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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绝世散修-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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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回 讨要宝物

十二泰坦,都被关押在了塔耳塔洛斯地狱当中,这个地狱,有着复仇女神这三位恐怖的女神坐镇,飞扬这么低微的实力,敢胆跑去那里救人,绝对是死路一条,那他就只能换一个方法,将容易救出的赫利俄斯趁着特洛伊战争期间救出,然后让他去地狱之中营救泰坦神们。

在打定主意后,飞扬当即吩咐好两个怪物还有一个海妖,当即催动神力,通过大海,朝着飞扬父亲佩琉斯所在的地方游去。

这里离佩琉斯所在之地甚远,若是骑马的话,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赶到,还好,飞扬现如今乃是神灵,又是海神,通过大海的话,他可以轻松到达那里。

没用多长的时间,飞扬上岸了,这个海岸,飞扬之前从这里下水,那个时候,还只是半神,不过现在上岸,却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神灵,哪怕仅仅只是小神罢了。

随后,飞扬在森林之中,抓了一只野马,将其给驯服,这才骑着这匹马,朝着他父亲所在的王国赶去。

他父亲是英雄,也是国王,因此他不但是英雄之子,也是国家的王子,在一回到国土内的刹那,百姓们就发现失踪多日的王子终于返回了,赶紧通知了佩琉斯,佩琉斯当即带着大批的人马,前来迎接飞扬。

此时出现在飞扬面前的,乃是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虽然实际年龄三十多岁,但因为是半神的缘故,看上去只有二十出手,头戴王冠,披着铠甲,身骑白马。这等形象不单单在这个世界让女子们双眼放光,就算放到了洪荒之中,也绝对是风靡万千少女。

飞扬见到父亲后,当即便下了马,单膝跪地,口称。“父亲”。

佩琉斯也下了马,说道,“你这么长时间去了哪?”。

“我去找母亲了”。

佩琉斯一听这话,当即眉头一皱,不过没有说什么,而是说道,“先回王宫再说”。

当即,佩琉斯带着飞扬回了皇宫,给他准备了一大桌美食。让他大快朵颐,期间,他把所有的侍女都打发出去了,对着飞扬问道,“你现在是人还是神”。

“我已经是神了,马尔马拉海的海神”,飞扬没有隐瞒,照实说。毕竟,他去找母亲。佩琉斯肯定会怀疑飞扬有没有转变为神。

“哎”,本来以为佩琉斯会大发雷霆,但是他没有,而是说道,“当年都是我的错,我误会了你母亲。以为她要伤害你,这才将她赶走了,后来才知道,她是想要让你成为神灵”。

“父亲不反对我成神吗?”,飞扬好奇的问道。

“为何要反对。神灵高高在上,享受永恒的生命,就连我也想成神,你是我的儿子,我自然不会见不得你好”。

“我知道了,我回去后,会找母亲解释清楚,让母亲回来找您”,飞扬对父母之间的感情,还是十分感动的,毕竟,在这样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还能有这等真正的爱情,完全是不容易啊!

佩琉斯一听这话,脸上不禁露出了喜色,当即说道,“你这次回来,要待多久”。

“不会太久,我还有要事要去办”。

“你这次回来,应该不仅仅是看我这么简单吧!你可有什么需要我的帮助”。

“父亲高见,确实是有需要劳烦父亲的地方,当年父亲大婚的时候,诸神送来了不错的宝物,父亲可否将这些宝物给我”,飞扬发现,他这个便宜父亲还是很好说话的,因此就说明了来意。

“原来你是打那些宝贝的主意,怪不得回来,也罢,那些个东西,迟早都要给你的,你等会儿,我这就去拿”,佩琉斯当即十分豪爽地说道,诸神所赠的那些宝物,都是神器,只有放在神灵手中,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放在他手里,也就只能当做普通武器使用。

飞扬听闻,当即只得尴尬一笑,听佩琉斯这么说,他这个当儿子的,还真有些不地道。

过了一会儿,佩琉斯带着一堆的东西返回,这里有众神送的铠甲、海神波塞冬送的马及喀戎的长矛。

这一副铠甲,乃是诸神委托赫准斯托斯打造的神器,从头盔,到甲胄,再到脚下的靴子,都不是什么凡品,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不但能够抵挡凡人的兵器,就连神灵的神器都能抵挡。

至于波塞冬的马匹,他虽然对飞扬母亲不死心,但送的的礼物,绝对是不会小气的,毕竟,他可是大海的霸主,因此这马匹,身上流淌着大地女神盖亚的血脉,寿命极长,蛮力惊人,而且背后有一对翅膀,可以在天空之中自由的翱翔。

最后那长矛,乃是半人马喀戎所赠,在这个世界之中,有着半人马的存在,上身跟人类一模一样,不过下身却是马身,一般都是粗野、狂暴和不讲道理的,被视为野蛮的代表,遭到人类的鄙视。

但是,世事无绝对,他们中的一个例外是喀戎,喀戎不像其他的半人马般凶残野蛮,而以其和善及智慧著称,常被美称为人马,他是多位英雄的导师,当中包括忒修斯、阿喀琉斯(飞扬还在襁褓当中时,他就来收徒了,飞扬十年的生活,都是跟他度过的)、伊阿宋、赫拉克勒斯。

他也是医药之神亚斯克雷比奥斯的老师,喀戎的能力在半人马中出类拔萃,琴棋书画、弓箭刀枪、拳斗相扑、天地人间,他几乎是无所不能、无所不晓,他隐居在皮力温山洞中,传授盖世武艺。

凡是他的学生,哪怕只学会了一种技艺,就可以称雄天下,伊阿宋、赫拉克勒斯、俄耳甫斯,乃至几乎所有英雄都出自他的门下,喀戎可以说是英雄的祖师,人们统称他的门徒为“皮力温的英雄”。

只不过,他的下场并不好,赫拉克勒斯在一次追杀半人马强盗的过程中,误伤了他的老师喀戎,使用的正是当年老师赠送的无坚不摧的箭,那支箭穿过一个半人马强盗的身体,射中了后面喀戎的咽喉。(未完待续。。)

第543回 落日谷

喀戎本是不死之身,但赫拉克勒斯的箭浸泡了九头蛇许德拉毒血,喀戎感到疼痛的折磨超过死亡。

当时,普罗米修斯因为偷了天火给人类使用,正被宙斯绑在高加索山上受苦刑,有一天,赫拉克勒斯为寻找赫斯珀里得斯来到这里,他看到恶鹰在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

这时,他取出弓箭,把那只恶鹰从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旁一箭射落,然后他松开锁链,解放了普罗米修斯,带他离开了山崖。

但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导师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喀戎虽然可以要求永生,但为了解救普罗米修斯,同时受了九头蛇毒痛苦,于是他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

喀戎决定将自己与普罗米修斯交换,让普罗米修斯脱离痛苦而自己放弃永生,让两方都得以解脱,最后被宙斯升上天空,成为了手持弓箭的人马座。

而这样一位传奇人物,所赠的长矛,自然不会是什么凡品,佩琉斯曾经手持此长矛,以半神之躯,成功将一位高高在上的神灵射杀。

见到了这三样宝物,飞扬发现,这些宝物,顶多只能相当于洪荒之中的仙器,而且品级还不是很高,不过,对于现如今,实力仅仅堪比合体的飞扬来说,这样的宝物已经是十分有用处了。

当即,飞扬直接将铠甲穿上,骑上了天马,手里手持长矛,虽然只有十岁,身材矮小,但那毕竟是神器,穿在飞扬身上后会自动调整大小。至于那天马,已经被佩琉斯收服了,自然不会对飞扬有所抗拒。

拿了宝物后,飞扬心情大好,赶紧拜谢父亲,而随即。他一声令下,天马振凯双翅,载着飞扬飞了起来,朝着落日谷方向激射而去。

这个地方,之所以叫做落日谷,那是因为,这里关押着上一代的太阳神赫利俄斯,他的儿子,胡乱驾驭日辇。导致生灵涂炭,被宙斯雷电击杀,至于赫利俄斯,他难逃罪责,因此不但被剥夺了太阳神神职,更是被关押在了这里,让一只巨大的老虎看守。

不过说到底,赫利俄斯被剥夺神职。那件事只是一个借口,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他乃是十二泰坦神之一的许珀里翁的儿子,现如今奥林匹斯十二主神,都是宙斯亲近的亲人,不是他兄弟姐妹,就是他儿子女儿儿媳。

而赫利俄斯乃是泰坦神的儿子。若是让他继续执掌太阳神的神职的话,那宙斯估计得寝食难安,因此这才趁着那件事将其神职剥夺,换成了自己儿子阿波罗。

飞扬骑在天马上,一路飞行。总算是来到了落日谷,这方世界之中,只有冥王哈迪斯那里,有一个特殊的头盔,可以让人隐身,但是飞扬不同,他来自洪荒世界,各种法门多得是,其中就有隐身术,他虽然没有本体的仙力,但是靠着体内的神力,照样能够施展。

瞬间,飞扬和天马,就失去了踪迹。

此时出现在飞扬面前的,乃是一只巨大的老虎,浑身白色,倒有点像是洪荒世界的白虎,巨大的身躯,比起一座山都要来得庞大,就盘在落日谷上,将入口给堵得死死的。

此时飞扬和天马,都已经隐身了,巨大老虎才没有发现,只不过,飞扬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看出了这只老虎的恐怖,估计能够堪比洪荒之中的真仙乃至是玄仙,飞扬现如今这等实力,若是敢胆冲出去,就算他有一身的装备,那也肯定是必死无疑。

瞬间,飞扬就无语了,他在这方世界之中,哪怕成为了神灵,也都是最底层的神灵,卑微到,连怪物都打不过,事实上,他收服的那两个怪物,要不是他靠着海神的身份的话,两个随便出来一个,飞扬都打不过。

“罢了,罢了,等特洛伊战争过后,再来救出那位上代太阳神,现在先不说打不打得过,就算打得过也不能打,因为势必会惊动奥林匹斯的诸神”,飞扬瞬间就想到了那把无坚不摧的弓箭,现如今赫拉克勒斯还没出世,那弓箭应该还在飞扬导师手里,只要将这弓箭要来,然后染上九头蛇的毒血,到时候就可以将这老虎射杀。

“不过问题就在于,那九头蛇恐怕要比这老虎都要恐怖,哎!没有了本体的实力,做点事情都要畏首畏尾的,哎!这真不是我的风格”,飞扬无奈的摇了摇头,当即催动天马,离开了落日谷。

那海德拉是一只具有九个头的怪蛇,是最强悍的怪物之父百首巨龙堤丰和女首蛇身怪爱克特娜交配所生下来的,生活在阿苟思海湾的罗娜地方的沼泽中,被称为罗那九头蛇,他吞食田地,蹂躏人畜,无恶不作,他所吐出来的毒气还使得当地成为所谓的瘟疫沼泽,绝对不是好对付的。

幸运的是,飞扬有十几年的时间可以去成长,兴许十几年过去之后,他获得了足够的信仰之力,实力大涨,到时候可以轻松解决这老虎也不一定。

飞扬回想了一下,读过的古希腊神话故事,但是却没有想出,能有什么办法,是可以让人短时间内实力大增的,因为这些故事,记载的乃是诸神的风流韵事,还有就是英雄的故事,而英雄就是英雄,除了赫拉克勒斯外,没有人最终成神,而赫拉克勒斯能成神,还源自于年幼的时候,偷吃过赫拉的奶水。

无奈之下,他就只好返回自己的领土了,耐心等待神庙的建立,十几座城池的信仰,将作为他进入这方世界的第一桶金。

飞扬一路飞行,饿了的话,就在路边的城池停下来,他乃是国王的儿子,身上金银珠宝自然不少,有了这些财富,完全可以在最好的酒馆当中大快朵颐一顿,而走着走着,飞扬来到了一个名字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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