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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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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验之???人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远,非合也。今视日入,非入也,
亦远也。当日入西方之时,其下之人(按反作“其下民”,兹据晋志引改)亦
将谓之日中。从日入之下,东望今之天下,或时亦天地合。如是,??各于
近者为出,远者为入;实者不入,远矣。临大泽之滨,望四边之陈与天属,
其实不属,远若属矣。日以远为入,泽以远为屑,其实一也。泽际有陆,人
望而不见;陆在,察之若望(亡);日赤在,视之若入;皆远之故也。太山之
高,参天入云,去之百里不见埵块;失去百里不见太山,况日去人以万里数
乎?太山之验则既明矣。试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于道,平易无险,去人十
里(原作“不一里”——引者按),火光灭矣;非灭也,远也。今日西转不复
见者,非入也。”(说日篇)这段括已经洞察到自然现象有一定的规律,按这
就是王夫之赞许他的“从远艰火”的物体运动的思想。又如关于儒者所谓“旦”
“暮”“日中”孰为距人远近问题,王充以为:
“日中近而日出入远。何以验之?以植竿于屋下。夫屋高三丈,竿于屋
栋之下正而树之,上扣栋,下抵地,是以屋栋去地三丈;如旁邪倚之,则竿
末旁跌,不得扣栋,是为去地过三丈也。日中时,日正在天上,犹竿之正树
去地三丈也;日出入,邪在人旁,犹竿之旁跌去地过三丈也;夫如是,日中
为近,出入为远,可知明矣。试复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人行于屋上,其行
中屋之时,正在坐人之上,是为屋上之人与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如屋上人
在东危若西危上,其与屋下坐人相去过三丈矣。日中时,犹人正在屋上矣;
其始出与人,犹人在东危与西危也。日中,夫人近。故温;日出入,远,故
寒。然则日中时,日小,其出入时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时光暗,
故大;犹昼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既以火为效,又以星为验;昼
日垦不见者,光耀灭之也;夜无光耀,星乃见。夫日月,星之类也,平旦日
入光销,故视大也。”(说日篇)
这段话已经洞察到“日、月、星之类”的天体规律问题。
从以上二例看来,王充的自然科学知识虽很有限,但他运用着几何学及
光学道理,以证明天文现象,并批判儒者的瞎说,是其思想与自然科学有合
理连结的地方。王充生年正值四分历与太初历争论最烈时期,章帝元和二年
施行“四分之历”,充年五十九岁;“九章算术”和“浑天仪”的出现,也
约和王充同时代,因此这种连结正是反映出唯物主义观点和科学知识在思想
史上的天然的联系。复次,王充之注意自然科学又与其反宗教的思想斗争密
切而不可分,因为科学正是无神论者的武器。尤应指出:王充在此二问题上
所使用的“效验”方法,是由理性认识的证明以纠正直观的“耳目”之论。
此点,除与他在知识论上所强调的理性认识相有机联系而外,实为王充逻辑
思想丰富的铁证。这就是说,王充在逻辑学上的“效验”方法,是以理性认
识的实践检证为其破敌立论的武器。所以对作篇说:
“验则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
第四,“比不应事未可谓喻”,就是说“类”概念上不同种类的事物,
不能互为说明。这里,又表明了“类推”的“效验”方法与矛盾律之一体相
连。矛盾律在韩非那里称为“不相容之事不能两立”,而在王充,则名之为
“异道不相连”。例如前引关于薄葬问题,王充之批评墨家,竭力揭发其右
鬼与薄葬的“术用乖错,首尾相连”,由“自违其术”而导出了“故以为非”
的结论,显然是运用了矛盾律。此外,关于这一问题,案书篇又说:
“??墨家之祖,墨翟也。??则墨之法议难从也。何以验之?
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违其实,宜以难从也。乖违如何?使鬼非
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今墨家谓鬼审死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
其尸,此于其神厚而于其体薄也;薄厚不相胜,华实不相副,则怒
而降祸,虽有(右)其鬼,终以死恨(黄晖校释注云:“此文乃明墨家
右鬼薄葬,自违其术,义无取于鬼之有无也”——引者按)。人情欲
厚恶薄,神心犹然。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祸常来也。以
一况百,而墨家为法,皆若此类也。废而不传,盖有从也。”
王充的批判方法,充分的渗透了矛盾律的精神,普遍地从不矛盾的说法
为是,而以矛盾的说法为非。又如:生与死,是矛盾的概念,而儒家“惧开
不孝之源,故不明死人无知之实”,在王充看来,即是不知类的“比不应事”,
其概念里含有着“异道相连”的矛盾,因而形成错误的明证:
“异道不相连。??孝子之养亲病也,未死之时,求卜迎医,
冀祸消,药有益也;既死之后,虽审如巫咸,良如扁鹊,终不复使(按
“使”原作“生”,据黄校改)。何则?知死义绝,终无补益。治死
无盆,厚葬何差(“差”有“择”“求”二义)乎?倍(背)死恐伤化,
绝卜拒医独不伤义乎?亲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死也,葬之黄
泉之下。黄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老,以死箱异处,不
可同也。如当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葬于宅,与生同也。不明无
知,为人倍其亲;独明葬黄泉不为离其先乎。??圣人立义,有益
于化,虽小弗除;无补于政,虽大弗与。今厚死人,何益于恩?倍
之弗事,何损于义???儒(原作“传”,据黄校改)议之所失也。”
(薄葬篇)
在这里,须要顺便指出:肯定了矛盾律,即是肯定了“是非”“真伪”
与“虚实”的质的差别性,王充和唯心主义思想相斗争所持的“订其真伪,
辨其实虚”的批判精神,即由此出发。
第六节 王充命定论思想的分析
最后,我们来考察王充的命定论思想。
无可讳言,命定论思想是王充思想体系中一个最大的弱点,然而,这一
思想又和他的整个体系、他的主要原则有机地联系着;我们在批判这一思想
的同时,还不能不予以必要的分析。
王充在论衡的第一篇——逢偶篇中有一段满怀感慨的议论:
“才高行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不可保以必卑贱。
或高才洁行不遇,退在下流;薄行浊操(而)遇,(进)在众上。”
不论这种感慨是出于一个异端者的自身潦倒也罢,或出于对现实的清醒
的自觉也罢,这不能不是一个铁的历史事实、一个普遍的由来已久的历史事
实!
这个历史事实要求作理论的说明。但王充在这样的大量事实面前,从理
论上多滑出了一步,以致产生错误。
王充回答说:
“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逢偶
篇)
“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粟戒慎,不能避祸。祸而之至,幸
不幸也。”(累害篇)
“凡人操行,有贤有愚,及遭祸福,有幸有不幸;举事有是有
非,及触赏罚,有偶有不偶!”(幸偶篇)
无可否认,王充是以人生的地位高下和祸福降临,决定于遇与不遇、偶
与不偶、幸与不幸的偶然性。
如果把这一思想从扩大的形态上来考察,那末,我们可以发现如下的一
系列观点:
一、幸偶是宇宙生成的决定者:
“蝼蚁行于地,人举足而涉之,足所履,蝼蚁乍(笮)死;足所
不蹈,全活不伤。火燔野草,车轹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
曰幸草。夫足所不蹈,火所不及,未必善也,举火行有(道),适然
也。??蜘蛛结网,蜚虫过之,或脱或获;猎者张罗,百兽群扰,
或得或失;渔者罾江湖之鱼,或存或亡,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
赎小罪而发觉。灾气加入,亦此类也。不幸遭触而死,幸者免脱而
生。??立岩墙之下为坏所压,蹈坼岸之上为崩所堕,轻遇无端,
故为不幸。??非唯人行,物亦有之:是数仞之竹,大连抱之木,
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见举持,或遣材而遭废弃,非工技
之人有爱憎也,刀斧之加有偶然也。蒸谷为饭,酿饭为酒,酒之成
也,甘苦异味:饭之熟也,刚柔殊和(盉);非庖厨酒人有意异也,
手指之调有偶适也。??夫百草之类,皆有补益,(或)遭医人采掇,
成为良药;或遣枯泽,为火所烁(燎)。等之金也,或为剑戟,成为
锋銛;同之术也,或梁于宫,或柱于桥;俱之火也,或烁脂烛,或
燔枯草;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涂轩户;皆之水也,或溉鼎釜,
或澡腐臭。物善恶同,遭为人用,其不幸偶,犹可伤痛,况含精气
之徒乎?”(幸偶篇)
二、逢遇是人生前途的决定者:
昔周人有仕数不遇,年老白首,泣涕于涂者。人或问之:“何
为泣乎?”对曰:“吾仕数不遇,自伤年老失时,是以泣也。”人
曰:“仕,奈何不一遇也?”对曰:“吾年少之时,学为文,文德
成就,始欲仕宦,人君好用老;用老主亡,后主又用武;吾更为武,
武节始就,用武主又亡;少主始立,好用少年;吾年又老。是从未
尝一遇。”??且大遇也(者),能不预设,说不宿具邂逅逢喜,遭
触(合)上意,故谓之遇。??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为遇;犹
拾遗于涂,摭奔于野,若天授地生,鬼助神辅,禽息之精阴荐(原作
“庆”,据黄校改),鲍叔之魂默举,若是者,乃遇耳。(逢遇篇)
三、幸偶与逢遇皆由命定: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天之命,亦有贵贱
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
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当富
贵,虽贫贱之,犹篷福善(离其贫贱)矣。故命贵,从贱地自达;命
贱,从富位自危。故夫富贵若有神助,贫贱若有鬼祸。命贵之人,
俱学独达,并仕独迁;命富之人,俱求独得,并为独成。贫贱反此:
难达,难迁,(难得,)难成。??仕宦贵贱,治产贫富,命与时也;
命则不可勉,时则不可力。??故贵贱在命,不在智愚;贫富在禄,
不在顽慧。??春复囚死,秋冬旺相,非能为之也;日朝出而暮入,
非求之也,天道自然。”(命禄篇)
四、人命国命皆由天定,而国命胜人命:
“历阳之都,男女俱没;是平之坑,老少并陷。??宋卫陈郑,
同日并灾,??国祸陵之也。故国命胜人命,寿命胜禄命。人有寿
天之相,亦有贫富贵贱之法,俱见于体;故寿命修短,皆禀于天,
骨法善恶,皆见于体。??国命系于众星,列宿吉凶,国有祸福;
众星推移,人有盛衰。??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死生者,无象在天,以性为主。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
坚强则寿命是,寿命畏则不夭死;禀性软弱者,气少泊而性羸窳,
羸窳则寿命短,短则蚤死;故言‘有命’,命刚性也。至于富贵,
所禀犹性;所禀之气得众星之精;众星在天,天有其象;得富贵象
则富贵,得贫贱象则贫贱;故曰‘在天’。”(命义篇)
五、国命系于时数,非人力所能为:
“夫贤君能治当安之民,不能化当乱之世。??皆有命时,不
可令勉力也。??夫世乱民逆,国之危殆灾害。系于上天,贤君之
德,不能消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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