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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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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淡淡的湿润温情,早上未剃的胡须蹭到她的脸上,让她觉得有一点麻痒,其实已经醒过来,还是忍不住要撒娇一番。

他总是固执地凑在她耳边温柔低喃:“起床,我的兰翘。”

她很不满:“了不起迟到好了,难道你从不迟到啊?”

高子谦得意洋洋:“我从小到大都没迟到过,就算不上班,我也每天早餐起床晨跑。”

“风雨无阻?”

“风雨无阻!”

兰翘发觉自己真的不能去想,因为想起的时候心就会隐隐作痛,高子谦已经入侵了她的生活,在她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自己的影子,他照顾她、关爱她,一点都不像一个比她小四岁的男孩,而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在宠爱自己的女朋友。

13…4

这堂瑜伽课在兰翘的魂不守舍中结束了,她和宝慧又在休息室呆了一个多钟头之后去桑拿,宝慧靠在木质的阶梯上突然瞟了她一眼,漫不经心道:“怎么?等了一晚上也没等到?”

兰翘潸然无语,3。15维权日到了,拿客户做虚假借口瞒不过多年好友,反被嗤笑。

宝慧想了想,语重心长地说:“宝贝儿,容我说句实在话,如果这次你们断了,干脆就彻底断掉,别牵牵绊绊的。他和你不同,他年轻,长得好看家世又显赫,好日子长着呢;而你呢,年龄越来越大,参赛者已经越来越少,不能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了——其实我觉得欧阳就不错。”

兰翘有些奇怪:“你不是跟我说挺喜欢他的么?”

“我现在也没说不喜欢啊,那么优秀的男孩谁不喜欢,人品好、长相好、有家教,我要是有这么个弟弟一定乐死了——但,这样的孩子不应该是我最好朋友未来老公的选择。”

兰翘讪讪辩解:“我有我的长处,不要长他人气势。”

宝慧毫不留情:“但是前方艰难险阻,光明灿烂的前景几乎一片渺茫,我们已经只剩下青春的尾巴,何必为摸不着的好东西费时费力?”

兰翘一阵沉默,挂在墙上的指针表显示芬兰浴室内的温度已经达到90度,干燥、炙热,令人窒息,她的汗应景地涔涔从额头上沁出来,也不知是懒还是无力,总之是一直沉默下去。

宝慧继续说:“你不能拿高子谦的长处去比人家的短处,这样不公平。欧阳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你想过没有,他能比我们大几岁,但是他的家产又是我们的多少倍?这样的人肯定一切以利益为前提,不然怎么可能赚那么多钱,如果他太儿女情长,是绝对不会有现在这样成就的。假设把他的心分成十份,必然有九份用在生意上,关键是剩下唯一的一份感情他肯给你,虽然少,但已经是他的全部。高子谦就不同,他的心分十份,九份是感情,一份是事业,因为他从小顺风顺水,锦衣玉食,根本不必操心生计,但是他肯把所有的感情都给你么?他的父母、家庭怎么办?”

宝慧剪一头利落的短直发,沿着面部圆润的弧线服帖而下,刘海拢到耳后,线条优美,这个发型是写字楼的女白领们钟爱的款式,衬得整个人干练又不失妩媚,所以这样的女性就算在不着寸缕,只拿一条大白浴巾裹着身体的情况下,也能说出入情入理打动人心的话。

事实上,这样的话兰翘也会说,而且只会说得更好,前提是倾听的对象必须是别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精明的女人对别人的感情生活总是看得一清二楚,指点江山,运筹帷幄自在心中;但是轮到自己头上,就看不清头绪,那温柔相思永远只在丁香枝上,豆蔻梢头,一切都是绵软温情。

按兰翘的惯用语就是:脑子里突然像被塞了一桶浆糊。

她尴尬地想了想,眨巴眨巴眼睛转换话题:“诶,对了,你跟博士怎么样了?”

宝慧的思维马上很顺利地被转移了,咬咬牙,面色沉沉坠下去,她扬起手将面前青花大瓷缸里的水勺拿起来,一瓢水就泼在通红的火山石上,兰翘只听得兹的一声,面上一热,室内温度又上升几分。

宝慧恨恨说:“木呐也就算了,偏偏他们学校还有大把二十来岁的小女生上杠子追他呢,早知道不帮他改变外型了,招蜂引蝶。”

兰翘马上想起那个长相清纯可爱的沈安琪,也咬了咬牙:“现在的年轻女孩怎么回事啊?时兴倒追男人,我二十岁的时候,只有人追我的份。”

宝慧不甘示弱地加了一句:“我也是……还排长队。”

她们两个把手搁在下巴上发呆,一阵顾影自怜,不管多么嘴硬,二十岁不需要搽粉就能晶莹剔透的皮肤是她们的忌讳,危机感如影随形,年轻女孩始终是天敌,有可能抢夺她们好不容易打下的江湖地位,更有可能抢身边的男人。

兰翘郁闷了一小会,站起来把浴巾裹好:“热死了,我要回去了,太晚不安全。韦小宝,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这几天回家晚一点总感觉有人跟着我。”

宝慧笑:“心理作用吧?”

“真的,总觉得身后有人鬼鬼祟祟的,尤其我抄近路过巷子的时候。”

“据统计,85%的女人都有被跟踪的经历,然后有可能陆续收到鲜花、情书,当然也可能有变态者送的死猫,不过不管是什么,大部分在十七八岁的年纪,你都30了还有人跟,说明有魅力嘛。”宝慧嬉皮笑脸。

兰翘严肃地回答:“去,万一劫财怎么办?”

结果那晚又瑜伽又桑拿,体力消耗过度,宝慧嚷着肚子饿,不肯马上回去,拖着兰翘在街边吃宵夜,弄到十一点才算折腾完。

这几天有点反常的闷热,虽然才三月,气温竟然突然上升到28度,兰翘估计下半夜得下雨,想起晾在阳台的被子,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经过那条可以插近路的巷子,她犹豫了一阵,想一想,总觉得朗朗盛世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危险,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走到三分之一处有个转弯,兰翘骤然停下,不知是不是神经过敏,总觉得身后有脚步声,不由得警惕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夜色如墨,天空有厚重的云朵压下来,街道两边是光秃秃、没有窗口的墙壁,巷口昏暗的路灯简直像演鬼片,空无一人。

兰翘突然觉得害怕,心中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于是小碎步地跑了起来,她希望自己能够跑快一点,还有一半的路就可以到马路上见到车辆和行人了,比较能够壮胆。跑了没多远,兰翘一抬头,猛然发现有两个男人从旁边的分叉路上绕了过来,在黑暗中伫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那两个人离她大概只有十米远,出现得却十分突兀,简直像是已经躲藏等候多时。兰翘心中一紧,脑海中跳出两个字:危险!她脚下只停留了十分之一秒,忽然掉头就往回跑,不出所料,身后马上传来紧随的脚步声,那两个男人已经追了上来。

兰翘从来没有这样痛恨过脚下的高跟鞋和窄裙,这些精致漂亮的玩意让她迈不开步子,只听到后面的声音越来越近,甚至能听到对方粗重的呼吸。她不敢回头,一个劲地低头猛跑,胸口开始热辣辣作疼,脑中已经做好被人抓住就放声尖叫的准备。

黑暗中,她突然一头撞到前方一个人身上,来不及思考,一声啊字便冲出了喉咙,但是很快,一股淡淡的薄荷香味充斥在鼻端。

啊,是他。

兰翘的心陡然安定,令人窒息的恐怖瞬间远离,她觉得安全了。

高子谦的脸面无表情,但是在昏暗的灯光下依然完美无暇,他把手搭在兰翘的肩膀上,却并不看她,而是注视着她的身后。

“嘿,别怕,兰翘。”他轻声说。

第十四章 14-1

兰翘紧紧靠在高子谦身上,急速的喘息还未平复,便听到对面那凶神恶煞的男人说道:“小子,让开,不关你的事,今天我们要教训这个臭婆娘!”一边说着,两人竟从身上掏出了明晃晃的匕首。

兰翘一怔,她身后的高子谦也是一怔,然后她感到高子谦将她猛力一推,低斥一声:“跑!”

兰翘来不及细想,转身就跑,跑出一段距离后,忽然大惊,这寂静的巷子里除开自己的脚步,竟然没有他的声音——高子谦并没有跟上来。

她马上明白,高子谦是担心被那两人拦住,所以此刻正留在原地单人匹马地阻止他们,她迅速停下脚步放声尖叫:“救命啊!打劫!”同时拿出电话打110,也不知是不是过于紧张,按电话的手指一直发颤,好不容易按下去,竟然是忙音,兰翘等不到电话接通,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折了回去。

就在她跑开的这么几分钟里,那条昏暗的小巷里显然已经经过了一番搏斗,高子谦半靠在一边墙壁上,皱着眉,捂住自己的胳膊,那两个人中有一个伏倒在一边,另一个拿着手中的小刀喘着气。

虽然兰翘小腿哆嗦得厉害,依然努力用最镇定的声音道:“我报警了,还有两分钟警察就到!那边有吃宵夜的人也已经过来了!”

持刀男子狠狠地瞪着她,显然把她刚才的尖叫听得清清楚楚,考虑了一下,终于扶起地上的同伴,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兰翘松了一口气,跑到高子谦身边,伸手去扶他,高子谦轻轻地哎哟了一声,兰翘觉得触手粘稠湿热,低头一看,竟然是一片猩红。

她不由得一呆,慢慢地蹲下去,小心翼翼地从后面揽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到他颈后的发根上,眼泪,猝不及防地滚落了下来。

高子谦动了一下,低声说:“别怕,没什么事,就是胳膊上被划了一刀。”

“可是……我有事。”兰翘哭了起来。

他们两个人就那么相拥靠在一起,昏暗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缩小,最终两个融合成了一个。

夜间的急诊部,嘈杂喧闹,兰翘低着头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发呆。

高子谦手臂被划伤,在急症室里面缝针,她的手上搭着他的外套,血液已经凝结,在褐色的外衣上显出一股几近黑色的暗红,触目惊心。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毫不犹豫地挡在她的前面,保护了她,兰翘说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到底是感动还是内疚,只觉得一片紊乱,理不清、语还乱,她后怕地想,如果……如果今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意外,竟然有那么那么多的话还没来得及对他说。

他什么都还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他,喜欢到明明知道警察不会来,也要转身回去和他一起面对危险;而他,也没有告诉过她,他是那样的爱她,爱到愿意为她挡住劈头而至的刀刃。她一直在心底里肖想着惊天动地的爱情,结果这份爱情就这么从天而降砸在她头上,简直让她手足无措。

她呆呆地坐着,隔壁有个陪妻子过来看急诊的男人望了她半晌,似乎是忍不住,终于道:“嗨,你电话响呢。”

兰翘魂不守舍地抬起头, 终于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又手忙脚乱地掏了一阵才把电话拿出来:“喂?”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怔住了,静默一会,有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是谁?子谦在哪?”

兰翘有些没醒过神,低头看一眼手机,才发现是高子谦的,她想了想,轻声回答:“我是他的朋友,我们现在在医院。”

兰翘从没想过这辈子还有可能见到高子陌,而且竟然还是在医院这种奇怪的地方,这更让她感到无比尴尬。

四年多以前的一个夏天,一个同事生日,他们去了钱柜唱歌,她明明是个摇骰子的高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输,然后便莫名其妙地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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