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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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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浑身的血液在翻腾,直觉得有一种要立马干掉昆达的冲动,我想让这里的人都知道,我比昆达更心狠手辣,我才是这里的爷!我要让他的历史结束在今天晚上。我要成为大漠小镇上的第一杀手。    
      这时,昆达搂着一个妓女,得意地淫笑着迈着蹒跚的醉步向门口走去。妓女吃力地搀扶着他那一身肥胖的膘肉,马仔尾巴似的紧跟在身后。突然,喝醉了的昆达扭头大骂:“滚,别整天跟着老子!”    
      “达爷,达爷。”马仔很无奈地躲远了。这时昆达又从自己腰间的钱袋里掏出一锭银子扔给了酒保:“今天全算爷的,我请了!”说完跌跌撞撞地搂着那个妓女向门外走去。    
      酒馆里一片欢腾,“达爷走好!”“达爷慢走!”就在这里面一阵阵嘈杂混乱的吵闹声中,门外传来一阵刺耳的马鸣声。杂乱中,店内的人们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此时,我认为我的行动时机已经成熟,昆达刚好是一人行动,只是他的怀里还搂着一个女人。哼,怀里搂着妓女的男人已经是一只无用的虫了。事不宜迟,我要赶快跟上去,在那些马仔们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在酒馆门前的空地上用枪对准昆达的脑袋,从容地将扳机扣动。    
      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激动,心里也紧张得厉害,我感觉到手在不停地颤抖。我要马上开始行动。我站起身来,把刚才吓唬妓女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枪塞进怀里,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洋搁在酒桌上,方才迈着大步向门外走去。    
      当我紧张地准备推门走出去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一个陌生人,吓了我一跳。我没有看清这个人的模样,我俩擦肩相撞,谁都没有理会对方。他急着进门来,我急着去干一件杀人的大事。但刹那间我却看见我那崭新的西装在他与我相撞的黑色的破旧披风上蹭上了什么,仔细一看是血迹。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别在腰间的匕首,真想转过身去给他一刀。待我转过身后,一个醉汉的行为使我清醒。醉汉看见新来的酒客披风上的鲜血,跌跌撞撞地凑到新来者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阴阳怪气地戏弄道:“伙计,你是个宰牛的吧?哈哈,屠夫……屠夫怎么闹的一身的牛血呀!”


第三部龙纹(2)

      醉汉的话引起了一阵哄笑声。但新来的酒客没有笑。哄笑声刚一停下,只见他右手一把抓住醉汉的右手,拇指狠狠地插入虎口,紧接着左手像一把铁钳似的,钳住了醉汉的右臂,只听见“咔吧”一声,醉汉一声惨叫倒在地上直呻吟。  醉汉的一声声惨叫,把我惊醒。我意识到今夜自己不是与这个新来者一比高低的时候,同时也不是观看他教训那些醉汉地痞的。我的目的是要杀一个人,今夜是我出道江湖的开始。紧张与激动在我的心头消失了,我快步跨出门外。这时只听到酒馆里传出来的一阵阵对新来者高超武艺的欢叫声,而酒馆外面的空地上却连一个鬼影也没有。    
      翌日醒来,我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夜的西装,肩膀上被那个身穿黑披风的新来者所蹭上的血迹早已经凝固住了。昨夜我几乎把整个小镇的所有旅馆客栈都翻了个底朝天,可就是没有找到昆达。这时,大漠中浑浊的阳光射进室内,显得灰蒙蒙的。我脱掉了穿了一夜的西装,换上了皮裤,穿上了皮靴和棉袍。此时的感觉就像是蝉蜕掉了外壳一样舒服。我伸了一个懒腰,对昨天晚上自己没有干掉那个祸害,失掉一次很好的机会而感到多少有点沮丧。我只能再一次安慰自己,早晚都会找到机会的。此时,我打算去那个兴隆酒馆,在那里打发时间,从那里听一些关于小镇以外的消息。可是,我连这家小旅店的门都没有走出去,就听到了今天的能够让整个小镇震动的新闻。    
      昆达死了。    
      这个消息是旅店的小二告诉我的。他摆出一副很神秘的样子,附在我的耳朵上悄悄地说给我听的。这使我感到如此震惊。他看到我震惊的样子,愈发对自己能够及早得到新闻消息感到十分得意。我问他昆达是怎么死的,在哪里死的。他回答说昆达是昨天夜里被人杀死的,喉咙让人给割了,就死在了他经常出入的兴隆酒馆的马厩里。我半信半疑地盯着店小二,因为我真不相信天下会有这么凑巧的事。昨夜,我就是想这么干的,况且还找遍了小镇的角落,只是没有找到罢了。没想到他会死在酒馆的马厩里。    
      小二讲完这些就去干他的活去了。我觉得自己应该马上到兴隆酒馆去打探一下这个消息的真实性。    
      当我走出旅店时已经日上三竿了。小镇道路上行人稀少,但依照这里的习俗,出门人的腰间都别着一把腰刀。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腰间的匕首,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感到了它是一种毫无用处的东西。于是我将它从腰间取下来,又想了想,还是把它别在了腰上。一阵烈风卷着风沙吹过,我紧闭双眼防止风沙的侵袭,在这短暂的黑暗中,我甚至感到有些失落,有些手足无措。昆达被人杀了,我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走下去,别在腰上的匕首、揣在怀里的那把左轮手枪顿时变成了一种装饰品。风沙过去了,我睁开了眼,路上的行人没有增加,我看到了他们多数人的腰间都别着一把匕首,或许他们每个人的怀里也都揣有一把手枪。他们的脑袋中也许装有与我一样的当杀手称霸小镇的想法。说不定,昆达就是被这些行人中的一个杀死的,道路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昆达的脖子上抹一刀的。我要找到那个杀掉昆达的人,与他比个高低输赢才是。一想到要杀人,忽然感觉到匕首与枪的分量,不由得我紧了紧棉袍上的带子。    
      在兴隆酒馆里,我挑了一个比较居中的位置坐下,叫了一份烤肉。这里边除了我以外只有两个酒客。白天这里要比晚上清静多了。酒保很快就将一盘冷烤肉送上来,我问他:“昨晚上达爷是不是死在你这里的马厩里了?”    
      “唉!”他叹了一口气:“这位爷,你就别提这档子事了,我这里的马吃的草料还都是带血的呢。”    
      “呵,死了还淌了不少血吗?”    
      “俩人的血,能少吗!”旁边的一个酒客插话道。    
      “俩人的血?”我满脸的疑惑。    
      “可不是嘛,他怀里还搂着一个婊子呢。”酒保又说。    
      另一个酒客插嘴道:“这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呵,更何况死在一块呢。”    
      酒保擦了擦桌子,看我没再说话,便摇了摇头走开了。我看了看盘子里的烤肉,掏出匕首插起一块送进嘴里,味道还是不错。听着旁边的那两个酒客谈论着昆达之死的一些话题,比如昆达脖子上挨的那一刀有多么深,死的时候还紧紧搂着那个妓女的姿势,我边吃着烤肉边仔细地听着,突然,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一个酒客说:“你看是谁敢把达爷杀了?”    
      “是谁,这可不好说啊?谁敢?我看倒不像是本地人干的。”    
      “你觉不觉得会是……”    
      “会是谁?”    
      “莫非是……”    
      “是他!?……”    
      我抬起头来注视着他俩,发现他俩的视线落在角落里的一张酒桌上,我这才发现那里趴着一个人,显然是喝醉了酒在这里睡了一夜的。我无法看到他的脸,但看到了他披在身上的黑披风,那上边溅着明显的血迹,他就是昨晚上被醉汉戏谑为屠夫的那个陌生人。    
      我站起身来走到他的圆桌旁,他的一只胳膊卷曲着挡住了他的脸,另一只胳膊瘫在酒桌上。这时,我把匕首上的油渍从自己的棉袍上擦干净,然后猛地用力将匕首剁在酒桌上。这时,他缓缓地抬起头来。    
      我问他:“你可知道昨天这里死了一个头面人物?”    
      “知道。”    
      “是不是你干的?”    
      “是怎样,不是又怎样?”说完这些,他一挥手拔起插在酒桌上的匕首,突然,我的眼前血光四溅。待我醒过神明白过来时,看到酒桌上有一只断臂。这条断臂不是我的,我毫发无损。这时,只见陌生人已经站在酒馆门口了,背对着我,我看见他缺少了一只胳膊的袖管里往地上淌着血。他说:“好汉,这条胳膊留给你了。”说完,他踉跄地走出酒馆,消失在门外的一阵烈风之中。    
      这时,我方才看清了这条赤裸的、血呼呼的断臂上纹着一条升龙的图案……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小镇回到了中原地区。从此不再有成为江湖杀手的想法了。匕首、枪和那条断臂我都埋在了大漠中的那个小镇上。    
      再后来,我又听说扎里木在我离开小镇后不久,死在了小镇的兴隆酒馆门外。死因是一场决斗,他被一老者击毙。    
    


第三部邻居

    我看完电影《黑衣人》之后,便开始怀疑住在我家对门的那个老头是个外星人。不过这种怀疑是毫无根据的,是神经质的。难道仅仅是因为他的不苟言笑?他何止只是不善言笑,那简直就是典型的自闭症。但是,我又很难相信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会得自闭症。所以我便开始怀疑他是一个盗贼。这一点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他膝下无儿无女甚至连一个晚年的老伴都没有。他体格十分健壮,并且他的右手不论春夏秋冬总是戴着一只黑色的丝绸手套。这很容易令我想到众多电影中的江洋大盗。尤其是在那件事之后,也就是我与他惟一的一次接触之后,我对我的推测更加深信不疑。现在我依旧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竟会被一个80多岁的老头一拳就打倒了,而且还隔着个沙袋。我是个拳击迷,不仅爱看拳击比赛,更是喜欢平时练两下。这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地下室里对着沙袋毫无章法地击打着。我非常兴奋,这个大家都知道,拳击就是一个令人兴奋和疯狂的体育项目;加上地下室的阴暗与潮湿,我开始感到自己是荒原中的一只猛兽。兴奋的我甚至开始看着晃动在眼前的沙袋忽而变成拳王霍·利菲尔德忽而又变成了拳王刘易斯和泰森。我双脚左右前后滑步,上身左右闪避,左勾拳,右勾拳,直拳组合……oh;baby!我的拳技实在是太棒了。噢,对了,我应该继续往下讲这个故事。当我正在为自己的拳技自我赞叹,感到自豪时,听见外面另一间地下室房门开动的声音。钥匙的碰撞声与我的拳击手套击打沙袋发出的沉闷的“嘭嘭”声撞击在一起。我开始烦躁起来,我把外面钥匙与门锁的金属碰撞摩擦声当作是对我拳技的挑衅。我更加用力地捶打着沙袋,“嘭嘭嘭嘭”的击打声变得嚣张起来。说来奇怪,外面开锁的金属摩擦声总能穿透我的击打声。我不得不停了下来,推开门,看着隔壁正在用钥匙开门的老头。原来是我楼上住邻居的那个老头。“嘿,老爷子,干嘛呢?”他指了指摆在门旁的一袋大米。那意思告诉我是要将那袋米放在地下室里。我看着那袋大米,少说也得百八十斤重。“老爷子,身子骨够硬朗的啊!”他冲着我摆了摆右手:“不行了,老啦,比不上你们年轻人了,这袋大米都快搬不动了。”我看见他的右手像往常一样仍戴着黑色的丝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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