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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说永远-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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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略一挑眉,若说知己——方客侠当之无愧。人生在世,知己和酒肉友兼得,还有什么遗憾?

Lilith很自然地提到我的文字。

“光看文字,会觉得你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但是见面之后,又产生了完全相反的感觉。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哦。”

我一愣,“什么意思?”

“呵呵,”她说,“你忘了我是学心理学的吗?就像马斯洛,他就那么坐在咖啡馆里,很容易从一个人的细微动作,习惯动作和表情以及点的食物、进食的姿势习惯等等,来分析一个人是强控制性还是中等或弱等。”

我来了兴趣,“你在观察我?”

“一边观察,一边分析,无可避免的习惯心态。”

“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用手蘸了酒,在玻璃上写着什么,“其实,你本人表象和内心自我相差之大,简直就快形成双重人格了。不能说哪一面的你更加真实,因为那都是你。”

我琢磨着,“你是指,我表面上是个云淡风轻啥也不在乎的,其实骨子里控制欲极强?”

第81节:一直不说永远(81)

“非常好强的个性,却表现得那么淡薄。”lilith指着我,“一方面不希望引人注意,另一方面却不甘寂寞,拼命创造奇迹。”

刹那间,四年前的一瞬间浮现脑海,一个普通的中午,我坐在凉亭里思索过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的个性不激烈也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在外表上,我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的本质。

就是那个中午我丢了手机,然后因此结识了高傲。他越是对我的外表不满意,我就越不肯好好打扮叫他刮目相看;方客侠也是一样,他越是看不起我为了物质生活放下脸面的行为,我越是和他较劲。

我无意识地喝一口“银河风暴”。

我一直、一直在和另一个自己抗争,因为我觉得她不该存在。而她不甘妥协也不断地逼迫我放弃这样那样的选择。

人最难战胜的,永远是自己。

“最明显的,”lilith说,“就是你写的文字,总是想告诉人什么东西,却在关键时刻一笔带过,好像是怕人知道你心里真实的想法一样唯唯诺诺。那些文字越癫狂,只能说明你越压抑。别人若是为笑而笑,你就是为了掩饰想哭的冲动而笑,我说得对吗?”

我说:“是,你说得对。没人跟我说过这些,我以为自己很坚强,其实是个懦夫。”

“也不是。”lilith摇头,“我是这样定义坚强的——并非从不依赖别人才是坚强,而是看你能否成为他人信念的支柱。比如,我们现在真的坐在一艘潜水艇中,生死未卜——潜水服只有一套,氧气也仅够一个人支持到海面上,你和你熟悉的人坐在这里,你觉得他们会把这套潜水服让给你吗?”

我的脑海飘过一个个名字:雪、张天叙、茜伶、方客侠、高傲……

我无法判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是不是会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慷慨地把机会给我,毕竟——就算他们为了那套潜水服打成一团,也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毕业旅行时在海边的那个夜晚,高傲把一根玉米棒子伸到我眼前来的情景,他就那么很自然地头一偏,脱口而出的句子仿佛带了一点难为情和逞强的意味,“女士优先。”

不过是一根玉米棒子而已,怎能跟潜水服相提并论呢……不过若真的到了那样的时刻,我们一起被海浪卷走,而救生圈又只有一个的话……

无论怎么否定,都总觉得他会不太正经地把救生圈套在我脖子上,“给你你就拿着吧,还那么多废话。”

“你一定不能完全相信我会把这么重要的潜水服给你——因为我不是你的精神支柱。”lilith抿抿唇,“可是,如果你相信有个人他一定会把生的机会让给你,那恭喜你,你真是挺幸福的。”

我忍不住失笑,“lilith,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有个人把玉米棒子让给我而已……”

“一个玉米棒子给你的印象就这么深,这个人平常是不是从来不让着你啊?”lilith开玩笑地说。

我仰天长叹:“还真的让你说中了。”

早上醒来之后,浑身酸痛,昨天做了一个怪梦,老梦见一件潜水服。

Lilith叫我吃早餐,我这才觉得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

“昨天大概我们俩都喝高了,能摸回家真是不错。”她笑着拿拖鞋给我,“跟梦游一样,回家开门,洗澡,上床,我记得还看了一眼钟,2点多了呢。我一喝多就对一些小细节印象特别深。”

我抓抓本来就乱的头发,“我洗澡了?”我真是一点印象都没了。

“大概洗了吧,我看见你的衣服脱在卫生间里。”

我一听,急忙跳起来,“我自己收拾!那个——卫生间在哪?”

lilith笑着说:“都塞进洗衣机了,你只管吃早餐就好。”

我偷偷闻身上有没有汗味,因为没有喝醉过,所以对自己的酒品完全没有信心。不过还好,并没有汗流浃背的迹象。

第82节:一直不说永远(82)

放下心来后,我四下打量这个房间。

非常舒服的天蓝色调。很显然,它不是一个随便布置出来的房间,不是把一堆最好的家具排列组合在一起的庸俗。每件物品都摆在恰当的位置,显得和谐而平衡。窗帘,被单,还有地毯,全部都是统一的色调,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我妈妈布置的。”Lilith在我身后说。

“夏天是天蓝、粉红、嫩绿、柠檬黄这样的颜色,冬天换成深棕、咖啡,大红等等。虽然我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她还是坚持每周打扫。”

我走到书橱前,浏览着书背上的名字。

“就算我不在家里,她还是定期会去买淑女屋、艾格、ONLY的衣服来挂在橱里,我觉得,她真是很宠我。”说到这里,lilith竟然轻微地叹息一声。

“我想毕业以后继续留在巴黎进修,或者去德国,可是她迫切地希望我能回家,然后一直陪在她身边,有没有工作是其次,能不能成就事业更不重要——她让我觉得自己离开家太久,没能好好地敬孝心,是一种罪过。”她说,“我也知道这种宠爱其实是一种毒,会腐蚀我的人生。但是没办法,难道我能对母亲视而不见?她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

我说:“你羡慕我吗?”

“当然。”她说得斩钉截铁。

“是不是有一种人,一辈子只能在羡慕别人的心态中度过?”

“这种人占绝大多数。”

我说:“我该怎么说呢,我不羡慕你,那是不可能的。你家境富裕,可以供你出国念书,念多少年都没关系;你母亲宠爱你,无条件无止境地给你购买高档衣服,更不要求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Lilith点头,“没错,羡慕我的人多极了,我也知道。可是这些并不是我自己挣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小时候,家境一般,住在大杂院里,反而觉得日子有滋有味——说我矫情也罢,但这真的是事实。等家里有了点钱后,亲人之间反而淡薄了很多,不再一起逛公园了。一个应酬,一个打牌,他们现在这样对我,也是为了弥补那时候疏忽掉的亲情。但是,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他们不再是我的精神支柱——当我特别伤心脆弱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已经不再是父母的怀抱。”

我的食指停留在某本书脊的文字上,《Letterfromanunknownwoman》,“很喜欢茨威格吗?”

“不敢用‘喜欢’这样世俗的文字,怕会玷污那种神圣的心情。”lilith忽然一挑眉,“你也?”

我抽出来,“随便挑一句,我可以接着背下去。”

她接过去,“真的?虽然我也看了无数遍,可是都不至于能背得呢。”

“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并没有刻意去背。”

Lilith目光扫过书的封面,然后定格在我脸上,“……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写作了——你一直都这样吗?”

我盯着天花板思索,“没有注意到,但是我妈倒是提起过,我三年级的时候,新学期拿到语文课本,一个晚上就全部看完了。我妈想给我预习课文,就是那篇讲一颗豆瓣口腔然后到食道再到胃的课文,介绍消化系统的——她刚说开头,我就给她背了出来。”

Lilith下意识地点着头,“的确,很多人幼年时期表现出来的天赋真是让成人惊叹。可是一般到十三四岁,与生俱来的才华就慢慢消失了。”

我雀跃不已,“这么说我还真是幸运。”

她看我一眼,笑容浮现,“你应该庆幸。也许你一辈子就该为了写作而活着。”

“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事情。”我笑着跟她说。

Lilith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如果用我的圆形说来形容她——她至少是一个极接近整圆的大半圆。绝不盲目追逐潮流,更不轻易浪费时间在没必要的事情上。她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那类女孩——比雪敏感知性,比茜伶温柔聪慧,虽然和阿槿一样都是留学生,但没有阿槿那样西洋化,相反极具中国古典气质。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书、想自己的心事,不必担心怠慢了她。

第83节:一直不说永远(83)

这大概就是学心理学的人的魅力,理解和容忍的程度总是比一般人更远更深。

可她从不写日记,甚至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她个性内敛、沉默,似乎不愿意被人探询秘密,在内心隐藏得很多很多,比表达出来的事情多出几倍。

我们道别时,我问她:“小时候有没有玩过捉迷藏?”

她说:“当然有啊。”

我又问:“是不是别人都很难找到你?”

她一笑,“是的,总得我自己肯出来。”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乐。”她第二天就上飞机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紧了紧,“Sametoyou”。

我们平静地分别,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顶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还需要穿棉袄。

我搓着手,给正在飞机上的lilith写了一封E-Mail,谢谢她这十来天的款待。

亲爱的lilith:有时候,没办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别。地球的博大辽阔,对于某些想要相见的人来说实在是奢侈得很。有时候也特别痛恨现实和梦想之间苍白的无力感,以及痛恨我们这个年纪,为什么一定要经历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经很难再留住我了——从很久以前我就试图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时候,我中考失利,没有考到妈妈希望的学校里去,并且一下子从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学之一,险些掉到一所职业中专里去,可是因为我“师出名门”,我老师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骆驼,在考试这样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员。

于是不甘于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晚上。带着我妈妈抽屉里五十个准备用来买菜的钢釴儿——那时的五十块对我可是个大数目,因为妈妈第一次投资上的失败,我家处于一种经济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贫穷几乎整个扭转了我们的消费观念。当时,我很努力地对自己讲,我不是在偷她的钱,我会用零花钱慢慢还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离家不远的市民广场,通宵达旦地坐着。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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