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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宋-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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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寻找坦途,一个一个的兵卒向着往日的好友辞行,有的便一去不返,也许现在还冻的看得清面容,也许已经落入了沉睡一冬的黑瞎子腹中,也许已经成为了白额大虫的吃食。

九万人,单单探路,便死去了一万人。

从始至终,大金几个州的拼杀反抗都没能杀死铁浮屠一千个人,但是在浩瀚的大自然面前,金兀术也太弱小了,太弱小了。

半个月之后,消息传到了方天定哪儿,方天定愕然,要是地球板块没有动的话,金兀术毫无以为的穿越了西伯利亚,饶了到外兴安岭的北面,然后从俄罗斯后世建立的亚欧大陆桥的那个山口绕到了大金国北面,甚至是最偏北的五国部也不过是在上京东北面四千多里而已,海参崴不过在上京东北面七千里。

加上那里的路金兀术根本不认识,毫无以为,金兀术甚至有可能绕着大兴安岭,以及俄罗斯的西伯利亚纵向山脉,绕到了北冰洋岸边也说不一定。

不过,这的确是想多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地球上出了南极,哪怕是毛里求斯也已近有了人类居住。

西伯利亚当时有两个原著民族,一个是唐朝时从辽国分出来的北辽(太小,不算入政权),还有一个则是后世很出名的种族犹太族,没错就是犹太族。

一千年前的宋国都,也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便是从西伯利亚进入辽国进入宋国的。

就算方天定这个蝴蝶再怎么煽动翅膀,当时住在西伯利亚的犹太族,还是在西伯利亚。

1123年,开始,连续两年的冬天,金兀术都派遣了许多骑兵到西伯利亚(参看第三册第二十三章范致虚的惨败的前一半)。

毫无以为,金兀术敏锐的军事先知能力告诉自己,渡河打大金是行不通的。要胜利,就要兵行险招,险招,就是奇招,就是神招。

只是金兀术没有想到,收服了北辽,加之在金发碧眼的犹太人的帮助下,竟然死了一万人,才到了大金国土!

其实,冬日在外兴安岭山间,根本没有死多少人,死人最多的是到了黑龙江流域。

金兀术带领手下走的漠河一线进入大金,结果走冰冻的河上时很多人以为看见了曙光,精神开始放松,却放松成了崩溃。

还有一些人最后渡河之时,冰面崩塌。总之,十万大军,本就是经历严寒的民族,竟然死了一万人。

千年后,长征路上,二万五千里,一年四个月时间,死去了众多人的红军,到达陕甘宁,为的是自保。

千年前,北袭路上,一万四千里,五个月时间,死去了一万人,竟然是为了攻打自己的同族。

金兀术是个疯子,方天定只能说他是个疯子,方天定改变了历史局势,让赤金与大金开战,但是他没想到,金兀术竟然如此做,这样之后,留下来的九千人,在经历严寒,雪灾,饥饿,漫长的枯燥的路程之后,最后看到的曙光竟然是屠杀同族。

这样的磨练下,磨练出了九万魔鬼么?方天定根本不敢想象。

或许自己是个成功的将领,百战百胜,但还比不上金兀术,不是名将。

就如同蓝玉比不上徐达一样。

金兀术,太恐怖了,不是实力,而是强大的内心。

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才能对敌人更狠。

要知道,这十万人是在他的带领下走入西伯利亚,并且成功走出来的。

若干年后,野人山十万国军,在沼泽瘴气的折磨下,全军覆没,便是最好的比对。那一支军队,也绝对是国军精锐。

只是,用热兵器的人,如何和用冷兵器刀刀见血的人比心性。

方天定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第二次感受到了寒冷。

往前半个月,四月十七,金兀术对吴乞买说道:“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雪中的群狼,始终,是嗜杀的,嗜血的。

第二十五章 疑虑

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好大的口气!

吴乞买气的全身颤抖,传闻中可以生裂虎豹的雄壮身躯被金兀术一句话压的竟然站不直了!

大金国主,双手撑在大金国上京北城楼上,大喝道:“大金的勇士们,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

偌大城楼,摇摇沙场,所有人都听到了这一声虎吼。

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没有,哪儿来的这么窝囊的死法,大金城头,三呼:“战死不屈,战死不屈,战死不屈!”

金兀术冷笑,你们商量好了要吼这个口号么,随即摇臂震枪,大声呼喝道:“有,那种死法就是你的死法,贱死的!”

贱死的?这是俏皮话么?不是,这是金兀术最想说的话。

大金,本来应该由他或者宗峻宗干成为国主的,本来父皇说不会让他做国主,他便以为是要宗干当,结果,竟然是吴乞买?

金兀术看着傻眼的大金士兵们,喝道:“我大金,乃是我兄弟们的大金,你这篡权的老狗,哪儿经得起我女真男儿的效忠?”

上京城墙,只有两丈半,也就是不到八米,不好意思,两层楼高,这样的高度似乎连大型攻城器械都省了。

吴乞买知道,完颜宗弼是下了杀心了,应为自己娶了他母亲做妾侍。

城头大金兵卒面面相窥,兀术所谓,可有理呼?

的确,在完颜宗弼的眼中,吴乞买不值得效忠。但是满城的兵卒,在阿骨打逝去的那一年便下定决心,要在吴乞买的带领下一统天下。去看看没有水草,没有杉木却长满了稻谷的田野。

战争总是残酷的。

金兀术没有选择登上城头,而是选择让骑兵们抱着巨木,冲撞城门。

当城门被撞开一个缝隙的那一刻,金兀术面带紫色,心中大怒无以复加。

吴乞买竟然让人用木石方,铁块等东西将城门堵上了。

此时,根本不再有什么城门,只有一堵墙。

但是,这堵墙却是泥巴做的。所谓夯土,夯的再实也是土,经得起千年风吹留下遗址。却经不起蹂躏。

金兀术,已经疯了,再次选择了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用的办法,那就是砍墙。

翻开史书,偌大中国历史中,总有几个疯子做过吓人的事情,那就是让士兵用刀做锄头,挖开城墙。

可悲的是,吴乞买的士兵其实也都是骑兵,少有步兵,虽然精于骑射,但是不幸的是,吴乞买没有钱做那么多弓箭。

那些滚木礌石,作为土石方已经填在了城门后,所以三轮骑射带走了数百赤金骑兵之后,吴乞买便看着城下的疯子开始用枪,用刀挖城墙了。

大战进行到了一半,夜幕降临。

皑皑白雪覆盖中,上京晚春的最后一场雪降临了。所谓六月飞雪,在西岭雪山或是长白山上,也是看得到的。

那城墙已经被挖出了三分之一的坑洞,土层已经送了,可想而知,明日午时之前定能挖破。

金兀术只能冷笑,未接刀兵,以弓箭便带走了铁浮屠五百人,说明自己即将得到的部队,一如当年那般凶悍,并没有应为这条老狗而变得不中用。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辽河之上时,波光粼粼的湖面似乎结了一层很薄的冰。

草原上的男儿,自己就是武士,自己还是农夫,自己也是伙夫。只要有需要,任何一个人煮的饭都不算难以下咽。

行军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吃饱,往往一场大战前,统帅会让部下吃一次热腾腾的白米饭,不只是为可能死去的兄弟送行那么简单。

热量,才是人运动的根本。

早早的炊烟四起,脑后扎着金毛鼠尾辫的铁浮屠们开始进食,当然,不是米饭,而是刚刚捞出来的热饼子和热腾腾的羊肉汤。

只是,金兀术在斥候的带领下,来到了上京城北门外。

那个坑洞上,明明有一层亮晃晃的东西。

这和昨夜砰砰砰砰响了半夜的声音有什么关系?

那东西,似乎是冰,对是刀子砍不动的冰。

昨夜开始下雪,吴乞买翻身起床,立刻叫手下收集全上京城中所有冻起来的水缸中的冰坨子。

这些冰坨子抬上城头,然后丢下去,便成了冰渣子。

不计其数的冰渣子丢下去之后,开始做最后一步,吴乞买在赌。

一桶桶冰水,还没有结冰的水倒了下去。若是魏国学堂中的人听到,定然会说,这是冰水,零度,和冰其实是一个温度。

要是在提早两个月多好,全上京的水到在城下,足以造出一座水晶宫。

只是,这雪来的太及时了!

那些冰渣子冰坨子间覆盖着一层水,缓缓侵入,整整半夜只是结了一层儿壳子而已。知道清晨,也就是子时之后。气温猛然下降不少,终于冻起来了。

吴乞买不由想起了儿时,大冬天的,自己啐了一口唾液,落地却摔成了几块,寒冷,便是这样的无敌。

金兀术胜就胜在在寒冷中穿行到了更寒冷的北边,打了吴乞买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至少今日,金兀术暂时失败了。

一尺厚的冰,比一尺厚的青石硬多少,自己去劈一掌就知道了,当然,不是练家子的话,两掌都只会感觉手痛。

硬要比较的话,就是铝合金和钢的区别。

要用刀跺开一尺厚的兵,不如烧开水浇来的实在。

可惜了是金兀术,要是是方天定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运来几马车的碳渣滓,倒上去吸收太阳光的热量,顶多半个小时这一尺冰就会变成一滩水。

但是金兀术不懂这个,于是,金兀术回到了大营,气恼无以复加。

片刻之后,金兀术再次到了城外,大手一挥,手下一员将领策马上前,大喝道:“城中的人听着,吴乞买乃是叛离,若是今日尔等不投降与大将军,来日破成,定当血洗三日,以儆效尤。”

以儆效尤,居然懂得以儆效尤了。

不要以为是同族人,便下不去手。曹操,刘备,都做过屠城的事情。

屠城的目的很简单,瓦解城中的抵抗,让其内乱。

到底是冰冻三尺厉害,还是狠戾的人心让人胆寒?

同年同月同日,方天定一身白袍,额头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头巾,当然,不是包着头,而是系在额头上的窄头巾。

方毫与方天定对立而战,手握那杆银晃晃的钢枪。

这杆枪,是方天定亲手打造的,与其一起打造持枪的工匠糟了不少罪,却也学到了一种失传的,或者说后世重新找到的绝妙锻造方法,折叠法。

一层一层的折叠,让这杆长枪细看之下,会有很多花纹。

所谓大马士革刀,打造出来之后的花纹,就是四次折叠打造出来的铁纹。

用化学的角度讲,经过多次锻造,钒与碳等矿物加入,第四次锻造之后,那些铁纹的纹络处,已经不再是铁这种元素了,而是某种经过化学变化的金属元素,是金属化合物,不是混合物,有着自己独立的分子结构。(不要以为俺胡说的,是真的)

这赶铁枪,看上去当然要比方天定那杆木头枪杆的长枪厉害。

但是最终决定成败的还是用的人,因为木头长枪的主人,还没有败过。

几个回合之后,方毫觉得手已经握不住枪杆了,但是他还苦苦坚持着。

十个回合,直到第二十个回合,铁枪脱手了。

本来,方毫不是方天定一合之敌,但是方天定说,只用一百八十斤的力道,单单比枪术。

只是,方天定忘记了,这枪法本就是自己教方毫的,方毫练得再好,能比得上自己对这套枪法的熟悉?

所以,方毫二十个回合败了。

要知道方毫年纪虽然小,但是力道也将近三百斤了,这就等于高中生,被初中生完爆了。当然,俺指的是数学,不是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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