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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门纪事-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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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的都换了狠角色,伤情也随之开始五花八门刁钻多变,绯馆的大夫全部上阵,大爷倒是讲信用,难事儿来时自己抓着二姐一块儿上,并不十分强求二爷继续行善,他说你小子总是个不喜欢拘束不喜欢动脑子的,这两天把前阵子在家吃喝的饭钱也算赚回来了,哥哥放你一马,可以继续当米虫。

  米虫二爷在绯馆前院这个大米缸里左蠕右动一会儿,挑了个有东风有阳光的舒服位子,心安理得地坐下来看家人们跑来跑去。坐了一会儿听见家人喊:“二爷,把你右手边上那卷布带扔过来!”低头看看,右手边果然有给人裹伤口的布带卷儿,操起来顺手扔过去。又坐一会儿,听见家人喊:“二爷,麻烦你把左边架子上那盒药膏递过来。”二爷忙又跑过去取下药盒子送去。刚回来坐下不久,这边那边都有人喊二爷送东西过去。二爷乐了,索性不坐,站起来一撸袖子,把东西辟里啪啦扔去,笑骂道:“我知道让你们喊声‘爷’不容易,可你们就那么见不得二爷我做米虫吗?”哄笑一阵,到头来还是叫唤不停,语气倒是恭敬不少,二爷自认没人缘,既然家人们叫自己时还是很给面子的,也就随手给他们扔些东西过去。

  前院里比前两日要热闹许多,除了不安份的二爷和蹿来蹿去的绯馆家人们,还有一些是在绯馆留医的江湖人,他们或拄着拐子,或挂着胳膊,站在院子里看热闹。名声不大的江湖人能和名声很大的江湖人共聚一个院子的机会并不多,有门道的可借这个机会找朋友引见一番,没门道的可以从近处仔细琢磨一下传闻中的英雄豪杰,也算是得些宝贵经验,说不准什么时候大英雄一回头和自己眼神对上,也能搭上几句话从此成为朋友。

  城里擂台上下来的伤者越来越少,说是因为开打前讲长篇套话或论道理的人多起来,耽搁了些时间,送到绯馆来时还能自己站着的人也越来越少,这个则是因为打架的人地位越来越高的缘故。大爷从时不时会出现的诡异伤情判断,城里的擂台大概快到收尾时候,各方精英都已上场,如今台上演的,才真正是江湖上的排名赛。

  打到这份上,下手的人不会象半瓢水的江湖小人物那般不知轻重,要么不动真格,见好就收,见不妙就罢手,有点小伤也能当场处理或者自己找人收拾,最终双方脸面上都不失甚么;要么打蛇打七寸,不中招什么事都没有,中招就去掉半条命,完全体现出下手者一招定乾坤的威力和魄力。

  在绯馆医治的伤号们身虽闲着,心却不敢闲,时时关注着擂台上的风云变幻,故而城里的消息也源源不断地从送伤者来的人口中传出。上半天快完的时候,据说“十大高手”的人选已经筛得差不多,这几年武林中并无什么特别出色的新人出现,所以除了一两个明显过气的上任“十大高手”人物未进入最后的比试,江湖的排位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变动。这使翘首等待结果的众江湖豪杰们颇为失望,因为这意味着除了盟主的位置还是个未知数外,武林大会上将不再有什么新鲜事情发生——而这盟主的位置也不一定真的未知,大概也不能指望在它上面发生些意外的惊奇。

  “除了盟主的最后一战,或许只有曹冰和郑朝阳两个的比试还值得一看。”

  “这两个人,是今次进入‘十大高手’之列的新人吗?”

  “正是,说起来都是现任盟主的徒弟,不管哪个赢,老盟主的脸上都很有光彩。”

  “哼哼!”一边听的某人冷笑了一声,“你只知道他们是同门师兄弟,却不知道他们各帮一边吗?”

  先前说话的人道:“可是说曹冰是副盟主的红人,郑朝阳是盟主的忠臣?这个事先前还掩着,现在早传得沸沸扬扬,有谁不知?”

  “老盟主和副盟主两个就算要比试,为了面子也不能打得太凶,他俩个是两边台面上最拿得出手的,一半是互相比高下,一半也算是盟主大战的预演,肩负如此重任,决战场面必然惨烈。”

  “同室操戈吗?唉……”

  听的人和说的人各各叹息一回,四周围听闲话的一时间议论纷纷,为不能看到这场注定激烈的大战而抱憾。

  也有不那么抱憾的人,从别处找到了些安慰。

  “要说到盟主和副盟主两边的争斗嘛,没看到这两个红人的比试固然可惜,不过看到两边儿女的对战也算值得了。”

  “李元英哪里是谭武平的对手?要不是谭公子喜欢她任她捶打,她哪能坚持许久,即使如此,最后还不是被谭公子制住?”

  “唉,这你们就不知道了,我姐夫是随在盟主身边的人,据他说啊,论本事,李元英原也算是女中豪杰,只是老盟主虽然心疼自己的闺女,却也早就指望着谭公子做女婿,所以私下里把自己闺女的本事都教给了他,不知道的只有李元英而已。”

  “盟主这么做,岂不是帮了敌手?”

  “什么敌手?没见谭公子早把盟主当丈人伺候着?盟主这一招才真是掏了副盟主的心呢!”

  众人骇笑。

  中午过后城里头一直没来人,大爷让馆里的人准备收摊子,他说再来生意也只会是一笔两笔,没必要浪费排场,于是家人们在大嫂的指点下满院子收拾打扫。二爷实在不喜欢当个挡在别人扫帚前面的大麻烦,在自觉地挪了几处地方后,抓抓脑袋,决定出门去给别人方便。

  最方便的出门理由自然还是钓鱼,回房里扛了钓竿拎了渔篓和小凳出来,绕过满院子忙碌的人们就要朝大门外走。大爷靠着门板望二爷笑,二爷路过的时候,他把二爷肩上钓竿上缠着的渔线拉着看了看又放开。大爷问:“咋不整你那些怪装束了?小心江湖人又找你的茬!”二爷说:“拉倒吧!现在个顶个地都忙着找合适的地方放自己那把交椅,有的是地儿解闷,谁耐烦找我撒气呢?”

  高抬腿,轻落步,跨过门槛,正要向前迈步子,忽远远望见门外大道上一群人快步奔过来。二爷忙闪到门边,口中嚷道:“生意来了,似乎是一宗大单!”大爷腾地跳出来,搭凉篷看看远处,“嘿嘿”一笑,放下手拍拍二爷的肩,夸道:“玩性虽大,绯馆人的本色倒还没丢。你小子先等等,若是用不上你再出去玩儿。”二爷嗯一声候着,见那拔人飞也似的冲过来,过门槛的时候顿一顿,二爷伸脑袋过去看见中间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左边胳膊不在,想是被人卸掉,虽做了应急的包扎,血还是不断渗出来,滴得沿路都是。

  二爷说:“惨!”

  院子里家人们已在大爷的吆喝下抬过一张床,二爷见大爷和二姐都围着床诊那年轻人,并未叫自己,也就不去凑那个热闹,只听见还未散去的那些看热闹的江湖人惊呼道:“这不是郑朝阳吗?”

  二爷暗暗点头:果然惨烈。

  接下来救人的忙着救人,打探消息的忙着拉人说话,院子里闹哄哄,没谁注意门外还伸脑袋等着听使唤的二爷,二爷有点落寞,又不好立马走开,只有悻悻地抱着渔竿走回来在高高的门槛上坐下。

  郑朝阳被劈成这样,盟主的那一方输得够惨,不知道少了条胳膊,这“十大高手”还能当么?算不算蚀本?

  等了好久,二爷终于逮着机会从人缝中仔细瞅床上那倒霉蛋的脸色,见他虽气若游丝却还没现出死相,知道有大爷二姐在就够留他一命,自己大可放心离去,舒一口气,站起来出门钓鱼。

  人死不了就好,死掉一个人,牵扯到太多厉害关系,双方扯破脸皮就不好玩了。

  至少不死人这城里的擂台还能体面的打下去,顺利地按时间结束,绯馆也可早些收摊子算帐。

  大爷说过:赚钱是好事,不过盈则易亏,适时收手,知足最重要。

  二爷很赞成这句话,他说:我们不贪心。

  官道上安静得很,河边的大柳树下有零乱的脚印,好似有很多人来过,留下些跑来跑去的痕迹,然后消失无踪。柳树在那儿站了很多年,年龄应该很大了,满眼的柔嫩柳条掩盖不了树身的苍老,二爷站在柳树下打量眼前老树袅娜如少女的骗人身段,意识到自己也不过是个俗人,喜欢上可以晃晃眼睛的鲜味儿,就注意不到不显眼的糙皮了。

  走到老地方,看也不看的把钓线从竿上解下来甩进河里去,二爷夹着钓竿坐下来,伸长腿,笼起袖,眯起眼,打呵欠。

  一个呵欠,又一个呵欠。

  二爷从笼着的袖子中抽出一只手,捏捏自己的脸,捏疼了,清醒了。

  清醒了的二爷眼睛盯着水面,越瞪越大……是看花眼了吗?再看!……不,没有看花眼。

  “开什么玩笑啊?!”二爷非常不满的叫一声,抓住钓竿把鱼钩从水里慢慢提起来。

  钓线的正下方,一条小鱼儿正拼命扭动着银白的身躯,试图从鱼钩上逃命。水珠从它湿漉漉的身上甩向四面八方,落到河面上溅出一点点混乱的躁动不安的水屑。二爷把钓竿向回收,轻轻松松把鱼抓到手里,把它的嘴巴从钩上取下来时,这小家伙使劲的甩尾巴,二爷很不喜欢它身上散发出来的绝望气息,掌中鱼鳞滑滑腻腻的冰凉感觉也非常不好。他把它从钩上取下来,大眼瞪小眼地瞪着它,骂道:“牙还没长出来呢,跑这儿来凑什么热闹?长大些再来陪爷玩儿!”随手一甩,把它甩回水里去了。

  二爷在长衫上擦手上的水,擦的时候听见背后传来一个大姑娘好听的声音:“鱼也长牙吗?”二爷回头看见是熟人李元英,咧嘴笑笑,回答道:“吃鱼的鱼长牙,吃草的鱼不长牙。”李元英哦了一声,她说:“我还以为鱼都是吃草的呢。”二爷嘎嘎笑着说:“没听说过‘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句话吗?”李元英没吭声,看见二爷在长衫上随手擦啊擦,长衫上留下一块皱皱的湿迹,她皱皱眉。

  二爷擦干净手,把鱼钩拉到眼前来看,看到上面还剩了一点很恶心的肉,用两根指头把这疙瘩肉夹下来扔了,随手又在长衫上擦擦两根手指头。

  这次,李姑娘皱了皱鼻子。

  二爷把干干净净的鱼钩放回水里去,坐回小凳上,李元英走过来,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她不说话,二爷也不说。又过了一会儿,还是李元英弊不住了,她问:“鱼吃鱼,好象很残忍?”二爷说:“大小姐,别告诉我说你从来不吃鱼。”李大小姐想了想,“呀”了一声,好象明白了点什么。二爷就笑,他说:“瞧见没,事情就这么简单:你吃大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那虾米吃什么?”

  “当然吃泥巴。”

  “那我呢?会不会被什么吃掉?”李元英认真地问。

  二爷偏过脑袋认真打量李元英,想一想,回答道:“你自个儿的事,我不知道,不过世上的确有吃人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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