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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4-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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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的是两位堂姐妹比起爱米丽小姐来,更有格里尔生家族的风度。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时,我们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不过我们都相信他此去是为了迎接爱米丽小姐作一番准备,或者是让她有个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秘密小集团,我们都站爱米丽小姐一边,帮她踢开这一对堂姐妹)。一点儿也不差,一星期后她们就走了。而且,正如我们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伯隆又回到镇上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黑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曾经见到过的那样,但却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我们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太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课。在楼下的一间房里,她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上校的同时代人全都把女儿、孙女儿送到她那里学画,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去,还给她们二角五分钱的硬币准备放在捐献盆子里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时,她的捐税已经被豁免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她们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爱米丽小姐那里去学画。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而且永远关上了。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人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她怎样也不理睬他们。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五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他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乱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门猛烈地打开,震得屋里灰尘弥漫。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作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黏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1897~1962),生于美国南方一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大战时曾在加拿大空军服兵役。1926年开始出版小说。1949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所做的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在西方文坛上被看作“现代的经典作家”。他的重要作品有《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斯诺普斯三部曲》等。 
   


 
  。
  。26:42
  

叙事出神的威廉·福克纳
叶兆言 


  作者简介 
  叶兆言,1957年出生,南京人。当代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七卷本《叶兆言文集》;长篇小说《花煞》《一九三七年的爱情》等;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等。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编辑(以下简称问):威廉·福克纳是20世纪文学成就突出的作家之一,这在美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都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但福克纳似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而是从小阅读文学作品,最终使自己走上了文学创作的巅峰。您认为是什么原因使他走上写作之路。 
  叶兆言(以下简称答):福克纳恐怕更多的是一位文学史上的作家,他是个你不得不在乎的老家伙。不得不在乎,这就是地位,但是真有多少读者打内心深处喜欢他的作品,还真得打上一个问号。学习福克纳,首先要学习他的信心。像福克纳那样写作,是很多作家的理想,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写,写下去。他的名言是,真正的作家谁也阻挡不了。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如果你不是,怎么乱忙都没有用。如果你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挡住你。我们一般都以为美国人很喜欢福克纳,其实更喜欢福克纳的是法国人,而法国人喜欢他,很可能是因为美国人并不是真心地喜欢他。 
  不能说福克纳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在我看来,他受的高等教育,要比同期别的作家甚至更多。他上过大学,或许只是不愿意读完,才辍学了,因为大学里也读不到什么玩意。大学就是这么个玩意,不进去难受,进去了,也就是这么回事。我印象中,他好像喜欢住在学校里,我不知道这印象是怎么来的,好像福克纳的传记中是这么写过。此外,对于一个写作的人来说,从小阅读文学作品,这差不多就是最“正规的教育”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他走上了写作之路,答案只是他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了,而且走得很远很远。 
   
  问:读福克纳的作品,总能感觉到他叙事中的冷静和控制力,他用文学的形式,简洁的构思,把对阅读者心灵的冲击压缩到虚构的出神入化中,使人在读后产生思索和震撼。请您谈谈这位作家作品中的叙事特征。 
  答:每个人对一部文学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譬如我从来都不觉得福克纳简洁,也不觉得他冷静有控制力。这个老家伙写作一向有点肆无忌惮,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根本不把读者和评论家们放在眼里。他的书并不好卖,成了名著以后,人们就算是买了,也未必会认真阅读。大腕对读者是有威慑力的,福克纳对读者的态度是爱看就看,看不懂就再看一遍,再看一遍。要是觉得福克纳的小说容易阅读,一定是个错觉。他给一个写作者最好的启示就是,文无定法,条条道路都可以通罗马。有的作家靠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有的是靠华丽的词藻,有的作家玩思想深刻,有的作家玩简洁,福克纳却是靠令人难以置信的晦涩。当代小说家,不向福克纳学习是不对的,一门心思地只向他老人家学习也是不对的。 
   
  问:美国文学总能给读者带来惊喜,像雷蒙·卡弗、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马克·吐温等作家的作品各具特色,尤其是福克纳与海明威这两位作家,是同时代人,在美国文学史上,他们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但他们的作品又分别以各自的叙事特征征服了读者。请您谈谈推荐《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作品的理由。为什么是福克纳而不是海明威。请您推荐几位美国优秀作家具有代表意义的作品。 
  答:推荐《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因为我几乎立刻就想到了它。一个人的记忆中,总是会有几篇你无法忘记的东西。美国作家的短篇确实写得很好,他们有着太好的传统,轻易地就能列出一个很长的名单,譬如说卡弗的《大教堂》,霍桑的《教长的黑面纱》,塞林格的《给艾斯美写的故事》,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安德森的《没有点亮的灯》,辛格的《卡夫卡的朋友》,海明威的《凶手》。 
  短篇小说风格应该多样,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应该这样,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更应该这样。 
   
  问:《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人们熟悉的一篇作品,也是福克纳的一篇重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像他的长篇《喧哗与骚动》一样迷人,一样内涵丰厚。这篇作品对您的文学创作产生过影响吗? 
  答:我想是有影响的。我喜欢福克纳这篇小说运用的语调,喜欢那种进出自如游刃有余的技巧。为什么福克纳会是一个大作家呢,你仔细读过了他的作品以后,就会明白这道理。前面我已经说过,大作家是有威慑力的,像山一样浑厚,他让你不得不服。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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