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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文人一窍不通的各种语言的文献和手稿。这位好古的青年写有戏剧、历史小说、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
梅里美的处女作是《克拉拉·加最尔戏剧集》。这个集子出版时,他还才22岁。他自己说这部作品是用西班牙风格写成的。他戏剧中的人物都是些严肃的人物。这个集子共收入10部短剧,内容多半是对教会和贵族的抨击。其中以小喜剧《圣体马车》最为出色,它写西班牙驻秘鲁的总督把马车让与情妇使用后而受到愚弄的故事,讽刺了贵族人物的专横、愚蠢、虚伪和堕落。
1828年,梅里美发表历史剧《雅克团》,写的是十四世纪法国的一次农民起义。他在本书的题辞中表明了他创作历史小说的意图:“这是我的专门才能,我要把全部罗马史写成恋歌。”因而,他的历史作品中的主人公大多总是那么狂放、那么大胆。有时不免使人觉得这些作品丧失了他们的生命。但这并未妨碍他以惊人的理解力研究了构成远古时代精神的习俗和愚行、见解和偏见。他的 《查理第九时代轶事》是一部历史小说,这里的人物多具有强烈而鲜明的特征。
接着,梅里美试着写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这些小说中充满在历史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些谋杀和暴力。他的中篇小说《高龙巴》写的就是一场宗族间的仇杀;另一中篇《嘉尔曼》描写吉卜赛人和山赋的生活。在《伊勒的维纳斯像》和《罗基斯》中描写的都是新婚之夜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在这些小说中,他的人物有挣扎在不利的社会条件下的年轻的芭蕾舞女或女演员,以及她们超越常规的思想;也有色情的天主教教士、以决斗而告终的恋情;有自杀身亡的通奸案。在有些小说里他揭示了人物性格与命运的关系。如在《掷骰子》中,那位不幸的军官由于作了一次骗人的勾当,便因此而感到羞耻,陷入悲惨境地,以致被迫自杀。在他的中篇小说《双重误会》中,他又企图表现错综复杂的偶然事件以及相互冲突的本能和被误解的本能。它讲的是一个年轻已婚女子尤丽德·夏威尼,由于对婚姻生活不满,委身于一个实际上并不被她所爱的男子,终于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在《嘉尔曼》中,命运的因素深深浸透到性格里,何塞遇见吉卜赛女郎嘉尔曼,自那一刻起,他的命运改变了。为了她的缘故,他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掠夺者和杀人犯。《古花瓶》也是讲述两个青年人秘密相爱的故事。但与微笑和亲吻同伴的却是决斗和死亡。《阿尔塞娜·吉约》也没能摆脱死亡的阴影。
《高龙巴》无疑是梅里美的优秀作品之一。它描述复辟时期科西嘉岛一个家族复仇的故事,高龙巴千方百计挑起离家多年的哥哥的复仇心。终于报了杀父之仇。这个故事使人们想起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阿加美侬》。高龙巴无疑就是当代的报杀父之仇的厄勒克特拉,像厄勒克特拉一样,她排除一切杂念,一心只考虑父亲的死仇未报;像厄勒克特拉一样,她鼓励她的兄弟去报仇雪恨,同时又天真幼稚、既冷酷无情,又不失少女气质。、不过,不管梅里美写悲剧还是喜剧,他都让它按照现实生活自动地流露出来。毫无刻意雕琢之疑。他的风格很朴实,作品中总有一种恰到好处的魅力。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每一个字都在为整体服务。关于这一点,阿尔夫莱德·缪塞曾写过一首赞美诗:
有一个既像卡尔德隆又像梅里美的人,在现实上面浇注熊熊溶化的铅水;
用他的火炬勾勒出人间的侧影;
他带着这样的模型,把生命的石膏,完全赤裸裸地投掷在它的背景之上。
在阴暗的人头像没有一笔雕凿,只有一幅像上帝铸造的青铅假面。“没有一笔雕凿”用来评价梅里美的作品是当之无愧的。
黄金、大理石、猩红——戈蒂叶
戈蒂叶 (Theophile Gautier)像雨果一样也是勇将的后裔,1811年8月30日诞生在法国南部的塔布。他的祖父是进攻贝尔根·奥普朱姆的第一人,因而远近驰名。戈蒂叶的父亲受过良好的教育,多才多艺。他对雨果的《克伦威尔》的序言推崇备至。因而也赞成他的儿子向诗歌方面的发展。他甚至督促他的儿子进行创作。据说戈蒂叶在写《莫班》,就甭想出来。戈蒂叶的母亲倒是一位稳重端庄的美人。据说她和其丈夫都非常溺爱和崇拜这个孩子。因而,戈蒂叶是个生下来就受宠的人。无论是父母,还是亲戚,抑或是他后来的朋友都赞美他,钟爱他。
这个处处受宠的人却是赢弱的体质。他在所有的运动中只擅长游泳,但他却一心一意要成为一个运动家。运动家和拳击家成为他最仰慕的对象。他曾花了几年的功夫学习击剑、骑马和划船。奇迹出现了。他的体质完全变了。他有一次甚至在测量体力的仪器上打出了530多磅的重量,并在他的自传中把这件事说成是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桩事。
说到戈蒂叶的性格,我们可以用他自己的一段文字来作旁证:“我是荷马时代的人;我生存的世界不是我的世界,我不理解我周围的社会。基督不是为我而生的;我像阿尔齐巴底斯或菲达斯一样是个异教徒,我从没有在各各他山上采撷过耶稣受难之花;从被钉死者身边流出的、用血红的带子缠绕着世界的深沉的血流,从没有让我在他的波浪里面沐浴过,我叛逆的躯体拒不承认灵魂的主宰,我的肉体拒不压制情欲。对我说来,这个大地像天堂一样不合我的心意,我爱雕像,不爱幽灵,我爱正午,不爱黄昏。使我产生快感的三件东西是黄金、大理石、猩红。灿烂辉煌、扎实坚固、色彩鲜艳。这些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我用他们建筑我全部的空中楼阁,……我是用雕刻家的眼睛,而不是用情人的眼睛来观看一个女人的。我一生最感兴趣的是酒瓶的形式,而不是装在瓶里面的内容。”
戈蒂叶并非最初就以文学创作作为自己生命的目的。他还年轻的时候,就离开学校,跑到画家李乌的画室充当门生。他自己和他的家人都过高地估计了他的绘画才能。但这种尝试却在他后来的文学生涯中起到了积极的影响。首先,他对色彩和形式倾注了毕生的精力。这种倾向不仅表现在他后来的创作中,也存在于他的生活方式中。据说他定居巴黎时,常常是一副引人注目的打扮:上身总是穿着一身黑丝绒背心,脚上穿的是黄色的鞋子,手上带着一把雨伞或阳伞。而在上演《欧那尼》的那天,他觉得打扮得引人注目是义不容辞的。于是,他定制了一件红背心。这里的红色象征着青年艺术家对灰色的憎恨。那晚,他成了整个剧院里望远镜的目标。后来,在法国文学史上,这件红背心一直闪闪发光,成为人生中爱好光明和色彩的一个天真的标志,也是他与众不同的特色。
这位青年到30岁时放弃了绘画,继而进行文学创作。而他那部成名剧《欧那尼》,就在这个剧上演之前,戈帝叶就曾与几个朋友去拜访了雨果。雨果的平易人使戈蒂叶大吃一惊。从这一刻起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他都是雨果至死不渝的信徒,热情洋溢的赞美者,感恩戴德的弟子,不倦不休的歌颂者。雨果是他内心里的巨匠和大师。
如果说雨果是他文学上的引路人,就像见雅特里斯是坦丁的引路人一样,造成他早期性格发展的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的拉伯雷和魏容。他喜欢魏容在色彩上的绚丽多姿和拉伯雷的丰富充盈。在拉丁文学中,他挑选的是些颓废派的诗人和散文家,如四世纪的罗马诗人克劳地安;二世纪的罗马小说家阿普利乌;因政治原因而自杀的尼禄皇帝的宠臣兼讽刺作家皮特罗尼乌斯等。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喜欢特殊、警奇、打破常规的东西。这就解释了他那本优秀评论集《畸人集》的来历。他说他要为一小群诗人正名,为他们申辩。那怕这些诗人的作品多么低级趣味,为了表示对循规蹈矩的诗人的厌恶,他仍然把这些面容陌生、鬼头鬼脑的诗人搜寻出来。
戈蒂叶虽然作为抒情诗人而初露锋芒,但他最早的作品却是1835年发表的小说《莫班小姐》。这部小说也像雨果的《克伦威尔》那样,由于其序言而受到世人的赞赏,作品本身倒无足轻重了。戈蒂叶在这部小说的序言中提出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这是戈蒂叶的座右铭。他认为艺术本身就是终点和目的。他将为艺术本身而爱艺术。换言之,艺术可以不顾及任何道德,他认为人生和艺术对于道德是处于截然不同的关系之中。他慷慨激昂地向那些功利主义的批评家大声疾呼:“不,傻瓜,不!你们这些白痴和患甲状腺肿的病夫,一本书决不是一碗浓汤,一部小说不是一双没有缝好的鞋子,一首十四行诗不是不断喷水的喷射器,一出戏剧不是一条铁道,一切东西本质上都是使人得到教养的。”
在这之前,他还写有《年轻的法兰西》和《可笑的女才子》。1852年出版的《珐琅与雕玉》这卷短诗集为他奠定了抒情诗人的地位。他在这首诗中歌唱人生的欢乐,赞颂色彩、歌曲和诗文,如《放荡》一诗。他也再现情侣们的亲密接触所能产生的那种朴素、近乎肉感的幸福感觉,如《五月的曙光》。
《自命不凡》表现了青春力量和寻欢作乐的气焰。前两节写道:
我年轻:我的血管里充满鲜红的血。
我的头发是黑玉,我的目光是火焰。
我深深的胸腔里没有砂砾,没有浓痰,我深深地呼吸着天空的气息,上帝的气息。
随着从波希米亚吹来的变幻莫测的风,没有计算,我度过了多少日日夜夜,脸色苍白的曙光常常发现我,揭开天鹅绒的假面,躺在酒瓶中间。
《艺术》是这本诗集的最后一首诗。就语言而论,这是一篇足令后世称羡的艺术珍品;其中体现了他那精雕细琢的艺术见解,他置艺术于一切之上,是唯一的不受时间腐蚀的东西:
一切消逝了。——雄伟的艺术
巍然而独存。
半身雕像
比城市更长生。
……
神祗们自己也将消亡,然而至高无上的诗篇,永留人间,比青铜更有力量。
他曾对泰纳说:“诗中的感情……那是无关宏旨的东西。绚丽辉煌的词句、音韵和节奏——这些才是诗,诗不证明什么,也不叙述什么……除了词藻而外,没有别的。”戈蒂叶爱好的只有形式而非思想内容。而这本诗集无非是他早在《莫班小姐》的序言中所阐述的为艺术而艺术理论的体现。
《弗拉卡斯船长》是戈带叶青年时代开始构思、上了年纪后才动手写的一部小说。第一章题名为《悲惨宅第》,第二章题名为 《雪的印象》。这是写的一批游泳艺人的生活,他们在路易十三时代的房子里进行晚餐,以及驱车穿过雪原的经历。这部小说拥有广泛的读者。
无论在诗歌方面还是在散文方面,戈蒂叶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后世的许多文人都是他的追随者,其中有我们熟悉的波德莱尔,也有我们不太熟悉的圣维克多、李斯尔等。他们不是继承了他的形式感和色彩感,就是继承了他对热情的偏爱或他那无懈可击的韵律和节奏。他对语言的运用甚至受到同时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