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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我神经 作者:章无计-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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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又不太相信自己的判断,杨阿姨到底成为了哲学家还是精神错乱的平凡村妇。但她的记忆应该是超人级别,要比我胜出很多倍,她口口念叨的小花和我的故事跟她们说的一字不差。我又经历了一次故事的熏陶,耳朵里长出老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可是,天生多愁善感的我已经被故事里的人和事所感动。这种感情的滋生不知道是好是坏,对于现实生活来说,我还是觉得先前不为故事所动的冷酷更容易找到边缘的快乐,因为,听杨阿姨讲那过去的事,我已经泪水涟涟,心情相当糟糕,就想嚎啕大哭,心里不停地呼喊:李雪啊,你在哪里?
  李雪成为我重点回忆的对象不是因为她的美丽动人,故事里的李雪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有些人说她非常聪明,长得忒俊;有些人说她爱慕虚荣,过于现实;而我关心的问题是,她有多能耐,竟然视我的好感不存在,毅然扑到张平的怀里。那个家伙有点钱也是事实,但外表畸形也无法反驳,难道钱比我的相貌堂堂还重要?把钞票看得如此重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苦苦思索,是我与这个世界有了隔阂还是李雪脑子有问题。
  有这么些个问题需要解答,一天的时间容易打发得多,犯神经的次数明显又降低,我俨然成为一名准哲学家,不再有吃饭发呆的表现,也没有犯遇到事情慌乱失色大喊人渣的老毛病。我像个乖宝宝一样安静,从不乱跑,有水喝水,有饭吃饭,当然,我的杰出表现在于,不随便尿床,不会随地打滚。
  我妈把我当正常人对待,放心大胆地让我去数里之外的地方走亲戚,她不怕我迷路走失,也不怕我精神错乱失手伤人。看情形,我不再属于非正常人类,我有了自由和主张,我想干嘛就干嘛,我跟猪聊天,喂它们吃最棒的猪食,我妈伸出大拇指表扬我,说做得好,养肥了杀掉它们吃肉;我跟鸡说话,逗引公鸡和母鸡谈恋爱,我妈说,好,开始恢复人性了。我“嗯”了一声,表示我妈说得对,我希望它们早日生小鸡,然后杀掉它们吃肉。我也认为从逻辑上或者从日常生活里看我正在逐渐痊愈,很长时间没尝过意识混乱的滋味。那天我去大舅家串门,回来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蒋小红。她手里拎了很多吃的东西,朝我笑个不停,我忍住上前接过东西的冲动,以良好的姿势对她还以笑容。其实内心里我开心过度了,这么多天在六安,见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但没有像蒋小红那样让我产生愉悦感的女人。无论环境还是人都让我有了阶段性的快乐,因此我一直循规蹈矩,没有什么过头的举动。但接下去的一幕改变了多日以来的平静状态,蒋小红没有扑过来,这一点我有些意外了。在医院里,虽然我常常向她身上扑去,但来到六安,也该轮到她忘情地与我拥抱了。我甚至怀疑在精神病医院呆久了,蒋小红已经被同化,思路混乱,不认识我无计了;或者感情呆滞不向任何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倾向;再者她反应迟钝,在我抛给她数个媚眼后,她依然理解不了男女之间的表达方式。这也就算了,惊人的一幕无情地发生了,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蒋小红背后站起来,有篮球运动员的身架,坦白地说,相貌还是不错的,虽然仅次于我,但在这个地方也是数得着的角色,他突然也朝我笑了笑,嘴巴像个无底洞,神情跟傻子似的,我猜测他一定是蒋小红从医院带回来照顾的病人。
  我对帅哥肯定有排斥反应,那小子刚一露头我就浑身不舒服,继而就有呕吐的冲动,也有下泄的欲望,脑袋嗡嗡一片,鼻子微微发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一个男病人跟蒋小红有如此亲密的近距离接触。和她寸步不离形影相随的应该是我哦,早已习惯了蒋小红的说话方式,熟悉她的笑容,依赖她说的故事。现在我逃到乡下养病,她就有了新伙伴,那种被抛弃的感觉像一个恶毒妇女狠心丢下她的孩子,然后态度决然地说BYE BYE,置孩子的哭泣于不顾,撒尿拉屎也不管。这就叫无情的抛弃,蒋小红现在就是这样对我的。
  我说,小红,你怎么把病人带这来了?
  他不是病人,无计。蒋小红说,她的态度显得很认真,我的眼睛很惊恐,不相信她会拐骗别人,于是善意地提醒她,不能这样啊,小红,人家有病你也不能不管不问,抛弃人家不是一个好护士的行径,把他卖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更不是人干的事,小红,快送人回去,要不,我找公安局的送他回家。
  无计,你病还没好么,说了他不是病人,他其实——蒋小红脸一红,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说,小红,你就承认吧,他其实是自己跟踪来的,对么,我不怪你。
  不是的,无计,你误会了,不要再乱猜乱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少想多吃,那样对脑子恢复才有帮助。他其实是我男朋友,这次来就是想让你们认识认识的……
  蒋小红说中国话怎么如此清晰流畅,非要让我一字不差地听到耳朵里才能达到她伤害我的快感么?顿时,我脑袋里所有图像消失,鼻子颤抖不停,眼前有五六颗金星跳跃,我确实被这番话击中了,男朋友啊,什么概念?是想拉小红的手就拉她的手,想摸她的奶就摸她的奶,想亲她哪就亲哪,这是一个可以明正言顺占一个女孩子便宜的角色。气恨的是,这个角色被别人捷足先登,一个乳臭未干、长相崎岖的小白脸,他夺去了我记忆里篇幅最多的一段,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想着想着,我的血压就陡增上来,眼前一黑,匍然倒地,在这一刹那,我快速伸出胳膊垫住后脑勺,水泥地儿硬得很,再被摔成植物人,我连蒋小红也记不住了。
  第一部分 透明的疯人院上一辈的浪漫(5)
  倒地后,我双目紧闭,嘴角漫出几滴白沫,口中控制不住地叫,天啊,地啊,小花啊,你在哪里啊?蒋小红立刻奔过来,扶住我的头,无比悲痛地说,你又怎么了,无计,老毛病又犯了么,谁刺激你了啊,你醒醒,说两句话……
  她晃着我的脑袋,我的头本来没感觉,被她摇着就痛了起来,我困难地睁开眼,扯开笑容,淡淡地说道,你……我没事,刚才太激动,现在清醒了。那小白脸也凑过来对着我问,怎么了,怎么了。我甫一见到他,头便向一边歪倒,语无伦次呢喃着,小花啊小花,你在哪,我要来找你……这一招很灵,我耳朵里听到蒋小红对他说,你先出去。我很快又睁开眼,缓缓地说,没事,刚才受了刺激,现在清醒了……
  我妈见这阵势,慌张得不得了,手足无措,对我又喊又叫,看我没什么反应,她眼睛一转,灵机一动道,三儿啊,我来跟你讲你姥姥的故事,你一定要醒过来啊……
  姥爷不是个花花公子,但绝对有着跟我一样多情善感的秉性,还是个想像力丰富的知识分子,他为了讨好一见钟情的姥姥,用尽了各种手段,借以俘获姥姥的芳心。姥姥坚守阵地的决心很容易被突破,究其原因,依当时来看,我姥爷花花肠子特多,现在来看他只是学问多些,知识面广些。姥姥当时习惯说一句,讨厌,你真讨厌。骨子里谁都知道女人越这么说心里越喜欢,不是有哲人说过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早晨空气很好,行人少,野狗多。姥爷从家里带了两根煮熟的玉米棒子,一小袋热腾腾的豆浆,按部就班地来到失足过的池塘边。姥姥会很准时地提着一篮子衣服过来,身子被篮子压得沉沉的,姥爷“哎哟”一声赶紧跑上去接下篮子,姥姥顿时脸颊一片飞红,努着嘴不好意思说话。姥爷把早点递给姥姥说,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刚吃过。留了一些给你。姥姥的手欲伸还缩,姥爷主动把东西塞到她手里,姥姥止不住看了一眼,半根玉米棒,小半袋豆浆,姥爷还真够节约的,生怕姥姥吃不掉拿去喂狗。
  姥爷陪着姥姥在河边洗衣服,姥姥甩着衣服在水里拨弄,姥爷掂着指尖拨弄姥姥盘起来的发鬓,姥姥低眉垂眼咕哝一句,你真讨厌。姥爷说,再掉到河里才叫讨厌,我保护你呢。姥姥嗔怪道,那你还得抓紧咯!
  时间快得像早泄,还没享受就已到达终点。天就要黑了下来,看样子,衣服还没洗完,情也没有谈好,姥爷心急如焚。天一黑就得回去,看着长工插秧也不会选择在黑夜里进行,我大姥姥她肯定要责怪。回去吧,这眼前的小妞如此可人,谁能放得下啊。姥姥拧干最后一件衣服,有些筋疲力尽的样子,身体扭成麻花似的。姥爷说,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不就一裤衩么,真是无缚鸡之力。姥姥瞪了一下杏眼,愠怒说,你也不帮忙。
  姥爷收回手,举在空中,埋怨道,那谁抱你啊,这辈子就靠这两只手舒坦了。
  看来,时间过得飞快,我姥爷和姥姥的发展也并不逊色。
  这一天算是这么过去了,男女之间卿卿我我,莺莺语语,谁都痛恨时间这东西没有自知之明,不滚远点非要跟着不走,姥爷在心里说,时间停止就好了。
  可我大姥姥不会停止,她一天没见着姥爷了,一怕他眼神不好不认路回家,二怕他在外拈花惹草——家里几盆花草无不是他半路上采来的。大姥姥因此在床笫上偷骂姥爷是采花贼,我姥爷摆摆手死不承认,他拒绝大姥姥自比为花的好意,擅自把“花”改为“黄花”。
  我大姥姥在田里找不着姥爷,便顺手抄起一根扁担沿着田埂去寻姥爷的影儿,邻居见了,插上一句,这么晚了还去担粪?大姥姥说,我们家猪丢了,我得把它们赶回来。
  看那情形,我以为大姥姥会将姥爷往死里打,挑粪的扁担可不是小个子,长九尺,宽一尺,姥爷跟它碰撞会有生命危险。弄不好,双手折了也不无可能,那样就舒坦不了了,如果大姥姥一失手把姥爷五根指头打落两根,姥爷就不得不承受转行做三只手的噩运了。总之,姥爷是难逃此劫,我暗暗担心之外,也深刻领悟到,男人如果有了老婆还想找点业余生活,得先买份保险再说。
  我妈突然缄口不言,我一直闭着眼睛细听,毫无发病之迹,对故事的戛然而止充满急不可待的追求欲望。可我妈说,暴力情节还是不说了,不利于你的身心健康,更有损于你的神经,现在你需要安静的休息养病,知道么,三儿?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有以实际行动来表达我的真实想法,原本我的病已近痊愈,但老妈一次次把故事尾巴留着,我已经忍无可忍,求知的欲望压迫我的坐骨神经疼痛难捱,我立刻站起来,身子底下一块碎瓦片直愣愣地向我屁股示威着,我眼前出现一阵幻觉,像一把刺刀沾满了血滴,挑衅般炫耀着它的功力。
  唐老师治理孙先生的手段,只有紧箍咒,我妈不让我发病的手段是讲故事,说一个让我渴望继续倾听的纪实故事,满足我对长辈情史偷窥的欲望,从无聊无趣到现在我迫切希望了解,说明故事本身充满诱惑和猎奇性。我决定在我的病完全康复,不再犯病的时候写下这个故事,让它流传于世,让别人记住,它的作者是一个有精神病史的天才作家。
  我妈说,你要当上了作家,我给狗缝条裤子。
  我说,是大黄,笨笨,还是小黑?这三条狗身材都不错,是天生的穿衣架子。
  我妈说,还是王三家那条看门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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