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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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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什考虑了一下,决定放弃这个紧急到达的计划,仍按常规行事。他解释道:“约翰中校,只有总统才能在南草坪上着陆。”布什坚持着这条原则:美国只能有一个总统,副总统不是总统。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5期P32


   

五十三岁如是说
高建群

  人一上五十岁,就会明白许多事情。你不到明白的年龄,你不会明白。孔老夫子说:“过而知之。”这话是说,你只有经历过,你才能知道的呀!五十岁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不像二十岁时觉得那样美好,也不像三十岁时觉得那样悲观,亦不像四十岁时候觉得那么复杂。那么五十岁时候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是既不美好,也不悲观,既不简单,也不复杂。如是而已。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攘攘熙熙,皆为利往。几千年的人类都是这样走的呀!那么让它继续走好了。你可以成为参与者,你也可以成为旁观者,但是你没有必要成为评判者。

  五十岁的时候,你突然会觉得人生如一场幻梦一样。一个孩子,蹲在家门口的墙根旁打了一阵瞌睡,一睁眼,发现自己已经是老头了。“江湖居士闲处老”,你会有这种感觉。你开始变得健忘,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你会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你必须先进入那一种况景,然后记忆才会被唤起,于是人名便脱口而出。

  五十岁的时候,你的头发和牙齿已经开始掉了。当掉第一颗牙齿的时候,你在那一刻会有点感伤。人老原来是从牙齿先老的呀!托一颗牙齿在手中,你会想,这个物什它是谁呀?它刚才还是我的一部分,和我一同去接受荣辱,但是现在说一声走,它就走了,成为一个独立的东西了。捧着这牙齿,你不知道该把它放在哪里才好。最后你想,它最好的去处是垃圾筒,让它走吧。

  五十岁的时候,你大约还会有一点恋旧。那些老柜子、老桌子、旧衣服、旧鞋,你搬一次家带一次它们。譬如我,我的腰间永远地拎着一根马镫革,那是我的白房子岁月留给我的记忆呀!我相信那些用得久了的物什是有灵性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五十岁的时候,你当年的万丈雄心会慢慢消退。你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不是你一厢情愿所能达到的。拿我来说吧,年轻时候的我,曾经在一个早晨立下宏愿,决心舍弃人生所有的别的念头,凭借努力,缩短中国小说和世界小说之间的差距。我做到了吗?我没有做到。差距还摆在那里。你得接受环境和时代的制约。五十岁的时候,随着越往文学殿堂的深处走,你会觉得殿堂里供奉着的许多活着的和死去的神,都令人生疑。五十岁的时候,你会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这个世界生了你,让你能够享受这春天的花,秋天的果,早晨的每一次日出和黄昏的每一次日落,感恩你这大半生遇到了许多好人,感恩你经历了许多事。

  五十岁的时候,你会突然在某一个早晨眼前豁然一亮,变得我行我素。这一亮大约是因为一个叫伍子胥的古代人物引起的。伍子胥破楚以后,将楚平王的尸骨刨出来,鞭尸三百。这时旁边有人说,伍将军,你要注意影响呀,别人会怎么说你呀!只见这老伍,把白发一搔,胡子一捋,慨然说:“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都这一把年纪了,我怕毡哩!”以上是我五十岁以后的一些想法和感觉。借这本书出版的机会,把它写出来,算是向读者朋友们汇报和交流思想吧!我数了数,一共是八条。记得刚才睡在床上想的时候,远比这八条要多。谁知落实在纸上,把一些忘记了,那么就先写这些吧!这本书收录的,是我的一些重要的中篇小说。例如《白房子》,例如《雕像》,例如《大顺店》,它们在发表时都产生过大的影响,现在在网络上依然有着很高的点击率。评论家朋友们认为,这几个中篇都是代表中国转型时期中篇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是不是这样,还得待读者来评价,待时间来评判。四川文艺出版社是一家很有档次的出版社。五年前,我的《我在北方收割思想》一书,就是这家出版社出版的。该社的金平先生、林文询先生,既是知名的作家,又是很好的出版家,且是我的气味相投的朋友。我很感激他们的约稿,给我提供了一次和读者交流的机会。我还在书中,画了七八幅画。这些人物形象,已经像魔鬼、像幽灵一样盘踞在我脑子里几十年了,过去我只是用文字来表达。我的母亲是一个文盲,我写了二十本书,母亲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看过,于是,也是在我五十岁的时候,我开始画画。而第一幅就是献给我的母亲。

  西安的秋天真好。阳光多么的灿烂呀,如梦如幻。天空是如此的深邃、蔚蓝。汽车在马路上跑着,人在人行道走着,楼房在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我爱这个世界,我爱人!??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升腾起一种佛家大慈悲的情怀。

  我把心都掏出来了!那么我的“五十三岁如是说”就到此为止吧!最后我想说的是:寄希望于后之来者吧!我们这一代人行将老去,这场宴席将接待下一批饕餮者!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5期P59


   

我为什么失去了你
张洁

  十八岁的时候仇恨自己的脸蛋,为什么像奥尔珈那样红得像个村妇,而不能拥有丹吉亚娜的苍白和忧郁!不理解上两个世纪的英国女人,在异性到来之前为什么捏自己的脸蛋,使之现出些许的颜色。而现在对着自己阴沉而不是忧郁、不仅苍白而且涩青的脸色想,是否肝功能不正常;

  十八岁的时候为买不起流行穿戴而烦恼,认为男人对我没有兴趣是因为我的不“流行”。而今却视“流行”为不入流之大忌,惟恐躲之不及地躲避着“流行”。

  十八岁的时候为穷困而窘迫、害躁。如今常在晚上八点以后,穿着最上不得台面的衣服,去五星级的国贸大饭店,买打折的面包。那里有特别的师傅、特别的面粉、特别的做法、特别的香料。为求品质上乘、口味新鲜,二十点过后就半价销售,第二天上的货,绝对是刚从烤炉里出来的。一天晚上早到三十分钟,毫不尴尬地对售货小姐凯瑟琳说:“先放在这儿,等我到下面超市买些东西,回来就是八点了。”我们现在成了老交情,她远远看见我,就对我发出明媚的微笑;

  十八岁的时候,喜欢每一个party,更希望自己是注意的中心。现在见了party尽量躲,更怕谁在“惦记”我;

  十八岁的时候豪情满怀、义不容辞地为朋友两肋插刀。现在知道回问自己一句:人家拿你当过朋友吗?而后哑然一笑;

  十八岁的时候为第一根白发惊慌失措,想到有一天会死去而害怕得睡不着觉。现在感谢满头白发替我说尽不能尽说的心情,想到死亡来临的那一天,就像想到一位可以信赖却姗姗来迟的朋友;

  十八岁的时候铁锭吃下去都能消化,面对花花世界却囊中羞涩。现在却如华老栓那样,时不时按按口袋“硬硬的还存”,眼瞅着花花世界却享受不动了,哪怕一只烧饼也得细嚼慢咽,稍有闪失就得满世界找三九胃泰;

  十八岁的时候喜欢背诵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伤,不要心急,阴暗的日子总会过去……”现在只要有人张嘴刚发出一声“啊——”就浑身发冷、起鸡皮疙瘩,除了为朋友捧场,从不去听诗歌朗诵会;

  十八岁的时候渴望爱情,愿意爱人也愿意被人爱。现在知道“世上只有妈妈好”,如果能够重活一遍,是不是会做周末情人不好说(如果合适的情人那么好找,也就不只“世上只有妈妈好”),但肯定会买个精子做单身妈妈;

  十八岁的时候相信的事情很多。现在相信的事情已经屈指可数;

  十八岁的时候非常怕鬼。现在知道鬼是没有的,就像没有钱,面包也不会有的一样千真万确;

  十八岁的时候就怕看人家的白眼,讨好他人更是一份“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现在你以为你是谁?鄙人就是这个样儿,你的眼睛是黑是白,跟我有什么关系?善待某人仅仅因为那个人的可爱,而不是因为那个人对我有什么用;

  十八岁的时候“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那样腐朽地对待每个许诺、每个约定,为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的人之常情而伤心、苦恼、气愤、失眠、百思不得其解,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地等到不能再等的时候……现在,轻蔑地笑笑,还你一个“看不起”,下次不再跟你玩了行不行;

  十八岁的时候明知有人盘剥你的青春、你的心智、你的肉体、你的钱财……却不好意思说“不”,也就怪不得被人盘剥之后,又一脚踹入阴沟。而成名之后,连被你下岗的保姆都会对外宣称,她是你的妹妹,侄女、外甥女……更因为可以说出你不喜欢炒青菜里放酱油而证据确凿。有些男人,甚至像阿Q那样声称“当初我还睡过她呢”,跟着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一夜蹿红;

  对名人死后如雨后春笋般的文章《我与名人XXX》,从来不甚恭敬。甚至对朋友说,我死之前应该开列一份清单,有过几个丈夫、几个情人、几个私生子、几个兄弟姐妹、几个朋友……特别是几个朋友,省得我死了以后再冒出什么什么,拿我再赚点什么什么。朋友说,那也没用,人家该怎么赚还怎么赚,反正死无对证了。可也是,即便活着时人家要是黑上了你,你又能对证什么;

  十八岁的时候想象回光返照之时,身旁会簇拥着难舍难割的亲友。现在留下的遗嘱是不发丧、不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如有可能,顶好像只老猫那样,知道结尾将近,马上离家出走,找个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独自享用最后的安宁。老猫对我说,它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句话得留到那个时候自己说:“再也没有人可以打搅我了”;

  …………

  一个竟有那许多说不完的、十八岁的不了情……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5期P20


   

我的麦子熟了
羽毛

  14岁的高占喜,青海农家子弟,因为湖南卫视的《晚间》,他和城市的一个叫魏程的富家少年互换了7天人生,节目打出了议题:7天之后,高占喜愿意回到农村吗?

  第一天,占喜在机场被新爸新妈接进了豪华的宝马车,他害羞的靠在真皮座椅上面,不说话,认真的看着窗外闪过的高楼大厦,忽然,他泪水盈眶。

  这个之前在山沟里疯跑,活泼开朗的孩子,对城市已经多次设想。他曾经在作文里写道:我想考上大学,在城里生活。”可是他知道,他更可能中途辍学,流浪在城市某条喧器的马路上。

  这次机缘巧合,他提前进入了城市,小小的心里波澜万千,何况现实的城市,比那个瑰丽的梦,仿佛更精彩。

  占喜住进了一栋豪华如天堂的复式公寓,拥有一间无比舒适的大卧室。面对丰盛的晚餐,他无所适从,紧张得5次掉筷子。接着,新爸新妈一次给了他200元的零花钱,从前,他一个月只有一元的零花钱。

  在气派的理发店里,占喜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又一次盈满泪水。

  之后,他完全忘记了看书,迅速适应这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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