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颜错.几重花落几重棺 作者:柳扶疏(文秀网14.05.31完结)-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楚延歌看了阿棺一眼,见阿棺没有反对,便将包袱打开。女子在其中挑拣了片刻,找到了她想要的镯子,阿棺一看,赫然便是自己最初选定的那只。
“啊,找到了,”她的语气中满是欣喜,“要多少钱?”
阿棺淡淡说道:“既然你如此喜欢,便送给你好了。”
女子愣了愣,随即连连道谢,而后随即转过身,从袖中掏出一个银锭递给老人,其价值远远超过这镯子数倍。
“呐,婆婆,就当是我从你这里买的。”她笑了起来,眼睛弯如月牙,甚是好看。
阿棺的心里涌过浅浅暖意,不由也微笑起来,转身就要离开,然而那女子却再次叫住了他们。
“相逢即是有缘,请问二位怎么称呼?”
“敝姓楚,名延歌,旁边的这位姑娘……”楚延歌犹豫了片刻,似是不知道该如何介绍她我的名字。
阿棺很少见到这样好爽又善良的女子,不由心生好感,道:“我叫阿棺,棺材的棺。”
“阿棺……好特别的名字。”女子有些微微吃惊,随即恢复如常,“你们接下来要是没什么事的话,不妨虽我去到我暂住的地方去坐坐,我和夫君就住在前面。”
“这……”别人既已成家,又是萍水相逢,自然不好打扰,阿棺正在想着如何婉拒,却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一群手拿棍棒的人正从远处跑过来。
女子似是早有预料,脸色不变,笑着说了声“后会有期”,然后迅速跑开。她身形灵活无比,霎时便消失在了街角处。
“一帮没用的东西,又让那臭丫头跑了!”为首的那个男人长得脑满肠肥,身上的衣冠虽然名贵无比,却掩饰不住一身的铜臭气。旁边一群家丁打扮的人个个垂头丧气,埋首不语。
“咦?这是什么?”这时,他看到了墙角中的老人,一把夺过了她手里还没有来得及收起的银锭,“原来在这里!来人,把这个老婆子给我抓起来,她肯定和刚才那个女贼是一伙的!”
“哟,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吴大老板。”一旁的楚延歌说话了,一众人这才看到旁边还有一个方才未曾注意到的人。
“你是……”
“哈哈,您果真是贵人多忘事。”楚延歌走出来,“吴老板可曾记得,去年上元之夜……”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已经听不清楚,那吴老板的脸色却陡然变得煞白,说话也结巴起来,却仍强自堆着谄媚的笑:“原来、原来是这位公子……”
“不知在下是否有幸邀请吴老板来寒舍坐坐,喝茶叙旧?”
“叙旧……哈,哈,不必了,不劳烦公子,那个,吴某家中还有些事要办,就先行告辞了。”说罢,带着一众家丁匆忙离去。
楚延歌又喊道:“吴老板可还认得回家的路?是否需要在下送你一程?”
吴老板肥胖的身躯顿了一下,什么也没回答,然后落荒而逃。楚延歌笑了,笑得极开怀,眸中仿佛荡漾着融融春水,又好似落满了阳光。
她的心底,就那样随着他的笑容忽然柔软起来。

☆、六、桐溪城(3)

一天时光匆匆过去,夜幕垂下的时候,阿棺与楚延歌正在郊外小河旁。黄昏时候,桐溪城中的许多人都向外涌去,楚延歌拉着阿棺便去看热闹。
两人跟在众人身后出了城,来到小河旁时刚刚日落,许多人在放河灯,更有烟花灿烂漫天,绚烂非凡,原来这天正是桐溪城中的烟花节。
烟花起落,伴着鸣响之声,耳边更有众人惊喜的呼喊。一朵烟花上天,绽开漫天绚丽,莹亮花雨纷然坠地,起落之间,仿佛将这世间万物的生死兴衰也诠释了一个轮回。
阿棺转头,看到身边的白衣男子正抬头望着,幻然烟火间,他的面容明灭不定,眼中似有千万神色,却又仿佛一无所有。
“你很喜欢烟花?”
烟花幻落,他的目光垂下,轻声应道:“恩。”
只轻轻的一个字,却让她觉得似乎包含有许多的情愫,她看出他不欲多说,便也不去再问,只随同他一起抬起头来,看着漫天灿烂,坠落星辰。
夜渐渐深了,观赏烟花的人的次第散去,喧嚣渐寂。天空中一片沉寂,白衣男子却依旧望着那漆黑的夜空,似乎那里有不熄的灯火,不坠的烟花。
阿棺看着,在心底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忽然说话了。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是缘何才来到桐溪城的?”
来到桐溪城后,他带着她逛街,赏烟花,似乎将先前发生的一切都已经忘记掉,然而,在这孤寂的夜里,烟花散尽之后,他忽然这样说。
她当然没有忘,她记得很清楚,清楚到疼痛。
两人渐渐往回走,身边行人渐少,她这才意识到已经夜深。
“我的毒快发作了,你怕不怕?”他说,声音里却没有惧意,反倒带着一丝调侃。
她原本正在忧心,此时只得笑了笑,说:“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听说鬼影之毒发作时人会丧失理智,你不是说我轻薄吗,难道就不怕……”黑夜中,阿棺虽看不清他的表情,却听得出他语气中的戏谑,以及那看似轻薄的语言背后难以隐匿的担忧。
“放心,你中了毒,功力大减,若是敢有什么不轨的举动,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
楚延歌大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死不足惜,倒是怕你因失手杀了我而痛心疾首,若是一时想不开而殉了情,我岂不是在阴间还要背上一桩风流债?”
“你可真是……”她一时竟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他。
“潇洒风流?临危不惧?棺儿,果然还是你最了解我。”
“可有你那些红颜知己了解你么?”她撇嘴反驳,却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在上一句话中,他对她的称呼是“棺儿”,而不是“阿棺”。仅一字之差,却似乎发生了什么微妙的变化,彼此之间的距离仿佛在无形之中又缩短了几分。
她感到自己的脸颊微微发烫,所幸暮色四合,没有被他看到,否则定然会将她取笑一番。她佯装没有发现他的话语中称呼的变化,问道:“白天的时候,你在那吴老板的耳边究竟说了些什么,吓得他落荒而逃,一听说要叙旧,他竟表现得那样害怕?”
楚延歌哈哈大笑:“去年上元之夜,我与阁中墨香堂堂主独孤默外出赏灯,恰巧碰到这吴胖子自恃有权有势,带着他那狗腿子管家非要强迫一个卖花灯的小姑娘去胭脂楼陪他喝酒。我们气不过,便思忖着如何捉弄他。在这之前,独孤默比武曾输给我,欠我一个条件,加上他本也生得俊俏,略加打扮便像个姑娘,于是此时我便将他妆扮成一个女子,去陪吴胖子喝酒。那吴胖子色胆包天,酒量却不大,几杯酒下肚便烂醉如泥,搂着他的‘墨儿’便进了房。”
“然后呢?”
“然后,我们把他那同样已经被灌晕的管家也背进了那个房间,并脱掉了他们的衣裳。第二天早晨,来叫客人起床的小二推开门,于是……从那以后,吴老板就声名鹊起,美名传天下了。”
阿棺忍不住掩口而笑:“你们这招也太损了。”
楚延歌不以为然:“对付损人就得用损招,否则他记住不教训。不过看样子,他现在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果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恶有恶报,他会自食其果的。”阿棺感慨,又转而问他,“你现在感觉如何?”
“良辰美景,又有佳人在侧,感觉自然是妙不可言。”仍旧贫嘴。
“好了,不要闹了。”阿棺有些好笑,更多的却是担忧,“原本我以为你决意来到桐溪城是自有打算,没想到却跟我一样茫然,难道你就不怕?”
“反正都快要死了,还怕什么。”楚延歌笑,“况且今晚是第一夜,毒虽会发作,却不会致命,”等过了今夜,到明天再想方法不迟。”
“我怕你熬不过今夜,就做了死在那牡丹花下的风流鬼了。在这荒野之处,诸多不便,不如我们在子时毒发之前赶回城里去找间客栈住下,我先以内力帮你暂且克制体内毒性,等到明天我们便去寻我叔叔,他通晓此间之道,一定能够帮你解毒。”
说实话,阿棺虽然言之凿凿,却只是为了让楚延歌宽心,自己心底着实没有多少把握。一来叔叔遭受怨气侵体,又独身出去引渡亡灵,不知现在如何;二来即使能够找到叔叔,也不知楚延歌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
阿棺原本以为楚延歌会像往常一样戏谑地说她这样关心他,定然是倾心于他了,谁知此时的他却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棺儿,谢谢你。”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像夜里拂过荒野的风,却又很轻很轻,落在她的心头。
她摆手,故作无谓:“无需言谢,你救过我,我帮你是应该的。”
话一出口,她便立即后悔了,她想解释,却终究没有说出口。楚延歌没有说话,抬头望着天空,漆黑的夜空里只闪烁着几颗寒星,更添了几分寒意。
“其实,你原本是不必这些是非纠葛中的,那些鬼影显然是冲我来的,你的家被烧或许也是因我而起……棺儿,我连累了你,我欠你太多。”
“如果没有你,或许我早已被那夜的歌声所吸引而溺毙河中了。”她学着他的样子挑挑眉,“况且,你已经连累了我那么多,要是你死了,你欠我的我上哪里要去?”
楚延歌沉默了下去,她正思忖着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时,却看到他粲然一笑:“原来你这么害怕我死?”
“你此生行走江湖,造下不少杀孽,死后定然会有无数死在你剑下的冤魂来找你讨债,食肉饮血,啖魂噬魄,倒时看你究竟怕是不怕。”她故意将话说得很重,其实去了冥界的魂魄大都忘却的前尘旧事,轮回转世去了,又有谁会执着于恩怨,苦苦守候要报仇呢?
“当然不怕,他们生前打不过我,死后也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并且我从未滥杀无辜,我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于情于理,都问心无愧。”
“那我问你,何谓该杀之人?”
“与凝幽阁为敌的,都是该杀之人。”
她没有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回答,那笃定的语气、淡然的神情,甚至没有丝毫犹豫,仿佛只是在夸赞一朵花美、一壶酒香,却那样冰冷,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
那一刻,她真的很想问一句:“若是我与凝幽阁为敌,你也会这样毫不犹豫地杀了我吗?”可是,终究还是忍住了。
“棺儿,你怎么了?”他看出了身边女子的异样。
“没事。”她摇摇头,“时间不早了,我们快些进城吧,再晚就来不及了。”时间拖延一分,他的危险就多一分。
楚延歌点点头,随即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又尴尬地摇摇头,欲言又止。
“怎么了?”
“那个,我……”他吞吞吐吐,好不容易才说出了下半句话,“我忘记入城的时候已经换了衣服,白天给婆婆的那张银票,是我身上最后的钱了……”
阿棺笑了:“若是你记得那件衣衫中还有银票,也不会扔得那样干脆了。走吧,我身上还有些银两,虽不多,却至少不至露宿街头。”
“不是的,我平日、我平日……”楚延歌追了上来,急急忙忙想解释,却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阿棺走在前面,听着他的声音响起在耳畔,微笑不语。
风起,刮过荒野,发出寂寥声响,渐渐吹凉了她唇角的笑。
原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只靠称呼的变化就可以拉近的。

☆、七、胭脂楼(1)

桐溪城内,有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方——胭脂楼。
楼,时常给人一种散发着英气和锐意的感觉,但前面若是加上“胭脂”二字,就似乎笼罩上了一层玫瑰色的纱幔,透出旖旎的香气来。
胭脂楼同时做着客栈、酒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