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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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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还有其他更深的东西我不知道,但没人教我,也从来没有人和我好好解释过。

    而且我甚至根本想都懒得想。

    换句话说,我想了又能怎么样呢?

    杭县的冬天格外漫长,长到我常常觉得,这雪大概不下个十七八年不会停,但好不容易不下雪了,化雪的时分却又格外的阴冷,听阿阳说,这原叫倒春寒,是春日将至,冬日渐远时的例行公事,也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时节,如果不好好保养,年纪大了不是得老寒腿就是得关节炎,治都治不好。

    在伍韶川提拔上来的这批人里头,其他人我也不是没见过,但见多了我就觉得,大概这批人里就翁副官是个好苗子,虽然看着傻,但办起事来却分外得力,苦劳他来,功劳全推给伍韶川,不争不抢,很像个孝顺知足的好儿子,哪怕伍韶川其实就比他大了四五岁而已。

    更何况,据翁副官平日不显山不露水的谈吐和智商中可以推断出,人家还是个好人家出身的纯正根苗,只是一个私生子的头衔几乎能压死人,逼得可怜的翁副官只能只身出门闯荡,由此从小就少了家人的细心浇灌和培养而已。

    好在根基不错,所以怎么长都长不歪。

    跟伍韶川这样明显长歪了的相比,肯定要正常多了。

    但我还是觉得伍韶川更顺眼。

    谁叫翁副官看人的眼神太纯粹了,就像我盯着一块块掉下来的金疙瘩那样纯,有好几次他的眼神都差点被伍韶川发现,且伍韶川但凡带着我出门逛街,他的眼神十次里有九次都能黏在我头发丝上,要不就是后背上,纵使我无心无情,法力高深,也不免有些发慌。

    这简直比蓉秀的眼神还执着,还恐怖。

    真尼玛太恐怖了。

    好在我生性好吃懒做,逛街不是我的爱好,睡觉才是。

    翁副官再有小心思,也无奈没处施展,顶多抓紧机会跟在伍韶川身后时偷看上几眼,好满足自己无处安放的莫名感情。

    说他偷看吧,也不像。

    很多次我都觉得有人在看我,回个头,却都只有伍韶川一个人。

    也不知翁副官施展了什么法术,硬是连一次偷看都没被我抓住。

    这也算是他的本事了。

    睡懒觉是要看时候的,春天经常害人犯春困,夏天热的要死,通常使人疲倦,顺位的秋天干燥清凉,却乏善可陈,只有冬天,被窝和室外泾渭分明,冷热交加,最适合冬眠。

    我在流浪之初的时候,几乎什么地方都留下过我的足迹,更别提什么南北之差。我北方去过,南方也没少呆,对此也是深有感触,虽然妖怪不怕冷,但无奈我碰到这样恶劣的天气,也还是会不舒服,大约南方的冬天和北方的到底不一样,前一个的冬天冷风吹的人骨头缝都泛着疼,后一个只是吹的脸起褶子而已。

    起褶子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起了褶子,梅小姐还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十全美人,顶多看起来憔悴一些,估计还会更惹人怜。

    我做着我的三太太,没事逗逗饿鬼小黑,然后再养养花,炼炼丹,顺便护理护理梅小姐的皮肤和皮肉,西北风刮的再猛,刮也刮不坏的我的脸蛋子,伍韶川再烦也不过是一介挥之即来招之既去的饭票,我乐意给他好脸色拿他当人看,那是我好脾气,我不乐意了,他还是得乖乖地对我好。

    这样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顺心,那叫一个惬意。

    就是惬意的太过头了,反倒让我感觉每天都像在做梦。

    晚上躺在被子里,身边是微微发光的夜明珠,我现在有吃有喝,有美人的待遇可享,也并没有像之前那样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最后只有狃阳山可以让我回去。

    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

    这么好的日子,还不像是在做梦?

    这梦做得,我差点就不想醒过来了。

    不过一旦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睡的很浅,浅的睁开眼时,我都以为自己从没有睡下过,吓得赶紧跑到梳妆台前照镜子,看看梅小姐有没有长黑眼圈。

    很多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胸口。

    然后摸出了胸,摸出了两团软软的东西后,我就什么都摸不到了。

    因为我没有心跳,没有体温。

    什么都没有。

    就只是空落落的。

    我缺了一颗心,所以我也缺了很多很多感情。

    我自己也知道,我几乎是没有感情的。

    没有人皮,我恐怕连基本的感觉也没有。

    我套着梅小姐的皮装样子,自以为能骗过伍韶川,骗过翁玉阳,骗过小桃小黑,骗过周围的所有人。

    哪怕看着是个人,但其实我什么都不是。

    说到底,我不过是个丑陋的妖怪而已。

    丑的要死,学不会喜欢,也更不会爱。

    但我居然还奢望所有人都对我好。

    可哪有人会真心地对我好?

    我仰头望望天,望望地,什么都望不出来。

    说不定啊。。。。。。。

    我除了丑这一个缺点之外,

    其实,

    也挺傻的。

第38章 情绪() 
伍韶川收编了两千人,两千个人里头有为了混口饭吃的老百姓,也有打打杀杀喊惯了的刁民,各类人都混杂在一起,两千张嘴就不是那么好管了,喂饱了人倒还在其次,难的是喂饱了这群人后他们是不是能听伍韶川的话乖乖地去打别人,这才是目前最值得担心的事情。

    真不知道这仗有什么好打的,今日你篡了他的地盘,明日他再联合别人来篡你的,篡来篡去,哪有这么多人给他打?

    换做是我怕是两千个人吃都吃不过来,吃不过来也就算了,居然还要管人家的死活和饭饱。

    想想就很可怕。

    但伍韶川眨眼的功夫就管了几千个人,他说他们都是好人,可我看了两眼,却觉得里头什么乌合之众都有,偏偏那群不知从哪来的,连底细都不清楚的人还都肯听他的话,跟孙子见了爷爷训话似的,伍韶川说什么就是什么,还指哪儿就兴冲冲地打哪儿。

    也是够稀奇的。

    闲来无事,我就逗逗小黑,养养花,余下的时间全用来对着镜子描眉打鬓,浪费了一屋子的好胭脂好妆粉不说,还特别特别地臭美和矫情,简直和从前阿荷嘴巴里的那堆富贵少奶奶们没什么两样。

    伍韶川眼下正急着操练新兵,偶尔才会来瞧我一眼,不过下人们都已经摸出了规律,晚饭的时候总是要留那么一两道伍韶川喜欢吃的小菜。

    开始时我还有些介意,后来看到桌子上全是我爱吃的,而伍韶川的待遇基本上除了一小碟花生外,就是他最常吃的脆皮豆腐,都不是什么很精贵的菜,很不符合我的身份,倒是挺符合伍韶川和他副官这俩大俗人的身份。

    于是我也就很大方地,眼开眼闭,权当没看见了。

    伍韶川说,他想趁手下的队伍还处在吃饱喝足富有力气和干劲的时候,趁势再打两块地方。

    俗话说得好,技多不压身嘛

    那么打地皮这样的好事情,就更不压身了

    军阀混战的年头,大城小城无数,小的连块破村庄都叫城,大的就是那数一数二的北京城。

    从前阿荷还在的时候,北京城还不叫北京城,叫紫禁城呢。

    如今伍韶川虽然冲劲不少,但区区两座城池并不算什么,真要跟人大军阀比一比,说不定甚至还没一个人的指甲盖那么大。可他深知做事不能急,乌城刚打下来,别的地方可以先不急着打,在这之前,他得先把自己的地盘好好地稳固稳固,把队伍重新编整编整才行。

    言下之意就是,他又要有的忙了。

    起码这一段时间里,他是不能出现在我的跟前,再抽什么空陪我去棺材铺逛街了。

    真奇怪。

    为什么伍韶川他觉得我会稀罕呢?

    明明知道我看人和看牲口的眼神是一样的,他还硬赶着凑上来。

    他就这么想讨好我吗?

    我不知道伍韶川为什么连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特地跑来跟我说,显得我有多在意似的。

    想来想去,我把这归结于伍韶川对我的‘惧怕’,再由这所谓的惧怕所衍生出的,毫无意义的坦诚。

    说实话,我其实一点都不关心他是不是打到了什么地盘,打掉了多少地盘。

    不知说了多少次,我只是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想享受身为美人的特权,好好地爽一把,等我玩腻了后,就再换下一张皮。

    还依旧是张美人皮。

    循环往复,永无休止。

    我表示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么自己找乐子。

    可伍韶川看我这样子,却委婉地表示他有些担心,他说他怕自己一忙起来,就会顾不上我。

    那么我就会变得很寂寞。

    寂寞对心情会有影响,我的情绪可能会变得不好,很不好,而且更重要的是,情绪影响胃口,对我的身体也会不好。

    这种言辞听多了就很没意思,但架不住伍韶川说话时百分之百的真诚,一点都不像从前那样十分刻意在讨好我,只是像在陈述事实而已,我不屑归不屑,却还是惊觉自己态度的转变,可见伍韶川如今已经变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基本上不用我出声,他就能猜到我下一步想干什么了。

    大概。。。。。。。这是件好事吧。。。。。。

    说明他有很好的在做一个饭票,仅此而已。

第39章 潜伏() 
小黑现在精神不太好,晚上不睡觉,白天一宿宿地打瞌睡,也没精力来听我给她讲书了。

    这充分地说明她身体里那个饿死鬼完全没有一点上进心,根本不愿意和小黑一样,好歹成为半个知识分子,为将来的自己谋更好的出路。

    不过小黑的上进和思想还是逃不开旧社会的制度,堪堪停留在原始社会制度前边一点点的位置。

    她想认字,想读书,也只是为了以后能嫁个好人家而已。

    只要找的男人有钱一点,脑子再简单一点,就够了。

    这就是一般的普通人心目中,最好最好的出路了。

    就着另外一颗夜明珠,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竟没来由地觉得,这日子和狃阳山裹天席地的日子一样,既没意思,也没让我滋生什么活下去的劲头。

    就跟这夜明珠一样。

    论体积,它只比鸽子蛋大一圈,论照明,它的照明范围也实在有限,除了拿在手里摸两下,就没什么其他的正常渠道去欣赏。伍韶川在卖掉一颗后,就把另一颗放到了我这里,他以为我会喜欢,可实际我在床上捏着看了两天,就把这破珠子给随手塞进了抽屉里,当摆设都嫌难看。

    可我真的是太无聊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后,我还是没控制住把它给翻了出来,就算嫌难看,我也没放下它。

    在我眼里,无聊跟寂寞都是一样的,让我心情不好,却又无可奈何。

    总之不管在哪儿,我都是一样的寂寞。

    从前有阿荷这个受气包小媳妇在,就算日子过得单调枯燥,我的孤独感亦会变相地少一点,起码人情味还是有的,后来阿荷死的太惨,我走了之后又碰见个喊我老妖怪的熊孩子,也算是过了几年闹腾日子。

    也不知道伍韶川这个人精啊。。。。。。。

    他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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