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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业实录 作者:南方农村报-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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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建一家吃不饱?兼任梅江区肉联厂厂长的梅江区经贸局黄副局长3月16日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我们厂是全省搞得最好的。现在光我们一家肉联厂都吃不饱,还要建两家?我亏了就亏了,我大不了退休走人,可厂里还有300多万元的债务,政府还投了几百万在里面!〃他说的〃吃不饱〃,是指该厂设计屠宰能力为每天可宰杀生猪1500头,而长期以来一直处在440…460头之间。他认为,一旦再建新厂,那肯定是〃两个厂都生不得,也死不了〃。
  黄副局长还认为梅县并没有〃吃亏〃,梅县人口只占整个区域范围内人口的20%,而梅州市〔1999〕2号文件却规定〃税收按全年肉联厂生猪屠宰总量税收的25%划归梅县〃。
  据了解,2005年,梅江区肉联厂顺利通过了ISO 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是全省第二家通过该项认证的生猪屠宰企业。
  ■ 观点交锋
  正方:可能有些不妥,基本内容合法
  广州的甘律师认为,就梅州市〔1999〕2号文件本身来看,〃文件里看不出什么问题。他说,梅州市城区生猪屠宰管理行政执法队所进行的执法行为并不代表梅江区政府,而是代表梅州市政府。但如果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工作证件仍然为梅江区经贸局,则〃不妥〃。
  甘律师还认为,这个文件有授权权限。因为我国还没有行政机构编制法,政府通过文件成立临时机构在我国非常普遍,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等。
  反方: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授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老刘的一份意见书则认为:依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梅县经贸局是法律授权的管理机构,已有法律授权就不能再委托授权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4、25条规定,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才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许可权。即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决定梅江区政府以市政府的名义到梅县行使执法权。
  另外,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荐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也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授予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而且行政机关设立的临时机构也不得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立行政执法队伍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予公告。
  (记者:谭翊飞《南方农村报》 2006年3月25日)
  ■《谁来监管这把刀?》新闻追踪
  松口镇委书记夜查屠宰场
  不准限量屠宰不准收栏舍费
  3月18日,本报以《谁来监管这把刀?》为题报道了梅县松口镇定点屠宰老板试图与猪贩〃合谋〃收取15元栏舍费的内幕,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据了解,松口镇委书记钟其龙看到报道后,于19日凌晨3点多和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屠宰场。据现场群众讲:〃钟书记一来就宣布,不准限制宰杀生猪数量,有多少宰多少。〃现场猪贩和零售商〃听后都很高兴〃。
  猪贩陈国告诉记者,20日、21日凌晨2点多,副镇长张志峰、曾干雄分别来到屠宰场,要求老板放开屠宰,不准收取栏舍费。3月21日,陈国按自己的意愿宰了12头猪。他说:〃希望政府能以通告形式把这些政策发布出来,告诉全镇人民。〃
  22日,梅县经贸局局长和该县生猪屠宰办主任来到松口镇了解相关情况,并将研究进一步处理措施。
  (记者:谭翊飞《南方农村报》2006年3月25日)
  高猪价只是幌子?
  陆河县河田镇养猪户质疑肉联厂刁难本地猪
  最近,陆河县河田镇(陆河县城所在地)多位村民向本报反映,该镇生猪市场被陆河县河城肉联厂控制,猪肉价格要比其他镇要高出每斤2元左右。该肉联厂名义上以稍高的价格收购本地生猪,事实上却以各种手段为难养猪户,不收或少收本地猪。
  养户卖猪〃舍贵求贱〃
  3月28日,记者赶到河田镇河东村彭初沛家时,他正在相邻的东坑镇收账3天来,他把自家养的可以出栏的5头肥猪运到东坑镇卖给当地屠户,现在去收钱。
  彭初沛出栏的生猪每头180斤左右,宰杀干净的猪肉每斤5元,猪杂不算钱送给屠户。这个价格比卖给河田镇肉联厂(陆河县河城肉联厂,下称肉联厂)要便宜(肉联厂出的价格是活猪4。5元/斤),〃卖到外镇,看上去不合算,〃但事实上,这几年来他养的生猪都卖到东坑镇,〃宁愿要个低价。〃
  彭称,肉联厂的规矩太多,看起来价格高一点,其实不是那么回事:要卖猪给肉联厂,先要提前登记,等肉联厂来人看了有200多斤才可以等安排,否则要继续养。轮到谁了,就要在前一天下午把猪送到肉联厂,次日杀猪时过秤,这样每头猪要退膘十来斤。
  〃排队很麻烦,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自己〃,彭初沛表示,养户把猪送到肉联厂还要受气,有时他们嫌猪不够大,有时是其他理由,要另外算价,价钱随他给,还不如自己卖到外地去。
  养猪专业户彭建桥说:〃(肥猪)一天喂4次能长1斤左右,要是不喂,就要退个七八斤,卖给肉联厂的猪要赶来赶去,装车、运输……这样一来,每头猪掉膘12斤左右很普遍。这都要我们来承担。〃河东村竹围埔村小组彭及醒养了30头猪,有6头可以出栏,但是肉联厂嫌小,他只好先卖了两头到东坑镇。〃2月26日就登记了,过了3天肉联厂来人看后说太小,3月8日重新登记,3月24日打电话一问,说我3月8日的登记被取消了,又要再登记。〃
  邱章深有十几头猪超过200多斤,早就可以出栏了,但是登记后始终没有轮到他卖。〃肥猪在130-190斤之间长得最快,超过200斤就很难长,所以越养成本越高甚至要亏〃,彭建桥说。3月27日,肉联厂安排了51头肥猪给本地养猪户,包括彭建桥的12头。他的12头猪平均210斤左右。
  另据反映,河田镇有不少外地养猪户,肉联厂却搞〃价格歧视〃,一养猪户拿出收据说:〃同样是瘦肉型猪,本地人卖4?5元/斤,肉联厂只给我4元/斤,而且还是事先说好4?5元/斤的。〃
  肉联厂有意刁难?
  河东村高田村小组的邱智会养猪有10年历史了,养猪规模从当初的3头发展到去年出栏400多头。〃在河田镇河东村养猪最多,河东村里我养猪最多。〃不过今年他碰到麻烦,〃肉联厂不收我的猪了。〃
  〃过年后,我还没有卖过,2月19日登记过了,以前过一个星期左右肉联厂就会通知送过去,但这次却没有回音。〃邱智会说,后来一问,肉联厂老板黄俊雄说,买猪肉的贩子跟他反映,我的猪杀出来的肉到下午就变白了,贩子们不愿意卖这种肉,有的要求退货给肉联厂。所以,〃黄俊雄要我一起承担风险,如果有退货,要我承担一半。〃
  〃任何猪肉放半天都要变色,这也跟屠宰的技术有关,加上肉联厂一天屠宰几十头猪,有时候从凌晨2点持续到中午,变色也难讲。〃邱智会辩解道,〃但是,肉联厂从来没有跟我说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变色,也没有说清楚是否猪肉有问题。这样要我承担风险,我不能接受。〃
  邱智会认为:〃其实,肉联厂是不想买本地猪。我是最大养户,就第一个拿我开刀。〃
  〃以前很多人养猪,多数家庭养十几二十头猪,现在养猪的人和养猪数目都变少了,卖猪难是个重要原因〃,邱智会说。
  〃以前陆河80%的农户养猪,现在只有20%了。〃陆河县经贸局张万新局长告诉记者,他分析,原因主要是这些年猪价下降了。
  肉价畸高皆因垄断?
  河田镇肉联厂负责人黄俊雄告诉记者,该肉联厂是陆河县食品公司和深圳永丰行肉食品公司合作成立的,经营范围是生猪屠宰、购销、批发经营和管理业务。
  据了解,从2003年肉联厂成立起,当地规定凡是在河田镇范围内销售的猪肉必须出自该肉联厂,当地养猪户的生猪只有卖给肉联厂才能在本地销售,肉联厂不接受委托屠宰,河田镇以外(包括本县其他乡镇)的生猪要进入河田镇,只能卖给肉联厂,外地猪肉产品不允许直接进入河田镇市场。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前,河田镇每天屠宰销售生猪100-120头,河田镇的猪肉产品消费量每天1。8万斤左右,占整个陆河的30%-50%,其中肉联厂占了50%左右市场份额。自从2003年肉联厂成立后,河田镇猪肉价格比其他镇高2元/斤左右。
  该镇的猪肉贩子认为,零售价提高主要是因为肉联厂猪肉批发价比其他镇高。曾经做过多年生猪生意的彭俊伟分析,因为肉联厂把持了屠宰场,垄断了河田镇的生猪购销和猪肉批发,迫使贩子和老百姓接受高价肉,利用垄断经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损害了养猪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外地的生猪价要比肉联厂的收购价便宜0。5-0。6元/斤,肉联厂为了维持6。4元/斤的较高价批发出去,就以较高的生猪购进价(4。5元/斤)做幌子,将这个价格作为其成本核算的依据。因为如果降低生猪收购价,肉联厂就必须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下调猪肉批发价,本地猪、外地猪都只能以较低价批发。为了将更多的外地猪以高价批发,肉联厂想办法为难养猪户,少收本地猪。
  以前,河田镇每天屠宰销售生猪100-120头,本地猪占50%的份额。现在肉联厂每天屠宰生猪50来头,一个月1500头,而本地猪只占300多头,不到1/4,每天还有40头(每月1200头)左右是〃私宰〃的本地猪。
  外地猪占肉联厂屠宰量的高比例和大量的本地猪进入私宰市场,证明肉联厂并没有优先购进本地猪,没有保护本地养猪户的利益。黄俊雄解释说,当地养户不存在卖猪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肉联厂的规定,达到200斤以上的,都会在一星期内安排购进。为了当地养猪户的利益,肉联厂按照高于外镇市场价购进。他说,邱智会的猪有问题,不少肉贩子说他的猪肉中午后变色,流水,不好卖,要求退货,不过河田镇畜牧站驻肉联厂的工作人员说猪肉没问题。
  因此,肉联厂要求邱智会也一起承担责任,但邱智会不愿意。
  据了解,河城肉联厂从1月12日起,对本地生猪购销做出调整,本地土杂猪200-249斤一头的,4。0元/斤,250斤以上的,4。1元/斤,良杂猪(瘦肉型猪)200-249斤的,4。5元/斤,250斤以上的,4。6元/斤,161-190斤的,价格面议。总肉(即每头猪宰杀后包含猪杂和猪肉的全部产品)批发价格5。8-6。4元/斤(含税)。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陈海燕《南方农村报》 2006年4月4日)
  每杀一活猪多收卅余元
  吴川食品公司生猪屠宰乱收费〃超限〃近五成
  吴川市生猪屠宰每头猪收费超过百元,远高于省府规定的70元的上限。该市经贸局、农业局等多个部门先后对此项收费进行专项调查,但结果却不了了之。6月上旬到中旬,本报记者前往吴川市进行了5天的调查。
  一头猪至少多收32元
  6月8日上午,塘尾镇旧市场。肉商老刘告诉记者,当天凌晨,他和合伙人凌晨运了两头猪去屠场宰杀,一共交了税费212元。
  〃还有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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