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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英语-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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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ral Command Briefing in Doha(多哈美军中央司令部吹风会),看发言人布鲁克斯(Brooks)怎么把假的说成真的,把真的说成假的。    
    还有那位可爱的伊拉克新闻部长萨哈夫(Mohammed Saeed al…Sahaf )在美军开进巴格达城的时候还在对记者们侃侃而谈:    
    There are no American infidels in Baghdad。 Never!     
    (在巴格达没有美国异教徒,永远也不会有!)    
    当新闻中心被炸以后,他还对记者说,No; I am not scared; and neither should you be! Be assured。 Baghdad is safe; protected。    
    (我一点儿也不害怕,你们也不用害怕!请放心,巴格达是安全的,固若金汤。)    
    我偶尔也看看NBA明星赛,看看队员输球后,气急败坏的教练怎么在场地边顿足捶胸,甚至破口大骂。这时你会听到最地道的英语。我也会浏览国外最新的网络小说,看看那些网络写家们又制造出来什么新的“cool things”。    
    当然,网络还是学习的课堂,在那里你能找到想学的一切,它就像一个包罗万象的天地。我已经说了这么多有关English Online的事,实际上我要是再说下去,还会说得更多。有时候,我也收听在线英语广播,这是提高听力的好办法,我还下载了一些文件,比如VOA (Voice of America)Standard English,只要打开这个文件,很有魅力的美国英语就回响在我的周围。我喜欢它陪伴着我,虽然有些话题让人厌倦,比如有关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没完没了,还有萨达姆·侯赛因的神秘失踪等等,但那却是世界的一种声音。    
    我也搜索一些英文的自然科学网站,看看马雅文化消失之谜,火星上到底有没有水,冥王星之外还有没有行星……还有世界上天文、地理、生物、医学、考古、科学探险的最新消息。    
    English Online,对我们就像一个百科全书式的、随叫随到的老师和朋友。    
    


第三部分:我们的金钥匙英语原著的魅力(1)

    The Fascination of English Original    
    英语原著的魅力    
    像很多人一样,我最初学习英语时曾想,什么时候我才能读一本厚厚的原文书呢?那时候我还不太敢想将来能不能翻译一本厚厚的英文原著,我知道这需要时间,更需要丰富的阅历。可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想读一本英文原文的书。第一本是朋友N送给我的旧书,是英国的长篇小说The Moonstone (《月亮宝石》)。我翻着词典,很费力地读,常常就读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好像刚刚学完大学的第三册英语课本,其实我并不知道,学习外语,要达到能阅读原著的路程有多长。我曾认为学习英语就是从26个字母、48个音标学起,然后朗读、书写,然后再听,再说。那时的我不知天高地厚,头脑中终日燃烧着不灭的学习激情,只想努力再努力。可是我学习的过程就像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又坎坷又泥泞,我就是自己的探路人,一直跌跌撞撞往前走。    
    我用仅有的一本《英汉小词典》来帮助阅读The Moonstone,我学的短语太少了,所以总是把短语拆成单个的词来理解句子。每天晚上我都试着翻译一段小说,几个月后,重读那些“翻译”出来的字迹,我却不能把那个故事表述得清楚顺畅,很多地方都是驴唇不对马嘴,我甚至把史密斯的帽子给约翰戴上了。    
    于是,我不得不从头开始,一边又一遍地反复阅读,不知道读了多少遍,才把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弄明白。The Moonstone是英国作家William Wilkie Collins(威廉·威尔基·柯林斯)的一部侦探小说,讲的是围绕着“月亮宝石”这颗举世无双的宝石展开的曲折离奇、惊险残酷的斗争。据说,这颗宝石原来戴在古代印度月亮神的额头上,是黄色的,因此叫月亮宝石。在公元十一世纪以前,月亮宝石一直在印度的神庙里,与月亮神一起,世世代代受到人们的膜拜。可是,公元十一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印度,从此,月亮宝石开始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劫难,它几经转手,最后落到了入侵印度的英国军队的一名军官手里……    
    读了The Moonstone,我觉得,要学好一门外语,除了丰富的词汇,牢固的语法知识,还要进行大量的阅读,读尽可能多的英文材料。那时候我的另一位朋友H曾说,我们学英语没有英语环境,怎么学得好啊?我说,正是因为没有英语环境,才需要下苦功夫学习,通过大量的阅读弥补自己的不足,也就是说,通过阅读来替代没有语言环境的缺憾。    
    当然,学外语光有语言知识是不够的,也是不全面的,除了自己的母语功底要打好,还离不开广博的知识,同时还要训练自己的综合想象能力,写作能力也是重要的。说到底,外语就是一种工具,这种工具被用来传达某种信息、知识、思想、情感……学习外语还要有表达的欲望,再就是大量的阅读,阅读英语的书籍、报刊、文献、书信等等,积累丰厚的知识,触类旁通,只有这样,才能在拿起一本英语书的时候,有一种阅读的快乐。    
    经过几年的学习,我的英语有了进步。那一年的冬天,我住进医院,朋友N给我送去一本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The Great Expectation (《远大前程》),那是一个简写本。在病床上的日子很难熬,可是有了那本书,我好像感受到了冬天的阳光。借助一本英汉小词典,我发现自己居然能顺畅地读这本书了!    
    后来我的床头又放了好几本英文书,有简写本的Jane Eyre (《简·爱》),有Silas Marner (《织工马南传》),还有影印本的Anthology of American Short Stories(《美国短篇小说选》),等等。这些书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进入小说中的世界,和那些人物一起快乐,一起痛苦,一起流泪……    
    在Jane Eyre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分别了几年之后,有一天她突然听到了远方罗切斯特的呼唤……    
    All the house was still; for I believe all except St。 John and myself had now gone to rest。 The one candle was burnt out; the room was full of moonlight。 My heart beat fast and thick; I heard its movement。 Suddenly it stood still to an inexpressible feeling that ran through it。 The feeling was not like an electric shock; but it was as sharp and as strange。 It acted on my senses: eye and ear waited while the flesh trembled on my bones。    
    (整个屋子里静悄悄的,因为我知道,我和圣约翰都已经休息,除此以外,屋子里没有别的人。蜡烛已经燃尽,房间里洒满了月光。我的心跳得很快,很激烈,我听得到它的跳动。突然,它停住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蓦地涌上心头,它不像电击,它是撕裂般的,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它刺激了我的感官:我的眼睛和耳朵在等待,可是我的全身,直至我的骨头都在颤抖。)


第三部分:我们的金钥匙英语原著的魅力(2)

    What have you heard? What do you see? asked St。 John。    
    I saw nothing; but I heard a voice somewhere cry:    
    It did not seem to be in the room; nor in the house; nor in the garden。 It did not come out of the air; nor from under the earth; nor from overhead。 I heard it; and it was the voice of a human being—a known; loved; well…remembered voice – that of Edward Rochester; and it spoke in pain; wildly and urgently。     
    I am coming! I cried。 Wait for me! Oh; I will come!    
    The distant hills echoed my cry; but all was lonely。    
    (你听见了什么?你看见了什么?圣约翰问。    
    我什么也没有看见,可是我真的听到什么地方有一个声音在呼唤。    
    这个呼唤好像不是从房间里来的,不是从屋子里,也不是从花园里来的。它不是来自空中,不是来自地下,也不是来自天顶。我听见了,它是一个人的声音,一个我熟悉的、爱着的、记得清清楚楚的人的声音,那是爱德华·罗切斯特的声音,他在痛苦地诉说,声嘶力竭,迫不及待。    
    我来了!我呼喊着。等着我!我会来的!    
    只有远山回应着我的呼喊,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我被原文感动了,仿佛听见了十九世纪的回响,那是一个英国女人的呼唤,我并不觉得陌生,我听懂了她发自心灵的呼喊。    
    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阅读英文原著成了我的爱好。时间长了,我发现理解力就自然提高了。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读简写本和注释本,那样的书因为有编者的加工,很多难句和长句变成了容易理解的短句,或者很多地方进行了删改,长篇小说变短了,很多关系到时代背景或者文化背景的地方也都加了注释。但是,读简写本和注释本是必要的,它既能为以后读真正的原著打下基础,又让英文理解力还不够的人增强阅读能力。不过,这种阅读还是学习的阅读,也就是为了学英文而阅读的,它与欣赏和翻译英文原著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这又是迈向欣赏和翻译阶段的基础。    
    文学作品包容和涵盖的社会生活面非常广阔,比如英国作家E。 M。 Foster的A Passage to India (《印度之行》),丹麦女作家丹尼森的Out of Africa (《走出非洲》)。在这样的作品里,有很多地方涉及宗教、历史、民族传统等复杂的背景和现实,这是大多数自学英语的人感到最困难的。读这样的作品,是一种新的挑战。为此,我曾经用专门的时间阅读历史,特别是世界史,并且读了多卷本的《世界文明史》,《科学技术史》、《天文学史》、《西方哲学史》,还有《古希腊神话和传说》、《圣经》、《音乐的故事》、《文明的溪流》、《基督教的诞生》等等。    
    我读Bible(《圣经》)是因为在很多英文经典文学作品里,经常提到圣经故事和故事里的人物,比如,西方人的姓氏有很多,可名字却总是那么有限的几个,像David (大卫)、William(威廉)、John(约翰)、Lawrence(劳伦斯)、Katherine(凯瑟琳)、Jane(珍妮)、Peter(彼得)、Martin(马丁)、Abraham(亚伯拉罕)、Richard(理查德),读了《圣经》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西方人取名大多用《圣经》里的人物的名字,难怪他们的人名这么少呢。    
    又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我终于可以阅读英文原著了。    
    有一年,我读了一本英文原著,是美国作家Carol Gino著的Rusty — A True Story (《露丝蒂——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身患严重癫痫病的护士露丝蒂,在同事卡罗尔的帮助下顽强战胜疾病的感人故事。露丝蒂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从小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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