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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终结者-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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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型天然黑长直,没有任何扎束;只是为了看上去略微收敛一些,把平素女王气十足的中分,变成了微微三分斜刘海。瓦蓝金属光泽的半细框眼镜,恰到好处地托在秀挺的琼鼻上,把五官完美地收敛调匀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一米七的个子,九十斤的窈窕,关键胸还不平,这么扎眼的形象往那儿一戳,院前广场上那几百平的开阔地上,所有人的目光几乎都吸引了过来。

在场的人,貌似都没见过这个美貌少女,但是对她身边那个中年女人却都是熟得不能再熟了。费雯丽在钱塘的律师圈子里混了二十年,几乎本地法官都认得她。

“那个小姑娘,是费主任的女儿么?没听说她有女儿。”

“听说她有个侄女,今年应该读了研究生考了证了,看着眉目有点像。”

几个新人审判员在那里指手画脚,聊得兴致很高。旋即被某庭长路过,板着脸一顿训:

“快去干活!看什么看!”

远观者作鸟兽散。

人生初阵,怎能不郑重。费莉萝深吸了一口气,跟着姑姑的脚步,走进了钱塘市中院。几天前,她才刚刚正式把她的实习证,挂到姑姑的所里呢。

她们是正式代表初音公司来提交诉状的。诉求内容,自然包括对搜虎在内一系列视频和网络游戏周边版权的侵权赔偿。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初音公司的诉求,还不仅限于此。

圈子里面无秘密,没几分钟,关于初音公司提交诉求的消息就传开了。

“听说民事二庭接到一个大案子,标的轻松上亿!”

“上亿算个毛!你还不知道吧,是我们本市这两年最火的互联网公司初音网络起诉的,告的也是国内顶级巨头搜虎。人家好歹也是国内前十的大佬,中关村里呼风唤雨的狠角儿。”

“原来是XX?这么牛!”

法官们的人生,也是希望有些挑战性的。天天对着些“信用卡违约”之类的简易程序破烂案子发泄,人是会得精神障碍的。骤然来一桩大案猛案,人人都振奋了起来。

按照系统内的办事效率,决定是否受理、判断有没有管辖权,就需要几个工作日。受理之后,通知被告人应诉,又要十天半个月。然后是双方证据搜集、证据交换、庭前质证……等到正式开庭,两个月都算是快的了。

普通程序,一审允许审一年。简易程序也要半年。走诉讼渠道解决问题,时间成本之高,外行人往往难以想象。有些律师跟着大案,跟着跟着就老了。

不过,幸亏费雯丽在本地门路熟络,又提前关照了,所以到管辖权审查与通知应诉为止,前面的流程总算是快马加鞭,一天就搞定了。

费莉萝跑上跑下,交了N个材料,处理了N次答疑,擦了擦虚汗,见第一步的结果总算是妥了,心里也沉甸甸的,颇有两分成就感。

凭良心说话,这事儿倒不光是红包和会餐在起作用。而是涉案过亿的案子,起码诉讼费就几百万,属于给法院创收的送钱行为。大额案子人人奋勇争先,“排骨案件”个个死气沉沉,俨然是业界常态。

……

京城中关村,搜虎公司。

午后时分,张朝阳正召了陈小微到他办公室里谈事儿。眼看着就要下班,这一天就安然过去了,公司公共关系部突然转来一份急电到张超阳那儿,同时用内部OA把邮件转了过来,并抄送了法务部。

法院的纸质通知书都是必须走迟缓的EMS的,不能投顺丰,所以抵达的绝对不是正式的纸质件,而是电子版的通知。

“顾莫杰起诉我盗版?呵呵。”张超阳气极反笑,似乎不屑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又似乎是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

他呵呵了几次,扭头看向还在旁边有些惴惴的陈小微,设问道:“你听说过国内哪家排行靠前的互联网公司,因为内容盗版被人告成功的么?无论是盗小说、盗游戏、盗视频、盗音乐。”

陈小微回国年限不久,所以第一时间更失惊一些也是有的,她潜意识里,总是会拿在美国时候遇到同类案子的严重程度去类比。

但是旋即又会想起,如今她已经不是在美国了。盗版,真不是个大事儿。

“似乎没有吧,那个顾莫杰太天真了。这种案子,用‘第三方过错’解释,怎么弄怎么成,根本咬不疼我们,最多媒体上认个错,表示加强监管整改,就差不多了吧。”

张超阳见女人认同自己,自负地笑笑,更不把事儿往心里去了。然而他又略微瞥了一眼邮件,才发现一个问题。

“钱塘市中院受理?怎么可能?知产侵权的案子,不都是被告主场么?”看到这个细节,张超阳面颊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三分怒色,又拨通了案头一个内线,交代自己的秘书,“让法务部的人到我办公室来!”

张超阳不太懂法,但是常识还是有的。毕竟做互联网的公司,最熟的就是盗版官司。

民事诉讼中,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得到被告的主场所在地来起诉。鉴于国内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管辖地的选取上,首先就让很多原告折了一场。

当然,侵权之诉不同于合同之诉,还有一个特例,叫做“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只不过盗版侵权绝大多数发生在互联网上,所以很少适用这一条。

05年,《民诉法》还是旧的,最高院也远没有出台《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涉案标的2亿元以上、或涉案标的1亿元以上且一方当事人在辖区以外的知产侵权案件,由高院一审”的做法。

知产侵权的侵权行为地,一般也没法界定。所以,只能是原告就被告了。

(注:有些书友拿后来搜虎视频告度娘视频那个案子反驳,来判断实务中的管辖权操作,但事实上那个案子是看不出管辖权原则的。因为搜虎和度娘都在中关村,自然都属于海垫区。不管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还是侵权行为地,都是同一个地方。)

现在,张超阳却发现顾莫杰居然在钱塘、在初音公司的主场起诉成功了,钱塘的法院也受理了。这一来,主客场一变,还没开庭呢,搜虎方面先被挫了锐气,矮了一截。

他有些气急败坏,急需把法务部的人招来,让他们首先查查,究竟受理环节有没有瑕疵。如果有瑕疵的话,搜虎公司的法务部是不吝于提交一份“管辖权异议”申诉的。

只要弄回中关村主场,只要让京城一中院来一审,搜虎的底气起码强五成。

……

“张总……我们看了。目前来看,对方选择钱塘市中院一审管辖,法律上没有瑕疵。”

搜虎公司法务部的一位资深顾问,看了邮件里的附件卷宗后,给了张超阳这么一个答复。

张超阳有些不爽:“没有瑕疵?怎么可能,不是应该原告就被告的么!”

法务顾问条分缕析地说:“因为,初音公司在诉求里面,提出了多个被告的同一行为并案处理。被起诉的不仅有我公司,还有另外几家同时对初音公司构成了同类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就有住所地在钱塘市的。

根据民诉法,如果一个案件有多个同类被告的话,原告方有权向其中任意一家或多家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行使管辖权……所以目前他们这么干法理上是说得通的。”

张超阳没耐心听完,简单粗暴地打断:“我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告诉我‘按照法律该如何如何’的!你就直接告诉我,原来遇到这种情况,你们是怎么拆招的!”

法务顾问赶紧简明扼要地剖析:“原来遇到同类情况,我们可以尝试争取拆分案件,不让他们对多个被告并案处理。具体做法就是强调我们和其他被告实施的是多个没有关联的独立侵权行为……”

“好了那就这样吧,这次也这么办。我不要过程,你给我想办法申诉,把案子拆了,和我们相关的,一定要弄回海垫来审。”

“可以,我这就去办。不过张总,我得提醒你,这种管辖权异议的申诉成本会比较高。因为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必须提请两家异议法院的共同上级单位,才有权仲裁。钱塘市中院和京城二中院的共同上级,可就要追溯到最高院了……”

“不要提醒我成本,你只要给我结果。”张超阳一挥手,就把法务顾问赶走了。

第九十二章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

一周之后,最高有关部门。

初音网络和搜虎等公司之间那个案子,管辖权异议的流程,居然这么快就逐级提交到了最终环节。

别看只是一个管辖权异议,貌似很轻松。这里面可是涉及了并案处理异议、管辖权异议、异议驳回、管辖权申诉……一大串繁复的司法环节,并非三言两语的事情。

按照流程,搜虎公司不愿意被钱塘中院管辖,首先要找钱塘中院直接异议,被驳回之后才能寻找“被告认为有实际管辖权的法院和目前受理法院的共同上级申诉,而且是逐级申诉”。

这么大一堆事情,平时哪怕两个月都不一定搞得定,现在居然一周,在贵圈已经算是秒杀速度了。

不得不感慨,国朝的衙门在某些问题上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

究其原因,还是这案子起诉书上的涉案标的填得高了。

不懂法的外行人,看司法圈子里的热闹时,往往会奇怪:为什么那么多普通磕磕碰碰的小案子,起诉书上动辄天价索赔。实体财产和医药费总共才损了几万块的人身案件,“精神损失费”都敢开口几百万。

莫非这些起诉人太外行、不知道国朝精神损失费实际判下来都不超过五千块?

国内精神损失费超额判的,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经典案例。比如某医疗事故纠纷,名字就不报了。受害人经过上诉申诉,最终破例拿到了足足六万块精神损失费。不过那家伙比较苦逼,因为是被医生误诊为下面那癌,切成TJ了,才特事特办。要是被误切的是别的器官,哪里可能拿到6万精神损失。(残疾赔偿和精神损失是分开的)

当事人都傻么?明明最终只能拿到100万的案子,还非要写1亿的起诉金额穷折腾?

非也非也。这里头的关键,就在于诉讼法上关于诉讼费的算法。

诉讼费是按照起诉书上写的索赔标的金额来计算的。你写一亿,哪怕最终实际只要到一百万,那也是按照一亿的案子来收诉讼费的。

起诉方有时候就是选择了这种合理的手段,主动给法院多送几十倍的诉讼费,来换取法院各项流程跑得快一些。原本法定允许一年才审结的案子,你诉讼费高了几十倍,法院就有很大的可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三四个月就给你审结。

……

“一周前受理的案子,管辖权申诉这就打到咱有关部门了?啧啧,这效率。”

有关部门的几名有关人员,组成了一个评审委员会,看了双方申诉的材料。旋即几人便精神一振,略微诧异。又看了金额和官司双方,立刻露出一个“我懂的”的高深莫测表情:

“啧啧,几百万诉讼费的案子,难怪京城和钱塘的地方院都要抢着办呢,不光原被告双方出动了斡旋力量,连各院都逐级附了申诉意见。”

几名有关人员继续打起精神,看了一遍双方的意见。旋即,根据业务能力的深浅,就出现意见分歧了。

一个刚入行没几年的菜鸟,法大的法学博士毕业才五年的新人,看材料看得最快,扫完之后,想要邀功显摆,便第一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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