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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没什么,天天坐办公室,我想陆臻也累了,不如让他活动一下筋骨。”安逍遥微笑地挽起袖子,“希望陆哥哥顶得住。”
“你确定?”
“确定!”安逍遥淡淡一笑。
穆云生摊摊手,“你想考验他和诺兰吧,只可惜,诺兰已经选择了国家,舍弃了陆臻。真是够了,陆臻是为了谁涉险,结果呢,反被反恐的人摆了一道。”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和敌人联手作战的原因,一点默契都没有。”
等诺兰联系上做站部的人,核弹的任务安全移交后,他再返回丛林,已过了两夜一天。他最后从无线电里听到方位是丛林西北角,再也没能从无线电里听到什么。
诺兰怕出任何错,一直都没敢摘了耳机,朝听到的方向而去,这片密林遮天蔽日,能进来的全是这边的原居民,进来打猎,他哪怕他们熟悉,一年死在这里的猎人也不计其数。
诺兰西北方向走了几个小时,经过一片沼泽地,总算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诺兰放下心来,只要顺着脚步走,一定能找到他们。诺兰很注意脚下的沼泽地,沼泽地有很多食肉植物,你能吃的不多,这里吃了你的植物生物到处都有。
到处是腐烂的味道,非常难闻。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第1426章 选陆臻r选正义 2()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只要带足够食物。
走了足足一晚上,没有看到一个人,他只能沿着足迹一直往前,诺兰在丛林里的生活并不算很多,可他也知道,这种地方不能停留超过一个小时以上,否则,他有可能就死在这里。
树丛下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会爬过一条蛇,瞬间会要了你的命,他们的形态和枯叶差不多,说不定都没办法去分辨,诺兰在这里行走特别小心翼翼。
突然,他闻到腐肉的味道,诺兰快速往前走,沼泽地躺着一具尸体,正确来说,已经是一具尸骨了,除了头颅,身上的肉全被动物给分了。
他周围还是一片食人花,更没剩下什么东西,看起来特别恐怖,因为在沼泽地,腐蚀物比较多,尸体腐烂得快,身上还有破烂的作训服。
这应该是红狮的人。
并非陆臻。
四周是非常凌乱的脚步,四面八方而逃开,诺兰心想,他们住这里可能受到野兽的攻击,在这样的丛林里,只要你能活下来,追你的敌人,你可以利用深林的野兽帮你全部解决掉。
陆臻靠在一处天然岩石后喘息,看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忍不住爆出一声粗口,***,他把自己的装备袋扯出来,他临时出来,装备里没多少东西。
全是一些降温的药品,没什么用,陆臻把即刻药丸碾碎了,撒在伤口处,简单地用纱布包裹起来,走了两天两夜,他才有机会喘口气,才能包扎伤口。
这是豹子开枪的时候伤的手臂,他们也是一路沿着血迹追他过来,血迹干了,他才安全一些,他确定,他已经把红狮雇佣兵甩在身后。
两天两夜没吃东西,陆臻有些饿,幸好装备里有水壶,也有一壶水,他沿路一直补充,也不至于缺水,只是,这里能吃的东西太少了。
除非打猎,可打猎又不能吃生肉,他刚刚经过沼泽地没多久,身上全是腐朽的味道,陆臻素来爱干净,难以忍受,这原始森林里还没有河流。
陆臻实在太累,靠着岩石休息,又趴在地上听声音,方圆三公里内都没有人,他在沼泽地的时候把他们引入食人花的包围之中。
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们人太多,又很厉害,他只能智取,让他们分散了,他的生存机会也就高一些,眼看就要天亮了,陆臻背上装备,看了看旁边茂密的树木,他爬上一棵树。
这树很大,看起来有上百年,树叶很茂密,陆臻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算是原始深林中,比较罕见没有成为毒物培养基的植物。
他爬到一个树杈里,利用茂密的树叶把自己隐藏起来,又把装备放到一旁,他摘树叶,放到嘴里咀嚼,咽了下去。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
第1427章 选陆臻r选正义 3()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能解决他的饮水问题,又能解决他的胃问题。
若不是太累,他一定会去打猎,生火,差点香喷喷的肉。
足足吃了快一斤的树叶,确定这树上没有危险,陆臻抱着长枪睡觉,丛林里两天两夜没合过眼,陆臻真的累坏了。
他必须要休息,他已经超过五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体力也透支。
不远处,狼群在嚎叫。
不远处的树叶里,有毒物在拍打翅膀,陆臻无暇顾及,也来不及设陷阱,他要先休息,补充体力。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陆臻睁开眼睛,倏然吓了一跳,他睡在一个树杈了,枝叶繁茂,把他的身影都遮挡了。
脚旁边有一只袋鼠没错,是袋鼠,袋鼠只有澳洲大陆才会有的动物,竟然出现在墨国的原始森林里,他和传统的袋鼠又不一样,体积要更巨大一些。
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陆臻,看得陆臻双眼发光,老子终于有肉可以吃了。
他正要动手,倏然,听到脚步声,陆臻迅速贴着树干,在唇边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突然又觉得自己太傻了,袋鼠又不知道他说什么,是什么意思。
红狮六名雇佣兵走过来,三名黑人,两个欧美人,一名寒国人,他听过那人说寒语,是道尔人,陆臻蹙眉,他看了看手上的表,他也睡多久,也就睡了六个多小时,没想到他们就追上来,太大意了,他太累了,睡过头了。
他应该睡两个小时就起来的。
他试着打开定位,只可惜,在沼泽地的时候弄坏了,怎么都开不了,陆臻祈祷他们快点走过去,他在他们身后潜伏,更容易干掉他们。
被人追,他更喜欢追别人。
对一名猎杀人而言,绝对是跟在背后最划算。
他们也走累了,靠着树干休息,就在陆臻都对面,陆臻屏住呼吸,他们太敏锐,他必须要更小心。
陆臻观察周围,心里想着,若是他被发现,干掉他们的机会到底有多大,他算了算又发现,其实还是有机会的,不过他估计也要去半条命。
值不值??
他们在原地坐着休息,全都累趴了,显然也刚从沼泽地过来。
“该死的,kk死了,陆臻这王八蛋,如果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一枪毙了他。”
“现在没电了,和豹子也没办法联系上,不知道他们走到哪儿去了,这鬼地方,比勉店边境的原始森林更可怕。”
“这还用说,这里罕见人烟,能活着出去就不错了。”
他们骂骂咧咧,在抱怨这片丛林,陆臻冷笑,反恐的特种兵估计都不敢进来,他们进来肯定有来无回,所以,这几天都没看到直升机在盘旋。
也没听到侦察记得声音。
这样的原始森林,是顶尖的雇佣兵天下,北非和南美的出身的雇佣兵更适合生存。
能在这里活了两天还没死的,全是牛人。
第1428章 选陆臻r选正义 4()
陆臻记得,当初被他们师傅拉去南美丛林训练的时候,真是九死一生,那时候,他们进行过很多次模拟训练才放到丛林里,不许用枪。
他们徒手在丛林里生活。
生活了半个月。
食物,水,兵器,全是就地取材。
有很多人重伤,录入死亡数据,当时他和安逍遥,龙四组队,这才活下来,不然也是被淘汰的,后来再在丛林训练,明显好很多。
不再那么恐怖。
再后来,就习惯了。
他们比他应该更习惯。
他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打猎吃点东西,陆臻叫苦连天。
没一会儿,打猎的回来,猎杀了一只狼崽,他们生了火,直接烤狼崽,这狼崽还没多大,但也不算小,烤了六个人分,正好
烤肉的香味升腾而起,陆臻简直要咆哮了。他在树上饿得发晕,下面就是烤肉香,他只能看着,不能吃,这是怎么一苦逼了得。
雇佣兵们骂骂咧咧地吃,非常尽兴的样子,陆臻靠着一直骂娘。
“这肉真腥。”
“有的吃就不错了。”有人戏谑说。
“哎,只可惜,老大他们吃不到了。”
有一人似乎哭起了,“不知道老大他们在监狱伙食好不好,反恐这些人太恶心了。”
接着又是一片骂娘声。
陆臻微微眯起眼睛,老虎被人抓了。
“没想到,诺兰这狗娘养的的这么能追,竟然从出事地点一直追老虎,他一定捡到兄弟们的无线电。”
“这还用说!”另外一人吐了一口口水,“让我发现了他,我一定剁了他。”
“我们那时候还在联系,如果他听到无线电,怎么没追来抓陆臻,反而去追老虎。”另外一个人嘀咕。
一人打他的头,“你这个蠢蛋,这有什么不明白的,陆臻怎么能比得上这批核弹,他当然是追核弹去了”
陆臻原本闭目养神,一听这话,倏然睁大眼睛。
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明知道他们兵分两路,诺兰的选择,还是追老虎,放弃了他?陆臻胸膛起伏,说是愤怒,其实,也不算是愤怒。
他有什么愤怒的立场?
如果有一天,王牌一批货物和诺兰比起来,他应该是选择诺兰,只是,情况又不一样,具体该怎么说,他也说不明白,潜意识中,陆臻在说服自己,忘记这件事。
就当自己没停过。
诺兰是军人,有他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从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若他选了他陆臻,他也不是诺兰了。
陆臻,你再重要,也比不过他的正义感和责任。
“这也很矛盾啊,他出钱给我们执行另外一个任务,自己却不知道追过来,你说他矛盾吧?”一名雇佣兵说道,陆臻背脊爬满了冷汗。
他什么意思?
谁出钱执行什么任务?
“不是吧,这个任务是诺兰少校出钱执行的?”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第1429章 选陆臻r选正义 5()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废话,他王牌的人,当然有值钱的情报。”
陆臻浑身发冷,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的心情,这批人不知道他在上面,所以,这些话只是他们闲聊,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如此会说来,那是正确的,的确有这件事。
他们如今来追他,并不是因为他潜伏在红狮,而是,反恐少校出钱买了他的脑子,哦,不是命,是他这颗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