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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唐骏-我的成功可以复制-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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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写英文邮件。我创造了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叫模板法。   
  一开始我找来10封信的模块,让员工背下来,就像我当初背《新概念》一样。后来经过改良,我让员工做了一个工具,将不同的问题处理类型分类做成20个模块,我们的工程师只需要把具体操作的内容填进这些模块即可。这些模块的文字是我专门让技术中心里来自美国的语言培训专家做了细致处理,每一封信都像是精雕细琢的完美艺术品。通过这种模块,这封信写出来的效果会比正宗美国员工写得还要好,而且效率又高。当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那些客户看到我们的员工写的邮件很惊讶,奇怪一个中国工程师居然能写这么好的英文信。   
  在某种程度上,模板法可以说是我学习英语的经验总结。在我看来,英语的学习模式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复制的过程。因为,   
  万事万物的运转,大到宇宙,小至一花一果,其实都遵循若干非常简明的规则。语言也是如此。只要掌握这些规则,就可以不断复制,创造出纷繁复杂的内容。   
三封求爱信,转瞬即逝的初恋   
  三封求爱信,转瞬即逝的初恋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还是一个娱乐相当匮乏的年代。对于大学生来说,谈恋爱就是最重要的娱乐空间。班上的女生对我没好感,我对本班的女同学也没兴趣。我心气儿正高,恰好放眼全校范围内80级的漂亮女生。很快,我就在心里排定了一份北邮80级五十大美女的榜单,姓名、专业,一一了然于胸。   
  五十大美女榜单上有一个电信工程系的女生,被我非常有胆略地看上了。在正式追求之前,我分析了一下自己的条件。虽说我既单纯又普通,但能看上五十大美女之一,说明我还是很有眼光的。既然如此,我就该有机会和条件去尝试一下人生的乐趣。追求的方式让我颇费了番脑筋,想来想去,还是只有用最传统、当时也最流行的方法—给她写信。   
  第一封信里我告诉她:我姓唐名骏,身高1。82米,体重127斤。江苏常州人,家庭出身贫农。父亲是党员,小学文化程度。母亲是普通群众,没有上过学。家里三兄弟,我排行老二,等等。   
  简单地说,我给她递了一份简历上去。后来我想,她看见这封信一定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写信者的目的究竟何在。我追求别系女生的事还被同宿舍的同学知道,没有一个人看好我。有人还调侃我说:唐骏你别写了,你再写也就是给中国的邮政事业作贡献而已。   
  可我却没有打算就此放弃。于是继续写第二封信。   
  这封信里,我向她介绍了国际国内的大好形势。更重要的一点,是发表我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看法。那时候对重大事件有自己看法的人不多,我这么做是想给她传递一个讯息:我是一个很有文化、很有思想的人。   
  到北京上大学后,因为首都的浓重政治氛围,我开始变得非常关心时政,这种习惯未来对我人生和职业上的帮助极大。写情书正好是第一次牛刀小试。   
  我的人生第一偶像:罗纳德·里根   
  当年我在信里谈到哪些时政的内容,现在虽然已经记不起来,但大学时因为关注时政而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崇拜偶像,却让我记忆犹新。那个人就是时任美国总统的罗纳德·里根。   
  就在北京同学宿舍的那台电视机里,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镜头。那段新闻报道中,他从马里兰州的戴维营结束夏天的度假回到白宫。下直升机的时候,他给两个前来迎接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回礼,手势标准又规范,还带着一种里根式的幽默。我顿时强烈地被他的风度吸引住了。   
  我当时正爱看英文的报纸杂志,因而从中了解到更多关于他的信息。演员出身的他,不论外形还是语言,都极富魅力。里根的最大特点是用幽默来影响别人。再严肃的场合,他首先会用幽默来调整气氛。遇到困难时,他也会用幽默的方式来化解。而且他的幽默绝不庸俗。后来老有人说我像里根。我发现我真跟他有点像:阳光、幽默、乐观,心态非常好,演讲有激情,跟太太关系还特别好。我一直不断地在观察他,学习他。   
  从大学到现在,里根一直是我崇拜的第一偶像。他的幽默、乐观和阳光,让我学到很多正确而高明的人生态度。   
  第二封信去后依旧没有回音。但这不能阻挡我写出热情洋溢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里,我才真正告诉她,我喜欢她。我写道:“我喜欢你的理由很简单—一见钟情。也许现在的我看上去是平凡,甚至平庸的。也许现在的我对你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我既勤奋又刻苦,你给我5年、10年、20年的时间,我一定会变成一个不凡的人,那时候我绝对不会让你后悔!我知道我现在没有资格追求你,但是我只强调一点—我不奢望你会喜欢上我,只要让我默默喜欢你就可以了。无论我有没有可能和你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希望你记住一点—唐骏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想着你,都会记着你。”   
  写好第三封信后,我感觉,即使这个女孩子不感动,我自己都感动了。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她居然真的答应跟我见面。我和她一起看了场电影,然后开始很认真地交往起来。   
  弱势群体的自我推销术   
  写求爱信的经历,也改变了我很多方面的性格,尤其是在与人沟通的态度和技巧上。   
  既然我已承认自己在大学中是弱势群体,我就必须找到适用于弱势群体的自我推销术。这个过程就仿佛销售产品的过程。世界上没有哪家企业的产品是尽善尽美的,要把它推销出去得靠销售者的人格魅力。自我营销的过程,也就是把自己的人格魅力发挥出来的过程。   
  怎样才能更好地推销自己,我对年轻朋友的第一项建议是:改写你的简历!   
  光写所修课程的简历是没有竞争力的。简历是供人筛选给予你面试机会用的,你上过的课程别人也一样上过,它不让你从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好的简历应该尽可能反映出“和别人相比你的优越之处在哪里”。无论你做过什么,简历应该体现出你的人生经历中每一项与众不同的东西。   
  而且,推销自己必须勇敢。就像我当年所做的那样,你一定要坚信:   
  人生就像植物生长的过程,只要努力坚持,一定会有开花结果之时。   
  不过我们很快就分手了。分手的导火索是我送她的一件礼物。   
  当时我的生活费是每月20块钱,我花了8块钱去商店里买了一条裙子送给她。将裙子交给她时,我说了一番很多男生在那种场合都会说的话:没有其他方式来表达我有多么喜欢你,只有这条裙子体现我的一份心意。像很多女生那样,她也被这番话弄得很感动。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本来堪称完美。问题在于,在表白情意的同时,我还犯了一个很多男生都常犯的虚荣错误。为了强调礼物的价值,我把裙子的价钱夸张地说成25块钱。在我当时的心目中,25块和8块差别不大,都是一笔需要狠咬牙关才能下定决心拿出来的巨款。既然是巨款,何不把数字说得更大,好让女友更开心呢?   
  没有想到的是,我送的那条裙子让她同宿舍的女生都很羡慕,其中一个女生也去买了一条。款式、颜色全都一模一样,去的商店也是同一家。我的谎言顿时被拆穿了。她前来质问我。出于一种可怜的自尊,我强词夺理地说:“没错,的确是8块钱,但是你没有觉得如果算上我的感情在里面,又何止8块钱呢?”她非常生气地转身走了。那怒气冲冲的脚步声,宣告了我的短暂初恋的结束。   
  从第一次看电影到分手,其实不过两三个月而已。而且,我们的恋爱,一直处在秘密交往的状态。在那个年代,如果公开关系,就意味着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所以,我从没去她的宿舍找过她,有时在食堂看见她和她班上的同学一起吃饭也不方便说话。只有趁她洗碗时身边没人,才过去说两句,和她约定下次约会的时间地点。所谓的约会,也不过是一起散散步,看看电影,次数不过五六次。我和她甚至连手都没牵过。   
  不过,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分手的结局,而是其间追求自己所爱的过程,这种态度使我的人生受益无穷。   
  “成功4+1”之勤奋   
  机会是不平等的,它给予勤奋的人、勇于争取的人、超前地多跨了一步的人。勤奋不但是追求成功的必需方法,更应成为我们的人生态度。   
  很多人问我:唐骏,你从刚加入微软时一个普通的程序员,7年时间怎么就可以成为微软中国区总裁?没有什么特别的答案,   
  只有勤奋,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勤奋到我自己都会感动。这就是我的全部秘诀。   
  在微软的时候,周围的人太优秀了,我拿什么来和他们比?比勤奋。在离开微软时,我在发给比尔·盖茨的最后一封信中写下这么一句话:“不敢说我唐骏是微软最勤奋的,但是没人敢说比我唐骏更勤奋。”如果要按比例来计算,一分的聪明,加上十分的努力,就会变作十二分的完美。很多大学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所以往往就放弃了勤奋,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只有勤奋才能真正引领你实现人生的目标,这是我想送给每一位年轻朋友的话。   
和小兰私定终身   
  命运总是叫人难以捉摸。不可思议地,失败的初恋却将我未来的夫人带到我面前。   
  在我和初恋女友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中,我们曾安排过一场6个人的电影联谊活动。我这边是我、我哥哥、我哥哥的女友,她那边除了她自己,还有她的两个同班女同学,其中一人就是我现在的夫人孙春蓝。后来我们谈恋爱后,我一直叫她小兰。   
  那场电影是在北京展览馆看的。小兰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非常清纯的少女,让我依稀看到几分真由美的影子。她上学的年纪很早,16岁就考进大学,此时也不过19岁而已。她皮肤像牛奶般白,戴一副白边眼镜,书卷气十足,恬静的微笑显出不涉世事的单纯。我乍一见她很是吃惊,这么一个美女怎会不在我的五十大榜单上?   
  那时正是大三下学期的末段。那次见面后,很快我和初恋女友就分手了,我再也没见过小兰。暑假回家时,父母跟我说,已在常州给我物色了父亲一个老工友的女儿,要我大学毕业后早早回去,在新建好的瓦房里成亲。对于这样的“父母之命”,我自然万分反感。   
  没想到大四回到学校,我偶然去了一次周末的学校舞会,竟然又见到小兰。大二时,我看见同宿舍的一位男生老去学校舞场跳舞,就跟他学会了基本的舞步。虽然去舞会的次数不多,但颇有音乐细胞的我却发明了一种“唐氏探戈”舞步。那时也不盛行国标,所谓舞步全是临场发挥,我在舞场里看谁跳得好就学谁。东学一招、西学一式后,稍加融合就变成了我独创的“唐氏探戈”,这大大提升了我在大学舞林中的地位。男生请女生跳舞,如果舞技不佳,第二曲便会遭到拒绝,但这种事从来没发生在我身上。   
  小兰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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