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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影慢慢远了,淹没在一片斑斓红叶之中。
洪煜认得那声音,应该是大都督府叶武安。原来他是叶家的人,竟然是华贵妃的弟弟么?洪煜浅眯着眼,叶,知,秋?好一个“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此次狩猎,也是中秋前应景儿的皇家聚会,来参加的都是一些内亲外戚,连带着几个近日圣驾前的几个红人。一干人等正焦急,终见到洪煜一身劲装现身,立刻黑压压跪倒一片,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叶知秋站在哥哥叶武安身边,折腾累了的小狐狸被塞进怀里,此时正睡得酣,而他遥望着马上英武的那人,竟是呆了。原来,他就是皇上!惊诧之下,只有他长身站立,暴露在洪煜视野之中。洪煜侧目朝他看过来,那一眼,似笑非笑,却显得分外愉快。叶知秋仓惶下跪,手按住怀里的小家伙,叫苦不已。
金秋的大太阳,照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暖洋洋的。
仁喜从屋里出来,正看见敬事房的尤公公,他连忙跟上去,绕到后院的假山处,才叫住他:
“尤公公,借一步说话?”
尤公公心领神会,与他回避到假山深处。仁喜偷偷地塞给他块碎银,不料,尤公公却不收,只推却道:
“如今仁喜是万岁爷跟前的红人啦,奴才怎么敢收您的银子?您有话就问吧!”
“公公,您拿着!”仁喜再塞过去,尤公公仍旧不收,他心里于是有数,这是嫌少啊,再加了一份,“万岁爷今儿个打猎,可有什么新鲜事儿?”
“遇见一个人,”尤公公把银子收到袖子里,才露口风。
“谁呀?”
“叶相的三公子!”
“哦,华贵妃的弟弟?”仁喜清楚,这要是简单遇见,就不必花双倍银子买了,“后来怎么着?”
“万岁爷说了八个字,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仁喜迈着小步往回走,心里一边骂那些死太监越来越贪,越贪越坏,一边又千丝万缕地寻思着那个“明眸皓齿,顾盼生辉”的叶家三公子,不禁走了神。他进宫三年了,今年夏天才伺候皇上,宫里女人的青春不值钱,男宠的更低贱,女人乘了龙恩沐泽,可以封妃授嫔,若怀上龙胎,前途更不可限量。可男宠始终不同,就是给皇上准备的玩物,皇上高兴了,给些赏赐,可还不够孝敬那些没把儿的公公呢!真正封了官晋了爵的有几个?终还是熬到人老珠黄,烂死在哪儿都没人知道。可那不还有能锦衣玉食的么?别人能混出个样儿,自己怎就不能?眨眼间又学着鼓励自己,正左思右想着,看见假山边儿上露出一截蓝绿的衣服,不禁皱了眉,带着气站起来,四周看看,确定没人,才敢绕过去,果然那人站在后面偷看自己。
“钟卫!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你再偷偷摸摸找我,我就告诉万岁爷,治你个欺君的罪!”
“我,我,哪里有欺君?”
“还嘴硬?”仁喜不敢压着声音说,“我现在是万岁爷的人,你心里那点龌龊心思最好收起来!不然我俩都不得好死!”
“仁喜,我们俩以前不是好好的么?怎么你忽地这么无情无义?”
“今非昔比了,现在后宫里多少双眼睛盯着我呢!你要是心里还有我,就别再来找我。万岁爷若没召我,也就罢了;如今我俩……各走各的吧!”
叫钟卫的小侍卫脸上带了凄苦之色,却又无可奈何:
“仁喜,我等你,不管将来怎么样,我都等着你。”
仁喜没再与他纠缠,转身朝住的地方走回去,天似乎阴了,还没下雨,仁喜却觉得脸,好象湿了。
那一晚,仁喜没有被召见,因为天黑以后,皇上已经坐在华贵妃的“雍华宫”。
叶逢春向来没有下午沐浴的习惯,今日却稀奇了,不仅沐浴,精心地化了桂花妆,换上应景儿的桔色的裙,连香囊镯子那些小玩艺儿也都是皇上喜欢之物,整个人看起来分外有秋日神韵,最后,吩咐吴越满给她梳头。吴越满翘着的兰花手沾了油脂,在叶逢春的发间忙碌,一边不忘说:
“娘娘天生黑发如瀑,顺滑柔软,这后宫之中,无人能比及。”
“嘴皮子成天不闲着,不累么?”
“奴才句句实话,所以不累。”
叶逢春轻笑了一下,不再理他。吴越满手巧,在宫里梳头的功夫数一数二,他没忍住,梳着梳着问出口:
“娘娘怎么大下午的,想起沐浴更衣来了?”
叶逢春猜想,若皇上见了知秋,又如自己先前所想,今晚大约要来,才会先做一番梳洗,她只懒懒地应了一句:
“万一皇上打完猎,来了兴致呢?”
“是,不过,依奴才看,娘娘纵使不收拾,也是倾国倾城!”
“那是十年前!”叶逢春瞧着镜子里的脸,女人二十六七算老么?在这后宫却是了。每年送进来的新人,都是十五六的年纪,那脸嫩得能掐出水来。“现在是化了金妆银妆,皇上也懒得看上一眼了。”
“哟,娘娘言重了!哪有不得宠的还能怀上龙胎啊!万岁爷疼着您呢!”
梳好了头,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吴越满高兴地说:
“真给娘娘料中了!万岁爷在道儿上啦!”
果然不久外面穿来细长的一句:
“皇~上~驾~到!”
“来啦,来啦,” 宫女碧珏跑进来,“万岁爷在门外呢!”
“慌什么?”叶逢春再整整头,缓慢自信地站起身子,伸出手由奴才扶着,长长吸了口气,说,“接驾吧!”
还未行礼,洪煜已经上前扶了她,声音愉快地说道:
“免了吧,你大着肚子呢!看朕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从身后小太监手里接过一只硕大的虎皮鹦鹉,“朕知道你喜欢鸟儿,特选了这个,嘴巧,教它什么会什么!”
说着进了屋。曾有段时间,洪煜是“雍华宫”的常客,此时再来,许多事倒觉得有些怀念。他看着身边光彩照人的叶逢春问:
“你这是知道我来?”
“臣妾日日盛装等着接驾。”
这话既陈述了她对洪煜殷切的盼望,又抱怨了深宫幽禁似的生活。洪煜自然听得出弦外之音,却没在上面盘旋,喝着茶,询问了她最近看了什么书,写了什么字……转悠着,终于说到重点。
“朕今天看见你弟弟了。”
“哦?知秋也去了?”叶逢春心里暗笑着,脸上故做惊讶,“那一定是二哥怕他在家里呆着无聊。”
“可他觉得打猎无聊,还责怪朕动辄兴师动众。”
叶逢春花容失色,起身就要下跪,被洪煜拉住,再按她坐回座位:
“他不知朕的身份,而且说得无害,朕不怪他。”
“知秋自幼长在相府跟山上,所见所处极为单纯,不精通君臣之礼,明日他来,我一定会好好教他。”
“哦?怎么他明日会来?”
“他这两年在山上呆的时间多,我也很久没见他,也不知模样变了没有。”
“跟你长得不象,” 洪煜若有所思地说,“不过,都是绝代姿容!叶家实力果然深藏不露。”
洪煜与叶逢春已经不是简单夫妻感情,若说开始时,确有过你侬我侬的情谊,可这么多年来,渐渐地淡薄,说话留着分寸,带着深意,明里暗里,好象玩弄着文字游戏一样。洪煜破天慌地留下来用了晚膳,临走前,还不忘吩咐把白天打来的猎物赏了“雍华宫”,说是明天再来尝野味,叶逢春自是喜上眉稍。
第二天,刚用过午膳,叶知秋便到了。他从外面走进来,穿着一身雪白衣装,仿佛把那外面的阳光扯了一道进来,竟是耀眼得很。两年多没见了,知秋越发颀长挺拔,英姿逼人。
“你要比二哥还高了吧?”
“略胜一筹!”叶知秋语带得意,“前儿个跟他比,他还不服呢!”
“这次脸色是比上次好了,看来袁师傅很上心。”
袁师傅是在山上照顾叶知秋的人,熟知天文地理医术,知秋跟他长大,甚为依赖。叶知秋看见姐姐的宠物,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只是呆头呆脑的笨鹦鹉。
“这些东西都不解闷啊,不如养只娘的‘盛雪’那样的小狐狸。”叶知秋逗着那只看似无聊的金丝雀,“要不养只波斯猫也是好的。”
叶逢春黯然道,“我就是只笼中雀,看着它,就跟看见我自个儿一样。弄那些猫啊狗的,我倒烦。”
知秋心里忽地,象是抽动了哪根筋,冷不丁儿地疼了一下。他连忙把家里人拖他带进宫的礼物拿出来,换个话题。两人喝了皇上前段时间赏的贡茶,聊了会儿家常,说到大哥叶文治的信……不知不觉地,就到了晚膳的时候,洪煜果然没爽约,准时来了。
因为上次相遇时的尴尬,叶知秋依旧有些难堪,开始时红着脸不怎么吭声。洪煜对他,一开始就甚为和善,与外界的传言极有出入,似乎总逗着他说话。慢慢,知秋放开了,也会与他说上两句俏皮话儿,惹得席上三个都笑了。叶逢春不留痕迹地偷偷观察着洪煜注视知秋的表情,似曾相识,如同自己刚进宫时认识的那个年少君王一样,沉醉地,不曾掩饰心中的迷恋。
那夜,知秋走后,逢春又讲起知秋儿时一些趣事,洪煜听得专心,转眼就过了大半夜。讲着讲着,逢春腹中胎儿踢了她,她惊喘着,又幸福地笑了,那抿开的嘴角,象是朦胧光线中绽放的花,洪煜心中叹了口气,这女人跟自己做了十多年的夫妻,为了争恩夺宠,整日劳情费神,勾心斗角,这几年是见老了,可到头来,是不是只为了自己多看她一眼?心肠借着酒意柔软下来,他趴在逢春的肚子上听胎动的声音,这还真是个好动的娃,在娘肚子里打滚一样折腾。最终是这个献宝的小家伙留住了洪煜的人,皇上留宿的“雍华宫”的消息不胫而走。
“荣贵妃” 韩初霁听了自然很是不高兴,本来当天皇上游猎,遇见叶知秋,还盛赞所谓“明眸皓齿,顾盼生辉”,她心中便已颇多不爽,如今叶逢春大着肚子还能留皇上一夜,这能耐是见长啊!她向来觉得自己命比叶逢春好,不仅第一胎便是皇子,这几年争宠,她也总是压着叶逢春一招。韩家背景与叶家不同,韩初霁的爷爷,是先皇极为重用的大将,为洪家打下天下立了汗马功劳,先皇赐韩家世袭“护国公”,风头一时无两。后来,先皇又请出任过前朝宰相的叶氏出山,来权衡韩氏的势力,开始了两家的争权之战。到了这一代,叶家出了叶文治这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文武双管齐下,狠给韩氏子弟些压力。朝廷上的风吹草动在后宫反映得毫厘不爽,如今,叶逢春竟把亲弟弟也弄出来,是想要独断后宫?想来又觉得是烟雾,怎么说也是相府三公子,若落得男宠,岂不让天下人看叶家的笑话?
韩初霁急召了心腹,可应对的招数还没出来,就传来消息说,皇上已经下旨,即日诏传叶知秋进宫小住。
第二章(上)
红呢拜垫铺在御书房门口,端正跪在上面的少年,依旧穿了浅色的袍子,暗地儿的绣花,看似简单雅致,做工却十分讲究。
“臣叶知秋恭请圣安,万岁万岁万万岁!”
洪煜抬头看了一眼,却笑了,
“起来吧!几日不见你,却懂得规矩了!”
一边伺候的太监连忙搬了椅子,放在洪煜书桌的下首。叶知秋没说话,坐姿挺拔,眉目之间透着一股秀丽可人。
“朕见你面熟,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