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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同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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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男人带着女人于傍晚7点5分前(依据木炭店主女儿所说的天气预报节目时
间)来到现场闲聊。后来男的向女的要求媾合。这时由于女的不肯,男的就使用暴
力得逞。事完之后,女的对着男的破口大骂。结果,男的在恼羞成怒之下,将女的
推进河里去——这样的情景不难想象得到。
    翌日,也就是26号,这个女人的身份终于判明。新宿一家叫做“温莎”的酒吧
老板看了报纸上的报道后,向警方报告说这个横死的女人很像在他们店里工作的女
招待杉山千鹤子。杉山千鹤子曾经于星期六傍晚打电话到店里来说她要请假。这一
点在酒吧的经营者看过尸体后得到确认。
    杉山千鹤子在大久保一家叫做“若叶在”的公寓过着独居生活。她今年23岁。
据公寓管理人所说, 她于这一天下午4点半左右从公寓出来。出门时她没有说要到
哪里去,当然更没有说要和什么男人约会。不过,既然知道她是个女招待,侦查的
范围就可以缩小许多。刑警们立刻就千鹤子在“温莎”的熟客们进行侦查。千鹤子
并没有特定的情人,为了金钱之故,可以说是人尽可夫。这么一来,她为何于星期
六傍晚前往O溪谷一事就不难推测。她这不是以接客为目的的出游吗?
    如此推测的结果,她在死亡之前的性爱应该不是被施暴,而是出自于心甘情愿
才对。只是,后来起的争执很有可能是与金钱有关的瓜葛。也就是说,她开口要的
金钱数额太离谱,对方在怒不可遏之下争执遂起,凶案不是因此而发生的吗?后来
有人向警方报告说, 他于出事当天的下午7点多钟时,曾经听到发自现场的女人叫
声。如此一来,凶杀的嫌疑越来浓厚了。
    据说,杉山千鹤子所持的手提皮包是黑皮便宜货,里面装的钱向来不超过一两
千元。所赚的钱全都存进银行,身边带的零用钱极其有限——这是她的作风。如果
此说属实,抢劫一说就不攻自破。她的脖颈上倒经常挂着一条银项链。当天外出时,
公寓管理员也曾经看到这个东西。
    这条意大利项链的坠子是椭圆型,上面有维纳斯女神浮雕,里面则为小相框,
是一位酒客送给她的礼物。她装在里面的不是情人照,而是亡母的照片。现在连这
条项链也不见,可见是被对方抢走的。这是一条极细的银项链,随便一拉就会断掉。
    杉山千鹤子的熟客当中似乎没有可疑之人。因为这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熟客人
数极其有限。调查结果知道,这些人当天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但是一心一意想
赚钱的千鹤子和所有客人都有性关系,所以她的对象不一定以熟客为限。这种只来
一两次的酒客,店里连名字都不知道,所以
    当然无法查起。
    三四天后,管区警署又把调查的重心移到现场附近去。
    这样一来,阿仁连平成为嫌疑的对象了。
    阿仁连平是鹿儿岛县出身的人,现年32岁。他是离吊桥北侧约两公里东方处门
河下游边)一家叫做“春秋庄”的旅馆的掌柜。他这个掌柜实际上是工友,干的尽
是烧洗澡水、扫院子、当跑腿之类的差事。到这家旅馆来工作已有两年的他是个光
棍,吃住乃为老板所供应。来此之前他是千住一家小金属工厂的工人,后来工厂倒
闭,他就依据报纸上的广告,来“春秋庄”应征了。
    阿仁连平所以为侦查人员注目, 是因为他于24日下午7点28分时,一个人由街
西(也就是河流上游处)急步走回来的情形被“春秋庄”的邻居太太看到的缘故。
这位太太当时正在等待即将由东京抵达的一位客人,频频看手表时无意中看到阿仁,
所以她对这个时间是有绝对把握的。她说她当时对阿仁打过一声招呼,而阿仁却佯
装没有听到,匆匆忙忙地走进“春秋庄”里了。一向喜欢说笑的这个人怎么变得这
样?邻居太太说她还这样纳闷过。
    这些话为侦查人员听到了。
    就“春秋庄” 调查的结果,知道阿仁于24日下午6点10分左右时,曾经在投宿
客人的央托之下,前往车站前面的照相器材店买过一卷底片。当时旅馆的脚踏车刚
好被别人骑走,于是他满肚子不高兴地嘀咕着徒步出去。由“春秋庄”到车站前时
必须向西走约一公里,那儿正在修路,然后向北折弯后再走约一公里的坡道。依普
通的步行速度,走到照相器材店大约需要半个小时。事实上他买好底片后走出照相
器材店的时间是6点45分前后。当中为要买底片而花的时间大约五分钟。
    由照相器材店到杉山于鹤子淹死的地方或草地被践踏处,纵然走由车站前马路
分岔的小径,因为途上有吊桥,所以最少也需要二十三分钟。这个距离大约有一千
八百公尺。 这条弯弯曲曲的小径很窄,当地人称为“A小道”。由这个现场走路回
到“春秋庄”,起码需要二十五分钟。这个距离同样约为一千八百公尺。
    因此,由“春秋庄”到车站前的照相器材后中间走一趟大约需要一个小时。也
就是说,来回各需要半个小时,加上买底片的五分钟时间,总共有六十五分钟时间
就足够。
    然而,阿仁连平于6点10分由“春秋桩”出发后,到7点28分才回来,这当中他
足足花了约七十八时间。由此计算,他花的时间较常人多出十三分钟。十三分钟时
间可以让一个人干出许多事情——这是警方当局的看法。
    于是,阿仁连平受到警方的注意了。然而,仅凭这些理由,尚不能将他逮捕。
侦查人员深入侦查后,获得了颇有希望的旁证。他们弄到阿仁吸过的烟蒂后送往鉴
识课化验,结果判明阿仁的血型是AB型。也就是说,这和由杉山千鹤子的体内采取
到的精液为同一类型。
    这里必须一提的是:血型分有分泌型及非分泌型两种,而非分泌型人的唾液和
精液都不会显示血型。 以A型的人为例来说,这一点可以由血型得到证明,却无法
由以上的分泌物判断。阿仁由于是分泌型的人,所以知道他的血型是AB型。然而,
采取到的精液由于和被害者的体液混杂会多少受到影响,这一点非考虑到不可。这
一点有待后述。

    3

    侦查人员终于将阿仁连平带到警署来。阿仁这时所做的答辩约略如下:
    有一位客人托他买一卷底片, 他就拿着客人交给他的两百元,于下午6点10分
左右走出“春秋庄”。接到这种差事时,他平时是骑脚踏车的,而这时脚踏车刚好
被别人骑走,他就只有徒步而去。
    这时他因白天的工作而相当疲惫,想到要走一趟来回两公里的路,心里就很沉
重,所以朝车站的方向缓缓移步过去。来到向北拐弯处时,他曾经遇到村里的一个
熟人。两人当时彼此简单寒暄了一下。
    后来走在去车站的马路上时,他又遇见一个认识的别家旅馆的女服务员。他同
样和她寒暄了几句。买好底片回来的路上,他频频浏览了商店的橱窗。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平时来回只需五十分钟的路程,他竟花了一个小时以上。
    警方请来阿仁提到的这位村民和某旅馆的女服务员质询,结果,两人的叙述和
阿仁所说完全吻合。
    第一个遇见的村民说相遇的时间大约是6点25分,某旅馆女服务员则说于6点40
分前和阿仁相遇。阿仁的步行速度由这两个人的证词得到证实。
    阿仁的血型确实为AB型。这一点对他也相当不利。
    另外,警方发现他原来有两次前科记录。其中之一为诈欺罪,另一则是和人打
架。警方利用将阿仁以重要参考人身份留置侦查中心的时间,派人强制搜索过他在
“春秋庄”的房间。可是,没有发现到任何和杀害杉山千鹤子有关的证据物品。
    一项非常重要的东西却在这之后发现到。在“春秋庄”工作的女服务员镰田澄
子交给警署一个附有坠子的银项链,说是阿仁于24日夜晚送给她的。这个坠子上有
维纳斯像的浮雕,嵌在里面的是被害者母亲的照片。侦查中心因而认定阿仁为杀人
凶手,立即将他拘捕。
    阿仁在接受侦讯时的供述如下:
    我在照相器材店买一卷客人托我买的底片时, 店里的时钟指着6点45分。我说
“已经这么晚了,”那个店员也回头望了一下时钟。从店里出来后,我缓慢地走着
原先的路。我前面说过我这一天特别疲倦,而且也没有脚踏车,所以我故意走得慢
一点。回到旅馆后马上又得干活,我怎么不看
    看商店的橱窗, 趁机混水摸鱼一下呢?这条街在快分岔到A小道的地方有一家
叫做精巧堂的钟表店。我在这里看橱窗里的手表大约有五分钟。因为我的手表旧了,
正有意换一只新的,所以看一下嘛。看完手表偶然低头时,我无意间看到一个掉在
墙角的白色的小东西。捡起来看才知道这原来是一条女人挂在脖子上的有坠子的项
链。坠子上有西洋女人的侧脸浮雕。我想这个东西掉在这里已有一些时候了,只是
没有被人发现。我左顾右盼后看到没有人注意,于是把它放在口袋里了。回来的路
上我没有遇到任何熟人。因此,我回到“春秋庄”的时间晚了一些。回到旅馆门口
的时候,隔壁太太好像对我说了什么,可是我因为急着要进去,所以并没有回答她
的话。
    我把口袋里的底片拿出来递给女服务员镰田澄子要她交给客人时,本来想把放
在另一边口袋里的项链拿出来送她。可是,我想这时候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不太妙,
晚些时候送给她也不迟。镰田澄子对我很照顾,我对她有好感。后来大概是晚间10
点钟左右吧,我到别馆去看洗澡水有没有烧热时,在别馆的门口遇见了镰田。我从
口袋里掏出这条项链对她说:“我在路上捡到这个,你有兴趣就送给你。”镰田澄
子接到时说声“谢了”,浏览一番后又说:“这好像是进口货,我会好好珍藏的。”
……我在A小道之前的钟表店的墙角捡到这条项链是事实,我绝不是偷来的。
    女服务员镰田澄子的证词和阿仁连平的供词完全一致。 侦查人员询问阿仁于7
点半前回到“春秋庄”时的神态如何,她做了这样的叙述:
    “我记得阿仁先生当时好像有些气喘。……我因为做梦都想不到这是那个溺毙
了的女人的东西,所以没有在早些时候向刑警先生报告。等到阿仁先生被警察人员
传讯时,我怕带着这样的东西会受到连累,所以才向警署报告。阿仁先生把项链送
给我时,只是说:‘我在路上捡到这个,你有兴趣就送给你’,当时他的神态并没
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既然有如此有力的物证,阿仁连平的涉嫌已成无庸置疑。他于是被起诉了。
    检查官的起诉书以下列各点证明被告阿仁连平的罪状。
    ①阿仁持有被害者的项链。其所谓在O街捡到乃一派胡言。
    ②残留于被害者阴道内的精液为血液AB型男子的精液,此与阿仁血型吻合。
    ③阿仁由“春秋庄” 至O车站前照相器材店步行往还所费时间过长。通常只需
要五六十分钟路程,实际花费时间达七十八钟。多出的时间可推定为阿仁对杉山千
鹤子犯罪所费。
    ④阿仁在去路上曾经为熟人所目击,但在回程上则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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