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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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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宣帝纪注)“圣汉权制,而萧何造律宜也,造萧何律。”(扬雄传)晋
书刑法志和唐六典、唐律疏议都讲到萧何定律,谓之九章之律,北堂书钞引
风俗通说,“萧何成九章,此关(后代)百王不易之道”。实际上汉代以下各
代法律都是根据九章律而增益的。
汉高祖以至文帝景帝特别注意天下户口之散亡,有一系列的法令招流入
归乡生产,最表现明白的是“户律”这一法典。唐律疏议卷十二说:“户婚
律,汉相萧何承秦六篇律,后加廐、兴、户三篇,为九章之律。迄至后周,
皆名户律,北齐以婚事附之,名为户婚律。”隋唐循而不改。按唐律的“户
婚律”上中下三篇看来,上篇讲的是严禁户口脱逃法,如第一条“诸脱户者,
象长徒三年,无课役者减二等,女户又减三等。”疏议曰:“率土黔庶,皆
有籍书,若一户之内,尽脱不附籍者,所由家是,合徒三年。??”中篇讲
的是禁止诸户占田过限和盗种公私田的法律。下篇讲的是有关家庭客卑的法
律。这些都是依仿汉人的制度。汉代“户律”虽然失傅,但从居延汉简所记
的户口制度看来,劳动力名数和财产的登记制是很完整的。光武的检核田户
事件,即根据着户律,所谓“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
减”(后汉书刘隆傅),度田和“括户”是一件事的雨面。因为财产所有(垦田)
和劳动力(年纪)都是在法律上有定格的。汉武帝没收土地和没收奴婢是依据
法律同时进行的。后汉书陈忠傅说:“(户口)亡逃之科,宪兵所急”,这突
出地说明了劳动力的隶属关系。因此户口的登记和土地等财产的登记,汉书
记载也很详细,它们都是以“占”律规定的。例如“占租”和流民自占。昭
帝纪说:“令民得以律占租”,帅古曰:“占谓自隐,度其实,定其辞也,??
今犹谓狱讼之辨曰占。”因此,以律占租,指自报财产和户口的意思。如淳
引律例说:“诸当占租者,家长身各以其物占,占不以实,家长不身自书,
皆罚金二斤,没人所不自占物及买钱(于)县官。”这当即唐律的户婚律的张
本。“占”是同时对财产和劳动力而说的,因此,汉书宣帝纪载流民自占八
万余口,师古曰:“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后汉书明帝纪载流
人无名数欲自占,李贤注:“无名数谓无文簿也,占谓自归首也。”
这样看来,汉世既以名义上称为自主的良民齐尺以至所谓“编户”,作
诸种课税的对象,则这样自由民其名而农奴其实的有名数田人,就占了社会
劳动力的支配地位。这即马克思指出的,地主阶级的权力不是在于地租折上
收入的多寡,而是在于劳动力户占有的多寡(参看资本论,第一卷,页九○
六)。历代皇族的最高地主和身分性的豪族地主之所以为了“户口”的荫附展
开斗争,原因即在于此。
第五节 汉代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以及与农民的基本的矛盾
我们知道,姓氏与郡望相属,自郡县制以来始著,古代迁国,未必与地
望相统一。奏汉土断人户以后,最初郡国与姓氏相属,因了人民迁移,在秦
汉二代,全国居民不少虽与原来的郡国分离,但又惭能由血缘关系另在地望
上联结起来。中国历史上不可能有一居不迁之家族,势所使然(如落后民族入
侵;携族逃亡)。秦汉二代是中国民族大移动的时代,也是中国中世纪的乡村
自治体结成的时代。汉人的谱学与乡村自治体的结成相为表裹。自六国旧族
在反秦战争中树立起地位以来,到了汉代名门望族势力扩大之时,谱学更以
事门学问出现,景宋本世说新语所保留的人物出身的谱系,大都从汉代讲起。
中国封建统治阶极的官僚系统,就是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的,这和
中国的农村生产编制的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在阶级分化上看来是
相对应的。从这里我们就涉及到汉代身分性地主阶级的背景,也涉及到最高
地主的最广泛的家是权的背景;从这里也涉及到农民家族要求生命权和生活
极的斗争。问题的关健,即在于农村公社又在封建体制的建立过程中重新依
附于封建制度,而不是如有些人说,在商鞅变法以后就一次地瓦解了。这一
问题有待于专门论究。
现在我们分别来考察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及其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第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问题。赵岐三辅决录自序说:
“三辅者本雍州之地,世世徒公卿吏二千石及高资者以陪诸陵:五方之
俗杂会,非一国之风,??其为士好高尚义,贵于4 名行,其俗失则趋势进
权,惟利是视。”
郑樵通志说: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
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圆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
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
定群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
自五季从来,取上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
由此看来,汉代论贵贱是以身分资财为标准的。这不但是三辅一地区的
现象,远如边郡也由良家子弟逐渐形成豪族。在上几节,我们都着重地指出
军事体制和封建财产所有制的关系,这里更应指出,身分体制也是和封建财
产所有制有关联的。
汉书地理志说:“汉兴,六郡反家子选给习林期门(师古曰:六郡谓:陇
西、天水、定安、北地、上郡、西河也),从材力为官,名将多出马。??大
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如淳曰:医、商贾、百工不得与也)。”文献通考列
举其例,如李广陇西人,以良家子从军:赵充国陇西人,以大郡良家子善骑
射补羽林;甘延寿北地人,以良家子善畸射为羽林,冯奉世上党人,以良家
子选为郎。
汉代“任子”制度是从氏族制的残余而建立的官僚集团,汉仪注说:“吏
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董仲舒对策:“夫是
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未必贤也。”宣帝时王言也上疏说:
“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傲,不通古今,??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西汉任子入仕见于史籍者甚多,以父任老如: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
为蛰郎,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
太子洗马,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
子补军司空,虎贲萧郎皆父死子代。以兄任者如: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从
忠任为郎。袁盎兄哙任盎为郎中。此外简有以宗家任者,有以致仕任者。东
汉安帝建光元年,更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桓帝延熹中宦官方
炽,任及子弟,为官布满州县。东汉任子入仕者,如:桓郁、桓马、周勰、
耿秉、马廖、宋均、黄琼、袁敞、黄琬、臧洪、何休等,史籍列传皆备言之。
哀帝所说的“朝夕左右与闻公卿议论”的官吏基尔特,正是任子制的秘诀。
文献通考说:“仕子法始于汉,而其法尤备于唐。??汉唐之以门荫入仕者,
皆不由科目与辟召者也。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
取,大概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刘毅言)。故自
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逮南北分裂,凡三百年,而用人之法多取之世族,
如南之王谢,北之崔虚,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犹印然以门地自负,上之
人亦缘其门地而用之,故当时南人有‘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
长之室’之说,北人亦有‘以黄袭贵,以贱袭贱’之说。往往其时仕者,或
从辟召或举孝廉,虽与雨汉无异,而所谓从辟召举孝廉之人,则皆贵胄也,
其起自单族匹士而显贵者,盖所罕见”。
秦汉之陈,氏族贵族的专政虽然不适合于封建制度(如楚项羽、齐诸田),
但由古代宗族转化为强宗豪族的地主而形成封建政权的支柱,则是顺当的,
阶级这变化,实有轨迹可寻。封建制社会,既有这样的特殊性质,我们就不
能忽视氏族制残余所影响的封建社会的贵贱之等级。
秦汉社会的六国强宗的地主化,骎骎相演,形成了东汉的地主名门,从
以氏族血缘结合为纽带的这样的阶级身分性,产生了封建政权中的累世公卿
制度。赵翼廿二史札记说:西汉韦平再世宰相,尚属仅见之事,东汉则有历
世皆为公者:杨震官太尉,其子秉,秉子赐,赐子彪,四世三公;袁安为司
空、司徒,其子敞及京,京子汤,汤子逢,逢弟隗,四世五公。
魏晋门阀之来源,实源于汉代的“以族举贤”、“以阀阅为选”。历代
演进,起伏甚远。刘知几说:“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乎晚叶,秦汉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
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史通书志篇)东汉
党锢所表现的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参看本卷第十章)就是从身分性地主阶级
的势力扩大所形成的。
汉代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特别表现在皇族和豪族之间的斗争。汉代皇朝
对于豪猾之民或强宗豪右,虽然实行“强本抑末”的政策,不论通过徙豪实
京师或举豪右大姓的妥协政策,或通过夷族杀戮的残酷法律,而终汉之世的
“本”并没有根本“强”起来,虽然利用了酷吏、宦官阉寺和外戚乳母的集
团,以保衡皇权,但结果产生皇权的削弱并造成皇权的新威胁,王莽的篡汉,
三国豪族势力的代汉,就可以说明问题的所在。
另一方面,秦汉毕竟是中央专制主义的创始的皇朝。马克思说:“中国
皇帝通常被称为君父,而他的官僚也就是皇帝对各地方施行父权底支柱。”(参
看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页四一)秦代的以吏为师也好,汉代的以师为吏也
好,都要取得豪族强宗的支持,特别是西汉景武,东汉章明,更加显明,那
些以身分、资财和贿赂进身的官僚们,替汉天子做了不少的支柱性的工作,
从制订法律从至创设宗教,都尽了仆妾奴婢的任务。因此,郡国地方的家长
权,在一定的时候,是服从于最高的父权的。
第二,基本的阶级矛盾的问题。中国历史从汉代以来,编户之民的生产
者是在乡村自治体之下,来依附于名族地主占有的土地或皇权支配的国有的
土地,所谓“仅登户口众寡之数”的编户齐民,如上面所述的“客”农,屯
垦“部曲”,便是通过了家族的血缘及人身隶属关系而组成的。他们对地主
提供无偿的劳动部分。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工业。武帝时赵过能为
代田,过使大农置工巧奴 与从事,为作田器。后汉马援在北地役属宾客数百
家,为之牧畜,及 归洛阳,使宾客屯田上林苑。樊宏父重,课役童隶,开广
田土三百余顷,兴起卢舍,陂渠灌注,欲作器物,先种梓漆。凡此农客数百
家都是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不可分离的条件之下进行生产。家族组织,集体
经营,祖传秘方的技艺,提供了依附农民更受束缚的条件。
汉代宫室的建筑,渠道的开凿,潜运的通穿,屯田的经营,都需要大量
劳动者的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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