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 亿日元以上的103 家。年度出书100 种以上的出版社61 家,年度出书50~
100 种的有78 家,其余近4000 家年度出书不足50 种。 80%的出版社集中
在东京,10%在大阪和京都,10%分布在各地。主要的大型出版社有:讲谈
社、岩波书店、小学馆、平凡社、集英社、学习研究社、三省堂、丸善等。
主要的政府出版机构是:大藏省印刷局。
日本书刊营业总额的60%多是通过出版社一批发公司一书店这一重要
发行渠道实现;20%通过出版社直接向图书馆、学校、大学生协会、图书俱
乐部、读者销售,或以分期付款方式送货上门实现;其余份额,则通过各种
零售渠道实现。从1953 年开始实行定价销售制和定价寄销制,即再版制度,
从1980 年开始实行新再版制度,允许出版社指定部分图书和期刊为“非再版
品”,书店可以任意降价销售。 1985 年,日本有书刊批发公司150 多家,
最大的是东京出版贩卖株式会社和日本出版贩卖株式会社,这两家的年度营
业额之和占书刊批发营业总额的70%。全国有20000 多家书店,绝大多数是
小书店。最大的书店是:纪伊国屋书店(东京)、八重洲图书中心(东京)、
三省堂书店(东京)。
全国性行业组织有:日本书籍出版协会、日本杂志出版协会、日本出版
贩卖协会、日本书店联合会、日本旧书店协会、日本古籍书店协会。
政府由文部省负责制定有关发展出版业的政策。根据日本《学校教育法》
的规定,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须经文部省审定或编写后交出版社出版发行,
私营出版社不得随意编写。日本税收分国家税收制与地方税收制两种。鉴于
出版物特殊的销售方式,政府允许出版商对于因销售退货造成的损失调整利
润率,并对存货造成的损失减税或免税。地方当局免征出版商营业税,但对
外国人的版税和稿费实行征税。为防止国际间双重征税,日本已同31 个国家
达成所得税协议。日本是《佛罗伦萨协议》成员国,对进口的教育与文化方
面的出版物免税。 1956 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1981 年起采用国际标
准书号,语区号为4。 1982 年实行新的图书编号法,即在国际标准书号之
后加注日本图书分类号。
1985 年,年度出书31221 种,销售量12。99 亿册,营业额7122 亿日元。
1985 年,出版期刊3025 种,销售量38。12 亿份,营业额10295 亿日元。1985
年,进口图书2892 亿日元,主要进口国是美国、英国、前联邦德国、荷兰;
出口图书2990 亿日元,主要出口国是美国、澳大利亚、南朝鲜、中国。 1985
年向中国出口书刊231 亿日元。
语言文字
日语是日本国的官方语言。系属未定。有的学者认为,属于阿尔泰语系,
也有人认为属于南岛语系。分布于日本列岛。约1。2 亿多人使用。标准语为
东京话,是以东京横滨方言为基础形成的。有两大方言:本土方言(包括东
日本、西日本等方言)和琉球方言。
日语的语音系统比较整齐。当代日语中有5 个元音,2 个半元音23 个辅
音。无前响复合元音。有清音与浊音的对立,音节构造简单,数目较少,除
辅音n 可用于音节末尾构成闭音节外,其余均为开音节。音节具有等时性,
长音与短音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分高低声调,声调变化只发生于音节之间。
在东京话中,有元音清化现象。日语汉字的发音分音读和训读两种,近似汉
字本来读音的叫音读,如“人”读为d■in。取汉字的字义而按日语的读法
发音的叫训读,如“人”读为cito。根据汉字从中国传入日本的时代和地区
不同,音读又分为吴音、汉音。另外,在汉字中还包括日本人根据六书中的
会意创造的汉字,叫国字。国字多半为训读字。
日语的语法特点是:①词分为独立词与附属词两大类。前者在句中能单
独使用,如名词、代词、数词、动词、形容词、形容动词、连体词、副词、
连词、叹词等;后者在句中不能单独使用,只能附在独立词之后起一定的语
法作用,如助词、助动词。独立词在句中的地位或语法职能由助词与助动词
表示(连词、叹词除外),因此,助词与助动词在日语语法中具有特别重要
的意义。②动词、形容词、形容动词有词尾变化,其变化以后面的粘着成分
为转移。这个特点表明,日语是粘着型语言。③日语的词序比较自由,一般
是主语在前,谓语在最后,宾语、补语在谓语前面,修饰语一定在被修饰语
前面。句子以谓语为主,主语等省略较多。④敬语用法十分发达而复杂。文
体有2 种:以■■■、■结束句子的叫简体,以■■、■■等结束句子的叫
敬体。⑤口语与书面语的差异、男女用语的差别比较大。
日语的词汇分4 类:和语词(日语中固有的词)、汉语词、外来词、以
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来源的词结合而成的混合词。
日语的文字由汉字和假名两套符号组成,并混合使用。相传汉字于公元
4~5 世纪,由中国经朝鲜半岛传入日本,成为古代日本的官方文字。后来日
本人发明了假名(为音节符号),与汉字一起混合使用。假名有两种字体:
平假名和片假名,各有73 个。前者假借汉字的草书造成,用于日常书写和印
刷;后者假借汉字楷书的偏旁冠盖造成,用于电报、标记外来词、象声词以
及特殊的词语。明治期间还出现了罗马字拼写法,主要用于标记人名、地名,
或国际电报等方面,不是主要文字。
(2)教育事业
1945 年8 月15 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从这时起,一直到1951 年9 月签订旧金山和约,日本一直处于盟军(实即美
军)的占领状态。日本政府根据占领当局的旨意并迫于国内民主势力,对日
本社会的政治、经济进行民主改革,同时也对战前教育体制进行全面改革。
概况
战后的教育改革,是从清除战争时期的极端军国主义影响入手,进而以
美国教育为样板确立教育制度。1946 年3 月,美国教育使节抵达日本,提出
了全面改革日本教育的报告书。日本政府于1946 年8 月成立教育制度刷新委
员会。该委员会以美国教育使节团的报告书为基础,依据1946 年11 月公布
的《日本国宪法》的精神,草拟定《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并提
交国会,以立法程序通过,于1947 年3 月31 日公布。根据这两个教育法律
及稍后公布的其他教育法律、法令,实施日本教育史上的第二次全面的教育
改革。用了3 年多的时间,建立了新的教育制度。学制和教育管理体制发生
了重大变化,各级各类学校也获得显著发展。
日本战后教育,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增长,从数量到质量实现了相应的发
展与改善。初期的教育改革,深受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造成学力水平
的下降。经50 年代教育理论的大辩论,批判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之后,布鲁纳
结构主义教育理论受到重视。60 年代,由于中小学教学大纲的水平大幅度提
高,脱离学生智力发展水平和接受能力,曾导致大量落后生的出现。 70 年
代的第三次教育改革,不仅使高等教育具有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且使中
小学教育面向智、德、体全面发展的方向,既保持注重基础知识的划一性,
又有适应地区与个性特征的灵活性,力图使教育适应产业结构向“知识密集
型”的转变。在数量方面也有很大发展。据1980 年统计,幼儿园为14893
所(国立48 所,公立6064 所,私立8781 所),园儿为2407093 人,专职教
员100958 人;小学24945 所(国立72 所,公立24707 所,私立166 所),
学生11826573 人,专职教员467953 人;初中10780 所(国立76 所,公立
10156 所,私立548 所),学生5049402 人,专职教员251279 人,毕业生的
升学率为94。2%;高中5208 所(国立17 所,公立3951 所,私立1240 所),
学生4621930 人,专职教员243592 人,毕业生的升学率为31。9%;大学446
所(国立93 所,公立34 所,私立319 所),学生1835312 人,专职教员102989
人;设置研究生院的大学有257 所(国立77 所,公立21 所,私立159 所),
研究生53992 人;短期大学517 所(国立35 所,公立50 所,私立432 所),
学生371124 人,专职教员16372 人;高等专科学校62 所(国立54 所,公立
4 所,私立4 所),学生46348 人,专职教员3721 人;专修学校2520 所(国
立187 所,公立146 所,私立2187 所),学生432914 人,专职教员20211
人。
70 年代以来,日本中小学校的“学校暴力”和“少年非行”较为流行,
在高等教育方面的“过剩博士”也有增无减,反映日本教育面临的困境。同
时,日本正在按终身教育原则,加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的
联系,面向21 世纪,探索适应未来社会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教育模式。
学制
义务教育年限从6 年延长到9 年。确立了中6·3·3·4 新学制,即小学
6 年和初中3 年为义务教育,高中3 年,大学4 年。在小学下面有幼儿园,
在大学之上设研究生院。幼儿园是非强制性学校,招收3 岁以上的儿童。其
目的在于通过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有教育意义的环境,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
小学和初中是强制性学校。所有年满6 岁的儿童都要上小学,所有读完小学
课程的儿童都要升入初中继续学习。小学对6~12 岁童进行初等普通教育。
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对12~15 岁儿童,进行中等普通教育。高中是
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高等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高中分普通科
和职业科。前者以普通教育为主,后者以职业教育为主。不论是普通科的毕
业生还是职业科的毕业生,都有资格考大学。大学是作为学术中心,在向学
生传授广博知识的同时,传授和研究精深的专门的科学、艺术,并发展学生
的才智、道德以及应用能力。有条件的大学可设研究生院,使大学毕业生获
得对学术理论及其应用进行深入的学习与研究的机会,促进文化和科学的发
展。除了上述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外,还设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和养护
学校,对身心有缺陷的儿童进行教育。师范教育,改革前只通过师范学校培
养教师的“闭锁制”为“开放制”,即凡经文部大臣批准,在教学计划中加
入取得教师资格所必需的学分,任何大学均可培养教师。初等和中等学校的
教师,一律在大学培养。这种新学制,清除了旧学制的封建等级性,具有资
产阶级民主的色彩。在改革学制的同时,提高了社会教育的地位。 1949 年
6 月公布了《社会教育法》,要求在全国各地建立公民馆、图书馆、博物馆、
青年之家、儿童中心等设施和机构,作为社会教育的主要场所,通过学校教
育系统和社会教育系统共同担负起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的任务。战后这一系
列的改革使教育有了很大发展。
自1951 年9 月签订的旧金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