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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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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最后的收获,嗯,也算是收获吧,尽管是人家送的。没错,就是新结交的几位魔兽哥们儿送给自在的礼物。

首先说黑妹送的那件婚纱,呃,是黑妹的婚纱,自在穿上就不能说是婚纱了,反正看着跟地球上的婚纱不同,仅仅是一件漂亮的长裙而已。本来我已经觉得这件长裙应该不简单,毕竟是用人家黑妹的本命蛛丝编织而成的,而猛毒黑寡妇最擅长的就是剧毒,相信这件长裙的毒性小不了。

但是。经过自在的介绍后,让我大吃一惊。

这件长裙黑妹称其为“爱之纱裙”,其特别的地方并不是剧毒,这一点跟我想的完全不同。事实上,爱之纱裙根本就没有一点点的毒性,但是,它却可以防毒。准确的说,是吸毒,当然,这个吸毒不是指瘾君子,而是真正的吸收剧毒!任何一种毒只要接近了爱之纱裙,那么就会自然而然的被爱之纱裙吸走其毒性精华,储存在爱之纱裙上。

如此,有了这件爱之纱裙,等于是百毒不侵了。如果仅仅是这个能力我顶多是小吃一惊,轮不到大吃一惊,因为这还没完,将毒素吸收到爱之纱裙上后,并不是让爱之纱裙变成一件毒裙,而是让爱之纱裙变的更强韧!

黑妹的本命蛛丝的一大特点就是强韧,可以说用猛毒黑寡妇的本命蛛丝织成的衣物,本身就具备了九级装备的物理防御能力,而吸收进来的毒素则会滋养本命蛛丝,让其变的更强。但这个强并不是说有一天,爱之纱裙会变成神器装备,而是将一件防具变成一件犀利的攻击武器!

攻击的方法,就是控制爱之纱裙上的本命蛛丝,以蛛丝攻击。听着似乎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自在说黑妹给她演示过爱之纱裙的威力,当一根蛛丝飞射出去缠绕住一块巨石后,只要轻轻一拉,那巨石便会被切成两半!至于其原因,后来我们将蛛丝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了一下,发现这蛛丝根本就是个小锯条,蛛丝上密密麻麻整齐的排列锯齿,并且这些锯齿是会动的,平时没有攻击意图时,锯齿会放到,形成一根光滑的蛛丝,但是一旦收到了攻击命令,锯齿就会竖立起来,而最恐怖的地方在于,这些锯齿能够剧烈的前后震动!

我靠!这那是什么蛛丝,我感觉它根本就是一个纳米电锯!以这种能力,有多少东西能抵挡住它的切割?呵呵,看着当初攻击鸟人时黑妹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攻击方式,无非就是吐些带毒的蛛丝团,没想到她还有这么一手,我就说么,九级魔兽能差的了么?这招估计就是她的杀手锏!原来玩毒并不是她唯一的攻击手段啊……

而且,本命蛛丝经过滋养后,似乎有了灵性,好像这些吸收的毒素就是它们的食物,而蛛丝则成了活物。有了这一特点,自在对这些蛛丝的控制如臂指使,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任何变化,只要自在想一下那些蛛丝便会做到。

比如改变爱之纱裙的外观形象,自在当着我的面,把长裙变成了T恤和牛仔裤,如此一来,等于任何款式的衣服只要自在看一眼就能变出来。比如想蛇一样自动游走,追击目标,其灵动性竟然可以缠住一只飞行中的蚊子!再比如将几根蛛丝编织在一起,形成一跟粗绳,这样其强韧性就会增大很多。甚至于,这些蛛丝还可以想工艺编织品一样,编织成坚固形态,自在就按照记忆中的一件工艺品,编织出一个小花篮,这一变化让我双目一亮,心道,能够编织花篮,那么盾牌自然也没问题,还有长剑,还有长矛还有匕首……总之,我发现蛛丝的变化几乎有无数种可能,只要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而这件爱之纱裙的威力有多大,就看使用这件宝物的人的想象力又多丰富了!

好东西啊,有了爱之纱裙,我对自在更加放心了,毕竟以前的自在只是拥有一个恢复能力极强的体质,并且对于魔法完全可以不在乎,但是她却没有任何攻击手段,虽然她可以控制魔法的接收与排除,可惜她在学习魔法方面完全没有天赋,掌握几个一级魔法已经让她费了老劲了,再高点的则完全学不会。有所得必有所,她有了近乎无敌的体质,以及非同凡响的音乐天赋,那么其他方面有些缺憾也很正常。

可现在不同了,爱之纱裙将会让自在便的非常可怕,说实话,我觉得自在现在的实力比我强大太多了,特殊的体质加上爱之纱裙,她完全可以跟帝级高手叫板了!

嫉妒啊……不过也没啥,咱妹妹嘛,当然是越强越好了。

虽然爱之纱裙算不上是神器,但是除了自在别人也用不了,因为这些本命蛛丝上带有黑妹的本命印记,除了黑妹教给自在的特殊法门,任何人都用不了爱之纱裙。不但用不了,而且如果自在脱下爱之纱裙后,给它留下了自动攻击的命令,那么谁碰这件裙子谁倒霉!

看来这个黑妹对自在还真好啊。够意思!

而其他几位魔兽哥们儿送的东西也不差。

大白送的是一条项链,据大白说这是从他以前干掉的一个皇级高手身上搜刮出来的,这条项链既不能防御也不能进攻,但是它的唯一的一个功能却羡煞旁人。

那功能就是……呵呵,瞬移!没错就是我的瞬移魔法,当初大白干掉这个皇级高手可费了劲了,有瞬移魔法,想抓住他简直太难了,那个皇级高手还唧唧歪歪的讽刺大白,结果大白的蛮劲上来了,抓起周围的巨石一阵乱扔,那个皇级高手比较倒霉,瞬移来瞬移去,竟然倒霉的被一颗乱飞的巨石给砸着了,当场毙命。大白的力气何其之大,听说论肉搏论力量,除了金属系巨龙,天下间没有任何魔兽能在力量上比的过比蒙!所以,这颗巨石的质地虽然普通,但其携带的巨大动能可非同一般,干掉那个皇级高手还是不成问题的。

本来大白有了这东西按说应该如虎添翼,但是它根本就没有任何魔力,比蒙这中魔兽很奇怪,不属于任何一个系别,反全是凭借其强大的肉体攻防对付敌人,可以说,比蒙是辉煌大陆肉体最强大的生物。所以,这条项链他用不了,因为想使用它的先决条件就是,需要魔力启动,哪怕是一丁丁点的魔力也行,可大白天生就不可能拥有魔力这玩意。

但是五个朋友送给谁合适呢?他没主意了,正好赶上这个机会,干脆,送给了自在。

老九送的不是装备,他送的是一个九级水系魔兽的魔核,尽管不是装备,但是九级魔兽的魔核何其珍贵,有价无市的好东西啊,而且这个魔核还有个能力——避水!其实任何一种九级魔兽的魔核,不仅仅是拥有强大的属性力量了,它们都会具备一种特殊能力。而这枚魔核的避水能力,就是可以在水下任意下潜游动,水的阻力将不再是一个问题,而且也不需要补充氧气,带着它,你等于变成了一条鱼。

其实水系魔法师有几个魔法是专门针对水下行动的,可并不是人人都会水系魔法,所以这枚魔核就显得更加珍贵了。

阿闷这个家伙平时比较闷,生活也很简单,所以没有什么好东西,所以他想来想去,取出自己身上的三根三十多厘米的尖刺当作礼物送给了自在。

当时他只说了一句话,字数竟然有所提高:“拴在蛛丝上。”

第一百八十二章 … 行动开始

拴在蛛丝上?当时我还不明白,不过现在我已经清楚阿闷是什么意思了。

呵呵,阿闷的这三支筷子粗细的尖刺可了不得,跟黑妹一样,这是他的本命骨刺。当初我见到阿闷发射的尖刺能够融化敌人的肉体,并且还可以扩散,已经够变态了。但是这三根本命骨刺则更加变态!不仅仅拥有融化肉体的能力,而且锋利无匹,穿透力极强。据山山将,阿闷的这重本命骨刺,其锋锐程度甚至于可以威胁到神级强者!除了用金属系能力的敌人,碰到这东西最好的选择,就是躲避。

当然,这本命骨刺也仅仅是威胁到神级强者,顶多让人家受伤而已,想干掉神级强者还差的太远。不过即便如此,本命骨刺也相当于超九级武器了。唯一可惜的地方在于,生成一根本命骨刺需要一百多年,阿闷也仅仅有十二根而已,结果一口气给了自在三根,也够豪爽的了。

而这东西如果栓在自在的爱之纱裙上,乖乖,攻击力至少将会提高一倍!而且阿闷的本命骨刺之所以能够融化敌人的肉体,其实也是因为一种毒——火毒!阿闷毕竟是只蝎子,哪有没毒的蝎子,加上他是火系魔兽,更加使毒性加强,尽管比不了猛毒黑寡妇花样繁多变化多端的各种剧毒,但是就伤害力而言,也相差无几。

本来阿闷的本命骨刺是相当危险的,因为它是不分敌我的,划破一点点伤口也会将火毒释放出来。但是配上黑妹的本命蛛丝就不同了,拥有灵性的本命蛛丝一旦与其结合在一起,等于控制住了本命骨刺的毒性,收发自如,不在存在伤害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可能。

唯一的难点在于美观性了,毕竟衣服上别着三根筷子粗细的血红骨刺不大好看,我和自在都不是时装设计师,所以我们只能让三根骨刺别在自在的大腿上,有长裙遮挡完全看不出来。

至于山山。在我们走之前还不能动弹,所以礼物暂时没送。不过他一再要求见面礼是必须要送的,自在虽然长的不好看,但是几位哥们儿早被她的歌声征服了,似乎又抢着当哥哥姐姐的趋势。没关系,自在还是跟我最亲,再说多几个疼她的九级魔兽当哥哥姐姐也不错,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此时的时间已近黄昏,我匆匆感到勇士城的总店。阿雅、绝影见到自在后自然又是一番亲热,两界相隔的时间差异太大,所以对阿雅和绝影来说,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自在了,当然想念的紧。

没想到自在借着这个机会向我撒娇,非说要再在异界多待一段时间,反正回地球那边也顶多过了几个月而已。而且已经录制了十几首歌曲了,不差这几个月的时间了。

我想想也是,自在现在的样子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在地球那边当歌星显得有点小。等一年吧,现在正是她长身体的时候,一年后估计就成大姑娘了。

自在见我同意了,兴奋的跳起来搂住我,狠狠的亲了我一下。

我笑道:“怎么,地球那边不好玩么?你待烦了?”

自在摇摇头:“不是的,只是那几个音乐制造人很烦人,还是没完没了的诱惑我签约,哼!还说哥哥的公司没前途的,趁现在赶紧跳槽,免得影响我的前途!坏蛋!说哥哥的公司坏话,我讨厌他们。”

说完有嘿嘿一笑:“不过主要是我想哥哥了。”

我挂了一下她的鼻子:“行,在这边好好玩一年吧。”

自在用力的一点头:“嗯!一年后我要让他们看看,哥哥的公司有多厉害!”随即她犹豫了一下,又道:“哥哥,我想去上学。”

我一怔:“上学没问题,不过你觉得有必要么?”

自在点点头:“我想自己创作歌曲,但是我不会谱曲,那几个坏蛋老吹他们是什么什么音乐学院毕业的,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要上,到时候写几首歌曲让他们看看,别以为就他们会写歌!”

我耸耸肩膀:“行,你做什么哥哥都支持你,上两天学也成,如果要是觉得没意思咱就走人。其实哥哥有的是钱,找几个写歌儿的人还不简单么。”

自在摇摇头:“我还是想唱自己写的歌。”

“好,不过你要是想写歌其实也不难,我听说过有个歌星一天音乐学院也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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