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相思梳子-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西岭雪

【】

第1章 吃豆腐

广东话里的“吃豆腐”有另一层含义,不限于食物本身。

不过我说的豆腐,只是豆腐,那种爽滑白嫩触手即碎入口即溶的美味食品。

从前并不喜欢吃豆腐,觉得它软塌塌,没性格。不知几岁上看了一篇文章,里面形容一个因为吃不到鱼而哭泣的孩子,他妈妈塞了块豆腐在他嘴里,他不肯咽,拼命往外吐,吐到一半,忽而停住,细细咂摸,慢慢品尝,深深回味,继而以饿虎扑食之势风卷残云地将盘中所有豆腐一举干掉——中间描写极为逼真细腻,引起我之食欲,遂特意央求妈妈上街买了一刀豆腐,并且按照小说中情节进行模仿秀,完成整个矛盾的吞食过程,其乐无穷。

自那以后便视吃豆腐为一种游戏。

二十几岁时,在广州,一夜和同事们于路边大排档打边炉,忽然很想吃豆腐,念不绝口。偏偏那边只有一种肉豆腐,就是以豆腐包肉,下水滚煮,使豆腐有肉味——广东人最喜欢在吃上做文章,结果以词害意,反失本真,让我大为失望。

便有一个男孩子,偷偷跑遍整条街的大排档,买下所有摊上的肉豆腐,撇掉中间的肉不要,只细心地以刀切下四边角,不沾一点荤腥,积得一小捧鲜白滑嫩的净豆腐,双手捧着乐颠颠跑回来,一边下锅一边正告四方:这可是给雪儿的,别人不许染指!

眼泪忍呀忍呀忍,到底还是落下来。山珍海味,莫过于此!

——后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后来我们分手了,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可是每次吃豆腐,便会想起他,手里拈一块洁白清亮的豆腐,久久放不到口里去,眼睛看着筷子尖,神思早已飞出老远,飞去十年前,天真敏感的年代,飞去路边摊,广州热闹的街头,飞去记忆深处,那一小捧充满爱心的角豆腐……

原来我心中的豆腐,也不仅仅是豆腐。

人们过份钟爱某样食品,往往都不是为了那食物本身。

第2章 销魂

“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握住家明的手,最后一次这样地告诉他,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他任我握着,没有动。

这不是留情,我知道,他只是在迁就我。

知道这一点令我心碎。我松开手,心中万般不舍,终于放声大哭。

我就只放纵自己这一回。

这夜,我动身赶往神农架山深处的一座古庙,苦求冥王:“他拒绝了我。我一旦对他说出心中的爱却又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办法走近他一步,再不能为自己的爱有任何作为了。可我仍然爱他,我不能忍受再也见不到他,为此我宁可付出生命。”

“哦你要是连生命都可以付出那就没有什么是一定不能达到的了。”冥王爷空空洞洞地说,“我答应你,在你生命结束后仍然可以保有灵魂,你的灵魂可以无处不至。你尽可以日日夜夜守着他,不过他却看不到你也听不到你,甚至感觉不到你。”

“那岂不是很无奈?”

“单恋一个人岂非本来就是无奈的?”

来的时候我经历了山长水远,吃尽了千辛万苦,回去时却是无远弗届,转瞬即至。

原来我已可以不受万物羁靡,自由穿梭于世间。

做鬼真好!

再见家明我禁不住颤怵,他正在书房伏案奋笔。夜已深,我无限怜惜,想要为他披一件外衣,伸出手时才发现自己根本取不到任何东西,我竟是无力的!

这一发现令我震惊无比,却既不能伤“心”也不会流“泪”了,我已不可能有任何实质的表现!

我只有呆在书桌旁痴痴地守望着家明。无论如何,我终于可以时时刻刻随心所欲地陪伴着他而不必在自尊和爱慕之间苦苦挣扎了。

做鬼,毕竟还是好的!

于是我知道家明原来是习惯在睡前喝一杯茶的,他睡眠时有均匀的鼻息,光洁的额有着婴儿的真诚和安谥,他早起动作相当匆忙,那么从容的人也有慌张的时候,我感觉既好笑又辛酸,这都是我做一个“人”的时候所无法知道的,现在我知道了,可是我已经成了一只鬼,一只无能为力的鬼!

要到这一刻我才真正了解“无能为力”的真正意义——我看到他的袜子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已经露出脚趾了,但我无法“拿”起针去为他缝补;我看到他写报告写到一半时为想不起一个字的写法绞尽脑汁,我想说“我会写呀”可是却出不了声音;我看到他夜半发了胃病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我在床前徘徊终宵但甚至不能为他端一杯水,我什么都不能做,就只有看着他。

我是一个鬼!无“能”的鬼!

我又去求冥王:“如何可以让我拥有能力?我想为他做一点事,我不能忍受深爱一个人却又无所作为。”

“那就不要爱了。”冥王深感厌倦,“你们这些红尘中人总是这样得陇望蜀,做了鬼都死性不改。你只不过付出一次生命而已,当然只能完成一种心愿。”

“您说‘这些’,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吗?”我大吃一惊,“为什么我一个都看不到?”

“很多,很多,不过你们只因为有情而存在,除了‘情’之外一无所有,无形,无相,无声,无色,所以你看不到他们,他们也看不到你,你们在时空中彼此穿越都无法感知。”

“这样孤独?”我喟然。不能有任何的作为,也没有一切的象征,却偏偏有情。世人常问“情为何物”,却原来情根本空无一物!

我忽发奇想:“冥王爷,鬼也会‘死’吗?人死了变鬼,鬼死了变什么呢?”

“人依靠身体而存在,身体死亡生命也就结束;鬼却因为感情而存在,当你不再爱的时候你也就消失了——魂飞魄散,什么也不变。”

而我仍爱家明,我因爱他而结束人生,却又因爱他而羁留人世。无可奈何。

于是我仍是无所作为地看着他上班下班,看着他饮食起居,看着他……约会恋爱。

他有女朋友了。当那个脸圆圆眼亮亮的女孩子向他奔来时,我只觉天地为之色变,本能地挡在了他的面前。但女孩仍毫无阻碍地奔过去,两个人的手穿过我的身体紧握在一起,眼光交织,诉不尽缠绵爱意。

我黯然神伤,却又欣慰地想:这样也好,终于有一个人为他补袜披衣,照顾饮食,在他胃疼的时候为他端上一杯水了。

他们开始着手准备婚礼。租房子,买家俱,选戒指,试婚纱,忙得兴高采烈。我亦步亦趋地跟着,想象镜中那个喜气洋洋的新娘是我。他们并立镜前,一对璧人。

镜子里没有我,我在人间没有位置。

结婚前夜,新娘出了事——她太兴奋,和伴娘谈至夜深溜出来吃宵夜,却正撞上一群玩飞车的年轻摩托车手。

我看到家明守在急救床前泣不成声,看到荧屏显示那女孩的心跳越来越弱,看到本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神态惊惶地拥塞在医院走廊里。忽然,一个念头鲜明地浮出:我可以代替那女孩子做新娘吗?家明的新娘……

“冥王爷,世上可有借尺还魂这回事?”

“没有。”冥王痛快地回答。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我热切地问,“我愿再一次付出自己的所有来交换。”而我所有的不过是灵魂,一颗充满对家明的爱的灵魂。

“那就又另当别论。”冥王的声音依然空空洞洞没有悲欢,“我可以帮助你进入她的身体令她起死回生,但你却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做新娘的人仍然是她。这就好像你给一个人输血,可以帮助她得回生命,但并不代表她就变成了你。你,已不复存在,包括感情与灵魂。”

我惊痛。许久,缓缓颔首:“我懂了。”

回到病房,我再看一眼家明憔悴的脸。哦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鼓足勇气做了一件我生前一直不敢做的事——走上前搂着他的脖颈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而他竟一无所知。

家明,家明,我轻叹,纵身投向病床上的新娘。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家明的眸中一闪,我们的目光终于相撞。

真的,我清楚地看到他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立刻他的眼光便被那圆圆脸亮亮眼的新娘吸引住了——她已缓缓地睁开眼睛,一旦睁开,他们的眼光便交织在一起,再也分解不开。

我乏力地感到自己在寸寸消失,我即将魂飞魄散,连感情也不复存在,我甚至不能再爱了。

哦家明,家明,我终于是为你做了一点事了……

第3章 雪灯笼

这是一个青梅竹马的老故事。

那一年,他七岁,她六岁半。相遇的地方,叫做瓦房店何家沟太阳升公社红旗大队。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娃,而他是随父母从大连下放改造的“小臭老九”。

隔着矮矮的篱笆墙,他问她:“你叫什么?”

“丫头。”她答,除了这个,她并不知道自己有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于是她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村长。”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7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她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她记得很深。

后来她一直酷爱文学,对童话故事有超人的敏感与领悟力,不得不承认是得益于他的启蒙。只是,他的记忆常常丢三落四,每逢想不起来,就东拉西扯一番。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她终于读到那些故事,总觉得是人家翻译错了,他说的,才是正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她讲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比她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她以为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她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

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只蜡烛,点燃,就成了。

她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因为她的兴奋而兴奋。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告诉她:“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她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那年冬天很多雪,他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他们相约,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她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她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你今年几岁?”

“7岁。”她答。

“好。再过11年,等你满18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勾!”

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7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很长了。100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