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当代-2003年第4期-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有人检查为什么‘王全全探矿’的炸药库会长期安置在井下?” 
  “围绕着‘矿难’会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 
  “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如果有是出于地方集团利益,还是个人利益?” 
  一连串的问题哪一个能弄清楚都会撕开有可能存在着的黑幕的一角。 
  6月22日“繁峙矿难”发生,7月1日中央6部委联合调查组成立并进驻繁峙县砂河镇,到了7月8日,“新井”挖掘、追捕逃犯两项重要工作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一天调查组在砂河镇五台山宾馆召开了工作碰头兼记者发布会。会上组长王德学言及上述两大工作心情极其急切。我坐在最后一排,当时还不知道邻座坐着的就是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苏浩。王德学在台上紧锁眉头,苏浩在台下倒是一脸平静,此时谁也不知道他对于抓捕殷三心里已经有了八九分的把握。 
  2002年7月9日凌晨3点半,我们摄制组还在房间休息,几小时前我刚刚结束对苏浩的采访,那次采访我的中心问题就是忻州市公安局何时能将殷三等人抓捕归案。苏浩很自信:“快了,如果事情进展得顺利,明天早晨就会有‘令人兴奋的消息’。”所以那一夜,我们摄制组虽然已经进屋休息,但是谁也没有脱衣服,可以说是枕戈待旦,随时准备出去跟随警方抓捕殷三的重大行动。 
  果然,只有几个小时,“令人兴奋的消息”来了。我的房门被苏浩敲开时间是三点过几分。苏局长说:“快,殷三在5分钟前刚刚落网,如果你们有兴趣现在就可以和我一起去看看。” 
  “兴趣”?我们当然有“兴趣”。殷三被抓,意味着所有与“矿难”相连的疑点从此有了一张能够说清楚的嘴,这消息太令人振奋了。于是我们马上坐上苏局长的车,一路钻山过岗,出山西、进河北,快到天亮的时候在灵丘县一个叫岸底村的大山沟里见到了已经被戴上了手铐的殷三。 
  殷三被抓,整个“繁峙矿难”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以及始终在我心里上下翻腾着的一连串儿疑问就算找到了解开谜团的线头。但是殷三被抓中央6部委联合调查组当天并没有同意我上去采访,那时我的心像被装在一只布口袋里的一只兔子,好不容易找到了殷三,真相就要大白,但是人就在身边就是不让采访。“先让公安拿下口供”,这样的理由谁都得服从,好在调查组许诺一旦警方对殷三的审讯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们《新闻调查》有第一时间采访的权力。 
  一个月后调查组果然践约。殷三可以采访了。听到这个消息摄制组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第三次赶赴山西。 
  山西阳曲,看守所里,我终于见到了殷三。 
  殷三大约六十多岁,一张布满沟壑的脸堆满了苍老、世故与狡猾。整整一上午我并没有从这只“老狐狸”的嘴里拿到多少有用的东西。 
  我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当然是事故原因、死亡人数、为什么瞒报,以及我心里始终上下翻腾着的那一连串儿疑问的答案,但是殷三始终躲躲闪闪避重就轻,而我此时也没有找准最核心的采访问题,所以这一次的采访不仅失败,而且回来越琢磨越有如坠五里雾中的感觉。 
  原来我以为“义兴寨金矿”本是一座省级国有金矿,殷三承包无非是想通过采矿来赚钱;其次,繁峙县在发生了“矿难”这件事上不做调查、不保护现场、不控制矿主,相反却始终顺着殷三的说法“2死4伤”向上瞒报,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当中必有用金钱换取了地方保护的种种交易。然而第一次和殷三交锋下来,我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相反殷三倒向我甩出了两颗手榴弹,炸得我晕头转向。 
  首先,殷三告诉我孙涧沟他承包的那33个洞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的,他自己并不采矿。这就没有了通过采矿偷挖国家的金子发财的问题;第二,承包“义兴寨金矿0号脉”,这是发生在他和国有“义兴寨金矿”之间的事情,繁峙县没有发包权,县里没有道理插手。 
  我被殷三搞晕了,所有采访提问由于不得要领都成了没有子弹的空枪。 
  但是另一个事实也明摆在那里:殷三承包了国有“义兴寨金矿”,按照合同承包方除了向“义兴寨金矿”上缴了50万人民币的承包费外,当年也向繁峙县上缴了60万。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果繁峙县和承包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为什么会坐地收银? 
  看来事情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 
  殷三为什么要承包国有金矿?既然不是自己开采,花那么多钱、费那么大劲搞这种名堂干嘛?承包真正目的究竟何在呢? 
   
  承包真相 
   
  2003年4月14日,这个时间距“繁峙矿难”发生和我的调查已经过去了将近10个月,为了把“繁峙矿难”跟踪到底我第四次来到山西。 
  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捕与侦查,实际上到去年年底大部分在“义兴寨金矿0号脉”承包和“繁峙矿难”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经相继归案。殷三被抓已不再是新闻,而与殷三一同搞承包的原来还有两个人:杨海龙、王建勇,过去我不知道,这一次检察人员告诉我殷、杨、王三人承包了“义兴寨金矿0号脉”,其中杨海龙、王建勇各投入90万资金,殷三的股份只有20万,所以“义兴寨金矿0号脉”实际承包的大股东是杨海龙和王建勇,殷三的股份虽小,但名义上他是总承包人。 
  四下山西,最后一次可以说我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定要解开殷三等人为什么要承包,承包究竟是谁的主意,“承包的真相”是一张无形的桌面,只要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所有幕后之事也就都会统统摆到眼前来。 
  据了解2002年3月殷三等人决定承包“义兴寨金矿0号脉”,后来的合同书上殷三(乙方)确实是只跟出让了国有资源“委托探矿权”的“义兴寨金矿”(甲方)签了字,繁峙县并没有在合同上成为“丙方”或第三方,但是,繁峙县政府在这份合同的诞生过程中以“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的名义在其中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无论从文件或当事人的供述里都有充分体现。 
  山西省义兴寨金矿原矿长杨林河,这是一个在看守所里记者能够见到的少数一扎就见血的还算爽快的人。见到他我先问:“殷三等人和你们的承包到底是谁先提出来的?”杨林河很快回答:“承包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那是人家县上(繁峙县),开始的时候我还不同意呢。” 
  “承包首先是繁峙县提出来的,为什么不是殷三?”这个信息看来很重要。 
  我又问杨林河:“承包本是你和殷三两家的事,繁峙县怎么会插手?” 
  杨林河:“属地主义嘛,‘义兴寨金矿0号脉’地底下的金矿是属于我们的,但地上的孙涧沟却归人家繁峙县管。” 
  对,孙涧沟地下的金矿是国家的,但地面上的主人是繁峙县委、县政府。这样说来繁峙县插手殷三等人的承包并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但是既然是繁峙县首先提出来的让殷三等人搞承包,那么金矿是国家的,他们知不知道鼓动私人承包不合法,繁峙县这么做的理由何在?要承包为什么县里不自己干? 
  为了证实这些问题我在看守所里又见到王建勇,我知道承包前王建勇曾经几次找过县长,殷、杨、王三人最终取得“义兴寨金矿0号脉”的承包权,王建勇是第一说客。 
  我问王建勇:“据说你们承包是县里先向省金矿提出来的,那么承包前你们找过县里的什么领导吗?” 
  王建勇说:“找过,县长王彦平和我是朋友,我去过他那里两三次。” 
  “你找他去干嘛?”我问。 
  王建勇:“就是商量承包的事。” 
  我又问:“那么你们承包省金矿一定要县里批准了?” 
  王建勇没有回答,看得出即使是来到看守所他也不愿意更多地说对县里“不够意思的话”。 
  我的采访钻进了一条胡同,接下来我必须见见王彦平本人。 
  王彦平,39岁,“繁峙矿难”发生后很快被双规,因为身体不好需要治疗,我是在太原一家看守所的医院里和他见的面。 
  “殷三等人要承包省金矿一定要经县里同意吗?”采访一开始我的态度是很平和的。 
  王彦平回答:“不用,县里根本没有这个权力,”一副桥归桥,路归路的样子。 
  那么好了,既然“繁峙县没有这个权力”,王建勇在承包前为什么要去找你县长?杨林河怎么告诉我“承包并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那是人家县上”?而殷三等人将“义兴寨金矿0号脉”承包过来以后除了按合同支付给了“义兴寨金矿”50万人民币的承包费,还向繁峙县交了60万,这又怎么解释呢?我把核心问题甩了过去。 
  王彦平不回答,回答也多在强词夺理。 
  事实上听办案人员的介绍:2002年3月18日上午繁峙县有关领导召开了一个会议,会上专门研究了维护矿山秩序和殷三等人承包省国有金矿的问题。这个会议杨林河没有参加。会后不久山西省“义兴寨金矿”和“繁峙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联合给繁峙县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共同管理省金矿划定区内孙涧沟0号脉的实施意见的请示报告》,4月2日王彦平在“报告”中做了这样一段县长批示:“请黄金领导组和黄金中心牵头组织落实”,意为批准、同意。 
  为了统筹全县的黄金生产,繁峙县不仅多年一直存在着一个“黄金领导组”,还于2001年6月专门成立了一个“黄金开发服务中心”,简称“黄金中心”。该“中心”既不是县直属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单位,但归县政府直接领导。 
  我又特意去会了会繁峙县“黄金中心”的主任韩跃伟,在看守所里我问他:“你们这个‘黄金中心’主要的职责是什么?”,韩跃伟脱口而出:“统一收费”,然后又觉得不妥补了一句“统一管理”。 
  “统一收费”?繁峙县为了管理黄金生产专门成立的“黄金中心”原来主要职责是向下收费?我眼前的迷雾开始向四周散去。 
  按道理一个矿区的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适当地向矿山企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和税费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在殷三等人承包“义兴寨金矿0号脉”的问题上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为什么一提及此事就极力否认?4月2日他做的“批示”我已经看过了,在那种时候下他还要指天发誓:“我没有权力批准他们承包!我没有批准!‘义兴寨金矿0号脉’就是承包了我也认为是不合法的!2002年6月按国家规定我是正准备查封他们的矿洞!”这又何必呢? 
  对于王彦平我真不想给他下“揣着明白装糊涂”,“得了便宜还卖乖”,甚至更难听的诸如“婊子”和“牌坊”的什么结论,但是韩跃伟告诉我,他们从殷三等人那里得到的60万承包费全部上缴了县财政,这60万繁峙县政府可是照单收到了的。 
  用一句王彦平自己的话说:“繁峙县多少年来一直是一个‘资源富县,财政穷县,秩序乱县”,6·22“繁峙矿难”发生前他也是刚到这个县里工作时间不长,上任后据别人反映他一直想整治县里黄金生产的混乱局面并尽力为县财政增加收入,这些想法听起来不错,可他为什么一谈到支持“义兴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