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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医无双-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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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呢,在心里问候一下他们的祖宗八代,其他倒也没什么,总的来说,我还是爱恨分明的人。”

王带弟跟在温郁身边的时间不算太长,却也不短了,还真是第一次听温郁说这样的话,有些惊讶,两个心情都不错的女人,又东拉西扯了一会儿才挂了电话。

温郁放好手机,看时间也不早了,就打算早点回去休息,谁知道,身后忽然有人在叫她,口气虽然不大肯定,“温小姐”三个字,却是清清楚楚的在叫她。

温郁觉得,除非温这个姓已经跻身到百家姓前十名,否则肯定不可能会有这么巧合的出现,回头看去,借着不算亮的路灯光,她还真的看到一个熟人。

陆家的佣人——老马。

老马看清真的是她,虽然很意外,还是飞快走到她身边,“温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温郁勾了勾唇角,微笑着说道:“我到这里来出差。”

因为那是个对她的未来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温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并没有告诉他实话。

老马点点头,就不再说话了,似乎有些后悔一个冲动和温郁打招呼了,眼神有些躲闪的朝不远处飘忽,刻意停止后背,似乎不想让温郁看到他身后的东西。

温郁把一切看在眼里,反问他,“马伯伯,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本来就是W市人。”

温郁立刻明白了,又笑着问:“柳阿姨最近还好吧?”

这次,又轮到老马惊讶了,“你怎么知道的?”

柳惜月还活着的消息,除了他和李汉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他真的想不明白,这么偷天瞒海的计划,这个根本没有参与其中的女人是怎么知道。

她看起来这么年轻,这么文静,可是纯粹的目光,却始终带着一丝旁人看不懂的深邃,至少他是看不懂的。

温郁越过他的肩头,朝他身后看去,果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影,和她想象唯一有出入的是,那人竟然坐在轮椅上。

温郁收回目光时问老马,“她怎么了?”

老马侧过脸,回头看了眼,声音有些涩然,“把她从监狱里救出来后,她嚷嚷着要回去找陆兴达报仇,我没办法,只能把她锁在房间里,却没想到,她乘我出去买菜,偷偷的想翻窗出去,一个不当心,就从楼上摔了下去,还算好,只是三楼,没能要了她的命,但是侧面着地,伤到了她的脑神经,现在她的智力大概只有七八岁孩子的,而且再也站不起了。”

温郁淡淡听着,心里涌出无限的感触,人呐,其实有的时候安于现命,或许比什么时候都好,偏偏有的人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老马看了眼温郁,又说:“温小姐,你不要替她惋惜了,其实,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至少,我可以天天守在她身边爱她,照顾她。”

温郁被这个中年男人质朴的语言感动了,柳惜月真的是酿成后来人所有悲剧的罪魁祸首,但是,上天对她终究还是不薄,因为当年无意当中的一个善举,而收获了这么真心真意对她的男人,后半辈子,哪怕她注定是要在轮椅上度过,更哪怕她的智力永远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至少不会再不痛快,会偏执。

老马终究是没能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又问温郁,“温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惜月没有死的?”

温郁再次朝不远处轮椅上的人看了看,轻声说:“马伯伯,要猜出她并没有死,其实很简单。”

“很简单?”老马吞了吞唾沫,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温郁,“那可是我和李副官花了很多心思,才能成功的计划,怎么会很简单呢?”

如果不是刚好有具身材年龄和柳惜月相仿的无名女尸,外加上看守柳惜月的那个警察是李汉山旧属的儿子,李汉山拉着他絮叨家常,让他在一边偷天换日,只怕以陆兴达的心狠,即便是逃出了监狱,等待柳惜月的结果终究逃不开一个死字。

“马伯伯,如果我说我猜到柳惜月没有死,是因为你,你相信吗?”温郁很平静的说。

“因为我?”老马点点自己,更是一头雾水了。

“是啊,就是因为你。”温郁笑了笑,“你想啊,柳惜月才被抓进监狱,你就来找我,为什么她死了,你却忽然没了消息,起初,我以为你是伤心过度了,后来旁敲侧击才知道连柳惜月的葬礼你都没参加,我就起了疑心。”

温郁的声音很平静,明明只是在说着自己的猜测,口气却是很肯定,看着老马恍然大悟的表情,她又补充道:“柳惜月出事后,我曾经去过你在陆家的房间,我发现,你的贴身衣服都不见了,我这才最终敢肯定,你是有计划而走的,当然了,以我对李汉山的了解,他虽然一直听命着陆兴达,看似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愚忠,其实却是很有分寸的一个人,他这么做,其实是不想陆兴达一错再错下去。”

听完这一切,老马才知道自己当时留了这么多破绽,有些紧张的看着温郁,“温小姐,你不会把惜月还活着的消息告诉陆兴达吧?”

这是个为了自己的利益,连亲生女儿都能痛下杀手的人,他真的不敢想象,如果让他知道,以他的势力和财力,他该带着柳惜月逃到哪里去。

温郁对他展露出一个放宽心的微笑,“马伯伯,你放心好了,我如果真的要说,还会等到现在吗?”顿了顿,又说:“更何况,我和陆家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瓜葛,他们怎么样,都不管我的事。”

听了温郁的话,老马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正想再对温郁说点什么,身后轮椅上的人却发出依依呀呀的声音。

如孩童一样的声音,却让老马什么都顾不上,甚至连和温郁说一个字的时间都没有,转身就朝轮椅跑去。

在陆家做了半辈子佣人,如果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真当他和陆兴达差不多年纪,这么苍老的一个人,在听到那声呀呀的,类似童音的呼叫声后,大步跑了过去,脚步飞快,就像呼叫他的人,就是他生命中最稀罕的珍宝。

温郁淡淡看着,夜幕苍穹,这座江南城市如此的安宁静谧,全然没有B市的快节奏,再次朝轮椅那头看去,却看到老马正半蹲在地上,以相同的视线角度,对轮椅上的人说着什么。

柳惜月忽然大发脾气,估计是口渴了,老马打开挂在轮椅边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个保温杯,把水倒在杯盖里,放到嘴边仔细吹了吹,才小心翼翼地送到柳惜月嘴边。

等喝好了水,温郁看到老马还拿出手帕给她擦了擦嘴角,隔的不算远,温郁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老马在做这一系列动作时,神情的专注,还有怎么都藏不住的宠溺。

而柳惜月也不发脾气了,真的乖顺的像个孩子一样,让老马给她擦拭着嘴角。

温郁再次看了眼不远处温馨到可以天荒地老的一幕,转身朝前走去,忽然,老马的声音又传到耳边,“温小姐……”

温郁侧过脸,“还有事吗?”

证实了自己心里的想法,温郁觉得自己可以离开了,这两个在她生命里可以说连过客都称之不上的人,就此,不会再被她想起。

老马还没来得及开口,柳惜月已经抓住他的手背,又急又凶的摇了起来,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吐词。

老马面露难色的看了温郁一眼,低头去安慰忽然焦躁的女人,她却不听,松开一只本来抓在老马手背上的手,举手朝温郁只来,“你……来……我有话告诉你。”

和她前面吐出的两个字相比,后面半句话那就是太清楚了,非常清楚的表达她要见温郁的意思。

温郁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朝她走了过去,老马虽然知道的不对,却还是非常清楚,温郁和柳惜月之间是有着某种仇恨的,也不知道是怕柳惜月一发疯伤害到了温郁,还是怕温郁控制不住伤害到柳惜月,反正他就站在她们两个中间。

中间隔着一个人,柳惜月对看不到温郁,忽然就着急了,伸出手,狠狠地去抓老马的手腕。

在老马的悉心照料下,虽然柳惜月的指甲被修剪的很平整,也看不到刺眼的大红蔻丹,一个划过去,指甲锋利,老马的手腕上顿时拉出一大道血痕子。

温郁对老马说:“马伯伯,你放心吧,我估计是她真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有了温郁的话,老马放心多了,站在他的角度,兴许他自私一点,宁愿柳惜月伤害到温郁,也不愿意看到温郁伤害到柳惜月。

他退到了一边,却没顾得上手上的抓痕,而是非常紧张的注意着,随时有可能变化的局面。

温郁学着老马那样半蹲到柳惜月面前,脸上带着微笑,“柳阿姨,你还认识我吗?”

柳惜月看着她,过了半响,才有些吃力的开口,“认……认识,你是温……郁。”

不要说温郁,就连老马都被吓了跳,不等温郁答话,他已经飞快开口,“惜月,那你还认得我吗?”

柳惜月望向他,咽了咽口水,又有些艰难地开口,“马大哥。”

老马连声应着,声音都带上了哽咽,“惜月,你终于想起我了,真是太好了。”

柳惜月咧开嘴笑了起来,露出牙齿的同时,口水也从嘴角蔓延了出来,老马似乎早习惯了,没有嫌弃,没有不耐烦,而是拿出早准备好的干净手帕,给她温柔的擦拭着口水。

这样细心呵护,只怕是亲生子女都做不到,温郁有点小小的感动,柳惜月看着温郁,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睛瞪大,紧紧拽着老马放在嘴边的手,嘴里连声说着,“袋子……袋子……”

很喊不清楚的口齿,温郁问老马,“马伯伯,她是不是口渴了?”袋子里有水,她估计是不会说喝水,只能反复说着简单的袋子。

毕竟是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人,还是老马懂柳惜月的意思,哄柳惜月松开他的手后,把伸进了口袋里。

温郁看到他拿出钱包,是个大红色的,上面印着Gucci的标志,她曾经看到柳惜月拿出来过,看到出现在老马身上,起初还有些惊讶,但是,想到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也就释然了。

老马看到温郁眼睛里的诧异,边打开钱包边解释,“温小姐,你误会了,这个钱包的确是惜月的,我不知道这里面放着什么对她重要的东西,她坠楼那天,嘴里反复说着的就是拿这个钱包,最近,她身体好了不少,又开始念叨这只钱包,而且非要我每时每刻的带在身上。”

“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老马打来最里面的夹层,摸出一个很小的密封袋给她,“她估计一直在等机会把这里面的东西给你。”

温郁伸手结果,低头一看,这才知道是个很小的优盘,不由问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老马憨厚的笑笑,“我连小学都没毕业,这么高科技的东西,我可不懂,但是我敢肯定一点,肯定是对你非常重要的东西,惜月……”

他低头想乘轮椅上的人暂时清醒,再多问她一些,结果却发现她已经睡着了,对温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就从包里拿出毛毯给她搭在胸前,“温小姐,不好意思,这里风大,我先带她回去了。”

“嗯。”温郁点点头,站在原地,直到目送他们渐行渐远,彻底消失不见,才转身朝自己租来的公寓走去。

……

温郁也是个有好奇心的姑娘,回到家后,洗好澡,换上干净的睡衣就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这是台全新的MacBookPro,是王带弟知道她当天就要去W市,临时去买来的,在笔记本里,这款价格不菲的笔记本。

温郁却因为它不同于一般电脑的程序,操作起来显得很吃力,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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