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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清听了林夕的话,感觉到林夕的冰冷,与以前的软糯爱撒娇的林夕完全不同了,脸上浮现稍稍痛苦的神色,轻声的说道“囡囡,没必要这样吧?”
林夕听这两个字就好像被雷劈的猫,忙打住林云清的话:“对不起,囡囡这个词,只有周慕云女士,我的母亲能喊。”
林云清一听林夕这么说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心中很是激动难耐,伸出手就就覆到林夕的手上,轻声的说道:“我就知道是你,昨晚你不认我,是不是有难言之隐,我知道你没那么狠心。”
林云清看着林夕,阳光穿过林夕的脸颊,好像和小时候那个林夕重叠了一样。像是自顾自的陷入自己的沉思。抓着林夕的手就不放。
林云清一伸出手,袖子上提,林夕就看见了那道疤,心里一震,那是自己八岁的时候,不懂事,跑到马路上去玩,一辆飞驰来的汽车差点撞到自己,林云清为了救自己,一把抱住自己滚到路边,因为大力的撞击,手被伤得很重,缝了许多针。因为这个,一向慈爱温柔的母亲那一次发了很大的火,林夕委屈的眼泪滂沱,哭的嗓子都哑了,林云清的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好像没事人一样,把林夕拥到怀里,一下一下的拍着后背安慰着,林夕这才止住了哭,但是从此那道疤就留在了林云清的手上,白皙的皮肤上,蜿蜒纵横,像只丑陋的蜈蚣。林夕心中酸楚,语气不再那么强硬,只是很冷淡的说:“你找我到底什么事?”
林云清平复了下情绪,叹了口说说:“爸爸这几年一直在找你,他心脏衰竭很严重,想再看看你!”
林夕听到这话,刚才还心软呢,这时整个人就像炸毛的猫一样,散发着凌厉而凶狠的气势。唇角勾勒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找我?找我干嘛?我要是死了,会有人通知他来参加葬礼的,我活的好好地,他动心思找我干嘛,想透过我再看看您母亲吗?”
林云清知道慕云阿姨死对林夕的打击有多大,也不能计较她这般尖锐,当年的父亲太执着,以至于,才让林夕这般恨。深深的叹了口气说:
“阿姨去世后,爸爸很后悔,也很自责,我出国后,他一直自己一个人,生意太忙,没人照顾,身体就更差了,心思忧虑,每况愈下。但这些年,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过你,他很后悔,当年的事,没有对慕云阿姨好一点,阿姨走后,爸爸才想起那些年的那些好,逝者已矣,是他不该那么执着,伤害了身边人。”
林夕冷哼了一声,立马尖利的回嘴道:“那是你的爸爸,我没有爸爸,我唯一的亲人,只有立在江南小镇的那一块碑,只有坟头下埋得那一坛骨灰。你别再费心了,我不会见他的,你知道我多恨,就不要来揭我伤疤,这是我对你这个哥哥最后的哀求!”
说完林夕不再看林云清拿着包就出了咖啡厅,林云清想上前拦住,想到她那冰冷厌恶的眼神,最终还是没有,看着林夕离去的身影,只剩下林云清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手心好像还残留着林夕的馨香……
作者有话要说: 男二不是那么简单的男二,女主也不是那么冷情的女主,看官且继续!写作不易,且写且珍惜!
☆、第十六章
林云清并不偏执,他看见林夕的时候,感激多过于欣喜,他终于还能再见到她,那种发自内心的感恩不是单纯因为,林夕是他妹妹,他从小爱护到大的妹妹,而是因为,爱不停的啃咬着他的内脏,他本是个冷情的人,却只能用自己的温柔去守护林夕。
他的女孩,从小就娇俏美丽,遗传了周慕云江南女子的柔美,又有着父亲的聪慧,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清澈透明,白皙的脸蛋,粉嘟嘟的嘴唇,小时候最喜欢骑在哥哥的肩膀。那是他一直爱护着的女孩,像眼睛一样的珍宝。
他原以为,自己对她的爱护完全是兄妹之间的亲情,但是当他看见同龄的男孩追求他的宝贝时候,他忍不住了,嫉妒疯狂的摧残着他的心,把男孩打了一顿之后,心头才松快一些,他觉得他疯了,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他怎么会有这样举动。
后来他渐渐明白了,那不是兄妹之情,那是男女之爱,他喜欢上了,甚至是爱上了他的妹妹,人伦纲常,让他羞愧,无法面对。林夕大了,更是不欲与他亲近,他更受煎熬,只能默默守护着林夕。
但是父亲的话,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那是母亲的忌日,他内心烦闷,就来到母亲的坟头,想和母亲说说话,刚到陵墓,就看见父亲坐在那。低头抚摸着母亲的墓碑,絮絮叨叨的好像再说些什么。
他离近了一些,才听清。
“子娴,你都走那么久了,云清也长大了,长成大小伙儿了,让我欣慰不少。你是不是怪我娶了慕云,我也有点后悔,她再像,也不是你啊,只是云夕灵动可爱,让我觉得稍稍安慰,云清长大了,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了。告诉他,他的亲生父母在哪里。 当年你不能生育,觉得愧对于我,便从你妹妹那里过继了云清来,承欢膝下,我也能享受天伦之乐,可是不说,对云清也不公平啊……”
剩下的林云清没听见,只听见,他和水夕不是亲兄妹,没有血缘关系!这些话刺激着林云清的耳膜轰隆隆的响。
林云清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脚步虚浮,踉踉跄跄,进了门,就砰地一声把自己关进了屋里。林云清躺在床上,细细思虑,爆炸式的消息让林云清脑子懵懵的,他知道他对林夕的感情不一般,虽说不是亲生的,但毕竟占着层名义在,如果林夕知道哥哥是喜欢她的,父亲知道,儿子是爱着女儿的,那所有人看他都是带着鄙夷和唾弃的吧,本来林云清只为自己的不伦爱情感到羞愧,这下,原本是可能的事,更是不可能了,林云清心中烦郁,难过,只得尽自己所能的照顾保护着林夕。他懂得,林夕,不是我的人,无法欺身上前,前尘仅足拈来思念。
林云清就是这样的人,偏执,寂寞。带着不顾一切的疯狂。
林夕越长越大,出落的越发美丽。也有了更多人觊觎。林同修看儿子不小了,恰好生意做的不错,便想送他出国,林云清想着,也许这一走几年便能忘了林夕吧,忘了这些年让自己饱受折磨的蚀骨情爱吧,于是答应了父亲的说法。
没想到这一走就是十一年,再回来,物是人非,父亲的悔恨,自己的恐惧,排山倒海而来,每每打电话,林云清不敢多问妹妹,父亲也含含糊糊的应付说林夕的学业太忙,林云清以为是林夕真的忙于学业而没有回复,就这样,等回国,一切都已经沧海桑田了。
林夕出了咖啡厅,抬头看见天上的骄阳不禁有点恍惚,她的哥哥。从小骑在肩膀上的哥哥。还这般熟悉和清俊。时间在变,感觉在变,一切都沧海桑田。
还与林云清一起生活的时候,林夕就与他十分亲近,哥哥对她特别好,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她,考试考的不好,哥哥总会帮她瞒着家里,她喜欢的小鸟,是哥哥爬树给掏下来的,她喜欢的小鱼儿,是哥哥下河给捞来的。
那时候有多少人羡慕自己有这样一个好哥哥,她半夜睡不着的时候,会抱着被子去找哥哥,哥哥酒会给她讲故事,给她驱蚊子,冬天冷的时候,哥哥会把她冻得通红的手放进怀里,会给她梳辫子,检查作业,什么好吃的都给她留着,为了就她也罔顾自己的生命。这些好,林夕不是不记得,只是不敢记得。
自己大了,明白了是非伦常,进入了青春期,听到林同修和母亲说林云清的身世,自己才恍觉,原来一直以来信赖亲密的哥哥,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特别是在了解了男女之事之后,林夕就更不和林云清那般亲密了,林云清没有言语,接受了这样的疏离,只是看她的眼神更加压抑,对她的琐事越来越上心,照顾的越发体贴了。林夕都记得,都记得。
哎,弹指一挥间,这都过了许久了。十一年之后的林云清依旧那么俊朗,依旧那么温柔,不急不缓,从不压迫,林夕从心底里怀念,怀念对她那么好的哥哥。
林夕深深叹了口气,压下那些烦郁。回到了杂志社。主编一看林夕回来了。小碎步就迈了起来。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谈妥了?怎么说?”
一来就是三个问号,林夕只得慢悠悠的敷衍道:“还没呢,对方要求苛刻,还需要进一步深谈。”
自从林夕谈成了陆观澜的案子,主编就照着重点对象的培养林夕,怎么看怎么觉得林夕是个可塑造的好苗子。于是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鼓励。
“这事不着急,再难啃的骨头也有啃下来的一天,看着这林先生也是个新贵,估计大手笔,林夕,你可要好好努力啊!”
林夕看着老头对自己的殷殷期盼,郑重的点了点头。她跟突然想起来什么是的,突然抬头,差点撞到老头的下巴,忙问:“上次陆总那个稿子,发了吗?怎么样?”
一提这事,总编马上脸笑开了花。
“哎呀,这事我差点忘跟你提了,自从陆总这篇文章发出去之后,我们的杂志销量可是节节攀高,隐隐有赶超一线杂志社的苗头啦,而且女性观众居多,这样的访谈我们以后要多做,你有经验,以后还是你来。”
主编说的完全和自己不是一件事,难道又是个四次元的?
林夕笑嘻嘻的说:“还是主编培育的好,那个,您是不是要去进修了,可注意点身体啊,我们都会想念您的。”
即使说的那么委婉含蓄,主编还是一下就听出来林夕话里有话,于是略一沉凝说:“再给一个星期吧,我就要走了,这个杂志社,我也没什么能嘱托的人,林夕,你比较稳妥,我走之后,你要好好干啊!”
这么一说不就是给自己一个定心丸嘛!林夕当下表达了自己的雄心壮志,绝不辜负主编对自己的厚爱。主编也满意的点了点头,还是迈着风骚的小碎步,一步一扭的回了办公室。
林夕有了干劲,更加努力了。丁一一看主编走了,才拉住林夕,一板正经的问道:“那男的是谁,为什么要你接这个案子。快说,是不是人家看上你了,你没献身吧?没反扑吧?没到贴吧?”
丁一一总能几句话把林夕内心的阴霾都驱散掉,挥了挥手就说:“没有的事儿,只是,林云清,你不觉得很熟悉嘛?”
“ 林云清,林云清!”丁一一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后 ,眼珠子转了转,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惊呼到:
“那不是你哥哥吗?他来找你干嘛?他不是出国了吗?怎么知道你在这?”
意识到太过激动,声音太大,丁一一一说完马上捂住了嘴,害怕别人听见会在背后嚼舌根。丁一一是知道点林夕的事儿的,对这丫头的遭遇,也很是同情。
林夕也觉得无比头疼,对丁一一的问话 只言简意赅的说:“林同修身体不好,想见见我。”
“想见你就见你啊,你是他女儿还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