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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聘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2013-09-24vip完结,女强,前世今生)-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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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花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花,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 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六十八章欲见

    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汁’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少妇一样拿手边的花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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