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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要打电话骂他!”
老文康接电话。
“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
“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
“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蕙悲哀地睡着。
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
“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