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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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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 

      那天的结局是,程明浩再一次“一甩门跑掉” 。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懊恼:他明明是为了道歉而 
来,我却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下次见面,怎么下台呢? 

      当时我还担心着“下次见面” ,结果,后来的好几天我们都根本没有“见面” ;他没有再来找我 
,连个电话也没打。 

      等到第五天,我真心诚意地后悔了,我想,他一定是在生我的气,而且,恐怕气得不轻。 

      我上班开始分神,一有外线电话就立刻拿起来,希望是他打的,结果都不是。 

      那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一上楼梯就看见门口放着一盆花。别致的花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 
程明浩办公室桌子上的非洲紫罗兰。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我把花盆拿起来左右打量,也没有纸条什么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他,这是要跟我分手吗?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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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呆地盯着那盆非洲紫罗兰,还没来得及细想,眼泪突然间夺眶而出,然后顺着脸颊一颗颗滚落 
到非洲紫罗兰深绿色的叶子上。有点像小时候夏天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当头一个闪电,还没等人反应过来 
,水珠已经从四面八方的风里纠集成一团打在你头上身上,躲也没处躲,只是一个劲的诧异‘怎么就下雨 
了呢’;北加州的夏天几乎不下雨,这倒是帮我重温了那种久违的感觉,不过,准确地说,是‘怎么就哭 
了呢’ 
      。 

      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程明浩朝我走过来,脸上是一样的诧异,“怎么了? 
” 他加快几步。 

      我本能地要去抹眼泪,可是手已经被他抓住。 

      “你把花放在这里干什么?” 我低下头。 

      “刚才我在这里等你,想起车子的前灯忘记关了,马上跑下去关,就把花放在地上,反正周围也没 
人。你怎么了?” 他伸过手来帮我擦眼泪。 

      “没什么。” 
      我骤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荒唐可笑:吵那么一次架好像并不至於就此分手;再说,就算真要分手,他 
也不应该是那种含糊其辞、扔下一盆花就走的人啊。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患得患失了呢? 


      “没什么还哭成这样?” 

      “我刚才以为你要跟我分手。” 我感到很窘,但又编不出另外一个理由,便只好实话实说。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分手?” 

      “因为我们吵架了,你又好几天不理我,” 我喃喃地说,“然后今天莫名其妙一盆花放在这里, 
我当然会那么想,” 
      说着说着又来气了,“就是,你莫名其妙把花拿过来干什么?现宝吗?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有什么 
话就说,我最讨厌人家拐弯抹角了。” 

      我嘀咕了一番,抬起头来,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的脸,半天不说话。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自己那个样子绝对谈不上什么好看。 

      “璐璐,” 他摩挲着我的头发,“我把花拿过来,其实呢,是想请你帮我养,因为我觉得你应该 
比我更加会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我帮你管花,那你干什么去?” 

      “我可以多腾出点时间管你啊。”他对我微笑。他的笑容很温暖。 

      “我比花麻烦多了。”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心里的石头彻底落在地上,一切又敞亮起来。我伸 
手抱住他。 

      “所以我把容易的让给你,”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你喜欢胡思乱想,心又那么细,看来我的 
确应该多花点时间。还有,刚才看见你哭,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在对我发脾气的时候,其实 
自己心里恐怕更加伤心。对不对?”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面按他恤衫领子上的钮扣一面问他,“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你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这样的人最最吃亏了。我妈就是一个例子,刀子嘴豆腐心,弄得我爸讨厌她,老是跟她吵;吵完 
了我爸跑出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诉苦,还叫我站立场,说什么不站在她那边就是站在我爸那边 
,烦死人了。程明浩,我很怕将来会变成我妈那样,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你不会的,” 他温柔地吻了吻我的鼻尖,“因为我绝对不会讨厌你。你要相信我。”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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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 
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 
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 
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 
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 
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 
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 
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 
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 
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 
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 
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 
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 
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 
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 
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 
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 
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 
了瞎子。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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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在有弹性椅背、可以调节高低、后靠六十度的人体工学椅和红鼻子鼠标的陪伴下,为着自 
己那个“坚决不被两件衬衫打发走” 
      的宏图大志走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刚进公司,很多东西不熟,不知道什么人该怎么打交道, 
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懒,只好处处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马克留下来的工作固 
然让我扎扎实实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啃上了一块“槽头肉”:他原本负责 
的差不多都是旧版本产品的维修,和时不时应客户要求加些花样哄哄他们,创新比较有限。听说,产品新 
版开发时,他看不惯管理层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当的场合” 说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言辞”,老处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 
,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也乐得眼不见心不烦。正是由於这点,当初部门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接马克的工作,老处女 
不得不把我招进来。难怪她开工资的时候舍得花本钱,那不仅是为了我,更是为了她自己,是做给马克和 
整个部门看的:以为你们很厉害吗?我叫谁走谁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这点,我暗暗叫苦:这个岗位决非久留之地,我没有马克那样资本、头衔可以倚老卖老,要 
在公司里混、混得好,就必须想办法跳到比较“核心” 
      的项目去;但是,手头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干,这是进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给人家看笑话,否则 
,“槽头肉” 都啃不好,还想指望“里脊肉”?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从前精力充沛了。读大学时,为了应付考试通宵看书,合衣 
睡上两个小时,洗把脸、喝杯牛奶就去考场,等考试结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个晚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 
算后来到美国读研究生,功课一大堆,考试测验像毛毛雨,也只是觉得“烦” 
      而并不真正觉得“累”。现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问题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眼睛发痛,腰背 
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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