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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月光+番外-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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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吧唧地上下开合着,怎么看,都还象个孩子。 



孩子?不自觉的冷笑出口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惊讶。他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从他的身体和行为足以证明这一点。我之所以这么想,难不成我真的是老了? 
天知道!我现在应该关心的并不是他象什么,而是我的未来。我需要好好想一想,这个正在逃亡的人会将我的明天引到什么地方去。 



天亮以后上马继续上路。一路上他依然穿着女装,所以控马的人是我。用他的话来说这个样子好看一点。他还乐滋滋地问我,我和他看起来象不象一对小夫妻? 
不象。我这样答他。换来他塌下来的细眉毛。 
说实在的,无论是他还是我,身上都有一点怪怪的感觉,虽然不多,却与普通人有了明显的区别。于他,也许是因为他不是汉人,说话行为都比较特异,于我,只能说我的风尘味太重了。 
就算他带我上路当掩护,也不会有太遥远的未来,我有这预感。那种几乎是本能的特殊,足以暴露他的行踪。尤其越往北,他与当地人的区别就越大。 
我不知道他执意北行的理由,也不问。我并没有兴趣再深入了解他。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过客。既然知道与他同行的时间不会太久,我就不需要太理会什么。不过,我没想到的是,麻烦一开始居然不是来自追兵。 
在某个无名的镇子上的茶肆歇脚的时候,碰上了一群人。 



典型的纨绔子弟,典型的众星捧月,典型的见色心喜,典型的厚颜无耻,典型的口头豆腐和调戏,典型得让人哭笑不得。 
我知道我是美人,也知道一头红发极其惹眼,更明白我这一身服装较常人是太过华丽了些,而风尘味更是无法掩盖。但是这些并不意味着麻烦一定要找上我是不是?我的身上并没有挂上这样的招牌啊,可是,麻烦还是不请自来了。 
我也知道,在普通人的群体中,一点特殊会引发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猜忌。鹤立鸡群的结果是被群鸡啄得遍体鳞伤不得不仓皇逃离。我在这个地方,太特殊,因此,麻烦我也只能承受下来了。 
垂着眉毛把玩手里的粗瓷大茶杯,那被众仆簇拥的男人虽然有一种堪称清秀的脸,可眼中我很熟悉的淫秽的欲望和嘴角做作的模仿高贵的笑容实在让人欣赏不起来。我不说话,只想看看方重汇如何处理。 



方重汇会了帐,拉着我站起身就走。然后如意料中一般被人墙挡住了。耳边传来某人的讪笑。 
“哟,小娘子,脾气很坏啊。不过你的男人看起来软弱得很呐。他一定不能让你满意吧。怎么样,出个价,把他让给我吧。” 
有趣。方重汇拉着我的手掌多添了几分力道,我发觉他似乎生气了。 
“这样行了吧,五十两银子够你吃用一辈子的。下次找个牢靠点的男人。这美人,少爷我就收下了。” 



一只手搭上我和方重汇相握的手掌,意图拨开他的手,没想到方重汇手腕翻动间,那手的腕、肘、肩的骨头全叫他扭脱了节。 
杀猪般的声音叫人耳膜生疼。我看到周围的男人已经渐渐围了过来,我抬眼看着方重汇,明白地告诉他:“我不会武。” 
“我会保护你。”少年的目光非常冷静,有一种让人激赏的坚持。看着他平静的侧脸,我忽然有点恍惚的感觉。 
“拜托你啦。”我笑了笑,稍微退后一步,专心地欣赏他的武艺。 



舞月光八 
并非我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只不过事情已经发生再多想也没有用,能想出办法的话当然要尽力想办法,只要不死,总有机会的。我并没有太紧急的事情要办,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步伐走得太匆忙太凄厉。 
我等方重汇战斗的结果,然后凭借灵巧的步伐一边避开被方重汇摔得乒乒乓乓乱飞的人体,一边躲避从身前身后伸出的手。 
我玩得很开心,因为我居然找回了很多年前玩捉迷藏时候的感觉。正当我跳跳挑得很过瘾的时候,一双大手捉住了我。 
我大惊,下意识地屈去手肘撞了过去,没想到那人的反应竟极快,三下五除二地,我的手脚就被他用一种奇妙的方式制住了,一个带点困惑有点耳熟的声音响在耳边。 
“绿腰,你在干什么?” 



谁啊?扭头过去,竟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他眉头微蹙地看着我,重复他的问题:“你在做什么?打架吗?” 
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只要不是债主,每个人的心情都会很愉快。特别是面对这样一个有可能成为强大助力的人,我的心情自然就很好。 
并非我不信任方重汇——事实上,对他我无法说得上信任或否。我只是觉得这人的出现可能会帮助我重返金陵。 
他是谁?龙威的手下,我不在知道姓名的路人甲,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某人,因为龙威说过他不是我可以惹的人,所以我干脆连他的名字都懒得问。不过,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冲他微笑,不急着离开他的怀抱。我只问他:“你在这里做什么?” 
“办事呀。你呢?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你现在还很忙吗?” 
“事情办完了。怎么?” 
“还打算去哪?” 
“不去哪,直接回杭州。” 
“那么,顺路送我回金陵可好?” 
他看着我半天,再看看那边正打得鸡飞狗跳的人,才道:“你惹了什么麻烦?” 
“一点小事。”我笑嘻嘻的,掩饰内心突然升起的不快感。有的时候一个人观察力太敏锐了对旁人来说并不是很令人愉快的事情啊。 
“和那拼命的小子有关?”他眯起眼看了看那边,忽然收紧了手臂。 
“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小子在打斗之余还有闲心用杀人眼光瞪我。”他笑,在我耳边道,“他不会是你新一任的入幕之宾吧?” 
“你有意见?”是与不是,都与他无关。他凭什么多问?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把我带回金陵的人,而不是罗哩八唆不干不脆的多管闲事的家伙。 
心情不愉快了,轻轻自他怀里滑出来,继续跳跳跳。对体力,我还是有一点自信的。 
他伸手捉住我的手腕,苦笑:“你的脾气越来越大了。怎不见你对其他人也有这样的表现?” 
咦?是这样吗?我一楞,停住了脚步,他的话令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得好好想想。 



在我思考的过程中,武斗结束了。迷糊之间那男人居然全盘主导了我们——方重汇和我——的行动,眼看天色已晚,他自做主张地找了一家客栈,点了一桌食物,然后等我回神。 
鸡鸭鱼肉一点不少,我不太饿,也就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恩,这清蒸鱼不错,鲜美可口,值得多尝尝。 
方重汇坐在我对面,嘴巴里塞着一个大鸡腿,正努力地恶狠狠地撕咬着。他的目光无比怨毒地盯着紧挨着我的那个男人——事实上不仅是方重汇,客栈里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带着一种恶意的好奇猜测和鄙夷看着我们。很明显,在这个小镇里,虽然也有为非作歹的纨绔子弟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但绝大多数镇民还是偏于保守的,保守古板得令人联想到庙宇里的泥胎雕像。 
我向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因为很多东西,在乎了也不值得。所以我怡然自得地吃东西,直到我心满意足而夜已深沉。 
要休息的时争执终于表面化了,也不枉我用了一个晚上去激怒方重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执着于我,不过我对他怨憎的对象很感兴趣。 
冲突的原因在房间的分配。那男人只订了两间房。其中一间给方重汇,另一间他打算和我一起睡。方重汇对此很不满,就在这灯光昏暗的地方吵了起来, 
我无聊,姑且听听他们吵嘴的内容,没想到主题居然是我的归属。方重汇或他,都自诩我是“他的”。 
好笑,好笑,实在很好笑!若有人想看看做梦做到搞不清楚梦境与显示的差别的人的话欢迎前来观赏,门票一人一两。 
我是谁的?我是我自己的。绿腰的人生,由绿腰自己决定。他们争论得再激烈,也不关我的事。 
推开某一个房间的房门走进去再锁起来,掂掂口袋里还有几两碎银子,足够我任性地包下这个房间,所以我放心地梳洗休息,一切事情只待天亮后再说。 
——有些问题,不需要立即找到转机。时间是最奇妙的工具,不管人接不接受,它都会给出答案。 



睡得快不意味着醒得早。身体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过来的。 
独自一人来到大堂,虽然没有食欲,却需要一杯茶提精神。而且现在某两人尚未出现,所以我不着急。 
大堂里人烟稀少,只有小猫两三只。这很正常,在这个只有工作才有饭吃的世界里我的闲散其实可以算做一种异常。 
其实我也是个体力劳动者,不同的是我的工作性质比较偏向取悦人。 
无视方重汇的焦虑或他的纵容,我慢慢吃着东西,等到吃饱喝足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 
现在怎么办?怎么才能明确地表达我的态度?我不想去北方,如果可以我情愿终生埋骨在南边,永不向北。虽然我承认在大多数时候我很冷酷,可是晨光中那个瘦瘦的少年让我油然有一点动摇,特别是当他用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看我的时候,我几乎无法开口。 
小镇口,马匹与马车之间,三个男人站成三角。他们在等我的决定。 



有一点头大啊。正当我苦苦寻找措辞的时候,远方传来马蹄声。 
莫非是专程来给我解围的?我看过去,随着越来越近的人影,方重汇脸色大变,急急回身踢断车辕,跳上驾车的马背狂奔而去,那神态仿佛恶鬼降临他赶着要避难。眨眼间已经跑了好远。 
马蹄声很快靠近,几乎擦着我的袖角掠了过去。虽然只一眼,可我依然看清了马上骑士的真面目,于是我只好带着半分同情苦笑一下下。 
任谁遇上索命阎罗都会脚底抹油。何况方重汇曾信誓旦旦绝不要死在那人手下。他不逃才怪。 
他的逃跑让我不必再做选择。我跳上他的马背,任他把我的带回金陵。 



舞月光九 
回到馆子里就看到浅离一张苦瓜脸。他拿着一张小算盘在我面前噼哩吧啦地打着,计算我不在这几日的损失。 
彻底的钱鬼!我浑身无力地瘫倒在床上不再理会,径自去睡我的大头觉了。 



我喜欢跳舞,这是工作,也是爱好。 
有的时候,我很感谢我的母亲,虽然她早早地去世了,但是能歌善舞的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会我如何用身体语言表达情绪。我喜欢这样的方式,因为比起语言,这样“说话”更暧昧也更有趣些。语言还有可能引起误解,舞蹈却全然无解。 
早年的生活我已经尽力遗忘,只有舞蹈,我还保留。 
八月十九是我的生日,曲指算来我竟然已经到了弱冠之年。年纪大了,就为自己编个新舞吧,别人不知道,我自己庆祝就好。 
选什么题材呢?太激烈太煽情的都不适合我目前的心情。安安静静的东西很难表现啊,为此我大伤脑筋,有的时候真挚陷入了茶饭不思日夜颠倒冥思苦想的状态,于是有一天,浅离把我踢出馆子,让我好好散心去。 



一个人晃晃悠悠走在大街上,不辨方向地乱走一气的结果就是被人堵在了暗巷口。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惹麻烦的意思,只不过这附近不是我常走的地盘,别人只看中一个呆头呆脑魂不守舍的笨蛋而已,偏偏这笨蛋还穿了一身质地不太差的衣杉,摆明了一副待宰肥羊的模样啊。 
走路不小心,怨不得人。我比较伤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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