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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文明与人本社会权力与利益(3)
公元前48年6月6日,罗马人之间最大的一次战斗开始了,这就是著名的法萨卢斯战役,也就是恺撒与庞培之间的最后一战。庞培率领4。7万步兵和2000骑兵,恺撒则是2。2万步兵和1000骑兵,庞培有着优势兵力——历史往往喜欢让拥有优势的人和一个聪明人对弈,来观赏他们的角斗,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安排的角斗表演呢?庞培将他的步兵排成三列横队,置于右翼,用以借助其右侧的一条河,它可以看作是一个屏障,而骑兵集中在左翼,很明显庞培是想首先用骑兵来击败恺撒的骑兵,再扩大战果,然而恺撒是一位卓越的军事家,所以他才敢和庞培对弈,他将3000步兵隐蔽在他1000骑兵的后面,显然他是针对庞培设了一个陷阱,战斗开始时,待庞培的骑兵冲过来后,恺撒的骑兵立刻后撤,吸引庞培的骑兵一直到那3000步兵的后面,然后立刻调头与3000步兵一齐攻击庞培的骑兵,使它腹背受敌,很快庞培的2000骑兵就被分割,然后被各个击破,恺撒的骑兵又马不停蹄地从左侧绕到庞培军团的后面,再一次令庞培腹背受敌,庞培左翼的失败造成了混乱。“我们失败了”的消息传遍了全军团,整个军团开始动摇,很快就全线崩溃。当第二天的太阳再次照耀河畔时,庞培已经完全地失败了,这是一次战果辉煌的战役,单从兵力损失来看,绝不亚于海湾战争的结果,恺撒仅仅损失200多人,而庞培则丧失2。5万人。
恺撒完全胜利了。“不取胜,决不离战场。”这是他的战前誓言,他要求每一个士兵这样做,这也正是他的人生格言。他终于得到了他要的权力,罗马帝国的权力,恺撒从事实上终结了罗马的共和制,尽管他从没有当过一天皇帝,但他却是不折不扣的恺撒大帝,他成为为期10年的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和罗马大祭司,军权、政权和司法权三权集于一身,已经完全打破了罗马权力分散、制衡的原则,元老院这时已经只是恺撒的陪衬了,他达到了权力的顶峰。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巩固和发展他的权力,一方面,他本就是个有远大抱负的统帅,另一方面罗马帝国还需要扩展——显然,恺撒的梦想是亚历山大曾经做过的,恺撒也一样能做,并且,他希望能做得比亚历山大更好。第一步就是征服埃及,埃及处于托勒密王朝的统治下,现在是年仅十三岁的托勒密十三世和他的姐姐克列奥帕特拉争权夺利。此时克列奥帕特拉已经被逐出亚里山大。恺撒进入埃及时,托勒密十三世杀死逃亡至此的庞培企图取悦恺撒,但这没有能阻止恺撒,对于一个存心来征服的人,有没有理由都是一样的。托勒密的举动没有赢得恺撒的好感。“假如在法萨卢斯胜的不是我,而是庞培的话,那么,现在你们献上的就不是庞培,而是我了。”恺撒深刻懂得胜者王侯败者寇的道理。而克列奥帕特拉不仅漂亮,更懂如何运用她的美貌。她得知恺撒进入埃及以后,即秘密从叙利亚来到亚历山大和恺撒秘密会面,这一次,有了一个双赢的结果——恺撒征服了世界,也征服了这位美女。而克列奥帕特拉也同样达到了目的,她可以通过征服恺撒来征服埃及,夺回她的权力。恺撒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南面击败了托勒密十三世,克列奥帕特拉成为埃及女皇。
在恺撒征服埃及后,公元前47年6月,他又击败了本都国王密特拉达特斯六世之子,征服了小亚细亚。
“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公元前46年,恺撒又在塔普苏斯地击败了庞培的岳父梅特鲁斯?斯奇比奥,之后再次回到罗马——他胜利的光环已经无与伦比了,在罗马境内已经没有了对手。他接着要做的就是征服历史来证明他比亚历山大更伟大。然而,这一次他还没有开始就死了——他消灭了对手,但留下了敌人。元老院刺杀了他,作为帝王权力的开拓者,恺撒是永恒历史,而屋大维更加有效地利用了这种权力。
在恺撒死后,克列奥帕特拉面临的也是同一个问题,如何维持她目前的权力呢?很简单,再征服一个男人。
恺撒通过战争巩固和扩大自己和罗马帝国的权力;克列奥帕特拉通过征服男人巩固自己在埃及的权力。而在中国,秦始皇希望的是他家族的权力永远等于皇权,所以他希望数万代都是他的后人为帝。希望权力的巩固和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传统。问题是大家都在考虑:用什么方法才能长期巩固权力?
后现代文明与人本社会利益:永恒的国家命题(1)
。c。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罗马教皇是欧洲的统治者,欧洲的各王国如有皇帝登基则应由教皇进行加冕,以证明君权神授。基督教有自己的执法机构,它可以以“异端”的名义拘捕任何人。在思想上,它不允许有任何挑战性的东西存在,像伽利略、哥白尼这样的科学家在教会的眼里无疑是在否定《圣经》的记述。教会还拥有征收“什一”税的权利。在中亚,哈里法则是伊斯兰教世界的统治者,同欧洲一样,伊斯兰世界也盛行政教合一,宗教领袖往往就是国家领导者,而世俗的皇帝也都要求是伊斯兰教的信徒。无论是在欧洲还是中亚,教会拥有莫大权力的前提都是维持信仰上的统一性,但在实际上,宗教拥有的权力和地位都是由统治者阶层的利益取向而决定的。
基督教徒们不会忘记,当罗马皇帝尼禄一把大火烧了整个罗马城后,基督教徒就成了替罪羊,尼禄说这场大火是基督教徒放的,他们是纵火犯,因而引起一场对基督教徒的大迫害。而到了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最终得到了罗马皇帝的承认,其实,罗马人接受基督教实际上是背叛了他们的原来宗教,但在国家利益面前,世界任何宗教都显得那么缺乏吸引力。罗马皇帝们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并不等于他们真正相信了上帝的存在,而是他们看到了这种宗教的影响力——它劝人为善,与人和谐,笃信上帝的信念有助于培养臣民的恭顺精神,这和中国古代皇朝没有大力排斥佛教的传播一致。中国人习惯于审时度势,从不轻信各种学说,也绝不加以一概排除,而是根据自我意愿,依据利益原则进行选择,这实则也是中国人的聪明之处。其实无论何种学说都有其利弊,中国人自古就没有将任何事情绝对化的习惯,而是一向与天合谋,与地说利,与时同进,和为贵,利为上。中国历经数千年文明不断的原因有三:其一,没有绝对的信仰,只是因势利导;其二,善于借他山之石;其三,保持一种中庸理论,可进可退。人类社会中无论哪个民族,总有其特性,有的民族有时异常强大,如中国的北方游牧民族,中国人则退而求其次,与其和而存,以求再兴;有的民族很弱小,中国人也不灭绝,而是谋求融合,共存共利。任何一个民族总有盛有衰,有时军事发达,有时文明高度发达,每一时期都有每一时期的特点,中国人聪明之处就是不与其争锋,或融合之,或存自我,这样能保证自我的文明不被消灭,这就永远有机会待机而动。
实则中国人保持文明不间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永远保持利益损失的最小化,永远从长远的角度来做眼前的事,中国正是遵循了这一人类的根本原则才使国家不断壮大,而其它诸多文明则违背了这一原则而最终成为历史。
在欧洲,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最终还是浮出水面,以赫胥黎等为代表的思想家,最终提出了主权至高无上的原则,这样就为国家脱去了一件宗教的外衣,因为它已经显得那么破旧了。历史的进程已经从神走到了人,社会也从神化的社会走到主权的社会。在中亚,这个伊斯兰教的世界,尽管伊斯兰教义还是有莫大的影响力,像麦加等圣地每年还会迎来千千万万的人群,但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埃及、巴基斯坦等都已经是标准的现代国家了,土耳其则更是一个政教分离的世俗国家。
国家利益是一个永恒的命题,只要国家还存在,因为国家毕竟还是社会存在的形式,也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力量,国家不是社会的太阳,却是社会的运行轨道。当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时,社会就会陷于动荡,就如中国的近现代社会一样,从1840年到1949年的一百年间,国家力量微弱,无法抵御外部的压力,整个社会就陷于四分五裂。在这一百年间,几乎耗尽了中国数千年积累的财富,大量的白银外流,使国家力量空前衰弱。到了1949年,几乎是一片废墟。
在1945年后,美苏成了世界的两极,它们真的是为意识形态而争吗?这在今天,没人会再相信,在二战中,美苏就已经意识到当战争结束后,彼此的同盟关系也就解除了。前苏联在抵达波兰首都华沙城下后,与之隔江相望,暂时停止了进攻,而此时纳粹德国的军队正有条不紊地清剿城内的抵抗组织和他们即将成立的政府,并且将炸药按图纸布设在城中,直到将抵抗组织消灭,再将城市夷为平地,这期间无论抵抗组织怎样求援,前苏联军队都置若罔闻,因为——这些抵抗组织是西方扶植的,如果解救了他们,就等于将战后的波兰推向了西方,所以,前苏联要借刀杀人,结果,它们达到了目的。
在美苏竞争的同时,也有利益一致的地方。如在太空领域,美苏就出现了少有的科技方面的合作。美国宇航员就曾多次在前苏联空间站中与俄罗斯宇航员握手,这是因为,美苏想通过加强彼此在太空的合作来进一步扩大与其它国家的距离,保持他们这种垄断地位。无独有偶,在核军备中也同样,美苏在不断扩大各自的核武库的同时,也缔结了弹道导弹条约、禁止核扩散条约等。并曾劝中国、印度等共同加入,以此达到限制其它国家的核武器进一步发展的目的。前苏联就曾经计划对中国的核设施进行所谓的“外科手术”。
今天的阿富汗战争,美国的口号是反恐,然而无人不知中亚的石油早就被山姆大叔盘算已久了。
●矛盾的复合体
国家是一定地域上的社会,而社会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这源于人性的矛盾。
国家其实不过是一群人按照一定规则建立的组织体系,而制定这个规则则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普遍的人性原则和特有的文明原则。
后现代文明与人本社会利益:永恒的国家命题(2)
这里所讨论的是国家的普遍规律,也就是因源于人性的国家普遍原则或规律。以格劳修斯为例,他为国家间的竞争订立了现代国际关系意义上的竞争法则。格劳修斯所处的时代正是欧洲开始走向国际舞台的时期,正是欧洲30年战争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史的开端——威斯特法利亚体系的建立,也正是西班牙、葡萄牙的舰队既相互争斗又共同征服世界的时候。他的名著《战争与和平法》前言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看到制造战争的许可证在整个基督教世界泛滥,这甚至对野蛮民族都是应该感到羞耻的;我看到人们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或者根本没理由就诉诸武力,而一旦拿起武器,神法或人类法就被抛到九霄云外,恰如一纸赦令让一个疯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