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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番外 作者:张鼎鼎(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4-10正文完结)-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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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丫头成了弟媳妇,她以后就不要再出门了!可是她无能为力,她无法改变曹二爷,为了不激怒他,令情况变的更坏,她什么都不敢说,而现在翠竹为她指了另一条路,一条很有希望的路。
    她感激的看着翠竹,翠竹一笑:“奶奶先闭上眼歇一会儿,我去给奶奶拿药。”
    她 说着,走了出去,在出门的时候,嘴角自得的勾了起来。虽然曹二爷发话了,可她知道,曹二爷心里对她已厌烦的很,绝对没有因为她坦白就对她另眼相看的意思。 将来会把她的文书放出来,也就是为了给李氏警告,教训李家。而她到了李家,那日子也不会好过。章氏她见过,一个没什么远见而又自以为是的老太太,拼了命的 把莹姐嫁过来又想让儿子攀个高枝,她过去之后,别说做妾了,就是当正经儿媳也不会受待见。在这个时候,她要想日子好过,一是笼络住晨哥,另外一个,就是要 有个强力后盾,而莹姐,不是最合适的人选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条路对不对,昨天她娘抱着她好哭,说她傻,说她本可以做正头娘子有 好日子过:“留在府里有什么不好的?不愁吃喝,咱们的日子不知道要比一般人好多少!就算你相不中府里的呢,外面也有大把人选可以挑,那晨哥,你要是去做娘 子也就罢了,可是、可是!老爷不是发话了吗?你就去做娘子!那李氏要是不识好歹,咱们家也不是吃素的!”
    她好说歹说才把她娘劝 住。做晨哥的正头娘子,她怎么不想呢?可曹二爷只是那么一说,他只要不是要休了莹姐,就不会真的这么做,因为那不仅是莹姐丢脸,曹二爷的脸上也没光。把她 给晨哥,也是对她的惩罚,可是这个惩罚,她却是一点也不怕呢!晨哥是童生,这次还得了第七的好名次,就算这次不中,下次也大有希望。
    而中了秀才就有可能中举,有可能当官。就算是做妾,这样的生活也比配个小厮或者随便嫁了强!
    有 人欢喜有人愁,有人想当妾,自然也有人要娶妻。京城的王家今天就张灯结彩,热闹非凡,红灯笼一直照亮了整条街,从上到下都忙了个底朝天,典礼结束,有的卸 了差事能松快一会儿,有的还有大把的工作要忙活。可毕竟忙了一天,就算王家规矩严,这时候也有开小差的走神的,厨房里就有两个负责刷洗的婆子在那里议论: “真没想到三少爷能这么风光,看这今天的事办的,比二少爷强不说,几乎都要赶上大少爷了!”
    “嘘,这话是能说的?”
    “怎么不能说了?大少爷是庶出,可大少爷的军功在那里放着,三少爷可没什么功,身上也就是个监生。二少爷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嫡出!不能同有本事的大少爷比吧,怎么连三少爷都能盖过去了?”
    “你知道什么啊?三少爷是没军功,可这两年可没少往家里放银子!二少爷可连举人都不是呢。”
    “那二少爷也是嫡出!这庶出了少爷盖过了嫡出,不是乱了规矩?”
    “都停停吧。”旁边一个妇人道,“主子的事也是咱们能随便说的,传出去那可是要挨板子的!”
    这 妇人显然是在妈子里有些威望的,她一开口早先那两个妇人都闭上了嘴,厨房里又恢复了沉默。她们不知道,这话已经被当事人听到了,此时王道心就站在离门不远 的地方,他旁边还跟着王府的小祖宗小六,此时后者两眼喷火:“咱们家就是让这些下贱的东西给坏了规矩,我现在就找人来收拾他们!”
    王道心没有说话,只是转过了身,王小六一怔,愣了下才追上:“大哥!大哥,你没必要为这些东西生气,今天是三哥的大好日子,等明天我就让娘发卖了她们。”
    王道心一笑:“她们又没说错。”
    王小六看着他的脸惴惴不安,今天三哥娶亲他也高兴,可自他见到在夜里发呆的王道心就开始担心起来。作为王家的老大王道心自然是最早成家的,可也是最早成鳏夫的……呸呸呸,这话真不吉利,他们家以后都不会有鳏夫,再不会有了!唉,他那大嫂,去的也太早了!
    作 者有话要说:  那啥,鉴于曹二爷不是啥重要人物,俺就不写他的心理分析了,但为毛我觉得他这个人……嗯,还怪萌的捏?囧…?…


☆、第125章
    第十七章
    月色朦胧;暗香浮动。
    王家的花园当然是好的;在这夜晚,就有不知从那颗树上、花上的香 气夹杂着夜晚有些清冷的空气飘来。王小六偷眼看他大哥,虽然是他的亲大哥;对他也极好;可不知为何,他真觉得他大哥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越来越……嗯;怎么 说呢,就是恐怖吧。不仅是他;连他娘也有同样的感觉。
    记得他小时候,他娘还会对他说,要他堤防这个大哥;而待王道心转向武职;远 赴边关之后这话就少了,到了现在,他娘反而叮嘱他要好好和这个大哥相处。他当然会和大哥好好相处,就算小时候他娘挑唆的时候他也没想过同这个老大交恶,他 傻啊,打,打不过;斗,斗不过。和老大对着干,这不是找虐吗?
    不过,要怎么好好相处呢?今天三哥大婚,是不是就刺激到他了?特别是那两个婆子放屁,本来还好好的,他们会去厨房也是想找点吃的。今天酒席很好,可他们都没吃多少东西,特别是老大,往来的都是武职,那些人一开始还守规矩,喝到兴起,碗都用上了!
    结果他们还没到厨房,就听到那两个婆子在那里乱嚼舌根。
    哼,明天就让她们好看!
    王小六纠结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同他哥说什么,见王道心要往前走,冲口而出道:“对了大哥,明天咱们还要找三哥要红包,他能有这么漂亮的婚礼,那可都是咱俩的功劳!”
    王道心回过头,王小六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吞掉,他找什么话题不好,偏要找这个,这不是往他哥伤口上撒盐吗?这和那两个婆子有什么区别?不,他比那两个婆子更蠢,好歹那两个婆子还不知道他们兄弟就在外面,他这可是当着他哥的面说的啊!
    不过面对他哥的目光,他还是硬着头皮道:“大哥还记得青茗县吗?”
    王道心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王小六脸一红:“大哥,我那不是年少不懂事吗?现在我已经知错了,再不会犯那种糊涂了。哎呀,我不是说那个了,我是说大哥还记得当时和我一起被抓的那个小姑娘吧,叫倩姐的那个?”
    “你记得倒还清楚。”虽然没有刻意去想过,但此时王小六一提,他就想起来了,那个在火光里拉人的小姑娘。
    “三哥就是同他们家合作才会这么有银子的!具体的情况我不是太清楚,反正就是前两年三哥去那边巡查,见人家的生意不错,提出了合伙,据二叔说,本来也只是小生意,谁知道这两年却做大了!下面开了好几年分店,照这个形式发展下去,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雨前楼呢!”
    王道心抬了下眉?下一个雨前楼?王小六也许不操这方面的心,他却知道雨前楼的利润的,如果是这也能解释这一次老三的婚礼为什么办的这么风光,可家里又怎么会让老三自己掌握这份生意?还是同一般的外人合伙?他虽是刚回来,可早先怎么没听到什么风声?
    “好 吧好吧,这话有些夸大,我听说那知味小食,就是卖点小吃食,和雨前楼完全不一样,不过也是真赚钱啊。娘说三哥去年给家里交了两万呢!我一个月的月钱才二十 两,三哥这一下就教出了我一百年的月钱,他这么有钱,咱们不找他要红包找谁要?何况他之所以会认识倩姐家,那也完全是因为我啊!唉,要是我早知道他们家有 这份本事,我就先同他们家合伙了!”
    王道心暗暗点了下头,这就能说得通了。知味小食,一听这名字就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也不怪家里 不是特别重视。两万两,在王小六听来是不少,但那不过是王府打发姑娘明面上要支付的数字,哪怕是最最不受宠的庶女,没有丝毫的贴补,出嫁的话也要有两万 两。而这一大家子的开销,又哪是一年两万两能打发的住的?当然两万两也不少了,重要的是老三能交上来也是一种态度,家里这次会大张旗鼓,估计一是鼓励老 三,二来也是给其他庶子们做榜样吧。
    不过王老三能交上来两万两,章家自己,也该有个一两千两了吧,这对普通百姓已是不少,那小姑娘也不用再在夜市里出摊子了吧。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一种古怪的欣慰感。
    “大哥?大哥?”见他半天不说话,王小六又道,他回过神,微微的点了下头,“好吧,明天就去找老三打秋风。”
    此 时的王道安丝毫不知道自己已成了兄弟眼中的肥羊,正在小登科的他正春风得意。虽然因为妻子是第一次,不能酣畅淋漓,可他基本还是满意的。今天的婚礼,妻子 的陪嫁都令他有一种扬眉吐气的爽快感,同时还有一种无法掩饰的自得。而在他得意的时候,不免就想到了倩姐,然后就想到了进洞房前才收到的那封信,因为时间 仓促他还没来得及看,不过想来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他去年交给家里两万两,不过他自己的收益又何止两个两万两?这些银子,都是他未来分家的保障,而从倩姐早先给他写的那个规划来看,他以后还能拿到的更多!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分家要快点进行了,起码他要早些分出去了。
    此 时倩姐并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还有人想着她。她正在计划去一趟府城,用的理由是两年没去了,要去看看那边的生意,不过柳氏打趣的目光却总令她尴尬。她真的 不是为了弘毅啊,只是这一次机会难得啊,毕竟她一个姑娘家不好独自出远门,这章文庆要带队出发,不是省了很多麻烦吗?
    至于弘毅要 府试要院试,那是他自己的事好不好!那小子到现在还没有提亲,他们还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呢!想到这里她狠狠的咬了一口兔腿。她这兔腿和街上卖的不同,是特意 风干过的,颜色偏黑,但非常有嚼劲,而且在风干之前腌制过,所以味道都入到了每个肉丝里。这是知味今年新推出来的主打食物,一斤能卖到六十文!
    这 是绝对的天价了,要知道普通市面上的兔肉一斤不过二十文,这六十文的价格一叫出就令人吃惊。不过知味也有理由:“二十文的,那是酱的,咱们这,是风干的, 水分都出来了,就这点那就要多出多少肉?而且,这风干要不要时间?腌制要不要时间?何况您尝尝这味道啊,尝过再说买不买!”
    经过 这几年,知味这两个字已经是很有份量了。他们推出来的东西,不能说每一样都绝对鲜美,可总和别家的不同,而且味道也在水准之上。六十文是很多,但一个兔 腿、一个兔腰不过一二两、二三两。大点的需要一二十文,小一些的十来文就能拿下。当下就有人出于好奇买下一块,咬到嘴里,果然不同,而且人们很快就发现, 这东西配酒那是相当的合适啊。特别是对普通百姓来说,整治不了太多菜,要是请朋友也许还会买个猪耳朵,炒个肝什么的,要是自己,那往往就是一盘花生米就完 事的。现在有了这个,不仅自己喝酒的时候多了道菜,就算招待朋友,也完全能拿得出手。
    根据章老三的反馈,西门那边赶车的最喜欢吃 这个,还有一边赶车,一边咬兔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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