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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幸福百事通-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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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危险的讯号。这表明,你们的婚姻关系已贬至无关痛痒的地步。
(5)在同事中,有个异性似乎对你很有好感。你又找机会的地(他)单
独见面,这样见异思迁,迟早会背叛你的伴侣。
(6)你是否觉得自从结婚以来,生活一直毫无乐趣,如有这个想法,环
境一许可,你们就会分手。
(7)当你获得一笔意外之财时,正常的反应是告诉伴侣,让她(他)分
享你的喜悦,但你却把这个消息瞒着,自己一人享受,这意味着你们的婚姻
已面临危机。
(8)在伴侣面前大谈别的异性的优点,或者重提彼此认识前与异性的交
往,而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听。这种做法最容易引致对方反感,你们的婚姻当
然危机四伏了。
(9)对伴侣的家人,亲戚或朋友渐渐产生厌恶,不愿与他们来往,更不
愿说起他们,这种心理是因为你对他淡漠所至。
上述警告,如能及早注意并加以补救,就可以避免婚姻的破裂。请读者
朋友在生活中多加留意。


怎样确定婚姻是否死亡

婚姻的缔结是以爱情为基础的,那么婚姻的死亡当然也是主要以感情是
否存在为转移。《婚姻法》第25 条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
效,应准予离婚。这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是否确已死亡,往往并
不那么易于判断。有时,夫妻大吵大闹,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了;
有时,夫妻虽然不吵不闹,但是双方的心已经死了。婚姻是否死亡,是否要
离婚,这是人们,尤其是女子生活中的一大转折,不可不慎重对待。

(1)婚姻基础。有的人缔结婚姻是出于父母之命,是被迫的,或是主要
为某种利益所驱使,这种婚姻先天不足,根柢很浅,当然很容易死亡。即使
是自由恋爱,双方交往时间的长短,了解程度和志同道合的程度,都很大地
影响到婚姻的生命力。
(2)双方差异的性质和程度。夫妻缺乏感情,合不来,总是因为双方在
思想、性格、品德、作风等方面存在各种差异。人和人之间差异是不可避免
的,问题在于是什么样的差异,这种差异还能不能调适。有些差异是原则问
题,如对方的道德品质十分低下,或思想落后甚至反动;而有的差异则是非
原则性问题,不必斤斤计较。有些差异带有偶然性,如对方一时冲动,发了
火,骂了人;而有人则是一贯粗暴,蛮不讲理。有些差异,即对方的某些缺
点错误,是能改正的,而有些缺点错误已是根深蒂固,难以改正。总之,看
人要看本质,不要以偏概全,把对方完全否定了。
(3)看问题要看长期,而不能只看一时。一时感情有隔阂和长期合不到
一起,是有本质区别的。欧洲有的国家对离婚是这样处理的:如果夫妻申请
离婚,有关部门只作记录,不调解也不批准,叫他们回去,半年后再来。有
的夫妻过了半年,回心转意了,不来了。有的夫妻半年后还是坚持离婚,有
关部门就批准了。因为“时间老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婚姻是很难起死回生
了。
(4)要冷静地、理智地思考婚姻矛盾的前因后果。不要都归咎于对方,
很可能自己也有一些缺点和错误。如果自己克服了这些缺点错误,事情是不
是还可以挽回呢?
(5)要考虑矛盾的发展程度。如果一系列的事情表明夫妻之间已经恩断
义绝,那么就难以挽救了。如果在有些事情上还
留有一点情意,那就可以另作考虑。

(6)考虑其它外在因素,例如孩子、“第三者”以及双方老人的态度等。
如果双方都很爱孩子,那么孩子也可能成为维系婚姻的纽带之一;如果有“第
三者”插足,事情更加不可收拾;此外,双方老人的态度也会对婚姻双方有
所影响。

寡妇怎样进行防卫

丈夫不幸去世,这对于妻子来说,无异于塌下半边天,是妻子的最大不
幸。面对清灯孤影,寡妇的心被撕碎了,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之中。然而,“寡
妇门前是非多。”当独身寡居的生活拉开序幕后,泼在寡妇门前的世俗污水,
倒在寡妇门前的封建垃圾便多了起来。只要寡妇与男性接触多一些,流言蜚
语就象苍蝇一般到处钻,即便跟男性接触得很少,有人也能编造出“桃色新
闻”,侮辱寡妇;有些不知自重的男人,见寡妇身边没有了保护神,便找各
种借口与寡妇亲近,总想占寡妇的便宜。有的人甚至动手动脚,对寡妇调戏
猥亵;有的寡妇想再婚,可又怕别人说三道四,不敢公开地选择伴侣,结果
错过了择佳偶的良机;还有的寡妇过于懦弱。在丈夫遗产的继承和自己再婚
的选择上,受到家庭欺侮、迫害,也不敢起来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寡妇,已经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不幸,她们应该从痛苦不幸中走出来,
去重新编织自己幸福生活的花篮。为此,寡妇必须面对严峻的现实,积极地、
大胆地进行防卫,为自己的幸福而斗争。

莫将自己囚禁起来,坚持正常的社交。有的寡妇封建意识很浓。丈夫一
去世,便把自己关进小屋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回避男性,拒绝社交,
企图保个好名声。其实,人活着不是为给别人看,自己的行动应由自己来指
挥。失去丈夫,只是失掉生活的伴侣,并不意识要改变自己的生活规律、方
式和内容。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社交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寡妇不
应将自己封闭起来,与世隔绝,过着孤苦冷清的生活,这样不仅会给自己造
成不必要的痛苦,而且也不一定就能止住流言蜚语。谣言本是无中生有,你
越怕,他们就越要造你的谣,与其关在屋子里听谣言,不如在正常的社交中
斗谣言;与其让谣言困在小屋子里受苦,不如冲破流言蜚语去争取幸福。失
去生活伴侣,不应失去社交舞台,失去社交舞台,生活会更加孤苦。因此,
寡妇不必惧怕流言蜚语,不能让流言蜚语妨碍自己的正常社交,而正常的社
交正是寡妇重新获得幸福的舞台。

敢于斗争,维护名誉。寡妇历来受人欺,懦弱的寡妇更是一些无聊之徒
茶余饭后捉弄的对象,因此,寡妇要坚强、勇敢,不向恶势力低头,大胆斗
争,保护自己,尤其是维护自己的名誉。一些人迫害寡妇,报复寡妇,最常
用的武器,就是败坏寡妇的名誉,玷污寡妇的清白。而这恰恰又是使寡妇致
命的一招,不少清白无辜的寡妇,正是被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谣言所杀
害。所以,面对流言蜚语的残害,轻生寻短是弱者的归宿,作为强者,则应
举起法的利剑,斩断邪恶的黑手,保护自己的名誉不受玷污。虽然经过普法
教育,仍有不少寡妇仍然不知道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邪恶势力斗争。尽
管一些人很嚣张,公开造谣,侮辱寡妇,但是,只要受害者诉诸以法,他们
就不敢再侵犯寡妇的人身权利了。

庄重凛然,不容侵犯。一些男人之所以敢跟寡妇放肆,明里暗里逃逗,
调戏寡妇,乘机摸摸索索,占寡妇的便宜,或是利用寡妇的软弱可欺,或是
抓住寡妇不敢声张的心理,或是被个别寡妇的轻浮所壮胆。因此,对付这些
想占便宜的男人,不分亲疏,也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表现得庄重、凛然,不
容侵犯的样子,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恐惧感,而不敢轻举妄动,占寡妇的便
宜。对于那些诛在动手动胸占便宜者,不敢声张,吃哑巴亏,正助长了他们
的气焰、他们会得寸进尺,纠缠不放。相反,严厉斥责,坚决反抗,高声呼


救,扭送公安机关,则是制服他们唯一有效的好办法。如果软弱顺从,放弃
自卫,让他们占便宜,便埋下了祸种。

冲破封建罗网,大胆追求新的爱情。无论是家庭和事业的需要,还是精
神和生理的需求,丧偶后寡妇都应积极寻求新伴侣,尽快填补家庭生活中的
空位,填补感情世界的空区,共同支承家庭大厦。这样不仅能使寡妇尽快摆
脱丧偶的极度痛苦,而巨也能跃进正常生活的轨道,使心理、生理不致失调
而影响身心健康。可是,有的寡妇视再婚为耻辱事,怕别人笑话,只好苦守
孤灯;有的寡妇虽想再婚,却遭到家族、子女的干涉、阻挠。寡妇有追求新
爱情的权利,有再婚的自由,这是婚姻法赋于寡妇的神圣权利,任何人都无
权干涉。寡妇应珍惜自己的权利,大胆地选择伴侣,如果有人敢于阻挠,寡
妇完全有权请求法律保护,决不可妥协。妥协只能将自己推进苦海。大胆追
求爱情,就要破除再婚耻辱感。要知道,婚姻的荣辱,是不以初婚或再婚所
决定的,而是以婚后夫妻之间的幸福感为标准,只要寡妇再婚后能过上和妇
再婚,除了暴露他(她)的封建意识浓厚以外,剩下的只有世俗偏见了。

保护财产继承权,不容他人剥夺。寡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重要方面,
就是侵吞寡妇的财产,剥夺寡妇的合法继承权。有的寡妇,丈夫刚一去世,
丈夫的兄弟妹妹及亲友便蜂涌而上,把寡妇赶走,夺走本应属于寡妇的继承
财产。有的寡妇准备再婚,丈夫家人便要收回她所继承的财产,让寡妇“净
身出户”。这种剥夺寡妇的财产继承权的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权,
侵犯了寡妇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寡妇可积极向法院起
诉,用法律作为同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的财产继承权,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婚夫妻怎样才能相处好

中老年人再婚比初婚情况复杂,巩固和发展婚姻关系也比初婚困难。据
有关资料披露,再婚后的离婚率要比初婚夫妻的离婚率高出40 倍。那么,中
老年人再婚后怎样才能相处好呢?

再婚前要相互交往,彼此了解。首先要慎重考虑双方的性格,脾气是否
相合。再婚也需要有一个恋爱过程,不要仓促成婚,草率从事。如果性格脾
气不合,疙疙瘩瘩,加上老年夫妻之间调适能力的降低,那么再婚后就不会
有幸福的生活。其次,要考虑对方的健康状况。如果有一方身体很差,另一
方就要考虑能否照应的问题。如果双方都很差,则要考虑再婚后生活能否自
理的问题。第三,还要考虑一些具体问题,如再婚后住在何处?双方子女关
系能否融洽?经济上能否维持?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往往会成为再婚
夫妇隔阂的起因。再婚后,为了调适好夫妻关系,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下列问
题。

(1)要坦率地对待前婚关系。再婚的夫妇产生矛盾或不顺心时,不要动
不动就和前夫或前妻作比较,有意或无意地流露出怀旧的感情。再婚夫妇双
方应正确对待对方过去的婚姻史。凡对方不愿讲的,不要一味追问,允许对
方对已故伴侣的怀念。有的人因子女关系,要与前夫或前妻进行正常的接触,
对方不要神经过敏疑神疑鬼,要给予她或他更多的抚慰,以增进感情。
(2)妥善对待对方子女。再婚的夫妇双方,一般都有子女,不少子女己
长大成人。由于受世俗偏见的影响,一些子女觉得父母再婚,自己脸上不光
彩。因此再婚的夫妇要做好双方子女的思想工作,对待对方子女要视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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