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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疲于查案的谭大人又坠入了睡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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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又有一人步上山岗。
男人戴着斗笠,穿着一身士子服,行走间便能看出这是一位礼仪不错的先生。
他走得极慢,背影却很直,及至墓前,这先生摘下斗笠,露出的却是一张暮色沉沉的脸庞,原来这位书生已经不年轻了,鹤发鸡皮,只能依稀看出曾经的五官。
他并不说话。
许久,他对着墓碑轻轻嗤笑了一声,这才转身悠悠地离开。
第33章 吾与汝孰美(十一)()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人也分很多种;有些侠义无双;也有些自私自利;谭昭也遇到过很多江湖人,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自说自话的人。
京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涉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京城,谭昭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图财就是图名。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而眼前这位仗义解围的龙啸云侠士;谭昭想了想;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旁边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声音是略显低沉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倘若是一般人;听了这话肯定十分生气,可眼前这人不知是性格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旁边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知这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不自量力!”
气氛;瞬间凝结成冰。
到了这个时候谭昭要还不知道这位大佬是想挑事;他就可以再死一回了。
申公豹果然被激怒,此时自然完全顾不上旁边的龙啸云,他如果再退就是被人踩着脸上位,这让人如何忍!
只听得响刀一震,刺耳的风声冲着王怜花而去,刀锋凌厉,不少人都心头一惊。可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刀明明瞄准的是坐在桌上的男子,最后却拐了个弯冲着龙啸云的脸去了。
刀枪相触发出极端刺耳的声音,终于也将三楼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砰——”地一声,申公豹和龙啸云两人都栽倒在地上,旁边桌的佳肴美酒撒了一地,霎时形若菜场的三楼瞬间静寂。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可却没人动手,江湖上的规矩很简单,谁拳头大谁就是大爷,简单粗暴,相比龙啸云以仁义收买人心,绝对的力量显然更能说服人:“姓龙的,装好人可别装到本少爷头上,记住,以后别出现在本少爷面前。”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第34章 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吓——娘;你怎么还没睡?”
谭大娘提着烛火;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她既欣慰又心酸:“睡了又醒了,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猜着是你回来,这才出来看看。”
谭昭有些累;便劝着说:“这天也怪冷的;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
“诶你等等!”谭大娘一听,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儿啊;你老实告诉娘,昨儿那位姑娘到底是不是!”
谭昭脑袋沉沉;有些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哪位姑娘啊?”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
还跟她装糊涂,谭大娘嗓门一亮;直接点名:“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顶漂亮的那位。”
谭昭:这让他怎么说好呢?说实话吧,她娘肯定不信,说谎话呢;她娘估计真爱听;所以呢;他想了想:“他啊,他是阿飞的亲人,来接小孩的。”
幸好幸好,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这样啊,哎——”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
谭昭: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体明明很疲惫,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明明洗过澡了,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人怕不是个疯子,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也不愿意同被**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
系统:好的宿主,我知道了:。
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后头却又死了人,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头疼,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
讲道理,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
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
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倒不如釜底抽薪,玩一场大的。港真,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
定下方案,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
可此刻大理寺的牢房里,却有两位不眠者对着牢笼外的月亮长吁短叹,一时不得引为知己,这两人便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李寻欢和龙啸云。
当然,前者是因为思念未婚佳妻,后者是因为莫名背上的人命关系。按照章程,龙啸云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和李寻欢关在一块儿,不过谭昭想着李寻欢口才过人,想来两人关隔壁可以得到些不同的讯息。
后来越想越妙,这才有了此番场景。
“龙兄此次来京,可是为何?”
龙啸云心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可他想来说话绕数个弯子,随后说了个万金油的回答:“朋友相邀,便过来了,龙某今日刚进城,实是不知道京城出了这样的案子。”
李寻欢也明白谭昭的意思,可几番试探下来这人出了为人有些微微虚荣,并不像是会在大街上胡乱杀人的人:“说起来,最近京城流传最盛的还真不是咱俩身上这人命案子,而是那传闻中的无敌宝鉴,不知龙兄可曾耳闻?”
“自是听说过,那无敌宝鉴已在江湖上流传开了,实不相瞒,此次龙某进京也有一睹风采的念头。”说着,还有些赧然。
李寻欢:好巧,我已经看过了。
“龙兄心怀宽广,小弟佩服。”
龙啸云听了果然十分开心,这江湖上能够得到小李飞刀承认的能有几个,如此他便笑着说:“快别说了,在下羞愧,倘若我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他可能就不会死了。”
死人总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李寻欢也是一叹,天边冷月如霜,便像他此刻的心情一般。
“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总觉得当时有股奇怪的味道。”
李寻欢忽而心头一跳:“什么味道?”
鼻尖全是牢房的阴暗味道,龙啸云想了又想实在想不起来,只得摇了摇头:“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好闻且刺鼻。”
这真是个奇特的形容,李寻欢将记忆里所有的味道都翻出来,大概只有一个符合这个形容,它就是臭豆腐。
啧,他有些想吃李园后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