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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出租车载我从金台路到红庙。出租车外面就是出租车该有的样子,里面却是一尘不染——那种有洁癖的一尘不染。驾驶座后面和旁边没有铁栏杆,每个座位上都铺着洁白的羊皮,挡风玻璃后面放汽车香水,除此外毫无装饰。音乐是肖邦,音量不高不低,恰如五星级酒店大堂。司机穿一身剪裁合度的深色西装,看皮相,少说该是外企中层管理人员。我大气不敢出地被拉到目的地,司机抬表,示意我结帐,整个过程不曾开口,不曾抬眼看人。我丢下钞票,拉开门落荒而逃,自惭形秽到尘埃中,开不出花来。
还在复兴门大街上遇到卖牦牛头骨的藏族青年,他有一双非常悲怆的眼睛。我摸了摸牛骨头,很凉。他伸出手给我看一把藏刀,他的手心是粉红色的,手纹很深,手背脏黑,皴裂得厉害。我没有反应,他的手又垂下去藏进袖子。我继续往前走,感觉他在背后跟着。可是回头时他已经不在了。后来我进藏,总觉得遇到的每个不爱说话的当地人都是他的兄弟。
我心里有一本底片夹,这些街头人事以编年体插在其中,不成曲调也构不成回忆,更不存在对面相识的可能。它们永远也不会冲洗出来,却常常在某次偶然的翻检之中让我停下来,想一想,然后笑一笑,回到遥远的地方。
比如长安街上。我在长安街上遇到过一个女孩,她是我的街头底片中最没有故事性的。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在地铁出口的台阶上坐着,夜色四围, 她大概十五六岁,很瘦,头发干干地垂在肩膀上,脸上有一种中年的疲劳,不是老,是正在飘荡的厌倦,仿佛这个世界是她不情愿落脚的地方,而她也没有更好的地方想去。我走过她,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一眼,她没有看我。我就这么走过去了。现在想起来,我的念念不忘是因为,我发觉她很像我。也许冥冥之中我经过了我的整整一生,我现在这样想——我们甚至都不曾擦一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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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06 外公发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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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咪蒙
4岁时我和幼儿园同学吵架,他说世上最伟大的发明家是爱迪生,我说是我外公。我威胁他再胡说我就去告老师,他依然坚持。没见识的人真可怕。
我所有玩具都是外公做的。用核桃和木头雕刻的会啄米的小鸡,里面还暗藏机关,想去偷米,手指就会被夹到,教我要对动物(哪怕是一只玩具小鸡)讲礼貌;用算盘珠子和铁丝,制成木偶小人,可伸缩可扭曲,我给每个小人都取了名字,以便轮流虐待他们……每个玩具都是外公给我的高级定制。外公拿着工具敲敲打打的时候,我站在一旁观摩,一个个手工艺奇迹就在我眼皮底下发生。这个时候,有谁告诉我地球也是外公发明的,我都会信。
外公还掌管着一台神圣的机器——14吋的黑白电视机。上世纪80年代初,在我们那个封闭的小城市,谁拥有电视机,谁就是权贵阶层,统治着街坊邻居每个夜晚的娱乐生活。我家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挤满了二十多个观众,连床上都坐了五六个。
作为娱乐中心唯一的管理员,每晚我负责摆好小板凳,3排,整整齐齐。我认字早,模仿电影院,在门口写了个公告,门票5角。“5”字写得很大,是提示也是警告,希望大家看到之后,充满羞愧地掏钱。
结果没人理我。
外公像一颗恒星,长期居于离电视开关最近的位置。大家沉醉于《霍元甲》、《再向虎山行》、《上海滩》等时髦港剧中,外公一脸自得,仿佛这些电视剧是他拍的。有时候电视机出问题,他淡定地拧拧这、拨拨那,电视机就听话地正常运行了——这些事儿,爱迪生做得到吗。
有一天,我告诉外公,同学说世界上还有超级大的电视,19吋呢,屏幕上人的眼睛有鸡蛋那么大。
过了两天,外公把我叫过去,宣布了一个重要消息,明天我们也能看19吋的电视了。
太让人期待了。当晚睡觉,我分三次笑醒。
第二天,我从幼儿园放学回来,挨家挨户通知街坊邻居,我家也有大电视了!当晚来了30多个观众,邻居上大学的张姐姐为了坐得靠前点,塞给我两颗酒心巧克力,据说是同学从上海带回来送给她的。我花了10分钟品尝这两颗神圣的巧克力,把包装纸舔了两遍,感觉自己吃完就可以飞了。一激动,把自己的小椅子让给张姐姐,有靠背的,高级。
晚上7点,人都到齐了,电视机还是原来那台,我有点急了。催促外公,赶紧把大电视搬出来呀。外公依旧很笃定。
5分钟后,在大家的集体凝视中,我家电视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的前面,放了个跟屏幕一样大的放大镜。这样,一开电视,图像就出现一定程度的扩散。从视觉效果上说,约等于19吋。
当晚是《陈真》最后一集,大家看得如痴如醉,除了屏幕边缘部分的图像有点变形,一切都很完美。
我兴奋地想,如果在电视机前多装几层放大镜,我们家搞不好就能开电影院了。必须把门票涨到1块!
没过多久,来我家看电视的人越来越少了。一楼赵爷爷家买了台大彩电,成为新的娱乐中心,每晚听到他家的笑闹声,我都心痒痒的。
要不要去赵爷爷家看电视呢,感觉有点背叛外公,我很挣扎。
外公问我,你也想看彩色电视?我拼命点头。
三天之后,我家电视机也迎来了彩色的时代。它的屏幕被蒙上一层彩色塑料纸,上中下分别是红黄蓝三色。那段时间,我心目中的港星,脸蛋永远是红的,上衣永远是黄的,下装永远是蓝的。
后来,我也看到了真正的彩电。外公常带我去市中心的录像厅,看香港武打片。录像厅里什么人都有,杀猪的、小混混、纺织工人……我和外公这一老一少的搭配倒不常见。外公不喜欢动刀动枪的戏码。作为手工达人,他崇尚殴打中的手工感,认为只有用拳头打才是真正的功夫。有一天,他回家即兴用木头做了个李小龙的木偶,手脚都能动,邻居哥哥借去玩迄今没还我恨他一辈子。
每次从录像厅出来,我们爷孙俩一边讨论武打招式,一边晃晃悠悠去一家很有名的包子店买包子。外公建议我在包子的肚子上挖个洞,灌一勺辣椒油进去,吃起来特别过瘾。我以为这是通行世界的吃包子的方法,后来才发现,这是外公的独家发明。
上了小学,美术课上我画了条蓝色的金鱼,老师打了把叉,说金鱼不可能是蓝色的。我很难过,回家问外公,外公说,这老师放屁,她见过全世界所有金鱼吗?几年前我在金鱼展上看到两种蓝色的金鱼,蓝狮头和蓝碟尾,那一刻,我很想念外公。
初中历史老师讲到三国时期,狂骂曹操大奸大恶,可我记得外公说过,曹操即使是坏,也坏得光明磊落。有一次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外公给我念曹操的诗,我一直记得那四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猜测,老师应该没看过《三国志》。想跟外公讨论这件事,却开不了口——他进了医院,肺气肿晚期。
两天之后,中午放学回家,外公的尸体躺在院子里。生和死,就这样统一在一起。他穿着平常最喜欢的中山装,神色平静,像随时准备醒来。我摸摸他的额头,还有温度。我在他的衣兜里翻找,看有没有给我写点什么话。
什么都没有。
头一次,我恨上了他。为什么不发明一种死得慢点的方法。作为对他擅自死去的惩罚,我没哭。他火化的时候,我眼睛都不眨,死盯着焚化炉,看着他每个器官,慢慢被烧成灰烬。
如今他去世多年了,留给我的后遗症,却一直存在。喜欢吃包子猛灌辣椒油。喜欢质疑标准答案。喜欢看徒手打斗的戏码。他发明了很多玩具,发明了放大电视的方法,也发明了部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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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07 好像有鱼出现了
t(xT小说〃天;堂
作者荞麦
周言抬头看了看墙上的白色钟表, 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一点。独自在家的几个小时内,他借着酒精准备了许多台词。只要沈舒打开门,反复琢磨的这些语句便会在他的指挥下向她涌去:一个丈夫对晚归妻子的种种指责、询问和不满。门就在这时打开了,沈舒的身影缓缓浮现在灯光下,让他有点失神,但只是一小会儿。词语充斥着他的脑袋,他不得不把它们说出来。沈舒面容憔悴,但表情坚定。她随手把包扔进沙发,直直地看着他,只回应了最有效的几个字:“我们离婚吧。”
这句话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深深折磨着他。探讨、挽留、争吵、威胁,哀求。当沈舒把离婚协议书拿出来的时候,周言还处于震惊当中。几乎是在一种精疲力尽的感觉下,他在上面签了字。
回头想想,好像也并不那么意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沈舒几乎每晚都是凌晨之后才回家,他也习惯了等待,以及随之而来的没完没了的争吵,有时看上去像是心平气和的交谈,但最后总是以翻脸收场;每次想缓解状况的努力,也总是让情况变得更糟糕。他们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顺理成章结婚,去年还庆祝了相识十周年。结果过年后没多久,一切都变了。沈舒被猎头挖角,收入大涨,压力暴增,三天两头出差。周言的事业曾经在毕业三年后有过一次飞跃,从此就停留在那里,动弹不得。妻子的成功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有一刹那他几乎可以确定那是嫉妒。两人的关系就此急转直下。现在再想起这些也于事无补,只不过让他更加沮丧。
办完离婚手续之后,沈舒搬回了父母家。周言还陪她去宜家买收纳盒方便搬东西。家居店总是容易让人产生甜蜜的幻觉,周言看着沈舒的侧脸,忽然被伤感击中了。为了掩饰这种突如其来不合时宜的伤感,他跟沈舒开起了玩笑:“大学时我第一眼看上的可不是你,而是你们宿舍的顾婉婉。”“我知道,你也清楚刚开始我喜欢的是别人。”周言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回答,惊诧极了。事实上,他一点都不清楚。当然更惊诧的是,她竟然如此直白地说了出来。就在这一刻他才真正意识到,既然他们离婚了,就意味着他们再也不需要顾及对方的想法了。于是他报复性地脱口而出:“你也从来不知道,我特别讨厌你穿这件衣服。”
“什么衣服?这件?”沈舒脸色一下子变了,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件衣服,在英国买的。“你太幼稚了,周言,我们之所以要分开就是因为你太幼稚了。”
“少来吧。你肯定是爱上别人了。别把责任推到我头上!”周言几乎大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