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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奥格威自传 作者:大卫·奥格威_2-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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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邱吉尔回答,“那我就不去了。但是我要让你知道,我之所以要去商业区,并不是因为你心里想的那些原因。而且就算我去了商业区,而且也不幸地染上了你所指的那种病,我也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传染给美国总统!”

  如果说史蒂文森的手下是一群鹅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天鹅。当战争结束,他这部错综复杂的机器也将被拆除时,他称赞我“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处理极度复杂问题的特殊天分……不仅是名优秀的情报人员,而且是极为卓越的情报人员”。如果我认为自己后来在麦迪逊大道的工作成绩是A的话,那么我给自己在华盛顿的表现打的分数不会超过B。

  我认为由在大战期间跟我一起从事经济情报工作的英国、美国以及加拿大商人组成的情报网,如果联合起来,可以变成一个能够创造丰厚利润的商业冒险机构。我的设想引起了史蒂文森的兴趣,公司于是开始运作。股东有爱德·斯戴迪纽斯(Ed Stettinius)和情报网的许多高层人士,包括唐纳温将军、大卫·布鲁斯、查尔斯·汉伯洛(Charfes Hamblo)爵士。约翰·派伯是总经理。我也当了好几个礼拜的副总经理,但是那份工作令我厌倦,所以没多久就辞了职。之后,这家公司蒸蒸日上。

  一个虔信民主的国家如何维持高效的情报系统而不损害公民权利?答案并不在于将情报系统纳入由以私利为原则的政客所组成的大嘴巴委员会的统辖之下,而在于指派正直诚实的人来管理,他们在不滥用职权方面必须可以依赖。古代条顿族的海盗国王在《潘赞斯的海盗》(The Pirales of Penzance)中说得很清楚:

  坐在崇高王位上的君王,要想保住他的皇冠,一定会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那些活动比我所做的一切都要龌龊。






大卫·奥格威自传第五章 广阔的乡村修道院






第五章 广阔的乡村修道院

  1940年一个美丽的傍晚,我陪乔治·盖洛普坐火车去芝加哥。途中,我们看到车窗外有一群人,看起来就像是当年坐着五月花号来美国的清教徒。盖洛普说他们是阿米什(Amish)教徒。三个星期后,我妻子和我骑着自行车到宾州的兰开斯特(Lancaster)寻找他们的踪影。骑了两天,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因特考斯(Inter-corse)郊区,在一座整洁的农舍的门廊上,有一大群戴阔沿帽的人。那是星期天早晨,阿米什教徒正在做礼拜。

  阿米什教徒是18世纪中叶为了寻求宗教自由,从德国南方迁出的,在宾夕法尼亚,他们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于是在那儿住下来,已经住了200年,离群索居,远离尘世的变迁。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为他们严格的宗教传统所支配,不准使用汽车,只用马车。用马耕种而不用拖拉机。不准用电,只用蜡烛和油灯照明,没有收音机、电视、电影院,也没有电话。

  当地的邮差帮我们找到一家愿意提供外人住宿的艾米许教徒,从此我和我妻子在我可以抽身逃离华盛顿的每个周末,都要跑到这儿来住:三天晚上的住宿,外加六顿饭,只收15美元。兰开斯特郡曾经是英国人的殖民区,所以村庄仍沿用着英国名字:因特考斯(Intercourse)、掌中鸟(Bird in Hand)、天堂(Paradise)、丰饶(Fert)、蓝色球(Blue Ball)、白马(White Horse)、蜜溪(Honey llrook)等等。(因特考斯最早被称为十字钥匙(Cross Keys),但在19世纪40年代,村民们认为用一个英国酒馆的名字当自己村干的名字,并不妥当,因此改名为因特考斯。

  莎拉·菲舍尔(Sara Fisher),我们在阿米什社区的女房东,长得酷似老年的维多利亚女王,但却幸运地享有拉伯雳作品中的人物式的幽默感,还是位极棒的厨师。她介绍我们认识琼斯·约德(Joas Yoder),一位79岁的退休阿米什农夫,有七个不到12岁的小孩。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花了好几个下午用他的四轮马车带我们在乡间小路上徜徉,并为我们解说阿米什教徒的生活方式。树篱中的金银花和田野中的三叶草的气息直到今天还萦绕在我的身边。那儿有一种充满宁静、丰裕和满足的氛围。史诺顿勋爵(Lord Snowdon)曾说,作客阿米什教徒的居住地,就像拜访一座非常宏阔的乡村修道院。

  琼斯把他的侄女安妮和侄女婿赖维·菲舍尔(An-nie and Levi Fisher)介绍给我们,这对夫妻还邀请我们去他们家作客。我们到访的第一天晚上,一场龙卷风掀走了他们的屋顶,这次奇遇使我们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多年之后,当他们到康涅狄格州来看我们的时候,安妮告诉我,我们去作客的那天早上,她自12岁以来第一次没有在早餐前把牛奶挤好。

  大部分阿米什教徒都以务农为生,另外一些不务农的,就做木匠、马具匠、马车匠、铁匠或家具匠。他们一天工作15个小时。妻子们只有在帮丈夫或孩子做衣服的时候才会坐下来。妇女们的头发都是中分,在脑后梳成一个合,再用白色的细棉布软帽包住。她们的衣服都是单色的棉布做的,长及地面。她们一生只穿一次白衣,那就是在结婚那天。此后,白衣服就被收到箱子里,直到死后才穿它下葬。

  男人们蓄着长发与胡子,但却不留上唇髯,因为按照他们传统的看法,只有军人才留上唇髯,而他们都是和平主义者。他们的外套都是黑的。上衣没有领子和翻领,外面也没有口袋,衣服用钩子固定,因为钮扣也是军队的标记。他们裤子的式样像谷仓大门,开口在旁边,而不是在前面。冬天,他们披厚重的黑披肩,戴黑色毡帽。教会规定男人的平顶帽的帽顶必须高3.5英寸,帽治必须宽四英寸。他们夏季的帽子也是相同形状,但是用他们自己种的麦子的麦秸编成。小孩子的衣着完全是大人缩小的翻版,看起来就像是一群小玩偶。

  阿米什教徒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过于冷峻严肃,但事实上,我还没见过比他们更嗜好狂欢作乐的人。我们第一次参加阿米什人的午宴时,话题转到我和我妻子只有一个小孩上。这件事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还有一位可敬的曾祖母级老奶奶建议我妻子“再去找一只种雉”。阿米什人的家庭非常庞大——平均每对夫妻有8个孩子,而一家有16个孩子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个193C年去世的阿米什人,总共留下了565个直系后代,还有一个人曾留下410个。玛林达·史多兹弗斯留下324个。这样多产的结果,就是阿米什人的人口比本世纪多了五倍。

  也许你会认为像这样在遗传上与外界隔绝的社会,近亲通婚很多,会造成不幸的结果。但是我只知道一个这样的例子,那是一种只有阿米什人才会有的侏儒。阿米什人的侏儒每只手有六根手指、心脏畸形,而且全是撒母耳·金(Samuel King)的后代。撒母尔·金是一位18世纪的阿米什人,他本身并不是侏儒。但是,直到1964年,移民到宾州之后的200年间,整个社会也只发现了24个这样的例子。除此以外,阿米什人特别健壮、聪明、长寿。

  每四个阿米什人家庭中,就有一家姓史多兹弗斯(意思是骄傲的脚的),七个大姓的加起来占到了总家庭数的77%:史多兹弗斯、金、贝勒(Beder)、菲舍尔、莱普(Lapp)、祖克(Zook)以及艾什(Esh)。男孩的名字都来自圣经旧约,像摩西、约伯、撒母耳、亚伯拉罕、以撒、大卫、乔纳森、丹尼尔、阿莫斯、托比亚斯、本杰明,以及克瑞斯特(当地人读有押“李斯特”的韵脚)。女孩子的名字则是玛丽、安妮、凯蒂、莎拉、芬妮、芭芭拉、吕贝卡、丽兹、莎蒂,还有玛琳达。(阿米什人也给他们的马取英文名字,像吉姆、哈里、查理、汤姆,还有法兰克)。因为用的名字非常有限,所以很容易在离得木到几英里的家庭中找到四五个以撒·菲舍尔、约伯·金,或者丹尼尔·贝勒。因为大部分人都有绰号,所以同名同姓的人不会被弄混。我认识一个白胡子的教会执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叫屎蛋阿贝,因为他小时候淘气得要命。另外一位年高德助的老人叫胡椒丹,70年前他把胡椒放到学校的炉子里,让老师打喷嚏。还有一个叫做公车班,因为他的谷仓门高得你可以驾着双层公共马车而不是通常的单层马车直驶进去。然后还有秃头大卫、粉碎机约翰、护花使者乔和黑杰克,黑杰克制作的玩具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安达路西亚(Andalusia)的印地安人村落中用的绰号和他们的有点像。)

  阿米什人自己说一种德国方言,但是上学的时候学英语,于是他们的英语便成了一种混杂着过时英语和直接从他们的德语翻译过来的话的怪异语言。这些怪异语言乍听来让人发笑。

  有一天我开车载着一家阿米什人,有一个孩子放了一个屁。“臭气是做什么用的,阿莫斯?(What for foulair,Amos?)”孩子的母亲问。他们说一个农场原来“毫无价值”(drecky),等到一个阿米什人买下了那个农场,就说那是“红五类”(all red-up)。聚会快结束时,吃光了冰淇淋(一人一夸脱),阿米什人会说:“冰淇淋是无限的(The ice cream is all)。”一位阿米什妇女曾告诉我她久病卧床的公公在前一天晚上“拉出”了自己。

  “让楼梯跑上去,让窗子关下来。”

  (Run the stairs up and shut the window down.)

  “他对那匹马的出价对我感到惊愕。”

  (Itwonders me what he paldforthehorse.)

  “你祖母已经活着了吗?”

  (Is your grandmother living yet?)

  “让灯出来。”

  (Outen the light.)

  “好了早就好了。”

  (All right already.)

  “大卫病得很了不起。”

  (Davy is still Sick.)

  “我们住在他们家邻居。”

  (We live neighbors to them.)

  他们说胆敢(dare)的时候,总用已经过时的过去式durst——“你已经胆敢再吃点苹果奶油试试看。”用“你”(you)的多数的时候,他们用古英语的youns——“阁下们别客气”。

  我们真的宾至如归。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阿米什人对我们那么好。也许是因为我们没有试图为他们拍照。他们恪守戒律上的话:“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也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我们奉守安息日,并决不被人看见饮酒。而且我们与他们的邻居门诺教徒(Mennonote)没有任何相像之处。阿米什人像荷兰人讨厌比利时人那样讨厌门诺教徒。

  1946年,我离开伦敦,在飞机上经历了17小时的乱流,到了巴尔的摩(Baltimore),我妻子在那儿与我会合,然后我们驱车前往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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