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耸疲阉巧陨韵哟螅亢敛幌衽┟翊鞯拿弊勇毓以谝恢涣缪蚪巧希毖匾蛭4鞒M岩丫ダ茫缓笏ぷ来蛄浚淘ゲ痪觯恢迷谀恼抛琅匀胱C挥幸桓鋈丝谙蛩⒊鲅搿4蚺频娜鋈苏砸俗⒛康娜瘸溃戎杂谒堑闹脚啤W谔醯噬系呐┟褚欢欢静淮蛩慵芬患罚诔鑫蛔印6易约阂脖徽馕荒吧斯爬锕殴值木僦古煤懿蛔栽冢┛炙┼┎恍莸厝纳啵泵Π盐业氖榇蚩!�
陌生人没有办法,只好迈着显然有些沉重的,不大灵活的脚步向柜台走去:“来杯啤酒,美丽的老板娘,泡沫喷涌,鲜美爽口。”他相当大声地要了酒。这个夸张激越的古怪声调又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我觉得蒂罗尔的乡间酒店可不是用这种文绉绉的腔调说话的地方,这位当了老奶奶的老实巴交的女店主身上,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勉强配得上这样的奉承。果然如我预料,这个称呼丝毫没有对她产生特别的影响。她不答话,拿起一个陶制大肚子酒杯,用水涮了一涮,拿块布擦干了,从桶里把酒杯装满——不算不客气,可完全是无动于衷的样子——隔着柜台,把酒杯推到客人面前。
挂在链子上的圆形煤油灯恰好在柜台前面,悬在他的头上,因此,我有机会更仔细地端详这个奇特的客人。此人看上去大概六十五岁左右,身体已经发胖。他一进门我就发现,他走路拖着脚步,步履沉重。我作为大夫的妻子,多少积累了一些经验。我马上看出他这种步态的原因,想必是一次中风,使他半身不遂。因为他的嘴也歪向一边,左眼的上眼皮明显的更松垂,这就使他的脸带有扭曲的痛苦表情。他的服装在一个山区小村里是与众不同的,他不穿乡下农民穿的短上衣和他们通常穿的皮裤,而是穿一条松松垮垮的黄色长裤,从前想必曾是白色的。还有一件上衣,显然早已嫌小,而且肘部已经磨亮,有破裂的危险;一根领带系得歪歪扭扭,像条黑绳子似的从他那肥胖、变粗的脖子上挂了下来。他这身装束透着落魄潦倒,可是这人很可能曾经一度气宇轩昂。他的天庭饱满,配着浓密蓬乱的自发,颇有点慑人的威仪,可是在浓重的眉毛下面却显出衰颓的景象。发红的眼皮,盖着一双模糊的眼睛,面颊松弛布满皱纹,垂落到松软肿胀的颈脖。他不禁使我想起曾经在意大利看见过的罗马帝国后期皇帝的面具,帝国沦亡时期的某位皇帝。
在最初的一刹那,我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这样强烈地吸引我如此专注地观察他,但我立刻就懂得,我千万要小心谨慎,不得向他暴露我的好奇。因为显然,他正迫不及待地想找人谈天,似乎有一种内在的压力,迫使他说话。他那微微发抖的手,刚把杯子举起来喝了一口,他就大声发表意见:“啊……妙不可言,妙不可言。”说着环顾四周,没有人答理他。玩牌的人洗牌分牌,其余的人吸着烟斗,大家似乎都认得他,可是由于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对他并不好奇。
最后他憋不住了。他拿起杯子,走到农民们坐的那张桌子旁边,“先生们,请腾点位子给我这把老骨头。”农民们在条凳上挤了一挤,对他不再表示注意。一时间,他不吭声,只是把半满的杯子交替地往前往后挪动。我又看见,他的手指挪动时在发抖。最后他把身子往后一靠,开始说话,而且说得相当大声,看不出来,他在跟谁说话,因为身边的两个农民明显地表示反感,不愿和他打交道。他其实是冲着大家说话。他说话——我立刻感觉到——就只是为了说话,就只是为了听自己说话。
“今天这可是件事。”他开口说道,“伯爵先生是一番好意,一番好意,这没说的。他乘坐汽车在街上遇到我,停了下来,不错,为了我的缘故把车停了下来。他说他和孩子们乘车下山到波岑去看电影,问我是否有兴趣跟他们一起去——真是个高雅的绅士,有教养,有文化,懂得赞扬别人的功绩。对这样的人是不能拒绝的。再说我也懂得怎么做才得体,于是我就乘车同去,当然是坐在后座上,坐在伯爵先生旁边,跟这样一位先生同车,怎么着也是一件荣幸的事。我就让他把我带到开设在主要大街上的那家电影院去:很有气派,好多广告,好多电灯,就像举行教堂落成典礼似的。好吧,干嘛不去看看英国先生或者大洋彼岸的美国先生弄的玩意,看看他们花了大钱为我们拍的片子。他们说电影这玩意也应该算是一种艺术,呸,见鬼去吧。”他说着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不错,我说了,见鬼去吧。他们把什么样的垃圾搬上了银幕!这对艺术来说简直是耻辱,对于拥有莎士比亚和歌德的世界来说也是耻辱!一开头先来一些花花绿绿的畜生搞的五颜六色的杂拌,傻得要命,——好,我不说什么,也许孩子们看了会高兴,对谁也没有害处。可是接下来他们演了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玩意应该禁演,以艺术的名义禁止它上演。那些诗句,听上去,就像是从炉子的烟窗里发出的尖声怪叫,这可是莎士比亚神圣的诗句啊。全剧弄得甜甜蜜蜜,庸俗不堪!要不是因为伯爵先生在场,我差点跳了起来,拔腿就跑,是他邀请我去的呀。用最纯净的金子制造出这样一堆狗屎,一堆狗屎!我们这号人不得不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又使劲地把杯子往桌上一放,发出一声巨响。现在他已经大声说话,几乎是在嚷嚷。“今天的演员就演出这些东西——为了几个钱,为了该诅咒的钱,他们把莎士比亚的诗句吐到机器里,把艺术糟蹋得不像样子。那我可要赞美街上的每一个婊子了!我对婊子比对这些猴子更加尊敬。这些猴子让人把它们光滑的脸蛋放到一米多大,钉在广告牌上。他们对艺术犯下了罪行,为此几百万几百万地捞进腰包。他们破坏了语言,生动的语言,冲着一只漏斗大声吼叫莎士比亚的诗句,而不去教育民众,教诲青年。席勒曾经称剧院为道德学校,可是席勒现在已经不算数了,今天什么也不算数了,只有钱——那该诅咒的钱——才算数,还有他们善于为自己做的广告,才算数。谁要是不精于此道,就活该死掉。可是我说,宁可饿死。对我来说,谁若把自己出卖给这该诅咒的好莱坞,就该上绞架!上绞架!上绞架!”
他大声嚷嚷,拳头猛砸桌子,玩牌的那桌,有人咕噜了一声:“见鬼去吧,安静点!听你白痴一样的胡扯,都不知道在打什么牌了!”
老头猛地一抽搐,仿佛要回敬一句什么,他那已经失去光辉的眼睛刹那间闪出强烈激愤的光芒。可是接着,他又做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动作,仿佛想说,回敬他们有失身分。两个农民吸着烟斗,他用茫然的眼睛默默瞪着前方,沉默不语,迟钝而沉重。看得出,他强迫自己默不作声已不是第一次。
我大吃一惊,我的心直哆嗦。这个受到屈辱的人身上,有什么东西使我激动不已。我立刻感觉到,他以往想必曾经是个身分较高的人物,不知怎地——也许是由于酗酒——落魄到这般地步。我吓得几乎透不过气来,惟恐他或者别人会开始大闹一场。从他进门,我听见他的声音那个瞬间起,他身上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使我忐忑不安。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保持安静,他的头垂得更低,双目直瞪着前方。我觉得,他仿佛在低声对自己喃喃自语地说些什么,谁也不注意他。
这当儿,女主人从柜台旁站了起来,想到厨房里去取什么东西。我趁机跟她走进厨房,问她这人是谁。“唉,”她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个可怜的家伙,住在这儿的穷人院里。我每天晚上施舍一杯啤酒给他喝。他自己付不起酒钱。不过这个人不好对付。他从前曾经在什么地方当过演员,大伙儿不大相信他从前曾经是个人物,对他不大尊敬,这使他很伤心。有时候大伙儿戏弄他,跟他说,要他给大伙朗诵点什么。他就站出来,一口气说上个把钟头,说的话谁也听不懂。有时候大伙送他一袋烟,请他再喝一杯啤酒。有时候大伙嘲笑他,他就大发脾气。所以对他得小心一些。不过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两三杯啤酒下肚,他就乐得不得了——是啊,他是个可怜虫,这个老彼得。”
“什么,他叫什么名字?”我非常吃惊地问道,也没弄清楚,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彼得·斯图尔岑塔勒,他父亲曾经是这村里的一个伐木工人,所以大伙儿把他收留在这儿的穷人院里。”
你可以想像,亲爱的,为什么我这样吃惊,因为我立刻明白了这想像不到的事情。这个彼得·斯图尔岑塔勒,这个潦倒落魄,沦落到穷人院里的醉酒的瘫痪老人不是别人,就是我们青春时期的上帝,我们睡梦中的主人。他就是彼得·斯图尔茨,我们市立剧院的演员和头号情人,对于我们来说,他曾经是崇高和典雅的化身。你知道这事——我们两个,作为少女,还是半大不小的孩子,曾经这样如醉如狂地崇拜他,这样疯疯癫癫地爱过他。现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他在酒店里刚说第一句话,我心里立刻就有什么东西骚动起来。我没有认出他来——戴着这张衰颓的面具,面目全非,憔悴不堪,我怎么可能认出他来——但是他的嗓音里还有些东西,能炸开瓦砾,让人进入那掩埋已久的回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吗?他受到聘请,不知从什么外省小城来到我们因斯布鲁克的市立剧院演戏,碰巧我们的父母允许我们去看他的首场演出,因为演的是出古典名剧,格里尔派策的《萨福》,他演的是法翁,那个使萨福心乱神迷的俊美少年,可是等他登上舞台,他却使我们心乱神迷了。他穿了一身希蜡装束,浓密的深色头发戴了一顶花冠,俨然是阿波箩的化身。他还没有开口说出第一句台词,我们就激动得浑身哆嗦。我俩互相紧握着手。在这满是小市民和农民的城市里,我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男人。我们从最高一层楼的座位里看不清他的化妆和服装,这个外省小演负在我们眼里就像是上帝派到人间来的高贵和典雅的象征。我们小小的傻里傻气的心儿在我们年轻的胸中突突直跳;我们着了魔,在我们离开剧院时,已和原来判若两人。既然我们是知心朋友,不想损害我们的友谊,便互相发誓,一同去爱他,一同去崇拜他。荒唐的事情便从这一瞬间开始。对我俩来说,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他更为重要,学校里、家里、城里发生的一切,都神秘地与他有关。其他种种,我们都觉得平淡无奇。我们不再酷爱书籍,只在他的语言里寻找音乐。我想,有好几个月之久,我们不谈别的,只是谈论他、议论他。每一天都从他开始;我们飞步跑下楼梯,为了在父母看报之前把报纸抢到手里,为了知道分配他演什么角色,为了阅读评论文章。所有的文章在我们看来,对他的热情赞扬都嫌不足,若有一句话对他不甚友好,我们就绝望之极。倘若另一个演员受到赞扬,我们就对那人深恶痛绝。唉,我们干的傻事实在太多,我今天想出的不及其中的千分之一。我们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门,到哪儿去。我们知道,他跟谁说话,我们嫉妒每一个可以陪他逛马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