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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凯恩斯-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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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根据历来经验认为所得者,马歇尔亦认为所得;因为该司在此方面所作决
定,可说是对于通常所谓净所得是什么——这一个问题,经过最审慎最广泛
的调查以后,所下的判断。我之所谓净所得,又相当于皮古教授最近所谓国
民所得之货币价值。Σ
虽然如此,净所得这个概念,因为根据一个模棱两可的标准,各家对此
标准之解释又不一,所以到底不刻划分明。例如,哈耶克(Hayek)教授曾经
说过,一个资本品所有主,也许设法维持其投资所得于不变,故如有任何理
由,使其投资所得有降低趋势,彼必先提出一笔款项,抵消这种趋势,所余
所得,他才觉得可以自由用之于消费。示我怀疑有没有这种人存在;不过如果
以此作为计算净所得时之一种可能的心理标准,在理论上亦无可非难。哈那
克教授由此推论,认为储蓄及投资二概念也因之而含混。如果他指的是净储
蓄及净投资,那末他是对的。但与就业量有关的,是储蓄与投资,这两个概
念没有这种毛病,而且(象下节所述)可以有客观的定义。
净所得只与消费决定有关,且与影响消费之其他因素,亦不易划分界线;
与当前生产决策有关者,乃所得本身。因之忽视所得这一个概念(以往一直
如此),而把所有着重点都放在净所得这个概念上,实在是一种错误。
以上对所得及净所得所下定义,竭力设法与通常用法相符。我得提醒读
者,拙著《货币论》中之所谓所得,意义很特殊。其所以特殊之原因,乃因
为当我对总所得中雇主所得这一部分下定义时,既未取雇主当前生产活动之
实得利润(不论是毛利或净利),又未取他们在决定从事当前生产活动时之
预期利润,而取了一种可谓正常或均衡利润。现在回想起来,假使生产规模
可以改变,则所谓正常或均衡利润之意义,亦未充分规定。依照《货币论》
中所下定义,储蓄超过投资之数,便是正常利润超过实际利润之数。我恐怕
我把名词如此用法,已经引起许多混乱,因为有许多结论(尤其是关于储蓄
与投资之差额者),只有把我所用名词依我的特殊意义来解释才是对的;但
流俗不察,往往引用我的结论,以为我所用名词之意义就是常人熟悉的意义。
因为这个理由,又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必借助于我以前所用名词,来正确表达
我的思想,所以我决定从此弃而不用。对于那已经引起的许多混乱,我觉得
非常抱歉。
Ⅱ 储蓄与投资
在名词用法非常分歧之中,有一点倒是大家同意的。据我所知,大家都
同意,所谓储蓄是所得减去消费开支。因之,设对于储蓄之意义尚有疑虑处,
其故不出二途,即或对于所得或对于消费之意义,尚有疑虑。所得一词,我
们在上面已经下过定义。一期之消费支出,一定等于该期害与消费者之货品
价值。于是问题是:何为消费购买者(consumer…purchaser)?任何划分消
费购买者与投资购买者(investor…purchaser)之界线,只要合理,都一样
可用,但一经选定,便须始终遵守。我们是否应当把购买汽车作为消费购买,
Σ △AW-Σ△UW=△ZW=△Φ(N)
示 ,Φ′(N)=1 ;以上是假定原素成本与工资成本之间,有一不变比例,又假定每厂之总供给函数(厂
数亦假定不变),不受其他工业所雇人数之影响,故上述公式中之各项,适用于每一雇主,以之相加起来,
则适用于全体雇主。这就是说,设工资不变,其他原素成本又与总工资支出成常比,则总供给函数为一直
线,其坡即为货币工资。
把购买住宅作为投资购买,这类问题常常有人讨论,我也没有多少可补充。
这个问题之答案,当然须看我们用何种界线来划分雇主与消费者。故设我们
已经规定A1 为一雇主从另一雇主手中所购货物之价值,则我们已经暗中把这
问题解决了。因此,消费支出可以毫不含混地规定为Σ(A-A1),其中ΣA
为一期中之总售价,ΣA1 为该时期中雇主与雇主之间互相卖买之总值。以后
为方便起见,我们将省去Σ号,以A 代表所有总售价,A1 代表雇主与雇主之
间互相卖买之总值。U 代表全体雇主之总使用者成本。
所得与消费之意义既经规定,储蓄又为所得与消费之差,故储蓄之意义
亦随之而定。因所得等于A-U,消费等于A-A1,故储蓄等于A1-U。同样,
净储蓄为净所得与消费之差,故等于A1-U-V。
由所得之定义,又可得本期(或当前)投资(current in vestment)之
定义。所谓本期投资,一定等于资本设备(由于本期生产活动)在本期中之
价值增益(addition to the value of the equipment),这显然等于我之
所谓储蓄,因为储蓄是一期之所得之并未作消费之用者。上面说过,在一期
之中,由于生产活动之结果,雇主售得货款A,但为生产并出售A,其原有资
本设备蒙受损失U,(U-A1)乃资本设备之价值损失(Value…loss)。(U
-A1)之负数,即A1-U,乃资本设备之价值增益——投资。换一种说法,在
同一时期中,流为消费之用之产物,其价值为A-A1,A-U 与A-A1 之差,
即A1-U,乃资本设备因本期生产活动而得之价值增益——投资。同理,A1
-U-V 乃本期之净投资(net investment),换言之,即资本设备之价值之
净增益,——如果资本帐上不虞之得失不计,而只计及正常的,但不由于使
用而起的资本耗损。
因此,虽然储蓄量是消费者消费行为之总结果,投资量是雇主投资行为
之总结果,但二者必然相等,因为二者都等于所得减消费。而且此结论之由
来,并不系乎所得之定义有什么特异,或有什么奥妙。只要大家同意:所得
等于本期产品之价值,本期投资等于本期产品中未作消费之用者——那一部
分产品之价值,储蓄等于所得减消费;只要大家同意这些用法(这些既与常
识不悖,又与传统相符的用法),则投资与储蓄自然相等。总之,
所得=产品价值=消费+投资
储蓄=所得-消费
故储蓄=投资
故任何一组定义,只要满足上述条件,都会得同一结论。只有否认上述条件
之一为真时,结论才会不同。
储蓄与投资之所以相等,乃是因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或生产者与资本设
备购置者之间之交易,有双重性质。上面说过,生产者之产品售价减去使用
者成本谓之所得;但整个产品不售于消费者,即售于其他雇主;每个雇主之
本期投资,又等于其从其他雇主手中所购之设备,减去其自己的使用者成本。
因之,就社会全体而论,所得超过消费部分(即我们所谓储蓄者),不能不
与资本设备之价值增益(即我们所谓投资者)相同。净储蓄与纯投资之关系,
亦复如此。事实上,储蓄是一个余数。投资决策与消费决策二者,决定所得。
设投资决策得告实现,则或者消费削减,或者所得增大,二者必居其一。故
投资行为本身,一定使得储蓄这个余数以同量增加。
当然,人们对于投资若干,储蓄若干所作决定,可能过于不正常,以致
不能产生一个均衡价格,按此价格交易。在这种情形之下,产品既然不再有
一个一定的市场价值,而价格又在零与无穷大之间,找不到一个静止点,故
我们所用名词也不再适用。经验告诉我们,事实上并不如此。社会上有种种
心理反应习惯,可以使得均衡实现,愿卖愿买之数量相等。产品有一个一定
的市场价值,乃是货币所得有一个具体价值之必要条件,同时又是使储蓄者
决定储蓄之总数,与投资者决定投资之总数——二者相等之充分条件。
要思路清楚,恐怕最好从决定消费与否着想,而不从决定储蓄与否着想,
因为决定消费与否,或决定投资与否,的确是在个人控制范围之内。总所得
与总储蓄二者,都是人们自由选择之结果,即选择消费与吝以及投资与否之
结果,二者都不能离开消费决定及投资决定而独立,而受另一组决策之支配。
根据这个原则,故我们以后用消费倾向这个概念来替代储蓄倾向。
附录:论使用者成本

使用者成本在经典学派价值论上之重要性,我想一向被人忽略了。关于
使用者成本,还有许多话可说,但恐非此处篇幅所宜,与本书主题之关系亦
较浅。但作为题外之文,本附录拟对使用者成本,作进一步研讨。
依照定义,一雇主之使用者成本为
A1+(G′-B′)-G
其中A1 代表该雇主购自其他雇主之货物价值,G 代表其资本设备在期终时之
实际价值;如果雇主不使用此资本设备,而反支出一笔最适度的维持改良费
B′,则该资本设备在期终时可能有的价值,可用G′代表之。A1-(G′-B
′)乃雇主之资本设备,在超过其由上期移交下来的净价值以外,所增加之价
值;此即在本期中雇主对其资本设备之投资,可写作I。故销售量A 之使用
者成本U,等于A1-I,其中A1 为该雇主购自其他雇主者,I 为彼在本期中对
其资本设备所投资者。稍为想一想就会知道,这不过是常识而已:一雇主购
自其他雇主者,一部分变为本期中对自己资本设备之投资;剩下的一部分,
代表他因出售产量A,在生产原素之开支以外,所蒙受之损失。假使读者想
把本处所说内容,用别种方法表达,他就会知道,本处所用表达法之好处,
乃在可以避免许多无法解决的(而且是不必需的)会计问题。我想,没有别
的方法,可以毫不含混地分析当前生产之收益。设工业皆集中于一人之手,
或雇主并未从其他雇主手中购买任何货物,则A1 等于零,使用者成本即等于
因使用该设备而引起的本期负投资。即在此种情形下,我们的分析方法还剩
下一个好处,即我们从来毋须划分原素成本,何者应归产品(出售于他人者)
负担,何者应归设备(保留自用者)负担,而可以把一厂——不论该厂之综
合程度如何——提供之就业量,看作由一个统盘的决策决定。事实上亦属如
此,因为在当前生产与整个生产之间,往往有连锁性质存在。
使用者成本这个概念,又可使我们对一厂产物之短期供给价格,下一个
比较清楚的定义。盖短期供给价格,乃边际原素成本与边际使用者成本之和。
在现代价值论中,往往就把边际原紊成本作为短期供给价格。显然,只
有当边际使用者成本等于零,或供给价格之意义,特别规定为不包括边际使
用者成本在内时,这个办法才行。我在上面第三章对“收益”
(proceeds)及“总供给价格”下定义时,即未包括总使用者成本在内。
这种用法,在讨论社会总产量时,偶一用之,固然很方便,但在讨论一厂或
一业之产量时,如果经常把使用者成本不包括在“供给价格”之内,则经济
分析完全与现实脱节,因为如此意义之“供给价格”,与平常所谓“价格”
之意义,完全不同。如此用法恐怕会引起误会。经济学上似乎一向假定着,
“供给价格”一词,当用之于一厂之产量时,有明显意义,毋庸讨论。然而
一厂从他厂所购货物,以及该厂之资本设备因生产边际产量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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