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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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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翁玉阳命大,只是肩膀中了一枪。

    也幸好,他在肩膀中了一枪的同时,还反手一枪,把许团长的左腿给打断了。

    许团长的左腿被子弹穿了个洞,虽然死不了,但是满腔的怒火和对于自家后花园的留恋也应该随着自己的腿,给‘啪’一下地,折了。

    翁玉阳受了伤,还立了功,但伍韶川明显很不满他这样做,但碍于面子不太好说,于是便选了最轻巧的一种奖赏——口头表扬。

    动动嘴皮子也花不了几个钱,再说翁玉阳一向阴沉的要死,揍个两下都蹦不出个不字,伍韶川光对着他不厚道,他也没什么意见,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

    于是这么一套功夫下来,伍韶川手底下的队伍不出意外地,开始正式壮大了。

    原先都是这里占一点那里搜刮一点,聚集的新兵也大半没受过什么专业训练,虽然眼下当中的一半不是刁民了,但显然刁民还算好的,他这回收编来的人几乎全是不法之徒,说不上穷凶极恶,却也算不上什么好人,离正规军还远着呢,嘴里骂爹喊娘,管起来倒和刁民一样不怎么费劲,只要给按时给吃的管饱就行。

    这就好比养骡子,能打能骂,可骡子总有累的时候,这时候你只要在磨盘上挂块萝卜,它就以为这萝卜很快能吃着,脚下就会继续干活,可那块萝卜到底能不能到它嘴里,什么时候到它嘴里,永远都是主人说了算。

    许团长的后花园原名是乌城,只是因为常年下雨,从前有老人都管它叫雾城,乌城不比丰城水源丰富,能捞的油水也多,不算个顶顶好的地盘,一年四季永远下雨,永远雾茫茫一片,天气不好,庄稼收成就不好,乌城的人就改做起了生意,倒也衣食无忧,生活质量比丰城还好些。

    说到许团长,就不得不提一句他最终的下场了。许国庆现在能走能跳,只是反应实在是有点迟钝,大概是脑壳给我挖了个干净,用稻草塞得满满当当的,行动力很是不强。不过他除了说话漏风不能吃饭以外,其他的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只是我懒得加咒施法,所以许团长的保质期有限,最多三个月身体就烂光了。

    幸好是冬天还没过去,惊蛰第一声还没打响,许国庆身上腐烂的气味都被冻住了,不然也太难闻了。

    伍韶川说,他才刚刚完全占领乌城,底下很多人都不服气,尤其是翁玉阳那一派的人,眼下把许国庆拉出来,正好转移重点,还能拉拉仇恨。

    更何况,我们这就要出发去天津了,万不能走之前窝里乱。

    副官们要是都起内讧了,那怎么行。

    我养的花最近有点不对劲,原来小男孩总是比较贪玩的那一个,每回都在伍韶川进门时绊他一跤,踢他一下,调皮的很。相比于弟弟的不怕生,做姐姐的小女孩倒从来不出声,只是花长得很快,平时一有生人进屋就十分警觉,动不动就把底下的叶子给藏住。

    可他们最近都不知怎么了,任凭我浇灌了多少人血都不见好,姐姐的花开的总不如原先那样艳丽,好像是被什么吓着了,一直不敢跟我说,只管自己害怕着。

    我在意归在意,可架不住就要出发去天津,真有什么事,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也不迟。

    这不,住了小半年的宅子终于要换地方了。

    伍韶川点了几队人,说是要去天津的老朋友,也就是他那上峰龚师长那儿拜客。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哪里算什么‘老朋友’,不过各自心怀鬼胎而已。

    自然,他不愿意落下我,我也不愿意在杭县等着被高人登门来找麻烦。虽然我觉得杭县那所宅子挺对我胃口,但只要想想百八十年之后是我的终归是我的,就算闹鬼脑妖精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谁都没我能活。

    我等得起。

    再说,实在等不起也可以换地方嘛

    于是现在住哪也就无所谓了。

    我只要求他把花也给我带着,其他的行李我没什么所谓。

    伍韶川说,他这回先要去面见的客是贵客,龚师长在人家面前也得排第二个,那人不光体积大,架子也大,虽然只是个生意人,却见过不少大场面,认得从前湘军的老元帅,还能说上几句话。

    他知道我不爱骑马,就爱懒洋洋地躺着,于是就替我雇了马车。

    路上,我对着花盆大眼瞪小眼,伍韶川骑着马,不出声,但是一直在。

    不睡觉的时候,我喜欢发呆,因为呆久了,脑子就变得空落落的,就不会那么无聊。

    大概我总是觉得寂寞,却又习惯了麻木。

    我很少和人说起我的过去,从前倒是有阿荷可以说两句。

    而现在听我讲的人,是伍韶川。

    上一块皮子我用了八十四年,那具皮子的主人,就是阿荷。

    她不是我见过最美的,顶多是清秀,也没读过书,更不是什么高门小姐,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姑娘,后来又成了农妇,傻里傻气,一辈子只看过一次皮影,死在了二十二岁那年。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军阀头子,人人都吃不饱饭,男人都剃着和穿寿衣的小男孩一模一样的长辫,根本没心思造反,没力气造反。他们都不知道之后掌权的将会是个女人,京城里会冒出个老佛爷,眉头一皱就要变天,指缝里漏出一点,都足以管他们穷人的生死。

    我注意到阿荷,是因为她无意中发现了我,却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

    她知道我不是人,却还担心我吃不饱穿不暖,自以为隐蔽地将我藏进破庙里,每日提着一筐红鸡蛋,总会给我留两个。

    傻的天真,哪怕是她十五岁就嫁给了隔壁胡同的烟鬼,从十五岁开始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的时候,她还是很天真。

    就像她对皮影里唱西楚霸王的那位后生一见钟情,私奔被抓回去打断了半条腿,却又不得不替她那烟鬼丈夫去买福禄膏的时侯,她还是在等,因为那个后生说他一定会回来,会回来带她走。

    终于等了三年,她没等到人。

    被烟鬼打的只剩半口气,她等不了了。

    说是茅草屋,实际连屋顶都缺了一半,阿荷卖绣品卖鸡蛋,身边从来没有零钱,烟鬼将钱都败光了。

    我在破庙里等了三个时辰,没见到阿荷,靠着她身上微弱的气息,我找到了她。

    她说她不甘心,她还想等下去,想过上哪怕只有一天快活的日子。

    话都没说完,她抱着半截皮影,咽气了。

    我用法术好好保护了她的身体,又等到晚上烟鬼回来。

    我将烟鬼的舌头拔了,又挖出他的眼睛,全部喂了乌鸦,让他死了有苦说不出,有目不能识,生生世世,都只能是野鬼孤魂。

    阿荷说她还惦记着那个后生,我便披了她的皮,替她去找。

    我找了五十年。

    后生死的时候,他的晚辈和儿孙都围在他床前,每个人都是真心实意地哭,墙上挂着一幅全家福。

    后生是入赘进的高门,和他的夫人相敬如宾,过得很圆满。

    比阿荷过得好,好多了。

    我回到阿荷墓前,陪她呆了一天,什么也没说。

    阿荷的皮子着实算不上好看,可我却披了这么多年,替阿荷活了这么多年。

    我声音不大,很像在自言自语,伍韶川却听得认真。

    他说:“阿荷如果知道你还记得她,一定很高兴。”

    嗯,阿荷是个很傻的人,傻得好像缺了一根筋,甚至缺了身为人应该有的心眼,只要谁稍微对她好些,她就会高兴。

    我算不清日子,也无意去算日子,只是脑子里隐约记得我从狃阳山上刚下来时,山脚下的人还都留着长发束着冠,见面就是之乎者也,逢人就要作揖。

    一晃眼,阿荷的墓都成了荒坟,而我换了梅小姐的身体,遇见了伍韶川。

第74章 狐狸() 
杭县本在南方与北方的交界之处,或许不算交界,但是哪儿也不挨着就是了。

    因为穷,所以铁路没造,火车也没,更因为水结了冰,连船也不能开,总之一句话,出了杭县真是去哪儿都不方便,但只要有钱有人,再不济还有自己的两条腿,怕也能爬到天津了。

    更别提我坐的还是五星级的豪华马车,车里能让我躺着睡坐着睡,还能勉强摆得下一张小茶几,不至于让我连花盆都没处放。

    所以总的来说,路上虽然伙食不太好,伍韶川也一直在不停地催着底下的人马赶路,但最终我们还是在第十五天的时候,正式进了天津的地界。

    天津从前不过是个区区小城,背后留长辫子的皇帝给脸封了个天津卫,也就是变相地用几百个人管了一座城里将近过万的人。

    放到现在来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伍韶川一路没怎么说话,跟宅子里头那副神采飞扬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他这样其实也情有可原,我坐马车他骑马,我睡室内他睡室外,还要带着人马连夜赶路,幸亏我是个老妖怪,不然我也能累的话都说不出。

    进了天津,他先让翁玉阳找了处别致的小公馆,又让翁玉阳雇了两个专做江南口味,炒菜不是甜就是咸的那个大厨进来,巡夜的士兵倒是不用,我喜欢安静,只要派几个勤务兵给我当个下人就行了。

    可见伍韶川这个饭票真是不错,待我又上心又周全。

    我很满意。

    但之后我白天晚上都没看见伍韶川这个人,只看见翁副官指挥人把我的衣裳鞋子脂粉还有花都陆陆续续地搬进了公馆里,听翁玉阳说,伍韶川进房,还没踏踏实实地睡上一觉,隔天就出了门,看样子是先去见他那位贵客去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完全没管伍韶川,而是在小公馆里头上层楼下层楼地溜达,这公馆的地理位置还算可以,好像坐落在一个叫安里教堂的地方附近,只是平日除了做礼拜的人,少有人来,可谓相当的僻静。

    公馆和宅子不太一样,从前条件好的时候也没怎么住过,虽然翁玉阳成天跟在我不远不近的地方偷看我,让我感到很烦之外,其他所有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相当的新鲜。

    可我还没新鲜够呢,伍韶川又来事儿了。

    他脚不沾地地与贵客侃了三天大山也不是没有收获的。终于在第四天,贵客表示他要在算盘街上的利顺德摆个接风宴,这种上流社会满肚子花花肠子的人摆的宴很有规矩,自然也不是白请的,只要主人动了筷子,先敬了酒,就表示他愿意正式与你结交了,图的就是一表面功夫。

    不怪我在背后啐别人花花肠子,谁叫那贵客这样自作聪明,这样会来事儿,伍韶川前脚刚侃完大山,人家后脚就晓得伍韶川盘下的公馆在哪里,并且根据小道消息了解到,那处公馆并不是光伍韶川一个人住,他还带了娇滴滴的姨太太。

    这样‘风流’的行为,在那花花肠子的贵客眼里,只怕说是金屋藏娇也不为过,听着真是香艳的很~

    公馆还没待够,天鹅绒的大床还没让我睡服帖呢,伍韶川就满怀歉意的表示,这次的接风宴,他希望能带着我也一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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