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是怎么处理这些枪的?”
“我自己留了两支,给我儿子一支。”
“那你是怎么处理你那两支枪的?”
“我通常随身带一支,在办公室放一支备用。我不在办公室时,我把那支枪锁在保险柜里。”
“让我们这样说吧,”汉米尔顿·伯格说。“我们把你给儿子的枪叫作‘小枪’,你放在保险柜里的叫‘保险柜枪’,你带在皮套里的叫‘皮套枪’。现在我把问题限定在一些特定的活动上。当你把皮套枪给了被告后,你回到办公室,打开保险柜,把保险柜枪放进了你的腋下枪套里,是这样的吗?”
“有反对意见吗?”德克法官问道。
“对这个问题没有反对意见。”梅森说。
“嗯,”德克法官说,“我看——如果没有反对意见,我就允许回答。”
“你那样做了吗?”汉米尔顿·伯格又问。
“是的,先生。我那样做了。”
“就在那天晚上?”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大约……我看大约是10点55分。”
“之后你回到了被告的公寓吧?”
“是的,先生。”
“那么,当你回到被告的公寓后,你是不是再次有机会看见那支现在被标作证物第30号的枪?”
“是的,先生。”
“在什么地方?”
“在被告床上的枕头下面。”
“当时你检查过那只枪吗?”
“是的,先生。”
“你把枪拿在手里了吗?”
“是的,先生。”
“当时你有没有注意到枪交给被告后已被使用过?”
“反对,这个问题具有诱导性,而且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说。
“反对无效。”
“再次反对,因为这要求证人做出结论。”
“鉴于这个理由,”德克法官裁定,“我想或许应对控方作铺垫的目的做进一步检查。”
“我这样问这个问题,”汉米尔顿说,“你在被告公寓内第二次看到枪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迹象促使你对枪的旋转弹膛进行仔细察看?”
证人犹豫地把双腿交叉了起来。
“你宣了誓,”汉米尔顿·伯格对他怒吼道,“这个问题里没有任何足以构成证据造成你自我指控的因素。我在问你,是否出于某种原因检查过武器?”
“是的,先生。我检查过。”
“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旋转弹膛内有一枚空弹壳。”
“你在当晚早些时候把枪交给被告时,枪是处于什么状态?”
证人迟疑了,过了一会儿他说:“上满了子弹。”
“你自己确实清楚吗?”
“是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就在去拉斯维加斯前,我重新给枪上了新子弹。我有理由相信自己那天晚些时候会处于一种危险的境地。”
“你之所以后来晚上去乔治·卡塞尔曼的公寓,是因为你有理由相信被告可能已经用你给她的武器杀死了乔治·卡塞尔曼,是这样的吗?”
“反对,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因为这个问题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我认为问这个问题是控方具有侵害性的行为不端。被告不应受这名证人心里可能有的任何推理或任何想法或任何猜测或任何其它东西的影响。”
“反对有效,”德克法官裁定。“控方当然应当明白,这名证人内心的想法应影响被告。现在整个事态正以一种极其不同寻常的方式发展。本庭认识到本案不是针对这名证人,而是对这名被告,她有罪或无罪只能凭相关证据认定。本庭要求陪审员完全不要考虑地区检察官所提的这个问题,也不要考虑你们由这个问题所推得的结论。”
“我就问到这里。”汉米尔顿·伯格边说边得意地笑了。
“等等,”梅森说。“我还要作询问。为什么你要把地区检察官称作的皮套枪,也就是第30号证物交给被告?”
“因为,”霍默·加文说,“她曾一度与我儿子小霍默·加文订婚,我那时还盼着她会成为这个家里的儿媳,后来当婚约被解除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意识到我爱上了她。”
斯蒂芬妮·福克纳坐在梅森身后的被告席上,她突然取出一块手绢捂住眼睛抽泣起来。
“那么,”梅森说,“我还要向你提一个问题。在今年10月7日晚上之前,你有没有了解到情况,使人相信乔治·卡塞尔曼就是杀害被告的父亲格林·福克纳的人?”
这句话令陪审员们极度震惊。
“阁下,阁下!”汉米尔顿·伯格大喊大叫地挥舞着手臂站起身来。“这个问题完全不合适,问这个问题是辩护律师袒护被告的不端行为。这不是恰当的询问,这不是本案的一部分,这纯粹与本案无关。控方不会受证人可能的想法的影响。”
“反对有效。”德克法官说。
梅森面带微笑。“那么,10月7日晚上你有没有把你认为乔治·卡塞尔曼杀死她父亲的情况通报给被告?”
“同样提出反对。”汉米尔顿·伯格大叫起来。
“维持裁定。”德克法官说。
“等一会儿,”梅森说,“控方曾要求了解证人把枪交给被告时的谈话的部分内容。我现在问证人在把枪交给被告时是不是讲过大意如此的话。换句话说,控方既然要求了解部分谈话内容,我就有权了解全部内容。”
“证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德克法官说道,“但是要明白,谈话内容仅限于接受直接询问作证时所涉及的谈话的范围。”
“是的,先生,”加文回答道,“我告诉她我认为卡塞尔曼杀了她父亲,我担心卡塞尔曼还会杀了她。我认为她身陷险境,我给她这个武器自卫。我让她任何时候都要随身带枪,我想我可以控告卡塞尔曼,使当局因谋杀罪而逮捕起诉卡塞尔曼。”
梅森说:“谢谢。我就问到这里。”
“没有问题。”汉米尔顿·伯格恼怒地说。
“那么,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我提议删掉证人加文的全部证词。”
“理由何在?”德克法官问道。
“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被告了解加文当时正在做的事或者对他想做的事略有所知。被告不应以任何方式受加文因错误地认为在帮助她而可能做的事的影响。”
“让我们假定,出于某种原因证人自己在心里认定是被告杀了乔治。卡塞尔曼。为了保护被告,他去了卡塞尔曼的公寓。他发现卡塞尔曼已经被谋杀,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是被告实施了谋杀行动。被告没有与他进行过任何形式的联系,被告也没有让他做过任何事情。他力图保护被告,销毁了一些证据。被告当然不会因他销毁证据而受影响。”
汉米尔顿·伯格起身说,“等等,阁下,等等!我想大家听我说一句。卡塞尔曼的公寓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门把手上的指纹被擦掉了。现在还有证据表明,女鞋印上留下的脚印是被告的鞋留下的,被这位证人销毁了。我们有权指出公寓内的实际情况,以及这些情况是如何造成的。”
“你们有权指出实际情况。”德克法官说。“你们有权指出,有人将门把手上的隐性指纹擦掉了。但那不是说你们有权指出这是被告的朋友干的,除非你们能指出被告了解行动,并且默许或以某种方式暗示了行动。”
“正是如此,阁下。”梅森说完坐下。
德克法官眉头紧锁:“整个事态非同寻常,控告方式也是非同寻常,本庭不得不承认,老是出现以不适当、不相干、不重要为由对证词提出反对时,本庭不清楚辩护律师在想些什么。本庭认为辩护律师当时在这点上本应详尽阐述。”
“如果当时那样做了,”梅森说,“本庭也裁定反对有效,控方会取得一个显著成功,因为那个推测在陪审员们面前会十分清楚,他们会觉得证据正因一个技术原因而被隐瞒。”
“嗯,当然证人的部分证词是相干的。”德克法官说,“他给了被告手枪,他证实枪交给被告时上满了子弹,他还证实后来在当天夜里他第二次察看了手枪,手枪里有一枚空弹壳。”
“我们不把这个证据包括在删除的动议中,”梅森说,“有关鞋是被告的证据也不包括在内。但我们反对就证人进入乔治·卡塞尔曼的公寓而提出的所有问题,我们提议将这部分证词删除。”
“本庭愿意在这一点上赞同你的意见,梅森先生。不过,现在快到晚间休庭时间。本庭会在明天早晨之前对事态做周密考虑。同时,本庭将休庭至明晨10时,在此期间陪审员不得对本案的是非曲直形成或发表任何意见,不得讨论证据,也不得允许任何他人在陪审员面前进行讨论。在本案案情完全提交法庭之前,陪审员应避免形成任何意见。本庭休庭至明早10时。”
17
汉米尔顿·伯格为上午准备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证人。
法庭刚一重新开庭,查明被告和陪审员确已到庭,他便要求:“传小霍默·加文。”
小加文走上前来,神情坚定地紧闭双唇。
他宣誓已毕,报上姓名、住址,表明自己是前一位证人霍默·加文的儿子。
“好的,”汉米尔顿在证人面前伸出一个手指说道,“我请你仔细听我的提问,你只要回答这些问题,不用主动提供别的情况。你的父亲购买了3支样式、口径和品牌相同的手枪,这一点已经得到确认。为了论证时方便起见,我们已经将给你的那支称为‘小枪’,将今年10月7日傍晚放在他枪套里的那支称为‘皮套枪’,将他锁在保险柜里的那支称为‘保险柜枪’。你明白这些称呼吗?”
“是的,先生。”
“现在似乎无人否认,10月7日晚上,你父亲将我们所称的‘皮套枪’交给了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纳,后来又从保险柜中取出我们所称的保险柜枪放进枪套。看来这三支枪中的一支就是杀人凶器,这支枪已被标为证物第30号。你听明白了吗?”
“是的,先生。”
“那好,我想问你那支你父亲交给你的枪的情况,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小枪’的情况。我想问你是否于今年10月8日将那支枪交给了佩里·梅森先生?”
“我给了。”
“当时梅森先生是把枪拿在手里的吗?”
“他是拿在手里的。是的,先生。”
“梅森先生摆弄过那支枪吗?”
“是的。”
“怎么摆弄的?”
“反对,这个问题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说。
“我建议把这联系起来。”汉米尔顿·伯格说。
“我想我们应该不仅按地区检察官的建议把这联系起来,”梅森说,“我还想询问证人一个只是和本案那个阶段有关的问题。”
“问吧。”德克法官说。
梅森问道:“我们所称的‘小枪’是不是现在我向你出示并已被列为证物第30号的手枪?”
证人看了看枪,说:“绝对不是。那支枪样式与这支枪一模一样,但不是这支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证人可能如何处理别的枪支,当然与被告没有联系,完全与本案有关事项无关。”
“我认为这种意见正确,”德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