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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不说话。
“我本来还不懂,你今天是在怕些什么,直到我看到了她。确实,她若是活着,你的手就再不能像从前那样稳定,一个杀手的手若是握不稳枪,他就是个离死不远的杀手。但若是你开枪杀死她,你就跟你所憎恨的人类没什么两样了。”
大楠伸了个懒腰,抬眼看着罗丹的背影。
“我告诉你去杀了她的时候,我以为你会去找安乐公。毕竟他才是你最终的目标。我没有想到你会去找你的雇主。不过也是,再怎么样,你也还是个人嘛,人,都是些自私卑鄙的家伙。”
罗丹开始颤抖,枪跌落,砸到他的脚。
他随着那把枪的落地也躺倒在地上。
鲜血很快地在他身下漫溢。
“啧,四枪啊……五脏六腑都打碎了吧……”
罗丹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的是那个令他恐惧的雨夜。
他伸手,是只孩子的手,软弱无力。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是张稚嫩的脸。
他回到了那个雨夜,那个也是雨,也是火,也是死亡的夜晚。
他站立的地方黑暗空寂,只有雨丝。
他知道,接下来就是火光,火光之下的狰狞恶兽,那些高大健壮的人,那声枪响。
……
罗丹每一次开枪,都会想到那天晚上的那声枪声。
想到他死去的母亲。
想到那个雨夜。
现在他回到了这个雨夜。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
他跪下,泪流满面。
“还救得活吗?”彩悠悠地问她面前那个白须白髯仙风道骨的老大夫。
老大夫捋着胡须,沉默不语。
“他……好像不是人,也许能救他的是你而不是大夫。”彩咬着嘴唇,转头看着大楠。
大楠摇头。
“不,他是人,能救他的应该是你,而不是我。不过……想要他不死不难,想要他醒来却有些麻烦。”
“怎么麻烦?”
“缺钱。”
“钱……我,我还有些。”
大楠还是摇头,“一些不够,要很多。”
“那……”
“其实老夫有一个办法。”老大夫插话道。
“哦?老丁头,你有什么办法?”
“老夫认得一个大人物,他最近想要去一个地方,干一件大事,不过这事情很秘密,需要一个高手随行保护。”
“高手……”彩低头看着床上的罗丹。
“他肯去,你那个大人物就愿意出钱救他?”大楠问。
老丁头点了点头。
“那他去。”大楠答应道。
“那个地方,说不定很适合这个天下第一的杀手。”
“那是什么地方?”
“秘密。”
(本章完)
第53章 朋友()
?每个做杀手的,别的不说,首先得有一双手,一双好手。
这是小庄入行的第一天,老王告诉他的。老王不老,看起来跟小庄年纪差不多。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简直就像是小庄的爹一样。
老王的那一双眼睛,浑浊,沧桑,毫无神采,因为他的这双眼,才令他看起来死气沉沉,彷如垂暮老人。
他本不是这样的。
从前的老王,也同小庄一样,年青,机灵,对人生充满了希望,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什么都觉得有意思。即使他是个杀手,每一次从瞄准镜中看见目标的脑门被子弹炸开窟窿,老王的双眼就闪闪发光,像是燃起两盏大功率探照灯。
从生到死的绚烂,老王对此感到兴奋。
可是,上一次任务,老王失败了。
他本是组织里排名前三的杀手,他要杀的人,从来没有杀不死的。除了这一个。
做这行的,杀不死目标,要死的就是自己,以命换命的营生。
这是老王第一次失手,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他只有两只手,这一次就失了两只,再没有第三只手让他失去。
老王去刺杀的目标是小庄。
小庄投了加入组织的帖,首领不放心,派老王去试探,也是刺探。
老王是高手,但还是没有小庄手高。
老王的瞄准镜准心还没有对准小庄的时候,小庄察觉到了他,但是他并没有发现。小庄近了他身他才惊觉,但已晚了。
老王用枪,而小庄使的是刀。
只隔三米,老王必死。
老王没死。
是小庄没有下死手。
我知道你是组织派来的。给你留一只手,算是我的第二张拜门帖。
于是小庄顺利加入了组织。他取代了老王的位置。
任务失败,首领没有要了老王的命,他只不过要了他一只手。另一只手。
你的帖子,为什么不自己送上来?
首领问小庄。
于是小庄出刀,老王仅剩的右手齐腕而断。
小庄刀落下的那一刻,老王就死了,心死了。
所以他眼中的光芒也熄灭了。
你已没有了手,所以你已再不是个杀手。而我是,我杀了你的手。
这是小庄入行第一天给老王的回应。
是,我不是。
老王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
去哪儿都行,只要不呆在这里,这里想要我命的人不少。
我有个去处,可以指给你。
老王顿了顿,又继续走,只说了两个字,不必。
从此再没有人见到过他,也再没有人提起他。
做这一行的,本就不愿也不该被谁挂念。他们贩卖的是暴力,索取的是人命,他们的手,分明是邪恶的爪牙。
?
小庄出手的价格不断上涨,组织里已没有人能比他更贵。
最近几年,已很少有人请他出手,能请动他的人已不多。值得他出手的人更少。
一个行业,像他们这一行,判断其成功的标准,就是能够自主选择服务的对象。这样看来,小庄已然是一个成功的杀手。这一点,连当初的老王都不能与他比肩。
但是,组织里是不养闲人的,况且要养一个像小庄这样的人,花销绝不会太少。
所以首领决定放弃这个最贵的招牌。
所谓放弃,有时候也就是杀灭。
而小庄,也在这时候接下了一个活儿。
刺杀的目标不是别人,是首领。
首领不是一般人,能一手掌握这么样一个杀手组织的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别人杀死。
所以即使是小庄也得做足了准备才可能出手。
他是个杀手,有人出钱他就杀人,绝不管杀的是谁,也不问为何要杀,他要做的就是杀人拿钱。
这是最干净利落的一个行业。
没有人见过首领出手,有人说他的枪法比当年的老王还好。也有人说他的刀法比如今的小庄要强。还有人说,首领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只会使阴谋,耍诡计。
小庄考虑了很久,才发现连他,都对首领所知不多。
小庄只觉得背脊发寒,是的,他并不了解他的首领。
这是大忌。
杀手猎杀目标的第一步,是了解猎物,成为猎物。
小庄发现他连这一步,都迈不出去。
任务室友限期的,逾期首领不死,违约的赔偿,小庄拿不出来。况且,做杀手这一行的,失手一次,招牌就毁了,再想抬头,就难了。
这次的任务是小庄自己接下的,除了他和雇主,没人知道要刺杀的目标是谁。
刺杀首领。小庄觉得不现实,不过刺杀雇主,却不失为一条可行之道。
杀首领,还是杀雇主?
小庄在权衡,顺便寻找着雇主的踪迹。
限期到来三天前,小庄找到了雇主,不是别人,正是首领。
他买凶杀自己?
小庄明白了,首领不是想不开,这是要毁了他。
见首领不得带刀,小庄把刀留在了门外。
屋里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瓶酒,玻璃酒杯木头椅子。
这是间密室,没有不重要的陈设。
小庄入座,正对首领。
为什么?
小庄决定刚正面。
你不赚钱了。
我明明价格最贵。
所以没有人请得起你,你独孤求败。
我不求败,我不能败,做我这行的,败就是死,你知道的。我并不老,我不想死。
你找到是我的时候,就该明白,你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酒杯斟满,酒红胜血。
喝一杯,也算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
老板给小庄递过一杯。
小庄接过,仰头倒酒。
酒饮尽,刀出鞘。
小庄没有带刀,刀在门外,小庄就是刀。
有人倒下,不是老板,是小庄。
小庄耳眼喉鼻全是血,他才明白,老板之所以是老板,不是没有道理的。
拖出去。
老板招呼人。
门开了,进来的不是手下,是警察,还不少。
领头的不是别人,是老王。
首领被拷上带走,小庄被抬上担架。
?
来得真慢。
小庄抱怨,喷出一口血,染红担架上的白布。
刚刚好,你要不重伤,我来的才是不巧。
老王说完,用断臂撩开上衣,低头用嘴衔出一柄刀。
嘴中有刀的老王,眼神不老反而有光,凶光,像他从前,还是杀手的时候。
小庄瞪眼。
你不能!我也是警察!
刀落下,稳又狠。
杀手最重要的是一双手,小庄从此再不是杀手。他的双手也被杀了。
我能,我也是警察。
老王似笑非笑。
(本章完)
第54章 治疗()
一
我睁开眼。
咦?
似乎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呢?
噢!
我想起来了!
我是一个稻草人!
我只是一个稻草人。
稻草人怎么会睁眼睛呢?
二
秋天已经到了,今年庄稼长得很好,我身处在一片金色的海洋当中。天是青的,云是白的,麦穗儿是金子一样的黄色,啾啾是泥土一样的灰褐色。
啾啾是只小麻雀。
跟别的其他麻雀不一样,啾啾她不怕我。连一点都不怕。
其实我长得挺不好看的。干枯的树枝是我的手脚,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脑袋,另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身子。大概觉得我这样单薄,吓不走偷吃麦子的麻雀们吧,农夫就给我戴了一顶破草帽,农夫的小儿子,那个胖嘟嘟的小孩子,替我围上一条破围巾。红色的破围巾。
于是夕阳下,金色的天上和地上,乱杂杂的干枯的我,红色的围巾跟着风跑。
三
大概是破草帽和红围巾的缘故,贪吃的麻雀们一看到我就尖声叫着逃离了这片麦田。
其实……
我并不想主动吓唬她们的。
我甚至都没有动,张牙舞爪的不过是我脑袋上的破草帽和脖子上的破红围巾。
其实几只小麻雀又能吃掉多少麦子呢?
她们的胃口并没有多大的。
如果她们人数少的话,让她们饱餐一顿也不是不可以。因为秋天已经过了一半还多,天气已经有些凉了。
可惜她们害怕了,也许正是怕我,怕我长得不好看,甚至有时候还会吓着农夫,和他的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