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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走人。平时很牛B的帅哥就这样被人甩掉了。长发牌友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你说现在都是什么事什么人啊!
对于女人我没什么研究,但我觉得上述的那个女人还是很令我尊敬的,因为她并不把自己看成一件商品。对于这样的女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还是难能可贵的,更为可贵的是抽的那一嘴巴,真是解气。
我们在黑哥那儿打牌打到第二天清晨,我把喝酒剩下的钱全部输光了,君乐也是一个子儿不剩,看来我们确实年轻得很。我老妈总是说我是一个当局则迷、旁观则清的人,从今天打牌的情形来看我的确是这样的,我总是能看明白别人胡几张牌,而轮到我看自己胡几张牌的时候我总是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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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又恢复到以前的样子,我却觉得这来得十分不易。伟哥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忽然想了许多以前没有想过的问题,我明白了扔垃圾也是要讲究规则的,如果随地扔垃圾的话也有可能受到处罚的。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不管多么肮脏的东西,你都要按照规则去处理,不然等待你的就是处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如果你有相当数量的金钱或足够大的权力,也许规则之外还有转圜的余地。当然,像我们这样既没有金钱又没有权力的小角色,就应该好好遵守规则,没得商量。
学校的生活总是激不起半点波澜,我也没有什么兴趣去讲述。当然还是有一些人能够兴奋的,例如那帮小女生,谁和谁交朋友了,谁把谁甩了,谁长得帅,等等等等,总有事情来让她们津津乐道。这样的人应该很容易在这社会上生存下去的,因为不需要适应什么环境,这个环境本来就是这样的。
我和君乐睡到中午才醒。肚子很空,我们走到学校外面的一家小店要了两碗牛肉面,可是吃完之后我们才发现我们的钱昨晚都输光了。还好那时我们都还年轻,于是我们决定和老板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谁的耐力好,商定之后,我和君乐装模做样地走到小店的门口问,多少钱?小店的老板头也不抬地说,一共五块。我装作拿钱的样子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然后问君乐,你带钱了吗?君乐说我带了,然后我走出小店假装等君乐。君乐在口袋里摸出一卷手纸,猛地向桌子上一拍说:“够不够啊?”然后撒腿就跑,我也迅速地向与君乐相反的方向跑去。那个可怜的老板边追君乐边回头看我,最后终于明白自己老了,便停下来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为了不让这个老家伙太惋惜那五元钱而生出什么是非,我跟君乐决定明天把钱给他送过去。
第二天,我们把钱还给老板的时候,那老头表情很抽象,他想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昨天明明是逃掉了饭钱,今天却又给送回来了。我给他的解释是昨天我们真的忘带钱,所以只好和他开个玩笑了。其实我是不想以后为了某些不必要的事情而后悔,人家小本生意挣钱也挺不容易。至于昨天的事情,那只是我们跟无聊的生活开的一个小玩笑而已。
年轻真的很好,我们可以做我们想到的事情而不用太计较后果,后来这种感觉在我们的青春期中渐渐消失,然后再也找不到。年轻真的很好,谁也不能想像一个老头追两个老头的情景,原因只是为了一顿五元钱的饭。
当然,年轻也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做错一些事情,但是这个社会既然可以容忍那么多的肮脏的东西存在,为什么要对我们那么刻薄呢?
在我的周围,有许多年轻人总是为了青春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造成了对今后整个人生的影响,多少人就这样堕落着年轻的生命。
何不也给我们一些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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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对恋爱的定义很是朦胧,只是知道对某个人有了好感之后,就会想和她(他)在一起,我想大多数所谓早恋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同感。但是后来我知道我这样的想法也是比较幼稚的,因为社会这个大环境早已把一些人的灵魂洗刷了。
在我初中的时候,我的身旁曾经发生过一件让我非常震惊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学校的一个小伙子喜欢上了邻校的一个小女孩,两人情投意合,但却不能在一起,并不是有哪根蜡烛出来捣乱,或者父母出来干涉,他们地下工作干得不错,老师和双方的父母都一直被蒙在鼓里。问题出在和他们一样大的同龄人的身上。在那个小女孩的学校,同样有一个喜欢着她的小伙子,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把自己拒绝了,却和别人打得火热,心里很不是滋味。被拒绝掉的这个小子不死心,每天都骚扰那个女孩,于是我们学校的那个小伙子找到邻校的那个小子谈了一次,谈的结果是小伙子被那小子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警告小伙子以后离那个小女孩远一点。但爱情并不是靠打出来的,小伙子依然和小女孩在一起,这样就激怒了邻校的那个小子。于是有一天,小伙子在送女孩回家的路上遭到了十几个人的围殴,被打得胃出血外加几根肋骨断掉。
这样女孩就被抢走了,成了那个小子的女朋友。最后的结局就是——小伙子身上留下了不可弥补的伤痕,青春的纯洁的爱情就这样轻易地被强奸了。
至于那个女孩,我想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她真的是个好女孩,只是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再次受到伤害;第二种情况就是她是一个傻B。
我想不明白那个邻校的小子抢来的是什么东西,是人,还是爱情?如果爱情都可以抢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不能抢呢?那个为了所爱的女孩而受到双重打击的人又做错了什么呢?因为年轻,就可以伤害吗?伤害无辜的人,伤害所爱的人。
这就是我们纯洁的爱情,这就是我们纯洁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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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些人会问我,校园真的就是一个那么黑暗的地方吗?不,校园还是有光明的,比如说我们教室的灯就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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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北京风很大,有时我会怀疑这风会不会把我们的学校吹到内蒙古去,要是那样的话简直太好了。
在伟哥的事情发生之后,总有一帮小角色来向我们宣战,他们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被我们打一顿,并没有什么难看的。如果一不小心宣战胜利了,就有到处吹牛的本钱了。对于这帮无聊的人我通常都是建议他们回家生孩子还来得比较有趣些。基本上我是不会被他们激怒的,因为我比他们更加清楚出手所要付出的代价。
我的青春就这么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在她慢慢走向成熟的时候,也明白了任何事都有代价,你必须衡量你的付出值不值。
第三部分为帅男争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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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都没有声息的李哓含忽然之间又活跃了起来,也许是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注意这个人了,因为现在我有我的林小雪。
再次注意她是因为有一天,学校的操场上围着一帮人,看情形是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了,于是我奋力挤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李晓含,她正和别的班的一个像泼妇一样的女人单练。虽然我很少看到女人打架,但我看到李哓含这个样子我还是决定马上走开,毕竟这个人曾经让我心动过,我不想看到她这个样子,我也无法接受一群人像看动物一样地看她。
我离开后不一会儿,她们就被请到办公室去了。
对于这个女孩,我在内心的深处一直对她有一种朦胧的感觉,那说不上是爱还是恨,也许只是遗憾。直到今天,我还是说不清楚当初的我对李晓含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看着刚才像泼妇一样的初恋外加暗恋情人,我觉得生活真是荒谬,在几年前我还觉得拥有这个女人是最幸福的事情,可现在我所看到的情景让我开始怀疑我当初是否是近视,而当初我所谓的幸福又到底是件什么东西。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故人在我的心目中还是占有了一定的地位,因此我还是悄悄打听了一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但得到答案却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她们是为了一个所谓的帅男争风吃醋。我为自己当初对这个女孩的迷恋感到丢脸,于是我决定彻底地忘掉这个人。
但是我始终不能把这件事情忘掉,原因有二。其一,给我的打击实在太大,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出门,害怕影响市容,吓坏发育中的小朋友;其二,自从她们单练过后,学校里的那帮小长舌妇们整天都在说这件事,要想彻底忘掉除非把她们都给消灭干净,然后再把自己灭掉。
在下午上第二节课的时候李晓含才被放出来,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刚刚哭过。对于这一切我了如指掌,因为女人尤其是女孩的眼泪是最好的武器,它可以逃避一些惩罚或者得到一些奖赏。我不敢说李晓含是用眼泪解放了自己,但是我敢打赌在她单练之前她肯定是知道后果的,所以说那眼泪绝对不是后悔的眼泪。
我是相信人一出生都是一样的,我说的是内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道德品质,后来之所以发生变化,那都是因为他(她)所生长的环境。一个人不会一出生就虚荣,不会道貌岸然不会废话连篇不会抽烟也不会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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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争抢一个男人是很残酷的,虽然年龄不大,李晓含和那个小泼妇却能使出令乡下没有文化的泼妇都汗颜的招数。
自从她们像动物一样争抢一块骨头之后,两人的关系变得像杀夫仇人一样,总是虎视眈眈地看着对方,想出其不意就跳上去咬一口。她们的生活真的很有意思,为了一个自己并不清楚的还不知道是不是爱自己的人而弄得狼狈不堪。说来也好笑,我们的周围有好多这样的不知是愚蠢还是有病的人,做一些看起来有病的事情。例如看到某些人比如说明星后,会出现一种恐怖的精神状态,俗称狂热。其实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必要崇拜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并对他们比对自己的老爹老妈还要热爱。
君乐知道争抢骨头的事情后说了一句差点让我崇拜的话,他说,女人是可爱的,恋爱中的女人是恐怖的。
我夸君乐有诗人的潜质,但君乐告诉我他觉得还是当个流氓要好一些,这个世界上诗人多过流氓,并且他们并不比流氓文雅。
此事过了一个月后,李晓含竟然和小泼妇好得去厕所都要比翼齐飞。然后我又知道了原因,原来她们两个同时被帅男甩掉了,于是由情敌变成了情友,以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某个有先知先觉的圣人曾说,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其实男人也是,所以我们的生活就像一部蹩脚的电视剧。
我想不明白她们在一起方便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她们早已忘记了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可是她们大脑表现出来的智商不像特别的弱智。就这件事而言,我是很崇拜她们的,因为她们有当领导的气度。
我很少和李晓含说话,对于女性,一旦我开始讨厌了,那她就在我的语言中变成了女人,无论她是否是个处女。李晓含对我而言,就已经是一个女人了,这说明我已经讨厌李晓含了。很少和她说话的原因是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让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