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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翻身当地主-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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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中有人?李斯特一愣,但随即明白过来,如果屋中没人,大门怎么会从里面栓住呢?

顺着这声尖叫看去,李斯特发现此时的石屋之中,居然有一名身着女仆装的娇悄少女。

这名少女年约十七八岁,一头褐色的秀发扎成了两个羊角辫,衬托着她那一张如洋娃娃般圆润的脸颊,有一种说不出的动人青春美感。

这名少女及不上凯瑟琳姐妹或是艾利斯那样的倾城绝色,但她一双圆溜溜如同会说话般的大眼睛,却平添了她的几分可爱。只不过,此时她的眼中,却写满了惊骇。

李斯特忍不住问道:“你是谁?”

而那名少女几乎在同时颤声问道:“你你……你是谁?”

李斯特一愣,但随即笑道:“我叫李斯特,是今天新来这儿干活的。”

“你是庄园里的人?”少女脸上抹过一丝喜色,拍拍胸口道:“刚才吓了我一跳,还以为庄园里有贼呢。”

看到一双白玉般的小手在少女挺秀的胸脯上拍动,李斯特心中免不了一阵悸动,连忙将目光移开,四下打量起来。

这间石屋确实是厨房,四下里全是锅碗瓢盆等厨房用具,在角落里有两个大灶,此时居然还有一个生着火。

灶上有一个装满了沸水的大锅,锅中有着一个黑忽忽的瓦罐,一阵阵的水气不停的翻涌而出,而最令人奇怪的是这水气中含着一股十分刺鼻的辛辣味道。

这名少女半夜三更的跑到厨房捣鼓这些是怎么回事?李斯特的心中十分纳闷。

少女提起裙摆,躬身向李斯特敬了一个礼,才脆声道:“斯特先生,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琳娜,是负责哈瓦老爹日常起居的女仆,平时庄园里的日常事务也是由我打理。”

这名叫琳娜的少女还真讲礼貌,就算李斯特只是一介农奴,她也是客客气气的礼数有加,反而弄得李斯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琳娜看出了李斯特的尴尬,主动开口道:“斯特先生刚到庄园来,可能对庄园里的事情不太了解。哈瓦老爹从军时曾受过伤,每天半夜都要定时熬药,为他的旧伤止痛。如果是其他人,应该都知道这个时候我会在厨房。对了,斯特先生,这么晚你到厨房来,有什么事吗?”

李斯特把叮当从头上揪下来,向前一递,有些尴尬的道:“这个小家伙半夜闹肚子饿,所以我才出来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填它的肚子。”

看到叮当那可爱的模样,琳娜忍不住伸出手摸了一摸,道:“好可爱的小家伙,斯特先生,这是你的魔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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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六章 没镰刀,也得干!

李斯特和叮当签订了血契,这种最高等级的灵魂契约一般人是没办法感觉出来的,因此李斯特对外一直宣称叮当是陪着自己一起长大的玩伴,面对琳娜的问题,他自然也是这样回答。

琳娜一脸向往的神色,忍不住叹道:“我从小就是在大公府里长大,除了这两年被安排过来照顾哈瓦老爹外,还从来没有到外面的世界去看过,更别说拥有这样可爱的小家伙了。”

李斯特笑笑道:“这家伙那里可爱了?完全就是一个贪吃鬼,半夜里也不让人安神。对了,你可以叫它叮当,它能够听得懂的。”

琳娜神色一喜,又摸了摸叮当,道:“小叮当,你的肚子是不是饿了?姐姐弄东西给你吃好不好?”

一听到有东西吃,叮当兴奋的大叫一声“靠!”,猛的窜到琳娜的肩上,在她圆润的小脸蛋上磨蹭起来。

麻痒的感觉让琳娜咯咯的直笑,她转过身去,手脚利索的将另一个灶点燃,帮叮当熬起了青麦糊。

乘着还有时间,李斯特和琳娜闲聊了起来,渐渐地也就明白了琳娜的身世。

琳娜的父亲是莱因哈特大公麾下的战士,不幸战死沙场,而琳娜的母亲又因病去世,而像这样因战争失去双亲的孤儿,都是由大公府负责抚养,因此琳娜从小就是在大公府长大。

为了报答养育之恩,琳娜自愿在大公府当女仆,也因为她的心灵手巧,颇得大公府上上下下的喜爱。

哈瓦老爹的老伴去世之后,就没人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了,而哈瓦老爹尽忠职守,又不愿意离开这个位于农田边的小庄园,于是凯瑟琳就安排琳娜过来照顾哈瓦老爹。

要治疗哈瓦老爹的旧伤,每天半夜都要敷药,而那药味十分辛辣,如果在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厨房里煎药,味道实在是不好闻。因此琳娜才会每天来到这个大厨房熬药,不然的话也不会碰到李斯特了。

琳娜办事能干,将这个小庄园上上下下打理的井井有条,很得哈瓦老爹的喜爱,而农奴们更是把琳娜当成了天使的化身,因为她时常周济一下这些农奴的伙食,丝毫没有把大家当做最没地位的奴隶。

琳娜待人接物极有礼貌,就算李斯特现在的身份是农奴,她也是一口一个先生的称呼。

没过多长时间,青麦糊就熬好了,叮当的肚子是真饿了,也不管青麦糊的味道好不好,直接扑到灶台上,就在锅里胡吃海喝起来。

琳娜小心的拍了拍叮当,细心的嘱咐道:“小心烫,别吃撑着了。”

叮当吃相惊人,但饭量并不大,没过多长时间,就挺着一个圆滚滚的肚子,躺在灶台上休息起来。

这时另一个灶上锅中的水已经煮干,给哈瓦老爹熬的药大功告成,琳娜只好和李斯特告别,捧着药罐匆匆离去。临走前,琳娜还有些不舍的看了看叮当,显然是对它极为喜爱。

吃饱了的叮当懒病又发作了,它躺在灶台上却也不想动,李斯特只好上前一把将它拎起,直接回房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一阵锣声就将李斯特唤醒。清晨的锣声对于农奴来说就是集结号,巴拉克早就已经习惯,他甚至是在锣声响起前就已经起床,还为李斯特预先准备好了洗脸水。

当奴隶当到有一个小跟班伺候,李斯特也算是混得不错了。

没过多长时间,所有人都已经在庄园前集合,而哈瓦老爹早就已经站在了阳光中。

哈瓦老爹虽然还佝偻着腰,但他不愧是行伍出身的老兵,站在阳光中的样子,却也有着几分气势。

在哈瓦老爹的身边,李斯特没有看到琳娜的身影,想想也是,她昨天忙了大半夜,现在应该是她休息的时候了。

看到所有的农奴都已经到场,哈瓦老爹朗声道:“又到了一年收成的时候了,今年青麦的长势还不错,在这半个月的收获期内,大家多加把劲,只要干得好,就可以吃一年的饱饭。好了,抓紧时间干活。”

绝大多数农奴听话的开始了劳作,他们一人背一个箩筐,分头进入农田里,将成熟的青麦一把把的扯下,装入到箩筐中。

李斯特看了觉得奇怪,怎么收割青麦纯靠手工,没有镰刀等工具?他忍不住走到哈瓦老爹的身前,问道:“怎么收割庄稼用手去扯?这样干效率太低,难道没有镰刀吗?”

“镰刀?”哈瓦老爹一愣,反问道:“镰刀是什么?”

李斯特猛然回过神来,自己现在是处在异世,既然这个异世连锄头、犁这些工具都没有,那么没镰刀也并不奇怪。

于是李斯特只好解释道:“镰刀是一种收割庄稼的工具,可以极大的提高收割庄稼的速度。不然的话,纯靠手工,这上千亩的土地,要收割到什么时候?”

边说,李斯特边向哈瓦老爹比划着镰刀的模样,好不容易才让哈瓦老爹对镰刀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

对于李斯特的提议,哈瓦老爹只能摇摇头道:“收这些庄稼要镰刀干什么?再说铁资源一直很紧张,光是保证军械的就很吃力了,谁会把铁浪费在制作种田工具上?往年大家收庄稼,都是这么干的,花的时间虽然长一些,但庄稼还是能够收完。”

哈瓦老爹的话中大有没有条件也必须干的意思,对此李斯特也无话可说,只好带着巴拉克靠手工去收青麦了。

不过,李斯特所谓的收庄稼,不过是做做样子,他真正的目的,还是在于想研究一下青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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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七章 宏图大志

以这个异界如此落后的种值方式,青麦还能被大范围的种植,本身就说明了青麦这种植物,生存能力极强,能够在杂草的肆虐下谋得一份生存空间。

下到农田中,李斯特随手扯了一把麦穗过来,拿在手中仔细观察。青麦做为乔本科的谷物,自然是单穗作物,但它的穗状花序并不发达,十分稀疏。最重要的是,这些青麦没有经过杂交,全是最原始的一粒小麦作物,而地球上普遍种值的改良小麦,都是小穗含谷粒超过三粒以上的,多的甚至能达到九粒,这也是决定两者产量相差如此之大的根本原因。

一粒小麦很难和其他小麦杂交成功,要改进青麦的属性让其更适合于种植,估计是不可能了。现在李斯特只能是想办法将刑麦五号种子给种活,只要试种成功了,相信高产量的地球小麦很快就会取代青麦的地位。

如果农田的产量可以提高十倍以上,以哈瓦老爹的经验,他应该能明白其中的价值所在吧?到时候,李斯特还要推行科学的种植方式,不然像这样天生天养的种庄稼,再好的种子也只能是被糟蹋。

万事开头难,要想改变这个异界落后的种植观念,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李斯特闷骚的性格本来就十分适合搞研究,只要是他认准了的目标,不管成功与失败,他都会努力去做。毕竟,对于搞科研的人来说,失败百次都不要紧,只要有一次成功就行。

李斯特现在体力超人,他干起活来的速度,其他所有农奴加起来估计还不及他的一半。不到十分钟,李斯特就已经收完了三亩的庄稼,装满了整整一箩筐的青麦,这让跟在李斯特身后捡漏的巴拉克惊讶万分。

这样的速度李斯特还是嫌慢了,他在农田边找了一块大石,运起蛮力硬生生的将其砸成碎片,从中挑选了一些锋利的片状石片,稍微打磨一下就做出了十余把简陋的石刀。

李斯特要巴拉克将这些石刀分发给农奴,并告诉他们用石刀收割庄稼的方法,这样一茬茬的收割起来,速度自然是快上了数倍。

安排好这一切后,李斯特的心思已经不在收割庄稼了,他开始四处的走动,仔细的考察这个山谷的地形,看有没有好位置供自己试种。最重要的是,要有水源!

李斯特身上的种子可不仅仅只是小麦,只不过这些种子在他身上都只有一粒,只有试种成功之后才能在这个异界“传宗接代”。经过对地理环境与气候的分析,爱斯美拉达大陆和地球上差不多,将地球上的农作物移植过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

要想改变这个异界对种田的看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产量高得吓人的粮食,来反驳农民无用论。

只要有了足够的粮食,贫民的肚子就不会挨饿,而人口也会快速的增长,绝对能够如同催化剂般的促进这个异界文明的发展。

想到这里,李斯特颇有一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成就感,此时只有他能够确信,一粒小小的种子,足以改变整个世界。

至于寻找水源的目的,李斯特是想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杂交水稻!

能够师从袁教授,在地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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