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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是冬至,自然也是一样的。但是今夜我们柳大爷却没有呆在万菊园接待客人,而是撑着伞,提了个盒子便出了门。
柳大爷走进驿馆的时候,沈将军正在书桌前练字,着了件深蓝的便衣,头发随意地散落,灯影美人,自是恬静。我们柳大爷也看痴了。
一个小厮在旁磨墨,见来人是柳大爷,便识趣地退下。
经过多年的训练,柳大爷已经专业到无须察情观色,跟着直觉走,便屁颠屁颠地跑到案几前,自觉地接替了小厮的工作,慢慢磨起墨来。
沈将军重新埋头写字,却还是动了动嘴唇:“大冬天的你跑来这里作什么?”
柳大爷刚从屋外进来,又提着盒子,纵是带了手套,手还是冻得僵硬。艰难地握着那双不听话的手细细的抹着墨,手动不得,只得全身一起摇动。却不忘抬起头,看着沈将军的侧脸,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堆了一脸笑容,脸上开了花似的。
“沈将军真是健忘,我这个月可都是沈将军的人了,今日是冬至我不来这里还能上哪里去?”
“腿长在你身上,我管不得。只是你别打算等一下藉口天冷夜黑,死缠着要留下来。我会直接把你扔到大街上的。”连眼角都不抬一下。
柳大爷满脸憋得通红,也不知是磨墨磨的还是被沈将军气的。
半晌,沈将军终于写完一幅字帖,放下笔,松了松筋骨。定定神,却见某人半撑在桌面上,眼皮已经耷拉下来,渐渐回复红润的双手也松开了墨块。好在没流出口水。
“我记得你的字也不错,你来给我写几个字吧。”
沈将军低沉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我们柳大爷一跳,一个激灵,立马苏醒过来,站得笔直。想想不对,又弯了弯身。
“将军大人见笑了,柳无愁也就那个菊字写得好。”
“少废话。”沈将军也不看他,直接把笔往身侧一推。
柳大爷知道自己再扭捏下去也没意思,便接过笔,琢磨了几下,再纸上纵横挥毫。沈将军看了看他,马步稳扎,腰背直挺,双手流畅地在纸上游曳,却平稳如石。一看,便知道是从小练过字的。
蜡烛点在柳大爷身侧,阴影投在纸上,沈博竞也看不清他写的是什么。柳大爷背着光,更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忽然觉得一阵温热,心情更加平静。
等了一阵,才见他猛地抬起头,一脸满意地看着字画,嘴里还叨念着:“完美,实在是完美。”
沈博竞凑过去一看,却见纸上只有四个大字——“受比南山”。
见沈博竞气结,柳大爷还不知死活地扒在沈将军身上,一脸地谄媚,“沈将军觉得我写得怎样?”
“不错。”听得沈将军咬牙切齿,“不过,字太少,我给你加些吧。”
说罢,提起笔,也不管柳大爷的满脸疑惑,挥笔在原来的字的顶上加了四个大字——“松如东海”。
上四字苍劲有力,下四字飘飘欲仙,倒是相映成趣。
连起来读便是:。
“你回去把这八个字裱起来,挂在房间,这一个月内都不许取下来。”
柳大爷顿觉眼前一黑,无奈眼前这个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啊,也发作不了,便在一旁鼓着腮生闷气。
沈博竞这才注意到柳大爷带来的盒子,他指了指那漆染精美的木盒,“那是什么。”
“那是馄饨,我自己包了,拿来给将军吃的。”
闹腾了这一阵,二人也饿了,便吩咐厨子煮了这馄饨,一人一碗,坐在桌边低头吃了起来。
“好久没吃过这馄饨了,在扬州,老百姓都不过冬至。”沈将军突然道,语气里多了一份温柔,少了一份戏谑。
“恩,我娘以前一到冬至,便亲自下厨,煮一大锅馄饨让全家分着吃。”柳大爷嘴里塞着馄饨,只能含糊地嘟哝。
沈将军想起什么,便开口问:“我看你写得一手好字,自不是平常人家的孩子吧。”
“我们家?”柳大爷总算把馄饨吞了进去,又舀起一颗,准备往嘴里送,“不过是豪门大宅,了无生趣,京城里多的是。也算着平常。”
“既然是豪门大宅,你怎么会沦落到做这一行?”沈将军兴致起了,索性放下碗筷,看着柳大爷。
“沈将军真是的,我这小倌做得不好吗?收入高福利好。娱人又娱己。”
看了看沈博竞,见他不出声,只能继续。
“我是庶出,娘也去得早,本来在那个家里的地位理应不高。我的大娘却待我如亲儿,把我养育长大,生活倒也是过得安乐。”
“后来呢?”
“后来……”
柳大爷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沈将军刚想表达不满,却见那人已躺倒在地上,脸色如纸,整张脸都已拧成一团。额上渗着细密的汗珠,嘴间溢出丝丝呻吟,缩着身,不住地发抖,
翻过身,却见背面白裘已鲜红一片,不断沁出的血水浸湿了几层的衣衫。
“你怎么了?
等不及追问,眼前之日已失去了意识,只在最后艰难地用气息吐出一句:“送我回万菊园,凰……凰驾是大夫。”轻得几乎听不见。
纵是久经沙场的沈博竞也不禁慌了神,眼前之景过分恐怖,那背上依然淌着血,连沈博竞的衣襟也被染湿。想要脱下他的衣服看个究竟,却发现衣服已连着血肉,轻轻一撕,便连着皮肤扯出一块。
不敢怠慢,沈博竞马上叫马夫牵了车,往万菊园赶去。
大雪依然纷纷,寒风呼啸,又正值佳节,路上甚是冷清。偶尔一两个打着灯的行人独自穿行,便更显寂寞。
沈博竞的锦饰马车便是在这样的寂静中奔驰,车中颠簸,有一瞬,他甚至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一路上,柳大爷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大口大口喘着气,眼皮也虚弱地低垂。双手却死死地抓住沈博竞的衣襟,像是抓住最后一张浮萍,绝望却坚持。偶尔恢复了半丝神智,嘴里却呢喃着什么,听不清,判不明。汗水和血水混合着,一股血腥溢满整个车厢,浓重得让人窒息。
沈博竞一路抱着他,不敢触碰他背部的伤口,只能让他趴在自己胸前,双手抓着他腰间的衣物,手心沁出的汗水却让双手更加湿滑,只能用尽全身力气去揪着他。
莫名地,沈博竞竟然觉得害怕,害怕这个突然闯入自己生活的人就此消失,害怕眼前的生命迅速流逝。
这不是第一次,多年沙场厮杀,敌人、部下,甚至是同生共死的战友,也不是没有倒在他眼前,死在他手中的。沈博竞以为自己早已麻木,今日却一反常态。
还来不及细想,却觉手中人回复了半丝意识,眼皮微挣,神智依旧是游离,嘴中吐出微弱的气息,依旧在呢喃什么。
沈博竞低下头,定了定神,终于听清。
“哥哥,我不能让你死。哥哥,我会给我们自由……”
马车已经到达万菊园,沈博竞顾不上思索,抱着柳大爷下了马车,便踹开了万菊园的门。
彼时凰驾正在账房整理着账务,听得声响,下楼一看,便走过去对沈博竞说,“带他过来。”
沈博竞闻言跟着凰驾把柳大爷抱进了房间。之后便被挤到一边,只能看着凰驾进进出出,和着水轻轻撕开柳大爷的衣衫,敷药、熬药。自己既是帮不了忙,也只能静静地站着。
终于,等柳无愁渐渐安静下来,睡了过去,凰驾才吁了一口气,抬起头,才发现沈将军一直站在一旁。
“将军大人,多谢今日救了我家老板一命。今夜也不早了,还请大人先回府吧,等明日,凰驾才登门拜谢。”
恭敬得体的语气,一开口,却已下了逐客令。
沈博竞本还想问个明白,可是多年的锻炼告诉他,好奇心足以杀死自己。他柳无愁终不是什么单纯之人,上不得心。既然知道现在人已经没事,沈博竞便也就不多言,坐车离去。
第二天,沈博竞的心却一天不得安宁。
他也想不懂,怎么会对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倌如此关注,想了想,终究是因为这人身上埋藏了太多秘密,而他却是皇帝派来的,直觉告诉沈博竞,找出他的秘密,对自己的霸业未必无帮助。
到了晌午,用过午饭沈博竞便去了万菊园。
凰驾见不便阻拦,便带他进了柳大爷的房间。
此时柳大爷已经苏醒,光上半身趴在床上,屋内烧了七八个火盆,围着床褥,自是温暖如春。
沈博竞走过去,却看到骇人的一幕,当日看到他背上的鞭痕竟仿若重生般鲜活起来,裂开一道道伤口,虽是止了血,血肉却依然翻在外面,伤口并不如真正的鞭痕那般平整,此时看却像皮肤自己裂开的,略显参差。有一些因昨夜撕扯衣服时已扯去大半皮肉,更是让人寒心。
“将军大人这么好来看我啦?”
沈博竞尚在恍惚中,便听到某人依然微弱的声音响起。有气无力,却佯装着□,竟觉得诱人。
“我这一背新生的痕迹可是让沈将军兴致又起?可是沈将军,无愁现在实在是无法伺候您啊。”
沈博竞还是没忍住,向伤员翻了个白眼,“你到底是什么病。”
“将军可曾听说过幻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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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毒王之女暮霞所制的‘幻蝶’?传说这毒专毒大悲者……”本来在慢慢踱着步的沈博竞突然一顿,“莫非你想说你中了这毒?”转过头,微皱着眉看着柳大爷,“可是传说这毒直取人命,无药可解,你又为何……”
柳大爷依然笑得脸上开了朵大菊花一般,扑闪着一双媚眼,看着沈博竞,笑道:“沈将军听的,都是传说。既是传说,总有认为夸张之处不是?”
沈博竞也不张声,点了点头,干脆坐下来,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暮霞本是毒王的掌上明珠,人道是貌美机灵,极讨人欢喜。三十多年前与尚未功成名就的先帝一见钟情,甘心下嫁,当上了辽夫人。婚后的生活也如预料般幸福美满,从小机灵活泼的暮霞收起了玩心,操持家业、服侍公婆,丈夫更对其疼爱有加。不久,暮霞便诞下麟儿,一家三口,虽未大富大贵,倒也是共享天伦。”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柳大爷自然是累了,喘口气,便嘤嘤地开口:“将军我渴了。”
沈博竞也不着急,把桌上的茶杯递给他,直接坐在床边。
“这般烂俗的故事自然是不好听,将军莫见怪,只是后来的故事更烂俗。三年后暮霞怀了第二胎,正期盼着爱子临世,丈夫便带回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为了得到当时兵部尚书李大人的支持,他已于一年前娶了其女——也就是现在的太后为妻。二人已育又一儿,且刚临盆——当然,这一切发生之时李大人并不知暮霞的存在。现在李大人不知从何处得知先帝另有家室,愤怒至极,本想举剑杀之,却又无法不顾女儿的感受。遂令他给自己的女儿一个说法。东窗既已事发,先帝便只能贬暮霞为妾,并立太后之子——也就是现在的皇上为嫡长子。”
“一直生活在美好的泡沫中的暮霞当然不能接受,失了心疯,不久便过世,临终产下一子,也就是三年前病逝的礼亲王凤临。”
柳大爷说到此,忽然呼吸不顺,每说一句,都扯动着背上的伤口,那痛,直直蔓延到脚底。歇了歇,方才喘过气来。
“在失心疯期间,暮霞不知为何突然痛恨这世间一切悲欢欲念,便制出二毒,一毒大悲者,乃幻蝶;一毒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