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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力 第一部 by 帽纸-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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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们骗不到我们的!那只是个幌子!」姐姐们,我也很想那是个幌子呀!志同道合! 

「我才不会喜欢杜熙宁!」才怪! 

「别说谎了!我们今天不是来听你的谎言的!我们是来查清你们的进度!说!你们是否每晚都有鬼畜?」 

鬼畜?那可以当动词用的吗?「没有!姐姐们何以作这样的推测?」我勉强抽出嘴角弧度,有礼问。 

「不用推测!你没有听过『名字学』?杜熙宁,不就是『欺负零号』嘛!你还敢说他不是鬼畜攻!」丙女理所当然道。 

真令人喷饭!(注3) 丙姐姐,「名字学」不是这样用的!看你如此灵巧的运用中文,下三滥的杂志一定非常欢迎你! 

「对对对!就算你本人再否定,也蒙骗不了我们!我们已出了同人志去描述你们那充满血腥味的爱恋,在上次的售卖活动销情也不错!今次我们决定再下一城,烦情你合作一点,作为我们的灵感泉源!」说著,丁女拿出她们的同人志,机不可失!我立刻从她手中抢来看! 

哗哗哗!真壮观!那个特写……这班女人成日在干麽的?为何会对自己没有的部位如此清楚……看得我脸红耳赤,我亦打蛇随棍上,伪装生气来掩饰害羞,大喊道:「你们太过份了!平时说说我都随你们,但你们这次竟画出来!我暂时不想看见你们!你们自己反省反省!」 

说著,「愤怒」地冲出现场,重点是:手中紧握的同人志!嘻!诈骗成功!回家好好研究研究! 

                                    

喜孜孜地把它放进书包後,同人志中的第二男主角就浮在我眼前。 

「为什麽整个lunch time见不到你?去了哪里?」 

「没……没什麽,只是和那班女生吃饭而已。」心虚地把书包踢向书桌下,我敷衍道。 

「都叫你别和那班女生玩太多,她们嘴上常说某男生和某男生很配,标准的心理变态。」 

呃,个人对她们的配对很是认同,包括「熙玺之配」,这样说来,我不就成了王子口中的标准变态外加呕心男吗? 

思想走著灰暗路线,一瞥,看到王子嘴角又一次粘上咖哩牛肉,没作多想,我用食指抹去残渣。 

动作流畅自然,落手隐定,自评9。9分:「白痴,嘴角常粘著咖哩,活像吃完屎般。」外加讽刺以泄我苦恋之情。 

「贱人!看我如何教训你!十字连环锁!」王子壮臂伸出,紧缠著我的脖子。今天运气真好!幻想层面有那本志满足,实际层面则有这亲密接触。 

心情大好,今夜睡著也会偷笑。 

                                     

古人的说话永远有他的道理:物极必反。 

我太幸褔了!老天爷因而看不过眼,要狠狠整我一顿。 

不!说来说去都是那本同人志惹的祸!要不是我想放这本志於枕头下,我就不会把原本放在枕头下的另一本男男A书移走;要是我没有把那本A书移至床下底,就不会…… 

一个放学後的下午,王子主动提出到我家打PS2。附带一提,本人并非电玩迷,只是PS2的存在与我常买咖哩包的理由一样,都是用来「吸引」王子的道具。要是当初我知这会「吸」出个祸来,那我绝不会花个几千元来买个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玩Dead or alive这激烈的格斗玩得汗流浃背,我讨好地自动说要倒一杯果汁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基本上我对王子的人格寄予莫大信任,因此我才会大胆地把他独留在我房中,让我的A书与他「同一屋檐下」。所以,到今时今日,我仍弄不清他为何会发现我床下底的宝贝。我看见的,只有他抖擅的拿著我的宝贝,气得面红耳赤的画面。 

「你是同性恋?」单刀直入。 

瞬间,我脑中空白一片。 

 

「你喜欢男人?」呃,王子中文真好,换个不同的句式,意思却完全相同! 

不!现在不是流口水的时候!该找什麽借口? 

A)邮购A书时出版商寄错。 

B)是fool女们硬塞给我闹著玩的。 

C)我买来看看作增广见闻之用。 

「说!你几时知道自己是喜欢男人的?在认识我之前还是之後?」 

王子不给予我答辩机会,所以答案是D:没错,我是不折不扣的男同志! 

「你说话呀!」王子怒吼著。 

我看看他的脚尖,还好,离我只有六步距离,没有之前所说的「一万步」离谱。 

踏前小半步,我很懂「按『步』就班」的道理!先让王子相信「我虽是同性恋但没以你作对象」的道理: 

「认……认识你之前。但……我没有喜欢你呀!」保命谎话要常说,可令王子很喜悦。 

「你还有脸说,要说你将我当作那种对象,我一定会杀死你!」王子目光如利刃,死瞪著我的脖子道。 

我摸摸後颈,很好,头还在!还有命继续死守城池:「我不是故意瞒骗你的!只是……我一直抓不著机会告诉你!尤其是你对『这种人』好像颇反感的。」 

「对,我是对同性恋很反感,但因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就勉强接受你啦!」ç;这是我期望的答案,可是不是王子想说的。 

「我接受不了!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不是太了解你!这样做朋友也没什麽意思,对吗?」 

我想答「不对」,却开不了口,只好沉默。 

王子把我的沉默当认同,冷冷道:「嗯,就这样说好了,明天开始你也不用等我放学一起回家了。」 

王子,我明白了!下次可以不用拐弯,直接说绝交即可。话说回来,还有下次吗? 

                                     

 

与王子绝交後的第一天上课日。 

天空还是很蓝,老天还没伟大得改变天色以衬托我此刻心情。王子的饭还是很愉快地围著他团团转,除了我之外。 

没有人为王子买咖哩包,这一向是我的权利与义务。 

王子黑著脸吃著其他饭临时为他买的蛋治,瞧著他的面色,相较之下,我觉得自己灰色的心情其实没什麽大不了的。 

 

与王子绝交後的第二天。 

今天有人为他买咖哩面包了!鲸吞後,王子的嘴角又遗下「吃屎」的痕迹。这景况教我窃笑,因为擦嘴的位置空缺著,这是我两年营造出来的小小成就:除我以後,还没有人够格碰他嘴角。 

这个空缺,是暂时还是永久的? 

 

第三天。 

王子是不愁寂寞的! 

我那所谓的两年成就,花三天就被人攻破。坐上那个位置的是王子的「新女友」,尽管说我自视过高,但我真的认为他交新女友是因为我。我还记得他曾说过和作为朋友的我玩乐,比花心思哄女人轻松。(多典型的BL漫画对白呀!害我那阵子真的以为自己是有希望的。) 而现在被好友背叛,只好找个女友安慰受伤的心。瞧我还是在他的生命中占很重要的角色,他要谈恋爱也是因为我…… 

呃,我其实很佩服自己的乐观阿Q心胸广阔看得很开。要不然换了其他人,连告白的机会也没有就被暗恋两年的对象拒诸门外,一定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呼天抢地喊老娘,这种老掉牙的粤语残片模式连阿婆也不看。所以,幸好这套悲剧的主角是我。 

当然,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在乎不伤心不够爱他!少肤浅了,爱情并不是用「哭泪」作单位的!用「妒忌」也可以吧!我看著那女人擦过王子嘴角的食指,愤怒得想斩碎她的手指喂学校的鲤鱼! 

还有,现在学校不够大吗?好好的一格阶砖站一个人就好了,你何必与王子硬挤在同一阶砖上? 

然後,香港空气已很差,别死命的再增加其他人患呼吸道毛病的机率了!你的香水好臭好臭,友情建议你挂个厕所小香剂在身上都较现在强! 

接著…跟住…再来… 

有够翳闷,我看不起现在小心眼的自己。王子,你可以和那满身都是缺点的人分手吗? 

 

记不清楚是过了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我眼眶的气油快耗尽,怒火也快熄灭。为了保存自己的金睛火眼,我决定采取不看不听不管政策,交交新朋友,与既有朋友多玩一点,好扩阔自己生活圈子,远离悲哀人生。 

其中混得较熟的还是眼前这名叫黎诺生的男子,熟的原因很简单:我和他是同类。 

不要怀疑,同志和高级腐女头顶都装有雷达,眼神身体体味对话都能触发雷达感应器,找出「好兄弟」。当初我一看这个黎诺生就知道他是,只是那时碍於在王子身旁,不能来个「相认确定」。 

这人在我和王子形同陌路的第一天就冲过来,冷笑道:「挛男爱上直男,永远只会是悲剧。」 

当时是放学後,所处之地是学校阴暗角落。我衡量一下,发现时地人都准许我,於是我二话不说送他一个左殴拳,以泄我心中阴霾。多得这个沙包,我才可阿Q得撤底。 

王子抛下(我知用词不当,就让我占占嘴头上的便宜吧!)我的日子,沙包一直陪著我,渐渐地,我甚至感觉得到他喜欢我,我在猜他什麽时候向我告白。若他开口,我会答应他的。这并非因为我已移情别恋,而是诚如他所说,和同类一起会比较不辛苦,与直男相恋的fantasy 还是藏在心中比较舒服。 

而且,某日我听收音机时主持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你不能不爱那人,但可以爱上更多人去冲淡爱那人的情感。」我想了想,觉得他的话未尝没有道理,可以一试。 

然後,某日天朗气清,他要我放学後留在课室等他,我心想,应该是今日了。 

「我喜欢你!我知道你暂时不能一下子就忘了杜熙宁,但我不介意,我会等你,让你慢慢喜欢我的!」果然,连告白的内容也和我猜的相距不远。 

「请你答应我!和我交往吧!」 

「啧!倒霉!我只是想回来拿英文书罢了,为何要迫我看这幕同性恋告白戏码。」 

话,不是我说的,是站在门口的王子说的。 

一片沉默,课室静得跌根针也能听到。 

1,2,3……10……总共dead air(注1)了10秒。 

王子,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你是冷空气国的。 

我是个害怕冷场的人,但王子的冷空气波太厉害,害我想帮他一把也找不出任何话接下去,只好垂下头看他的脚尖。今次我和他的步距,是八步。 

我们可能在演同志片,但绝非默片。所以,总要有人说话的。 

「我还想是谁在破坏人家的好事,原来是个homophobia。」幸好幸好,黎诺生接下这记冷气波,但为了证明他不是软脚蟹,他使出「元气弹」反击。 

 

【Homophobia】: 对同性恋(者)的憎恶;对同性恋(者)的恐惧 

 

我脑中顿时浮现此词的翻译,资料由yahoo字典提供。 

这个黎诺生,平日看来呆呆的,想不到英文水平还不错!当然,我们的王子也不是盖的,他也立刻接招回击:「你们若不是在光天化日下从柜子爬出来,我又何来机会当个恐同者。你们的胆子倒是愈来愈大!这麽喜欢在公众地方瞎搞吗?今次是课室,那下次我会不会在洗手间撞见阁下?」明明腔调很冷,为何却脸红耳赤? 

呃,还有,「阁下」……是单数,虽然觉得自己很卑鄙,但我还是很庆幸被嘲讽的对象不是自己。 

「噢!猜不到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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