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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没有任何东西,只有一个人和一条手脚都被捆住的猪。
一把不长不短的刀,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一种很奇异的光芒,说不出的诡谲。
拿刀的是——名面容清,衣衫朴素的少年,他眼睛像是天上的寒星,整个人笼罩在一股冷漠无情的杀气下。
猪似乎不知自己的死期将近,动也不动,像是安静的睡着,一点也不为将来担心。
少、年冷冷的看着它,这条不大不小的黑毛猪,他忽然有个念头,做猪比做人幸福。。因为猪不会自相残杀,只有人会。
猪养肥就必须死,人长大了似乎也应该被杀。
他永远忘不了那段艰涩痛苦,充满鲜血的日子,就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被成群猎人追杀的滋味。
那时他才六岁,就必须受尽折磨苦痛、死亡的威协。
他不懂,可是他恨。
少年的眸子燃起足以令世界毁灭的怒火,拿刀的手微微在抖,眼前的猪突然幻化成无数张狰狞的面孔。
父亲的惨死,仇人得意的笑容,这些不停的在脑海中翻腾,更像针中破的狠刺心底深入,手抖动得更厉害。
他须要烈得浓辣之酒,强行抑下喉管的怒火。
辛辣得难以人口,可是他还是干了一壶,因为他快被这些水难记怀的记忆逼得将要崩溃了。
酒,能让他脑子暂时空白,所以他必须喝,不停的喝,否则一旦清醒他就疯了。
远方传来鸡鸣,天大概是快亮厂。
少年没有动,猪也没动,他的眼神渐渐冷静,昏黄的灯烛映在他脸上,竟出奇的苍白,没有一丝一毫人气。
脚步声从身后缓缓传来,少年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朱老实,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
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脸长得方方正正,总是挂着一付诚恳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个好好先生。
的确,朱老实——直是个好人,—一个善良的老百姓。
他的职业是屠夫,对象是猪。
可是有一天,他的刀沾上人的血,十个畜生的鲜血。
衣冠禽兽。
扬州城里有个土霸王,名叫刘湖,他的名字在方圆百里之内,连三岁的孩童都知道,因为他是全城中最有钱有势的人。。十个人之中,至少有六个人身上的衣服是刘湖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刘湖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下踩着的可能是刘湖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刘湖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刘湖沾上点关系。
刘程宝是他唯一的儿子。
儿子和他老子一样,好酒好色,狂赌且又烂嫖。
但是他犯上一件要命的错。
他玩朱老实的老婆。
朱老实一刀刀就捅死他,老婆也在羞愤之余上吊自杀,只留下一个女儿。
唯一的独子惨死,刘湖发誓要把朱老实大剁八块,四块喂猪,还有四块斩成肉酱喂鱼。
刘湖说过的话,几乎没有做不到的。盛怒之余,他还想出一个更恶毒的方法。
他给他七天期限,明的是要他为自己安排后事,暗的却是要他深深体会死亡的恐惧。
每天一大早朱老实一打开门,就会看到门口有动物的死尸,鸡、兔、牛、马、虎、狮、骆驼。
死法都是一样,大剁成八块。
七天来看到七种动物的尸体,朱老实的确有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死亡。
最后一天,朱老实甚至都备好棺材。
死并不恐惧,可怕的是“等死”的滋味。
没有人比朱老实体会得更深刻,他几乎在第三天就忍不住,想自我解脱,可是那刘湖却用他女儿的生命来威协他,没有办法,他只能继续等,等死。“
这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狱生活,直到遇上一个人,才完全改观。
少年的父亲,宋启民。
宋启民并没有杀刘湖,只留下一个让他永远也不敢忘记的教训。
没有什么教训比死亡更可怕。
他让他了解,什么是死亡。
刘湖的财富多得不可计算。玩过的女人不少也是处女,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没有一个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刘湖手下有数百名高手,住的地方更是连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可是却偏偏有人在数百名高手监视和歹毒机关下,悄悄的进来,无声的出去。
这个人就是宋启民。
他在他的床前墙上用刀写下一句话:“朱老实若死,你一定不能活。”
十一个字,字字都像用刀刻在他的心上,他愤怒,简直快气炸了,但是他却怕,死亡的阴影无时无刻的在他头上,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怕得发抖。
第二天一大早就更换家中所谓的数百名高手,撤掉朱老实家外的人。
后来他后悔得要命,为什么要给朱老实七天期限。
所以朱老实没死,甚至活得很好。
少年眼神更冷,仿佛化看到的不是猪,是人,仇人。
刀光轻绽,冷骤起。
“孩子,你在想什么?”身旁传来朱老实的声音。
少年摇摇头,淡淡道:“没有。”
朱老实又道:“忙完了,一同来吃早点。”
少年仅是点点头,并未答话。
朱老实说罢,便转身离去……窗纸已白。
大地渐露署光。
少年双目望着那头半大不小的黑毛猪,突然——他手中的杀猪刀突然一闪,灿烂的光芒,消逝得很快。
一道血箭,从那头猪的喉管七寸之处狂飚而出。
才不过眨眼工夫,它略为抖动一下即安息了。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胃中像似烯起一团火,身子骨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衫。
他的胃在抽搐,一种呕吐的感觉油然而生。
于是他一个人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少年虽然不想流泪,但每天早上杀猪的时候,每次看到屠刀的血渍,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他恨。
恨那一张张的猪脸,无法变成记忆中那熟悉的脸孔。
朱老实又出现了。
不过这次的出现,却推了一车滚烫的水。
少年默默无语拿着瓢,将桶中的热水一瓢瓢、一瓢瓢的淋在那猪头上。
接着便是拔毛、解剖。
朱老实人虽老实,然而那把菜刀在他手上可就不一样了,他熟练的取出内脏、猪肠,然后分类。
五花肉、上肉、中骨、小骨、猪耳朵、猪蹄膀……。
才不过半个时辰不到,一堆堆的井然有序。
朱老实道:“孩子,待会儿叫我们家那个丫头煮个猪肝汤,看你!家里是卖猪肉的,你脸色总是那么苍白。”
“谢谢你,朱伯伯,我不想吃。”少年胸膛微微起伏不定,似乎他从不说出那么多的话。
朱老实摇摇头,拉起少年的手,慈祥道:“走吧!咱们吃饭去。”
少年拒绝道:我想磨完刀再吃,你们先吃。“
话一落,便拿起屠刀,“咔吱咔吱”的磨将起来。
这种声音说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然而少年的眼神中却隐隐约约的射出快慰的光芒。
桌上摆了四样菜,一个汤。
猪肝汤。
少年此时已换了一袭蓝衫,细目望去还颇“俊”的。一名年约十五六的清秀姑娘见着这名少年,便开口说道:“你看你,一定要等饭菜都凉了才肯吃。”
话一落,拉起少年的手,一同入了座。
这名姑娘不是别人,正是朱老实的独生爱女朱小苹。
或许是从小猪肉吃多了吧,朱小苹显得略有些丰满,坚挺的胸部,结实的肌肉,像是个刚成熟的苹果。
少年挟起一块白切肉,眉头一皱,望着朱小苹。
朱小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娇道:“宋哥哥,你看着我干嘛,我已经吃了十几年哩,习惯就好。”
说的也是,天天吃肉,餐餐都有肉,不习惯也得习惯。
但眼前这名少年为什么吃不胖,脸色始终是那么苍白。
纸一样的惨白。
朱小苹又道:“宋哥哥,你答应人家要出去走走的,可是你每次都骗人。”
“今儿个晚上好不好?咱们去河边走走嘛!”朱小苹突又接口道。
少年仅是点点头,并未答话。
朱小苹暗道:“哼!这个楞小子阴阳怪气的,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看我今晚怎么收拾他。‘’想到自己今晚的计划,朱小苹不禁脸蛋红通通的。
少年食量大得惊人,竟吃了八碗之多,朱小苹似乎早巳看得麻痹,因为他很少吃,一天只吃一餐,甚至两天吃一餐。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少年只知道趁着能吃的时候多吃点,他永远无法忘怀从父亲手中接过又冷又硬的馒头,之后,他见父亲的身体一日日的虚弱,脸色一日日的惨绿,终于倒了下去。
记忆中的父亲是那么坚强、是如此健壮,他是强者,也是他唯一的亲人。
而今自己是个寄人篱下的孤儿,他恨。
恨那些夺走父亲生命的人。
他更恨馒头,因为一见到馒头就会联想父亲的惨死。
因此,他只吃米饭,不吃馒头。
一日,朱小苹想换换口味,做了些可口的小笼包、银丝圈,还有白胖胖的馒头。
结果少年呕吐了三天三夜,连胆汁、苦水都吐了出来。
从此以后朱小苹再也不敢做馒头。
少年轻的打了个“饱嗝”,淡淡道:“谢谢你,小苹,我吃饱了。”
朱小苹嗲声道:“你这个人真是奇怪,自己人还客气什么!”一想到自己说溜嘴,朱小苹脸儿更红了,“我到前头招呼客人。”少年说罢便起身离座,缓缓朝大门行去。
穿过一条回廊、二条走道,少年便来到大门。
说起朱家肉铺,全扬州百姓个个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好耶!”
朱老实不但不会偷斤减两,相对的,还会多称些给顾客。所以朱家肉铺的招牌已挂了十几代了,生意之好,可想而知。
只是每个人都会问:“这个少年是谁?”
因为朱老实熟悉的人都知道,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并没有儿子。。朱老实总是回答:“这是我一个远房亲戚。”
少年来到摊前,从不拿起那把既大又厚的菜刀,他一向只是帮忙秤斤、打包与收银子。
所以在别人的心目中,他是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
“王大妈早啊!今儿个要点什么?‘’朱老实总是那么亲切的招呼客人。
王大妈是四维巷的名女人,她是个老鸨,也是个寡妇。
别看她年过四旬,她的腰仍然坚挺纤细,她的腿仍然修长笔直,她的胸膛仍然可以埋藏很多男人的生命。
她手底下的姑娘,个个可谓千中选一。想吟诗作对的,王大妈有。想论琴棋诗画的,王大妈也有。只想饮酒寻欢的,王大妈更是有。
王大妈今儿个穿了件血红宫装,略施了些脂粉,她望了望朱老实身后的少年,微笑道:“我想要点什么,你能给我什么!只要你给我的我全都要。”
朱老实困窘道:“王大妈,你明知我没读过什么书,就别跟我绕口令了嘛!”
王大妈娇声一笑,道:“我要你帮我留的东西你有准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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