地毯上,之所以没有选择小榻,是因为打算在阿玛进门的时候站起来装装样子。 
  
  但事与愿违的是,当阿玛进门的时候,我已然枕着哥哥的腿睡着了。临睡之前,哥哥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一旦外间讨论完毕,没有声音了,会第一时间叫醒我。但显然他没做到这一点,因为他居然也睡了。 
  
  醒来的时候是在御书房的小榻上,阿玛在批折子,哥哥不知道去哪儿了。我眯缝着眼睛偷偷观察四周,还是被阿玛发现了。被抱到怀里时,没等审,我就迫不及待地都招了:“阿玛,是我出的主意,非让哥哥带去我看小灰灰的。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阿玛抿抿嘴,似乎在忍笑:“没有窜供倒是值得欣慰,可你们俩怎么说的是截然相反的答案,到底是谁这么可恶骗阿玛,真该被打屁股。”言罢还把我往怀里带了带,扬起巴掌,轻扑了两下。 
  
  这时我才意识到,没有事先商量好统一口径是件多么呆的事情,但后悔也晚了。阿玛很狡诈,如果我承认说谎了,那就是哥哥出的主意带我去看小灰灰,两个人都该打,反之亦然。权衡之下,我哼唧着缩到阿玛怀里,试图蒙混过去。 
  
  阿玛到底还是笑出了声,拧了拧我的耳朵,不疼,只是象征性的小惩罚罢了。那次,我和哥哥都没有挨打,当然代价是每人写五十次“再也不到处乱跑,尤其不去丛林找小熊。” 
  
  这件事得出的结论是,哥哥就是无条件陪你惹祸的人,犯了错抢着领罚的人,当然偶尔也是出馊主意,让大家行迹败露的人。 
  
  三岁的时候,雷雨的声音几乎掩盖了元儿姐姐的摇篮曲,我一如既往毫不客气地钻进了哥哥的被窝,和同样是小娃娃的他躺在一起,即使我伸展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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